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天底下什么批评的人最多,
排在第一的,中国足球。
那排在第二的,我感觉得是大陆保险了。
什么人都可以踩上保险一脚,不管他懂不懂行。
每次出点小新闻,更有各路媒体、自媒体来“煽风点火”。
但凡是个拒赔,就是保险公司的错,标题更是起的一个比一个惊悚。
总之,甭管老百姓诉求多离谱,反正甩锅给保险行业就完了。
当然,保险行业问题很多,很多情况下,是老百姓被业务员误导了。
不过,今天给大家说得几个案例,虽然都是靠着司法赢了,但是保司也是相当冤枉,被按头强赔。
第一回:投保不知亲父病,保司贪小当大头
“收钱的时候很痛快,但理赔但时候一点也不痛快!”
武先生在法院上说:“当初为父亲购买了三份重疾险,谁知道2018年我父亲确诊了癌症,保险公司却不给赔!”
保险公司表示“该情况为带病投保,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不予理赔。
果不其然,骂声一片。
谁都说保险公司是骗子,谁都说保险公司不要脸。
但真实情况,快把保险公司冤枉死了。
其实在武先生父亲确诊后、保险公司核实病情时,发现早在2017年2月13日至3月2日,武先生父亲就曾因为同样的病症住过院。
而武先生投保时间就是在他父亲第一次住院时。
武先生说,他在天津工作,父亲则在老家张家口生活。
2017年父亲住院时,为了让武先生安心工作,家人就没有告诉他。
武先生辩称,一来当时他的确不知道父亲患病住院,二来保险业务员曾明确要求他不要承认既往病史。
所以,不关心家人怪保险公司?建议多跟保险业务员学学,毕竟他都知道了,但你还不知道哦。
怕有人没懂上句话的反讽意味,我们不妨捋一捋逻辑:
如果你不知道,业务员怎么知道的。
如果你知道了,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保司。
如果你既没知道,也没告诉,那保司为什么要为你们淡漠的父子亲情买单?
好一出父慈子孝的爆狼发言,能在法院上说出这漏洞百出的话,今晚建议先把律师票出去。
更何况保险公司还有证据证明:
当初签订保险合同后,业务员曾打电话询问,可武先生否认了父亲有既往病史。
这样看来拒赔就变得很合理了。
结果呢,不出所料,保司输了……
输的很彻底,需赔付27万理赔金。
赔是赔了,但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公司自己也“理亏”。
实际上,武先生在2018年2月续保时,就已经告知保险公司其父在2017年2月住院治疗过;
紧接着,2月27日,保险公司电话通知武先生单方解除合同,
但离谱的是,却于28日划扣了下一年的保费。
你们保司这是上演的哪出?
耶稣降世,大爱人间,取你一瓢水,还你一池塘?
既然如此,那这个亏,就结结实实吃下吧。
同年9月,保险公司出具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拒绝赔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9月才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早就已经没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再加上保险公司划扣保费的一手谜之操作,再想解除合同,不合理也不合法。
最终,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武先生仍旧是拿到了理赔金。
法院是公正的,但保险公司拒赔也都是有理有据的。
所以,为了更好地享受服务,降低发生理赔纠纷或打官司的概率,
大家无论如何不要带病投保,不要给自己的理赔增加难度。
第二回:保司花式躲骗保,法院按头认理赔
“二级公立医院都不赔,还有没有天理!”
2020年11月,王先生因下雪路滑,从楼梯上不慎滑倒摔伤,
被送进了一家北京平谷区的二级公立医院,
这次住院经社保报销之后,总共自费了23000元左右。
王先生在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的理赔,却遭到了拒赔,
保险公司称二级公立医院不包括北京平谷区,因此不予理赔。
打开保险合同一看,条款里确实写得清清楚楚,“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除外”,
保险公司不赔也是合情合理。
至于为什么不赔,倒也不是保险公司故意针对歧视某个地方,更不是有仇,
说到底还是有些人不地道,集体骗保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比如北京市平谷区曾经出现过的93人大型群体社保骗保事件。
为了达到门诊报销起付线,社保参保人员互相配合,多人共刷一张社保卡,
更离谱的是,医院也对这些骗保行为默许了。
经历过这种医院病人联手骗保的事件,保险公司肯定得小心啊;
你想想,社保他们都敢骗,保险公司他们哪能放的过?
但,患者能联合医生一起改病历,
保险公司可没办法冲上门去拽着医生的领子让他们收手。
那能怎么办?保险公司惹不起,保险公司躲得起。
所以大部分保险合同干脆直接把这些地方排除在外了,大家都是被牵连了而已。
而且不仅仅是北京平谷区,
还有北京怀柔区、密云县;山东省金乡县;河北承德等等,
也都是骗保高发地,都被保险公司“躲着走”了。
但“躲”也没办法完全躲掉,因为银保监会直接就说了:
情况紧急的时候,你们保险公司定的除外条例都不作数。
该赔的时候照样得赔!
