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收到50万元行政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潍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马金旭),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2022年4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五十万元。
爱企查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成立于2008年09月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4899号金融广场商务中心一期2号办公综合楼1-5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证范围内的金融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