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规落地释放利好 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再进一步

2022-05-20 08:24:05  来源: 同花顺  编辑:zgjrzk  

  策划人语 近日,银保监会集中发布修订后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两项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规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行为,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去年以来,围绕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银保监会出台多项举措,推动行业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切实防范隐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发展安全。本期报道围绕新规对行业的影响意义等内容展开分析,敬请关注。

  摘要:

  在为保险资金拓展配置空间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强化了相关监管要求。例如,针对部分金融产品,要求保险机构依据产品基础资产的性质穿透具备相应投资管理能力,并按基础资产类别分别纳入相应投资比例进行管理,真实反映投资资产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面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要求完善投资管理人选聘标准和流程,审慎制定投资指引,维护资产安全。

  监管部门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再推重磅举措。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项新规定。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上述两项新规将有助于推进保险机构的市场化和多元化发展,在强化防范风险的同时将助力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运作水平。

  可投金融产品范围扩容

  作为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近年来,保险资金在支持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优化投资者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去年以来,银保监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和品种,相应的投资规模亦不断增加。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3.23万亿元,其中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规模为1.7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7.39%。

  备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后发布的《通知》,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债转股投资计划等纳入了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其风险收益特征符合保险资金的配置需求,保险行业有较强的配置意愿。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保险资金可投资标的的进一步扩充,一方面将有利于保险资金优化投资配置,增加权益类投资占比,实现多元化投资配置结构,降低投资组合风险,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随着理财产品、债转股投资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被纳入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保险资金的进入,将有利于金融机构旗下业务进入发展新阶段,特别是理财公司、券商债转股业务以及券商、公募基金的资管业务将获得较快发展。”

  国泰君安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也认为,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有助于进一步打开满足保险资金风险收益需求的配置空间,在当前非标资产大量到期面临结构性资产荒的背景下,有助于保险资金优化配置结构、增厚投资收益。

  在为保险资金拓展配置空间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强化了相关监管要求。例如,针对部分金融产品,要求保险机构依据产品基础资产的性质穿透具备相应投资管理能力,并按基础资产类别分别纳入相应投资比例进行管理,真实反映投资资产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面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要求完善投资管理人选聘标准和流程,审慎制定投资指引,维护资产安全。

  “本次修订强化了监管要求,规范了投资和投后的管理要求,将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 陈雳说。

  规范险资委托投资

  作为保险系统内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此次出台意在规范委托投资行为的《办法》,同样受到高度关注。

  《办法》明确指出,保险资金委托投资是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开展的主动投资管理业务,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同时,相比于此前政策规定的境内市场的存款、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办法》还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范围扩展至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直接股权投资、以物权和股权形式持有的投资性不动产除外。

  《办法》的另一突出重点在于压实委托人责任。具体而言,银保监会在《办法》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根据保险资金负债特点、偿付能力和资产配置需要,审慎制定委托投资指引,合理确定委托投资的资产范围、投资目标、投资期限和投资限制等,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委托投资指引,及时调整相关条款。同时,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投资,不得出现妨碍、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如违反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委托投资指引对投资标的下达交易指令。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王军辉认为,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委托投资体制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化资金委托受托关系,更好发挥保险资管机构在大类资产配置、固定收益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传统优势,切实提高权益类资产投资效率,巩固提升保险资金运用能力和保险资管全行业投资质效。

  海通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办法》对委受托方的资质条件有所放松,扩大了保险机构的自主决策空间,有助于加强保险资金委托的市场化竞争,同时,《办法》明确不得转委托或提供通道,有助于促进保险资管机构持续提升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发挥保险资金在相关领域的传统优势,促进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服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两项新规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产多元化配置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金优势,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时指出,建立健全保险资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丰富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渠道,鼓励保险资管公司加大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发行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

  在陈雳看来,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充,有利于长线资金流入,助力我国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今年以来,在俄乌冲突、美联储加息、全球通胀、海外复工复产等多因素作用下,我国A股市场波动较大。保险资金以长期价值投资为主,投资风格偏谨慎,一直是A股市场的‘风向标’之一,能够引导资金向其重点持仓的板块集中,促进了A股市场价值发现,助力资本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同时,保险资金投资风格相对稳健,持股周期相对较长,资金规模较大,能够作为A股‘压舱石’,促进A股市场稳健发展。通过进一步扩充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引导长线资金更多地流入A股市场,将有利于改善A股市场的投资结构,增强市场稳定性,降低海外金融市场波动对我国A股市场造成的影响,助力A股市场走出长期独立行情,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保持稳定运行。”陈雳说。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保险资管业人士表示, 新规将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关键作用,助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对于支持“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支持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也具有重要意义。

  银保监会也表示,《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产多元化配置需要,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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