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意外因素的一种保障,保险业务自出现以来就一直备受推崇。
回眸过往,其产生的初衷是为了给人们带来一份安心,但近年来伴随着行业改革转型加速,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导致行业内违规现象频发。
近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出现了众多有关泰康“飞铁保”的投诉。投诉原因均是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投保”。
泰康人寿虽属国内大型保险公司,但其也是监管部门处罚“黑名单”上的常客。其中,销售误导也使得多地泰康人寿屡次被罚甚至被客户起诉。
此前,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在冲刺“开门红”营销活动中为促成签单诱导投保人先行签字和交纳保费,并在被保险人明确提出反对投保的情况下,安排该公司工作人员代为签字并拒不退还保费,被客户诉上法庭,最终,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决为败诉。
莫名被投“飞铁保” 泰康人寿屡遭消费者投诉
当下,众多保险公司违规事由“花样百出”,虚假业务、虚列费用、销售误导、获取信息源强制投保……正因多种乱象的存在,遭到了消费者越来越多的投诉。
近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出现了众多有关泰康“飞铁保”的投诉。投诉原因均是在消费者不知情或者未亲自提供本人信息情况下“被投保”。
根据平台投诉信息显示,每个消费者获得“飞铁保”赠险的渠道不尽相同。抽奖时不小心输入了身份证号码,就被告知投保了;在方便面手机扫码领红包活动中,显示中了20元话费,填完信息后却收到投保泰康人寿的飞铁保成功的短信;通过支付宝,在车行易生活号,查询加载分,点击确定查询,自动给投保了泰康人寿飞铁保plus;在扫码借充电宝时弹出免费领取页面,填写信息时没有注意是保险。
面对突如其来的“被投保”,众多消费者纷纷表示疑惑,根本不知这是何物,他们也没有将个人信息给予泰康,而泰康人寿却在未经他们允许的情况下给他们投保。他们诉求基本都是要求泰康方面立即退保,删除个人信息并对此做出解释。
据悉,泰康“飞铁保”是泰康人寿的一款互联网保险产品,由“飞常保”和“铁定保”组成,主要对交通意外进行保障,包含了航空或高铁意外保障,这款保险不用客户缴纳保费,均为免费领取,领取后即可享有1年的交通意外保障。
此外“飞铁保plus ”也是泰康人寿推出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是飞铁保的升级版。主要保障飞机、铁路交通意外伤害,0元体验,90天畅游无忧。特别说明,“0元体验”意思是该产品不会收取费用,保障期为90天,到期了就会自动失效。
对于消费者来说,“飞铁保”未在本人同意授权情况下开通,存在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多次隐瞒信息欺骗投保人
事实上,除却此次“飞铁保”风波,此前泰康人寿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频繁出现在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中。
2014年,北京保监局对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据北京保监局披露,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营销服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存在欺骗行为。对此,北京保监局对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保监罚〔201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因多项违规累计被罚70万。
信息显示,经查,泰康人寿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中国保监会对泰康人寿2015年签单的电话销售保单业务进行检查中,随机抽查下属的25家电话销售中心,均发现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且违规保单占比均较高。
同时,泰康人寿总公司负责电话销售业务规划与督导、产品与销售支持以及对电话销售中心业务进行合规性管理,检查发现总公司在销售业务品质管理等内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此外,泰康人寿还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泰康人寿电销人员利用业务系统管控不严等管理漏洞,以“自建号”、“手拨号”、添加不真实的被保险人联系电话等方式呼叫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编制虚假的承保录音资料,用于通过录音质检,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承保出单。
同样因为隐瞒信息欺骗投保人,中国保监会发布的青岛保监罚〔2016〕1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因在电话销售中存在欺骗、隐瞒的违规行为,被罚款1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5年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
此外,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还因为存在销售误导等现象,在2011年再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频繁被开罚单,也反映出泰康人寿无论是外销还是内控都有待加强。
青岛分公司违规代签保单
此前,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在冲刺“开门红”营销活动中为促成签单诱导投保人先行签字和交纳保费,并在被保险人明确提出反对投保的情况下,安排该公司工作人员代为签字并拒不退还保费,被客户诉上法庭,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决为败诉。
根据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6年底,泰康人寿青岛胶南支公司搞活动冲刺“开门红”,该公司业务员邀请客户参加“开门红”活动并向其推介泰康人寿“鑫享人生”年金保险。
之后,客户想以其子作为被保险人购买此份保险,但因当时外出不在家,表示待回来商量后再购买该保险。泰康人寿胶南支公司得知上述情况以后,催促工作人员“赶紧投保”,并表示“被保险人的签字可以等其回来后补签”。
于是,客户便在投保单和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处签字,被保险的签名为空白,并交纳了保费20万元。此后,泰康人寿再未向客户提及被保险人需要补签字一事。
2017年2月,被投保人知晓上述保险合同后不同意购买,并拒绝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此后,客户多次要求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解除上述保险合同并退还保费,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迟迟不予解决。
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上述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签名非被投保人书写。据泰康人寿业务员证实,上述被保险人签字为该公司工作人员代签。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述保险合同无效,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十日内退还田俊霞保险费20万元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均由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负担。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根据事实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而言,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金钱方面的处罚,更多的是损害自身的品牌形象,并直接影响企业的根本利益。
梳理近年来保险行业违法违规的事由,违规操作俨然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通病,尽管监察处罚不断,但行业顽疾仍屡禁不止。甚至,有企业打着勿踩“红线”的口号,却屡次挑战法律底线。
总体来看,在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中,保险行业为开拓行业市场、争夺客户资源,纷纷“各显其能”。在销售指标压力和利益诱惑下,个别企业和从业人员选择铤而走险,最终选择踏上违法违规的“冒险”之路。(凤凰青岛)
编辑:王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