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碳市场到碳金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哪些问题与挑战?

2022-05-06 13:30:25  来源: ZAKER  编辑:zgjrzk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发展都已取得初步成效。而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将迎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这意味着绿色金融的内涵将进一步扩展。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旗下"新金融书系"新书《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出版,作者为CF40特邀成员、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兴业研究高级绿色金融分析师方琦。本书对过去绿色金融政策与市场发展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同时展望了未来在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

  鲁政委 钱立华 方琦 著

  中信出版集团 2022年4月

  本书首先回顾了全球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历程,以捕捉碳中和大趋势下的机遇与挑战,然后剖析了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概念与内涵,并介绍了国内外绿色金融的政策与标准,最后聚焦绿色金融市场助力碳中和的实践,展现了气候投融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可持续投资与ESG、绿色保险、碳市场与碳金融等领域的新发展趋势。

  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篇章,分别是趋势篇、政策篇、实践篇。下文节选自本书实践篇第六章第三节《从碳市场到碳金融》。

  本节内容提出,构建碳金融体系的目的在于,借由金融工具和交易主体,尽量降低碳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这有助于提高碳市场运行的平稳性。

  在我国试点碳市场的实践中,商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可以分为碳金融基础服务、碳融资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三大类,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碳交易市场规模和成熟度有限,商业银行参与碳市场的基础不足;相关管理部门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有待提升,商业银行参与热情不足;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限制了碳金融业务的发展。

  对此,作者建议,加快健全碳金融法律法规,完善配额分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相关管理部门应提升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多方协作,推动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适当放松机构准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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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碳市场向碳金融体系的演进

  1.碳金融体系的基础逻辑

  碳交易的直接功能是实现经济系统的减排成本最小化。静态地看,控排企业在碳市场中通过交易,能够实现边际减排成本均等化,从而使全系统的总体减排成本最小化。动态地看,企业的碳排放并非时时受控,而是在固定的履约期对一年的碳排放进行清算,并清缴相应数量的配额进行履约。

  控排企业碳配额的获得与履约之间存在时间差,真实的供需仅在履约期得以充分表达,从而形成有效的碳价格。而在非履约期,企业没有履约需求。此时,预期配额剩余的企业为降低履约风险,不愿意提前出售配额;预期配额短缺的企业,由于现货交易资金占用大、价格风险高,也不愿意提前购入配额。

  可见,在以控排企业为主要交易主体的碳现货交易市场中,谨慎避险的需求抑制了控排企业在非履约期的交易动机,导致市场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产生市场价格预期的断链。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碳交易的履约具有周期性,但减排项目的投资却是随时发生的,并且在投资和获得减排收益之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差。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根据碳配额的市场价格核算预期回报,并据此决定是否进行减排投资。

  一方面,价格预期的断链使得碳市场即便在履约期也需要更长的"试错"过程、经历更加剧烈的波动,才能使价格波动逐渐收敛,增加了碳市场的价格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的减排行动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在无法获得连续有效的价格预期时,会强化企业的避险倾向,进一步抑制其参与交易的动机,甚至削弱企业推进减排的积极性。

  因此,保证在非履约期碳价的平稳和有效性,是促进低碳投资的关键。从这个角度看,构建碳金融体系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旨在借助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引入多元化的交易主体,填补非履约期的交易动机,保证碳价格,尤其是在非履约期保持持续、平稳有效,从而形成和揭示有效的、连续的市场预期或是在无法影响碳价格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碳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这对于提高碳市场运行的平稳性,激发企业加快减排都有积极的意义,而这也是在碳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碳金融体系的核心目标。

  从这些要求出发,在成熟的碳市场中形成了碳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交易工具,以及更复杂的、结构化的衍生品,可以用来锁定价格,控制风险;另外,还产生了碳资产管理和涉碳融资等碳金融服务业务,以实现碳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企业能够获得合理的减排收益。

  更进一步看,碳金融衍生交易工具与碳金融衍生服务具有内在的关联,两者相辅相成:衍生品的产生便于金融机构参与交易、控制风险,可以更好地提供碳资产管理服务,而反过来,更可靠的碳资产管理,也使企业更愿意提供自己的配额,从而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一个健康、完备的碳金融体系,需要上述两方面均衡发展,互相支撑。

  2.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层级和现状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视角,纵观国际国内碳市场,可以看到不同的层级:从简单的减排项目市场零散的、双边的交易,到碳配额和减排量现货市场连续的、集中的交易,再到包含各种碳衍生产品交易工具和金融服务的碳金融体系,等等。

