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银保监复〔2022〕4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你单位《关于德阳凯江路分理处等14个营业网点升格为二级支行的请示》(农银德发〔2022〕13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阳凯江路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德阳凯江路支行、德阳蒙山街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德阳蒙山街支行、德阳沱江东路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德阳沱江东路支行、德阳黄许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德阳黄许支行、德阳罗江西街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德阳罗江西街支行;广汉南北大街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广汉南北大街支行;绵竹东北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绵竹东北支行、绵竹大南路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绵竹大南路支行;什邡亭江西路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什邡亭江西路支行、什邡竹溪湾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什邡竹溪湾支行、什邡洛水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什邡洛水支行;中江下东街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中江下东街支行、中江永安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中江永安支行、中江万福分理处升格并更名为中江万福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总行(上级行)在其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二、你单位应当自德阳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德阳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德阳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三、你单位应当自德阳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德阳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失效,由德阳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5月2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