最终,法院判了保险公司败诉,王先生拿到了他的赔偿。
保险公司委屈,但它不说,只能默默掏钱。
法院是公正的,但保险公司拒赔也都是有理有据的。*2
所以,为了更好地享受服务,降低发生理赔纠纷或打官司的概率,
建议大家投保前先看清楚合同约定,认真了解保险指定医院范围。
第三回:保司条款耍心机,法院公正玩套娃
“这保险都买了一年多了,凭什么不能赔!”
2019年3月,宓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2份重疾险,
同年7月,宓女士在医院做检查发现肺部磨玻璃结节。
一年后,宓女士被诊断为肺癌,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60万的理赔申请,却遭拒赔。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为:宓女士是在180天的等待期内发病的,属于免责。
这拒赔理由一出,可真是没人认了,
你保险公司抠字眼,把“首次确诊”换成“首次发病”,发病范围可大了去了!
于是骂声一片,直接给保险公司送了个免费热搜。
保险公司也挺难的,自家的保险本身就是这么设计的,总不能要求各家保险条款完全一致吧。
实际上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一项条款本身就分两种,在购买时就应该反复确认,
第一种是只关注确诊时间:
第二种则是从首次发病就起算的,条款长这样:
与首次确诊不同,首次发病是只要出现疾病前兆或异常的身体状况就算发病。
这么来看,发病和确诊之间其实还是有个时间差的,
那难道条款上写初次发病就一定不合理吗?
那倒也不是,为了防范带病投保,是对大家的公平。
但案子一出,热搜里人人都在质问为什么保司要设计这种“蔫坏”的条款,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保险公司再怎么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最终法院判了保险公司败诉,仍需按照保险条款向宓女士进行赔偿。
为什么呢?
法院表示,对保司的拒赔行为很理解,但你这个合同有问题啊!
打眼一看没毛病,等待期时长、免责情形都挺全。
那少了什么呢?
少的是:
黑、体、加、粗。
这叫什么?一报还一报啊!
你保司不是有能耐在条款里耍小心机,然后说消费者看得不严谨嘛,那就甭怪法院“以暴制暴”了。
你来解释解释什么叫严谨,什么叫tmd严谨。
保险公司愣住,可没处喊冤,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
回头把“黑体加粗”裱起来挂在公司门口了。
法院是公正的,但其实保险公司拒赔也都是有理有据的。*3
所以,为了更好地享受服务,降低发生理赔纠纷或打官司的概率,
大家买了保险之后,等待期里没事儿也别跑医院去体检了。
第四回:女婿投保引争议,妻爹不能是爹地?
“他是我未来的父亲,我为什么不能给他买!”
张先生在和妻子结婚之后,给自己不到50岁的岳父投保了定期寿险,
保额50万,本身是出于孝顺,但同时也是为了防范一些风险。
万万没想到的是,保险买了没多久,张先生的岳父就不慎在下楼时摔倒,
导致颅脑重度损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办完岳父的丧事之后,张先生拿着保单去申请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拒赔!
理由也让张先生很诧异:
张先生和岳父不是直系亲属关系,不具备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本身就无效,所以拒赔。
张先生很生气,直接起诉了保险公司。
果不其然,挨骂的还是保司。
大家觉得保司很荒谬,连为岳父买保险都不行。
也有人直接就开骂:保险公司“不要脸”,只想拿钱不想办事儿。
保险公司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整理语言,最后沉默。
能咋办啊,跟大家伙儿打一架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主要是,这保险利益也不是保险公司定的,是保险法规定的啊。
所谓保险利益,就是说你想给谁买保险,你们俩得有利益关系。
比如父母、子女、配偶关系等等。
毕竟在金钱的诱惑下人性有时候确实不堪一击,
如果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买完保险就想办法“弄死”被保险人拿理赔金,
这个世界岂不是乱套了么?
所以这么看来,张先生和其岳父之间的关系并不包括在内,
买了也是无效保单,保险公司拒赔都是理直气壮的。
但很可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保险业务员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判决保险公司理应向张先生赔付保险金。
简单点说就是:
你卖保险的时候不能不给人家说清楚,下辈子长点记性就行。
法院是公正的,但保险公司拒赔也都是有理有据的。*4
所以,为了更好地享受服务,降低发生理赔纠纷或打官司的概率,
我们务必了解清楚保险利益的概念,才能更好地为家人投保。
第五回:醉驾致死负全责,保司无辜担赔偿
前面说了那么多人身险,我们来看看车险案例:
保司:“肇事司机酒驾,为什么我还要赔?”