  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层级,即主(参与机构)客(交易工具)体的结构,具有内在的演进规律:主体产生需求,需求催生客体,而客体的发展及所带来的获利空间则吸引着新的主体进入,并产生新的需求……如此循环往复,推动市场结构逐步演进,而这一过程也带来碳市场流动性在数量级上的提升。

  碳市场的基础结构由简到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级:

  项目市场:碳市场发端于最简单的减排项目市场,控排企业为唯一的主体,开发减排量。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场外的融资和咨询服务,交易仅是零散地以双边形式进行。典型的例子是CDM市场。

  现货市场:随着全面控排措施的落实,更多控排企业参与减排行动,同时也获得了碳配额这一资产,因而产生了更普遍、经常性的碳交易需求,交易机构的参与使现货市场应运而生。在现货市场上,碳配额和核证减排量是主要的交易标的,控排企业以及交易机构则构成了重要的主体,中介机构在场外提供排放核查,银行则为交易所提供货币结算等服务。碳现货市场连续、集中地进行交易,交易的目的为满足控排企业的实际需求,因此会呈现明显的"潮汐"特征,即交易集中在履约期前后。我国试点碳市场,以及美国的RGGI市场即属于此类。

  基础性衍生品市场:由于配额发放和交割履约之间存在时间差,所以控排企业产生了套期保值,以及碳资产优化管理的需求。一方面,催生了碳中远期、期货合约,同时也吸引了金融机构的参与,提供碳资产管理服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碳资产管理过程中,同样需要对冲风险,并且其对灵活性的要求,以及对衍生品的开发、应用和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从而催生了期权、掉期等更加复杂的衍生产品。从市场流动性看,一方面,金融机构参与中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衍生品交易,使碳市场总体流动性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碳市场提供了套期保值和碳资产管理的功能,提升了企业参与交易的能力与意愿,现货交易的流动性也会因此提升。EU-ETS经过多年的发展,其目前的形态比较接近此类市场。

  泛金融化碳市场:与以能源为代表的其他大宗商品市场不同,碳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具有潮汐性特征,即在非履约期,以实需为目的的交易活跃度较低。而金融机构的参与带来的资金体量,需要足够的流动性和足够的交易对手,才能形成有效的流转,发挥金融市场价格发现的作用。在这样的条件下,非实需(投机性)交易主体便成为市场进一步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通过引入投机性需求,以及具有公益性的碳中和需求,实际上引入了对碳资产异质化的价值判断,从而产生了交易的动力。而碳市场的金融属性也由此进一步彰显,并可能与其他金融市场产生协同效应(比如作为对冲石油价格风险的工具,甚至形成了"碳货币"等)。成熟的全球性大宗商品市场,如石油等,都已经实现了泛金融化的发展,而在碳市场领域,EU-ETS第二阶段早期(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近一年时间里),欧洲碳市场呈现出泛金融化发展的态势,但在金融危机、碳价暴跌后便偃旗息鼓。

  碳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有时并不能严格划定,可能处在上述某两个层级的中间状态;也有可能在特别的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下,取得某些方面的超前发展;即便在相同的发展层级,不同地区的市场也可能存在不同的侧重。

  但从"需求推动"的逻辑出发,可以看到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与政策目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碳市场基础制度和能力建设水平,以及金融市场总体成熟度相匹配,而各个层级之间的每一次跃进,都面临着一些关键问题,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作为保障。

  二、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市场的模式与作用

  在所有碳金融市场主体中,金融机构扮演着多样且重要的角色,包括碳市场的做市商、碳资产的中间商、作为政府机构的碳资产运营平台,或联合相关企业成立碳基金等。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与交易所、碳资产开发咨询机构合作;设计碳交易金融产品,比如将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与碳市场相结合,甚至参与推动相关金融政策的制定。

  根据国际经验,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做市商模式

  做市商是指由金融机构作为特许交易商,向市场报出特定金融产品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接受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头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通过买卖差价获得利润。

  在做市商交易模式下,买卖双方不需要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担任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适用于流动性不高、成交不活跃的市场,能够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增加流动性。

  在碳市场上,由于控排企业排放规模、经营状况等参差不齐,其参与碳交易的能力和意愿也存在较大差异。

  作为碳市场的做市商,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客户优势,撮合交易市场难以消化的大宗碳配额交易,或为小规模控排企业提供交易,批量集中小企业的配额进行打包交易等。

  这种交易模式为线上交易提供了有益的补充,能够满足各类企业的不同需求。目前在欧洲碳市场,通过做市商完成的场外碳配额交易占碳市场总交易量的四成左右,规模不容忽视。

  由于市场供需并不能保证实时出清,所以作为做市商的金融机构需要持有一定的头寸,用于满足随时出现的交易需求。

  就做市商而言,不仅需要有畅通的渠道获得头寸,同时也需要有灵活的手段对冲自有头寸的风险敞口。其中,前者对现货市场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后者则直接对应于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的需求。

