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联动禅城区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工作站调解一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佛山中院供图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在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成立三周年之际,佛山中院正式对外发布佛山诉前和解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
佛山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自2019年6月6日揭牌成立运行至今,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突出党委领导、专门平台、诉前过滤、专业解纷和多元共治,形成了“五治融合”的诉源治理经验,截至目前调处矛盾纠纷超23万件。诉前和解中心被广东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首批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相关改革经验更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案例1
发挥个案调解效应 保障村改工作平稳推进
案情:
嘉和公司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绀村工业区某厂房出租给黄某用于生产经营。合同签订后,黄某向嘉和公司支付了租金和租赁保证金。2021年12月3日,上述厂房被纳入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规划范围,嘉和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黄某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把厂房清空,但嘉和公司在收到政府部门的拆迁补偿款后没有向黄某支付相应补偿,且未退还租赁保证金。黄某遂提起诉讼,要求嘉和公司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拆迁补偿款。
该案分流至诉前和解中心后,在法官的指导下,专职调解员结合同类经典案例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分析,协助双方找准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以该案的调解模式、调解方法为蓝本,诉前和解中心后续成功化解涉村改案件13件。
典型意义:
佛山市两级诉前和解中心秉承“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积极参与到区域发展建设中,为佛山村改的平稳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案的成功调解,较好平衡了涉村级工业园改造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利益,并为同类案件的调解提供了经验借鉴,达到“调解一案、化解一批”的效果,让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案例2
延伸诉前和解支点 助力“无讼”村居创建
案情:
2021年6月,何某与谢某在高明区明城镇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何某受伤。何某治疗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承保公司的赔偿项目存在争议。因何某为坟典村村民,谢某亦在该村附近经营鱼塘,双方遂向坟典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鉴于交通事故纠纷涉及专业知识,且多次调解未果,坟典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高明法院挂点部门寻求指导。高明法院启动“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联调机制,联合区诉前和解中心、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
通过前期电话沟通,调解员了解到何某的误工费请求未获保险公司支持,何某和谢某对此分歧较大。在综合分析案情后,法官建议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由3名调解员分别与三方进行沟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三方当事人终于对赔偿金额及赔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在保险范围内的款项,由保险公司直接向何某赔付其损失;超出保险范围的款项,则由谢某向何某赔付,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典型意义: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以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为契机,佛山法院不断推动诉前和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起联合调解机制。针对医疗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涉农、涉金融、涉保险纠纷等专业领域的疑难复杂纠纷,“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调解组织可通过区诉前和解中心联系各专业调解组织,共同开展联合调解。该案的成功化解,正是得益于上述机制。目前,高明区16个“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94.05%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即调解结案。全市首个示范点坟典村更连续两年零官司,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案例3
引入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案情:
潘某与李某于2019年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因李某与开发商之间的经济纠纷导致涉案物业逾期未交付给潘某。以李某和开发商为当事人的民事纠纷经南海法院分流导入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2020年4月,本来准备起诉李某的潘某得知前述情况后,主动联系区诉前和解中心,提出共同参与诉前调解。
因该案来源不同于一般的诉前和解案件,调解员立刻与李某进行联系。经确认,潘某与李某就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已达成调解意向,但二人协商的调解方案并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为了尽快化解纠纷,结合该案情况,诉前和解中心提出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新思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诉前和解中心与南海区公证处取得联系。调解当天,潘某与李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公证员亦到场作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并就后续可能遇到的强制执行申请程序等问题进行解答。
典型意义:
佛山市两级诉前和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的治理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随着影响的逐渐扩大,群众对诉前和解的需求也不断增长。遵循便民利民原则,诉前和解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对群众的多元诉求积极回应。该案作为全市第一宗借助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方式调解成功的案件,充分体现了佛山法院坚持多元共治,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融入诉前和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
案例4
整合两级解纷资源 联动调解“有妙招”
案情:
2021年,爱奇艺公司起诉佛山某生态酒店未经其合法授权,擅自播出《十月初五的月光》等一批热播影视作品,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数十万元。一审判决佛山某生态酒店每部影视作品赔偿爱奇艺公司3000元。爱奇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14件案件经前置分流导入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得知酒店方还提供了另外10个爱奇艺公司独家传播的影视作品的点播服务。但双方当事人未就上述10部作品侵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爱奇艺公司亦还未起诉至法院。经过协调,市诉前和解中心联动禅城区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工作站一并处理该批纠纷,14件案件均调解成功,10件案外纠纷则向禅城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该批案件经佛山两级诉前和解中心联动处理,不到一个月就得到有效化解,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省心的多元解纷服务,还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一门式”化解,构建起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在佛山法院的指导下,诉前和解中心有效整合法院解纷资源,扩容多元解纷“朋友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案例5
“和解+速裁” 高效化解环境资源纠纷
案情:
2019年,陈某等七名花农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租地从事花木种植,并从附近河涌的储水池抽水进行灌溉。当年年末,七名花农发现自家花木出现大面积枯死现象。经环保部门调查,位于该河涌上游的某公司员工宿舍的生活污水管道接错雨水排渠,导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涌,水体受到污染。七名花农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某公司索赔。该案经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后,双方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
案件经前置分流导入诉前和解中心。在“和解+速裁”工作机制下,专职调解员与具备化学专业背景的法官组成调解工作组,深入现场调查。工作组仔细勘查被告公司周边环境和涉案河涌排污口情况,并向花农了解种植过程,走访园区十余家企业。结合调查结果和专业鉴定意见,最终确定了污染源。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解决花农资金困境,工作组在调解中多次就生活污水排放的标准、危害及植物枯死原理向双方当事人作出专业解释,并采取现场测量种植面积等方式科学核算花农损失,合理酌定赔偿数额范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七名花农获得赔偿83万元,调解结果得到了工业园区、花农及公司三方肯定。
典型意义:
自诉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佛山法院逐步探索出“和解+速裁”的一站式解纷模式,成效显著。该案涉及“三农”中的农民权益维护、环境保护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调解难度大。佛山法院充分发挥“和解+速裁”调解模式的专业优势和集约效应,不仅将当事人“请进来”,更主动“走出去”,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合理酌定赔偿数额、组织现场调解等方式,合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链接
佛山诉前和解十大典型案例
(20192022)目录
案例一:发挥个案调解效应,保障村改工作平稳推进
案例二:延伸诉前和解支点,助力“无讼”村居创建
案例三:引入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案例四:整合两级解纷资源,联动调解“有妙招”
案例五:“和解+速裁”高效化解环境资源纠纷
案例六: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特邀调解机制显成效
案例七:聚焦“网络直播”新业态,助推行业依法用工
案例八:找准调解“突破口”,兼顾隐私保护与邻里和睦
案例九: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线上调处“跨洋”离婚案
案例十:妥善化解竞业限制纠纷,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撰文:唐梦 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