秦某在过马路时,被醉酒的蒋某驾驶的客车撞伤,事故导致秦某死亡。
交管部门认定,该次事故,蒋某负全责。
当秦某家属向蒋某提出赔偿时,蒋某因车辆有交强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但这次事故的起因是蒋某酒驾。
众所周知,酒驾属于保险的免赔条款。
因此,蒋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
说实话,酒驾肇事确实是薛某不对,甚至大部分人都觉得保司占理。
但保险公司依旧在挨骂。
法庭上,保险公司称蒋某醉酒后驾车肇事,
根据交强险条款规定,“驾驶人醉酒的”保险公司是不用承担赔付责任的。
但很不幸,保险公司在这种事情上压根儿没有话语权:
上面两项条款直接把保险公司的理由驳回了。
最终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赔偿后有权向醉酒驾驶人追偿。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管怎么样都得赔,
虽然赔完可以向肇事者把钱要回来,但至于怎么要,那可没人管。
保险公司确实挺惨:酒不是我喝的,人也不是我撞的,钱我也赔了,完事儿我还在挨骂。
法院是公正的,但保险公司拒赔也确实是有理有据的。*5
所以,为了更好地享受服务,降低发生理赔纠纷或打官司的概率,
大家在投保前最好仔细了解免赔条款,避免因了解不清晰而购买到“无效保险”。
我们常说,理赔看条款。
但很多情况下,保司都是被按头强赔,有苦说不出。
现实生活里,保司不仅赔了该赔的,而且通过司法途径,还赔了很多“意料之外”的钱。
像重疾险,每年理赔额超过1000亿元,相当于每天要赔2.7亿元,
如果按照重疾人均赔付20万元来算的话,相当于每年有50万人获得了理赔,
看看这些数据,别再说保险公司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了,他们也不敢啊。
毕竟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口碑来源。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保险公司该赔的不赔,会发生什么?
记者会找上门;
银保监会会找上门;
会惹上官司;
会被竞争对手抓住小辫子,疯狂diss;
会惹得一身骚,把名声搞得很臭。
百害而无一利。
要知道,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并不来源于少赔几单保费,
反而,该赔的不赔,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最不想把事情闹大的,不是你,而是保险公司。
但凡是保险公司,理赔都有个原则,叫不惜赔、不滥赔。
如果风险明确,符合理赔条款无异议,那么保险公司完全没必要为了一份保单而丢掉自己的名声。
无论是大公司、小公司;也无论你是在线上买、线下买,这句话都适用。
而且,如果真的被拒赔了,也不要担心,走司法。
在法律面前保险公司就是个弟弟。
看了前面几次交锋,大家会发现司法对消费者的照顾是非常夸张的:
我曾经看了上百份核保材料和法律文书,分析了其中80个案例,总结出了很多人被拒赔的真实原因:
(其中猝死、等待期也属于免责约定。)
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拒赔后走司法渠道,判赔的概率非常高,占到85%左右(其实这个数字应该更大),不赔的几率很小。
健康未如实告知的案件占40件,胜率80%;
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案件占15件,胜率近87%;
免责类案件(包括等待期内、猝死免责)占12件,胜率超过83%。
所以,保险公司在进入司法程序后,胜率是真的很低,
只要大家不是恶意骗保,没留下明显于自己不利的证据,基本保险公司都会被按头赔偿。
因此碰到保险公司拒赔也别过于担心,你还有一个最大的靠山,法律。
但这不代表保险可以随意买了,请看看15%的败率。
保险公司可以输很多次,但只要赢你一次就够了。
所以为了避免拒赔情况发生,这些点在投保前最好也了解清楚:
1、做好健康告知
前文也提到过,大多数保险拒赔案都是由于消费者投保时隐瞒病症未如实告知导致的。
所以买保险前一定要做好健康告知,千万不要隐瞒。
遵循有问必答、不问不答、未经诊断,默认没有三大原则。
有问必答:健康告知询问了,必须如实回答,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能有所隐瞒。
不问不答:健康告知没问的就不用告知,更不要在投保前去体检,本来没问题的,非得给自己整出点问题出来,被拒保就尴尬了。
未经诊断,默认没有:健康告知里询问的疾病,未经医院和体检确定的,就默认为没有。
你的自我怀疑,江湖郎中的诊断,养生砖家的告诫,这些都不算。
没有被确诊,这时就不要这么老实了。
2、看清合同条款
搞定健康告知后,就来到最重要的一步,看条款内容。
重点是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部分。
一定要逐句逐字看清楚,标点符号都不能放过,千万别急着买,
累归累,但终究涉及到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别管业务员在一旁催,
天王老子来了我都得先弄懂条款。
我们要知道的是:咱们买的保险,本质上是跟保险公司签订的一份合同,
合同写了就赔,合同没写的就不赔,保险公司挣钱不靠拒赔。
我们真正需要学会的,是通过研读条款,
避开那些保障残缺的保险,买到真正价廉质优适合我们的保险。
3、多渠道查资料对比问询
保险是个非常专业的领域。
就算我们知道了怎么看保险条款,也难免会因为专业名词太多而感觉晦涩难懂。
最好还是多方对比,多确认。
毕竟买保险从来不是省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