  2.涉碳融资模式

  碳市场的设立给金融机构带来的业务空间不仅限于直接参与交易的方式。碳交易机制给碳排放配额赋予了直接的市场价值,实际上产生了一种新的价值不定的无形资产。

  而如何盘活碳资产,在保证履约的前提下优化资产收益,既是控排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机制面临的新的课题,也是金融机构面对的新机遇。

  2016年以来,我国七个试点碳市场中出现了碳配额抵押/质押贷款、碳回购等涉碳融资业务,以及碳配额托管、碳信托等碳资产管理业务。这些与碳资产挂钩的融资业务不仅能够活跃碳交易市场,还可以为社会资金投至碳资产提供渠道,对金融机构而言,也可以带来中间业务收入。

  考虑到全国碳市场建立之初市场波动和风险较大,控排企业风险管理的需求较高,并且非试点地区的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较为局限,急需借助金融机构的服务提升碳资产的管理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涉碳融资和碳资产管理等碳金融服务将迎来快速增长。

  由于涉碳融资业务往往以碳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所以提供涉碳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便会持有相应的碳资产,产生风险敞口。对于不参与投机性交易的金融机构而言,就需要借助衍生品进行反向操作,对冲风险。

  3.中介服务模式

  碳市场的交易标的除了配额,还包括减排量。从试点市场交易情况看,CCER的成交量已经接近总成交量的一半。从某种意义上看,CCER本身就具有期货的特征:企业从投资减排项目,到成功注册备案,再到建成投产,正常运行后才能获得相关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获得全部或部分CCER对应的收益,或者以此为担保进行融资。但碳价的波动会给买方或卖方造成一定的风险。而这些风险都可以通过设计对冲性的金融产品得到化解,使碳交易更加活跃和具有弹性。

  三、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市场的实践与建议(以商业银行为例)

  1.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的实践

  我国试点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碳金融衍生品开发数量较少,还未形成真正的碳金融市场。但是随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以碳减排指标、碳配额为标的,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探索。不过,大多的碳金融创新还都处于示范性质,形成规模化交易的尚不多,也并未形成标准化的交易体系。

  在我国试点碳市场的实践中,商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可以分为碳金融基础服务、碳融资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三大类。

  (1)碳金融基础服务

  碳金融基础服务是指支持碳金融市场运转的基础服务,包括银行端一站式开户、场内交易结算、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转让和第三方存管等。

  以兴业银行为例,兴业银行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与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合作的全覆盖,提供碳交易制度设计咨询、交易系统开发、碳交易资金清算存管、碳资产质押授信、节能减排融资、自愿减排交易咨询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兴业银行在国内碳金融业务领域已经具有一定优势。

  兴业银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实现异地开户。2014年11月,兴业银行正式上线全国首个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代理开户系统,成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首家利用银行网上平台进行碳交易代理开户的商业银行,参与碳交易市场的国内机构和个人可通过兴业银行个人网银直接开通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账户。

  (2)碳融资服务

  碳易机制给碳排放配额赋予了直接的市场价值,实际上产生了一种新的价值不定的无形资产,由此催生了以碳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与碳资产收益挂钩的涉碳融资服务,如碳抵押贷款、碳质押贷款、碳资产回购、碳债券等。

  ①碳资产抵押、质押融资

  在试点碳市场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进行较多尝试的是提供碳资产抵押或质押融资。企业将自身碳资产或未来碳资产收益作为抵押或者质押,商业银行根据相关流程为其提供贷款,从而盘活企业碳资产,促进资金融通。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我国也有商业银行已落地全国碳市场配额抵押、质押融资业务。

  兴业银行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案例

  2014年9月9日,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在湖北签约。湖北宜化集团以自有的213万吨碳排放配额为质押,获得兴业银行武汉分行40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通过对碳排放权进行价值评估,为湖北宜化集团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盘活了企业的碳资产。

  浦发银行国内首单CCER融资项目案例

  2015年5月,浦发银行与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家CCER质押融资贷款合同,该笔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是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簿系统上线后发放的国内首单CCER融资,交易双方完成了CCER在整个交易、融资环节的确权、估值、质押、放款等流程。

  全国碳市场配额质押融资业务案例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开市交易首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杭州分行分别为黑龙江省某热电联产企业、浙江省某环保能源公司提供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2000万元、1000万元。两笔贷款的贷款人均为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以企业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物,兴业银行根据全国碳市场开市首日交易价格、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为企业核定碳排放配额质押额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指导下,通过人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登网)进行质押登记和公示,有效打通了碳排放配额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盘活了企业的碳排放配额资产,是碳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

