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宁波银行金华分行引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45万元。
具体来看,宁波银行金华分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存款。
由于唐晓明对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第三方证券存管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给予警告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不是宁波银行首次因违规被罚。4月11日,宁波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非标投资业务资金支用审核不到位、房地产贷款授信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被罚220万元。
4月23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宁波银行因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被罚款270万元。
5月6日,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银行衢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被罚款人民币45万元。(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