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向关系人放贷等,北京银行被罚100万元!青岛分行去年曾被罚35万元

2022-04-29 08:23:28  来源: 齐鲁网  编辑:zgjrzk  

  原标题:因违规向关系人放贷等,北京银行被罚100万元!青岛分行去年曾被罚35万元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罚款100万元。与此同时,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还向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多个责任人相继下发了“罚单”。

  刘某在担任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金融市场部一部总经理、营业部筹备组组长期间,对该分行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7万元。田某在担任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个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期间,对该分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5万元。王某在担任北京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贷后管理未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6万元。

  梳理发现,北京银行近年来曾多次被罚。2021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银行陈媛、孙悦、房旭、宋双、闫峻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服务收费管理不力,违规收费;理财和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8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陈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孙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房旭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宋双、闫峻给予警告。

  2021年11月,北京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收到4张罚单。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该支行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北京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的3位工作人员也因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而被处罚。2022年1月,央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55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2021年7月,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被罚款35万元。姜伟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姚茂泳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尹鸿鹏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潘良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

  相关资料显示,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于2017年11月15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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