  ②碳资产回购

  碳资产回购业务是指碳资产持有者向碳市场其他参与方出售碳资产,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售碳资产,从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

  兴业银行碳资产售出回购业务案例

  2016年3月,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春秋航空和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签署《碳配额资产卖出回购合同》完成50万吨2015年度碳配额交易过户登记,这是国内航空业参与的首单以碳配额为标的的碳资产管理创新业务碳资产售出回购产品。春秋航空根据合同约定向置信碳资产卖出50万吨2015年度的碳配额,在获得相应配额转让资金收入后,将资金委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进行管理。约定期限结束后,春秋航空再回购同样数量的碳配额,并与置信碳资产分享兴业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财富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本单碳资产售出回购业务,既保证了控排企业可以无风险地完成履约,又可以盘活碳配额资产,在获得融资的同时,实现对碳配额资产的高效管理。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各自的市场功能,实现共赢。

  ③碳债券

  碳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低碳项目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碳资产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

  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主承销首支碳债券案例

  中国第一只碳债券名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4年5月,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规模10亿元、期限5年的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由中广核财务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担任财务顾问。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五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20个基点。

  (3)碳资产管理服务

  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为客户提供碳信托、碳托管、碳拆借、碳理财、碳咨询等碳资产管理服务。而目前由于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其直接提供的碳资产管理服务的类型较少,主要的实践案例为碳资产结构性理财产品,其中涉及的碳配额资产也是采用第三方代持的方式。

  兴业银行碳资产结构性理财案例

  碳资产结构性理财是指通过为企业提供资金和配额组合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可选择的结构性收益组成的金融理财产品。2014年11月,兴业银行成功落地国内首笔绿色结构性存款,由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在该行深圳分行认购1000万元。在获得常规存款利息的同时,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还将获得不低于1000吨的深圳市排放权配额。兴业银行碳资产结构性存款产品仍然以银行结构性存款作为基础产品,对企业到期的收益部分进行重新划分,将一部分利息收入转化为配额收益,并支付至控排企业配额账户。

  2.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的问题与建议

  (1)我国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第一,碳交易市场规模和成熟度有限,商业银行参与碳市场的基础不足。

  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基础是碳市场,目前国内碳市场成熟度有限,商业银行不敢贸然参与。

  从规模上讲,试点碳市场的发展规模仅局限于当地省市,难以为碳金融市场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全国碳市场处于启动交易初期,仅纳入发电行业,市场活跃度面临挑战。

  从制度上讲,初始配额分配是碳市场的重要环节,初始配额总量决定了配额的稀缺性,从而决定了未来碳配额的价值和碳价高低。

  因此,明确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及相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对稳定市场预期十分重要,目前全国碳市场尚未对其进行明确。在全国碳市场运行初期,商业银行或持观望态度,有限参与。

  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有待提升,商业银行参与热情不足。

  一是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碳市场的认知有待提升,也缺乏专业人才储备对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

  二是管理部门对碳期货规避风险、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作用不够重视。碳市场管理部门主张在碳现货市场基础成熟后再推出碳期货,因此国内碳市场仍以现货交易为主,并未进行碳期货交易。而EU-ETS的成功实践则是在市场启动伊始便将碳期货与碳现货协同发展,且碳期货的交易总量占总成交量的90%以上。

  三是碳金融政策激励措施不足。碳金融的发展需要财税、环保等各项配套政策的大力扶持。然而目前相关管理机构还没有出台系统性的引导政策,导致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外部激励动力不足,国内商业银行的参与热情有限。

  第三,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限制了碳金融业务的发展。

  全国碳市场建立之初市场波动和风险较大,控排企业风险管理的需求较高,而且非试点地区的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较为局限,急需借助商业银行的服务来提升碳资产的管理能力。只有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才能更好地提供涉碳融资和碳资产管理服务。涉碳融资业务往往以碳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因此提供涉碳融资服务和碳资产管理服务的商业银行通常会持有相应的碳资产,产生风险敞口,能够参与碳市场交易是商业银行管理碳资产风险敞口的前提与基础。

  (2)对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

  第一,加快健全碳金融法律法规,完善配额分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

  一是推进碳金融市场相关立法建设,规范碳金融产品发展,并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二是碳金融创新需要较强且较完善的碳现货市场作为支撑,应设立明确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及相应的动态调控机制,这是碳现货市场交易长期平稳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

  三是以发电行业为切入口,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并尽快将CCER等抵消机制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为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提供广泛的行业基础。

