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郑艳解密方正重整案中的财产权信托:特资市场亟需集成能力 我们靠四大优势破题

2021-08-06 12:09:14  来源: 新浪网  编辑:zgjrzk  

  来源:信托百佬汇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破产重整案“北大方正破产重整案”中,财产权信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方正集团此次重整采取“出售式重整”模式,即各个板块的保留资产由投资者整体承接,除保留资产之外的待处置资产留在重整主体内。这部分待处置资产因历史遗留问题,资产情况复杂,短期内处置不具有可操作性。

  而如果在破产重整中引入财产权信托,可以使得重整案件的债权清偿在一定程度上与待处置资产的投资、理财实现有机结合,同时以时间换空间,平衡短期清偿和长期清偿之间的矛盾,通过待处置资产的盘活,提高破产企业的现金回流率,从而最终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

  这是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业务的优质案例,也是信托公司探路不良资产重整的实践范本。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特此专访亲自操刀上述财产权信托的平安信托特资北区经营中心总经理郑艳,希望将这一庞杂繁复的过程及关键架构节点拨茧抽丝,供业界参考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郑艳在此次专访中强调,特殊资产业务是平安信托战略转型的四大核心业务之首。平安信托希望依托自身的专业经验、系统优势和清收能力,打造特资领域服务信托第一品牌。

  平安信托特资北区经营中心总经理郑艳

  破产重整引入财产权信托的现实意义

  信托百佬汇记者:将财产权信托引入破产重整并非第一次,引入这种架构对重整有什么好处?北大方正重整中引入的财产权信托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郑艳:越来越多的大型或者超大型规模的企业集团,由于“多元化经营,分散经营风险”的经营思路,大举扩张,导致负债过高,短债长用等问题,最终面临破产的结局,如渤钢集团、天津物产、方正集团、海航集团等。此类债务人主体存续时间长、债务体量大,故而重整方案主要采用出售式重整,即除核心资产外,尚存在大量非核心资产(非主业、权属不清、低能低效等)留存在债务人主体内。该等巨无霸级破产重整项目存在以下痛点:

  (1)对于投资人而言,投资人不希望全盘收购所有资产,希望部分非核心资产被剥离;

  (2)对于管理人而言,破产主体资产的处置受整体破产重整的时效限制,希望及时且妥善处置非核心资产;

  (3)对于债权人而言,非核心资产若仓促拍卖、变卖,可能导致资产价值贬损严重,难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而财产权信托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信托优势,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隔离风险,搁置争议、拒绝繁琐流程,以时间换空间,以造血促清偿,从而推进破产重整顺利进行:

  (1)风险隔离:合法合规的委托财产交付后,可成为独立信托财产,不受委托人破产清算的影响,从制度上可以实现破产隔离功能,有助于破产重整案件中区别对待保留资产和待处置资产,将优质资产与低效资产/非主业资产的风险隔离,从而有利于各参与方抓大放小搁置争议有效推进重整进程。

  (2)换取时间:破产重整的程序6+3个月,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低效资产/非主业资产的处置;信托机制较为灵活,受托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交易结构、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财产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高度定制化服务,从而使得财产权信托成为破产重整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其他环节无缝连接,甚至可以根据受益人意愿提供清收增值服务,财产权信托的安排可以给予待处置资产的处置空间。

  (3)中立地位:由信托受托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低效资产/非主业资产的处置,可以确保破产程序中中立第三方主导处置事宜的延续性。

  (4)补充分配:财产权信托对低效资产/非主业资产的处置所得,将向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未获清偿的债权可以进一步得到清偿;信托作为国内资管行业的先行者,在多年为个人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已完成通过客户信息采集、受益账户管理、信息披露、财产分配等多功能运营服务平台类的搭建,可以为债权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托服务。

  2016年,以财产权信托为载体的信托受益权分配作为一种补充偿债方式在渤钢集团重整案中首次被引入我国破产重整项目的债权清偿体系。在北大方正破产重整项目中,在服务方案和效率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法律关系更为简单明了。

  首单破产重整中的他益服务类信托

  信托百佬汇记者:北大方正重整案例是引入服务类他益财产权信托的首例,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操作难点?对此贵司是怎样应对的?

  郑艳:在结构设计和落地中确实有很多操作难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范围如何界定、信托财产如何交付、受益人如何登记、份额如何确认、决策机制如何确定等等,谈判历时三个多月,我们和外部律师、管理人来来回回过了不下数十版财产权信托方案,信托合同也做了多次推倒重来,结构越论越清,条款越谈越明,一次次的沟通和谈判让我们的结构和条款日臻完善。

  我们还投入几百万优化升级运营管理系统,以尽可能为债权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因信托财产还未完成最终交付,具体细节我们在此就不做过多披露了。

  两种盈利模式与分层决策机制

  信托百佬汇记者:财产权信托属于服务信托的范畴,这类业务通常利润回报不丰厚,平安信托这单业务是否也会出现“投入大,回报少”?

