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玉林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罚款40万元。罚款日期是2022年4月19日。月初该行刚因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等被罚440万。
连收三张罚单被罚440万
4月初,中国银保监会新疆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因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等,连收三张罚单共被罚440万。
据(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25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因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用途,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存贷挂钩,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新疆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36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3月27日。
据(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26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因存贷挂钩,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新疆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3月27日。
据(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因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用途,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新疆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3月27日。
青岛多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被罚
记者梳理发现,青岛也有银行因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被罚。
2019年3月,青岛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违规行为被处罚。据了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岛银保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罚款80万元。
2019年7月26日,青岛银保监局接连上传四张罚单,其中三张指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具体而言,被罚的三家银行分别是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简称:民生银行青岛莱西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水路支行(简称:民生银行青岛金水路支行)。
其中,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因“以贷转存、虚存虚贷和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被没收违法所得434023.96元,罚款100万元,罚没合计143.40239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青岛莱西支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被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并处罚款50万元,罚没金额合计50.15万元。
2021年5月,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七十万元。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2021年7月,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被罚款35万元。此外,姜伟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姚茂泳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尹鸿鹏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潘良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
有相关分析人士指出,信贷作为银行传统业务,信贷资金流向始终是监管关注重点,在当前环境下,信贷流向违规领域,特别是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等领域成为监管严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