  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提升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多方协作,推动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方面,相关监管机构可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碳金融市场业务的审批和监管能力。

  另一方面,在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循序渐进地开展碳期货交易,在碳期货的基础上进行碳金融衍生品创新并实现规模化,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提供合适的外部环境。

  这就需要生态环境部与"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合作沟通,多方协作划定各自的监管职责,协同监管,使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规范化、低风险化。

  第三,适当放松机构准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尤其是参与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不仅可以为碳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流动性,强化价格发现功能、平抑价格波动,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开发涉碳融资等创新性的金融衍生品,有助于碳金融体系的深化和多元化发展。

  因此,建议碳市场放松金融机构准入,同时监管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如与财政部门、中央银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协作制定碳金融市场发展指引,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进行税收减免等。

  《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

  鲁政委 钱立华 方琦 著

  中信出版集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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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鲁政委,经济学博士,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特邀成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CIFA)常务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CCEF)理事。2010年12月被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确定为"上海金融领军人才"。曾在《经济研究》和The Chinese Economy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钱立华,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绿色金融高级专家,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前项目官员。拥有超过15年的绿色金融和银行工作经历,在绿色金融政策、市场、标准、产品、业务及实践方面经验丰富。曾深度参与了中国第一个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的筹建、部分绿色金融监管相关制度的起草和制定,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部委和国际机构的绿色金融课题。研究成果获得《亚洲货币》、CFA协会(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等机构评选的多个绿色金融奖项。

  方琦,金融学硕士,兴业研究高级绿色金融分析师。主要从事气候金融和碳金融、绿色金融理论与市场等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获得《亚洲货币》2019年和2021年"中国绿色金融杰出研究成果奖"、CFA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2019年评选的"绿色金融论文"三等奖、中华环保联合会评选的"绿色金融十大案例奖"等。

  内容简介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发展都已取得初步成效。而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将迎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这意味着绿色金融的内涵将进一步扩展。为此,《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一书对过去绿色金融政策与市场发展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同时展望了未来在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本书首先回顾了全球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历程,以捕捉碳中和大趋势下的机遇与挑战,然后剖析了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概念与内涵,并介绍了国内外绿色金融的政策与标准,最后聚焦绿色金融市场助力碳中和的实践,展现了气候投融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可持续投资与ESG、绿色保险、碳市场与碳金融等领域的新发展趋势。

  目录

  序言

  

  趋势篇 碳中和大趋势下的机遇与挑战

  第一章 应对气候变化与碳中和:国际社会的理念发展与深入人心

  一、国际潮流:从可持续发展到应对气候变化

  二、碳中和与"绿色复苏"成为全球趋势

  第二章 中国的绿色发展与碳中和

  一、中国碳排放状况与应对气候变化

  二、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

  三、中国的换道赶超与后发优势

  政策篇 绿色金融政策与标准

  第一章 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相关概念与内涵

  一、可持续金融相关概念

  二、可持续投资与ESG 概念

  第二章 国际绿色金融政策与发展

  一、《欧洲绿色协议》与可持续金融战略

  二、《英国绿色金融战略》

  三、美国拜登政府气候行动与计划

  第三章 国际绿色金融重要规则与标准

  一、赤道原则的发展与更新

  二、负责任银行原则

  三、国际绿色债券规则与标准

  四、负责任投资原则

  第四章 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一、中国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与主要内容

  二、中国绿色信贷政策与标准发展

  三、中国绿色债券标准发展

  实践篇 绿色金融市场助力碳中和

  第一章 气候投融资

  一、国际气候投融资的需求与进展

  二、中国气候投融资的发展与建议

  三、中国气候投融资产品与创新

  第二章 绿色信贷

  一、国际绿色信贷市场概况

  二、我国绿色信贷市场规模与结构

  三、中国银行业绿色金融产品与创新

  第三章 绿色债券

  一、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概况

  二、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概况

  三、中国绿色金融债券市场

  四、中国绿色企业债券与绿色公司债券

  五、中国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六、中国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第四章 可持续投资与ESG

  一、国际可持续投资概况

  二、可持续投资的投资策略

  三、中国可持续投资发展

  第五章 绿色保险

  一、环境与气候变化对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资产端:绿色保险投资

  三、负债端:加强我国环境气候相关风险管理能力

  第六章 碳市场与碳金融

  一、国际主要碳市场

  二、中国碳市场

  三、从碳市场到碳金融

  第七章 碳中和时代的金融机构管理创新

  一、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

  二、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三、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后记

  版面编辑:小野菌|责任编辑:小野菌

  视觉:李盼 浩然

  监制宥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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