  郑艳:服务信托属于信托本源业务,其以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为基础,充分发挥信托机制的灵活性,通过整合不同的工具,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帮助委托人实现各种诉求。服务信托具有广阔的业务场景,除了我们熟悉的家族信托、企业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之外,破产重整中财产权信托,是服务信托这种金融工具在新的经济情况下的创新尝试和有效运用,对于推动破产重整程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的这类业务收入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作为受托人提供事务性受托管理服务,另一方面,提供对资产的经营、处置、清收等服务,这些环节如果产生收益的话可以收取一定报酬,这部分属于“浮动费用”。

  信托百佬汇记者:您刚刚提到浮动费用的设置,似乎也是一种保证受托方为委托人保全最大利益的方式?

  郑艳:是的,这是信托公司的一个盈利点,可以驱动受托方尽心尽力保全债权方利益。

  值得一提的还有,此次财产权信托计划的管理和处置是采用分层决策机制,区分对受益权权益影响的情况及时效要求的程度划分决策层级,也可避免出现因我方资产处置不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分层决策机制兼顾规范性、原则性、灵活性,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最大效率保障债权人利益。

  赋能特殊资产“服务+金融”

  信托百佬汇记者:我了解这单财产权信托的整个业务链条后,觉得平安信托还是借助了很多集团综合金融的优势,其他同业复制操作或许并非易事?

  郑艳:财产权信托在北大方正破产重整程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确实依托了平安集团和平安信托诸多综合优势:

  比如,清收优势。平安信托的清收队伍,脱胎于平安银行此前的特殊资产事业部,既往有良好清收业绩。目前平安信托的清收团队有超过100人,专业背景包括投资、法律、会计师事务所等。当然,我们也不是所有工作都自己做,也有部分工作交由外部中介机构。

  再比如,科技优势。平安信托耗资数百万元为此单财产权信托业务打造了一个专属IT系统,以尽可能为受益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提升我们服务类信托的市场竞争力。

  实际上,此单财产权信托的创新还与平安信托这几年一直推进的特殊资产战略有关。平安信托建立了特资生态圈,以赋能特殊资产“服务+金融”业务发展,我们可额外提供定制化增值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在交易结构、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财产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高度定制化服务。

  这方面,平安信托或许不是单科最优的,但应该是综合实力最强的。

  在手业务规模已达320亿

  信托百佬汇记者:您刚刚提到平安信托此前布局特殊资产业务,可否透露一下目前已达成哪些具体成果?未来特资业务在整体业务结构中将占何种地位?

  郑艳:2019年平安信托启动新一轮战略转型,将特殊资产业务作为公司转型支柱型业务,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探索,这一战略定位始终不变,但经营策略随着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变化,经历了三次升级,从以投融资业务为主的十大模式,到“特资+”战略,将特资业务能力与不动产、基建、PE、标品投资能力相结合,再到“服务+金融”模式,将信托受托制度优势、特资业务能力与投融资能力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式、一条龙的高效、优质服务。

  北大方正破产重整财产权信托项目就是“服务+金融”模式下的一个典型案例,在出售式重整中针对债务人非核心资产处置引入财产权信托,保障了破产重整的时效要求,也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多方共赢的方案。

  截至目前,平安信托特殊资产财产权信托在手业务规模已达320亿。未来,平安信托将依托自身的专业经验、系统优势和清收能力,通过提供服务信托方案,助力大型企业集团破产重整,打造特资领域服务信托第一品牌。

  信托百佬汇记者:这两年特殊资产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经过这两年的事件探索,平安信托对特殊资产领域投资机会的判断有无变化?

  郑艳:过去,特殊资产市场更多是靠信息不对称,通过简单的“低买高卖“的方式获取盈利。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多元机构的加入,整个市场交易越来越透明化,传统的倒卖模式难以为继。同时,随着这一轮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特殊资产的处置周期进一步拉长,通过”买入持有卖出“逆周期策略也难以奏效,机会更多在资产的终极处置经营上,市场亟需具备全链条、集成化能力的服务商,对特殊资产进行瑕疵涤除、重整盘活、经营赋能,最终实现价值修复重塑。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新浪网

中国金融智库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启示 - 法律声明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http://www.zgjrzk.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05133号
版权所有:中国金融智库 sitemap
中国金融智库法律顾问:海勤律师事务所 王勇 合伙人 律师
中国金融智库 电话:8610-56225227/28/29/30 传真:010-51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