海盐县引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

2021-07-21 22:07:55  来源: 百度  编辑:zgjrzk  

  海盐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2017年以来,以全省唯一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全国试点县为契机,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途径新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风险管理,让金融“活水”精准、快速、持续灌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截至2021年5月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达756.4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76.06%,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0家、家庭农场1232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数量列嘉兴市首位,涌现了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惠众水果专业合作社、海盐县百合美家庭农场等一大批典型主体,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76.3%。

  一、创新金融产品,精准疏通农业主体融资渠道

  一是创新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钻通”、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农宅通”和农村股权质押贷款“农股通”,率先实现农民“三权”金融产品全覆盖,精准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抵押、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8.98亿元,撬动全县农村土地规模流转21.3万亩,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76.3%。今年6月,创新发放全市首笔100万元大棚抵押贷款,满足主体发展智慧农业融资需求。

  二是创新农业产业链金融产品。试点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三位一体”信贷支农模式,创新推出农业产业链金融产品“农链通”,社员可凭借与县域内农业龙头企业签订的农产品订单快速获得授信。如该县沈荡镇以浙江万好食品有限公司为核心,组建合作社,带动当地发展青菜、鲜食大豆等加工型蔬菜产业,在产业链金融助力下,涌现了一大批家庭农场。目前,“农链通”已覆盖蔬菜、湖羊、芦荟等5条产业链,贷款余额4119万元。

  三是创新专项信用贷款产品。开展规范化家庭农场信用评定,集中授信1.5亿元,根据信用等级实行阶梯式利率优惠,提供无抵押、免担保的专项信用贷款。目前已推出“春耕备耕贷”“粮食生产贴息贷”“家庭农场贷”“专业合作社专项贷”等多款专项支农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融资需求。截至5月末,专项信贷支持家庭农场184户,贷款余额14068.01万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23户,贷款余额20464万元;支持专业合作社13户,贷款余额2822.94万元;支持种粮大户88户,贷款余额4945.6万元。

  二、优化金融服务,精准提升农业主体融资效率

  一是推出政策性担保增信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推动成立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为县域内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等较大额度融资需求。严格控制担保融资成本,贷款利率不得上浮超过基准利率40%,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高于1%,不准收取担保费之外其他费用。目前龙信担保公司已与县内13家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保余额9.4亿元。

  二是落实小额普惠金融服务。创新农户小额普惠贷款信贷服务,通过线下农户信息采集、推进整村批量授信,线上提供标准化小额普惠信贷,实现“线上无感授信、线下有感反馈”,方便农户按需提额、便捷用信。同时,深化网格化大走访,充分考虑农户需求和个人实际,对信息反馈、授信提额等方面实行3-30万信贷额度的个性化弹性设置,给予农户极大信贷获得感。截至5月末,累计为县内95个村63471户农户提供授信服务,授信服务覆盖面达95.02%,授信总额108.1亿元,累计共发放农户小额普惠贷款32906笔43.98亿元,有效满足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三是深化金融指导员专业指导服务。在金融系统广泛建立金融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金融指导员金融政策“宣讲员”、企业需求“情报员”、金融服务“供给员”作用,分片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结合网格化大走访实时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如工商银行海盐分行金融指导员及时对接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企业申请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帮助快速获得央行专项低息再贷款1亿元,切实减轻疫情初期企业因资金回笼减缓及进口冻猪肉保障市场而产生的资金周转压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精准提高农业主体融资续航力

  一是保险护航,降低主体经营风险。创新推出家庭农场特色险、湖羊保险、养蚕保险、稻虾保险等地方特色险种,不断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今年已共计理赔案件471件,直接赔款424万元,涉及农业主体355户次。全省首创农村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经营主体只需支出小额保费即可替代缴纳数额较大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切实降低规模经营准入成本,当投保人无法兑现流转租金时,由保险公司介入先行赔付,及时按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维护土地承包户合法权益。该业务开展以来已累计办理36笔,涉及面积8000余亩,释放风险保障金315万元。

  二是银行监管,强化金融风险管控。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等5项“三权分置”标准,强化土地流转的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健全银行金融机构对流转土地的贷前审核,依托“一户一档”的农户、农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信用档案,加强贷前风险综合评估。建立银行机构对农业主体经营情况监测机制,依托银行延伸至镇村的网点和金融指导员,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农产品销售情况等信息,最大限度提前预防贷款违约风险。

  三是政府分担,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完善政府财政对农村金融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初始金额3000万元的农村“三权”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当贷款出现不良时,基金与银行按照3∶7的比例分担损失,单笔最高补偿金额200万元,为各大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贷款业务吃下“定心丸”,开展农村“三权”金融业务的银行从起初的1家拓展至11家。同时,经农业担保公司及保险机构认定产生损失的,该基金也会给予相应的风险(保费)补偿。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百度
中国金融智库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启示 - 法律声明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http://www.zgjrzk.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05133号
版权所有:中国金融智库 sitemap
中国金融智库法律顾问:海勤律师事务所 王勇 合伙人 律师
中国金融智库 电话:8610-56225227/28/29/30 传真:010-51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