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2-05-26 10:14:50  来源: 同花顺  编辑:zgjrzk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大烨智能”)2022年4月25日披露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并于2022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问询函所涉事项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答复:宋体

  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船舶交割进展符合预期,因新业务承接期有4-6个月的空闲期,使得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预测数据之间的有差异。船舶铧景01、铧景02预计于2022年四季度吊机改造完成后正式投入运营,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上市公司因需承担船舶相关费用成本可能存在公司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情况。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中“(三)关于标的设备未能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的风险”相关内容:

  “公司根据标的设备历史运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格局,对标的设备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进行预测。若未来海上风电相关政策变动导致风机大型化趋势加速及风机安装费低于预估、上市公司对标的设备的管理和运营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发生,标的设备可能无法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将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一、公司收购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宇”)时,交易对手方承诺2019年至2021年苏州国宇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金额分别不低于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年报显示,苏州国宇2019年至2021年业绩承诺实际完成金额分别为4,225.67万元、5,367.95万元、5,350.70万元,截至2021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14,655.8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1.0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苏州国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0728号)予以确认。公司收购苏州国宇形成15,475.87万元商誉,截至报告期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公司年报“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部分显示,苏州国宇2021年、2020年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5,060.12万元、4,931.5万元,均低于同时披露的苏州国宇业绩承诺完成数据。请你公司补充列示苏州国宇2019年至2021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并结合苏州国宇业绩承具体约定,核实说明苏州国宇实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相关披露内容存在矛盾的原因。

  (2)请补充列示苏州国宇近三年前十大客户销售金额、各报告期末和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未能回款的原因,截至目前前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各报告期末和截至目前应付账款余额,并逐一核查说明前述客户及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业务资质、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等是否与其销售或采购规模相匹配,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请补充说明本次对苏州国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参数、主要假设、预测指标及其确定依据等,并结合苏州国宇商业模式,行业发展趋势和业绩影响因素分析说明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会计师就前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苏州国宇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履行的审计、核查程序,有关《专项审核报告》结论是否准确无误。

  回复:

  (一)公司年报“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部分显示,苏州国宇2021年、2020年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5,060.12万元、4,931.5万元,均低于同时披露的苏州国宇业绩承诺完成数据。请你公司补充列示苏州国宇 2019年至2021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并结合苏州国宇业绩承具体约定,核实说明苏州国宇实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相关披露内容存在矛盾的原因。

  1、具体情况

  (1)苏州国宇2019-2021年度报表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合 计

  账面净利润 5,350.70 5,367.95 4,225.66 14,944.31

  账面扣非后净利润 5,445.82 5,104.52 4,200.61 14,750.95

  账面扣非后净利润孰低 5,350.70 5,104.52 4,200.61 14,655.83

  (2)本公司于2019年12月收购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该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方享有的被合并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苏州国宇 2019年 12月 3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2,096.04万元,较苏州国宇账面净资产19,374.51万元,增值2,721.53万元,增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财务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金额 增值

  存货 1,711.97 1,840.66 128.68

  固定资产 4,689.14 6,786.89 2,097.75

  无形资产 950.75 1,924.09 973.34

  长期待摊费用 47.41 49.44 2.03

  资产小计 7,399.27 10,601.08 3,20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0.27 480.27

  负债小计 - 480.27 480.27

  净资产 2,721.53

  公司年报“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的苏州国宇财务信息系按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财务信息,与账面净利润差异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合 计

  国宇净利润 5,350.70 5,367.95 4,225.66 14,944.31

  合并层面按公允价值计量国宇净利润 5,060.12 4,931.50 4,225.66 14,217.28

  差 异 290.58 436.45 - 727.03

  其中:长期资产评估增值摊销 341.86 384.79 - 726.65

  存货评估增值对外销售 - 128.68 - 128.68

  评估增值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8 -77.02 - -128.30

  合 计 290.58 436.45 - 727.03

  (3)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2019年4月18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方承诺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单体报表净利润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如果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须按该协议的具体约定分情况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4)截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 万元

  截至2021年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2021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 完成率

  14,500.00 14,655.83 101.07%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实际业绩承诺金额是以单体审定报表金额为基础,公司年报“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的苏州国宇财务信息系按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财务信息,故苏州国宇实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与相关披露内容不存在矛盾之处。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与苏州国宇签订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复核公司年报披露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3)复核苏州国宇公司层面和公允价值层面净利润差异明细;

  (4)复核各年度苏州国宇业绩完成金额。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苏州国宇单体报表净利润额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公司年报“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的苏州国宇财务信息系按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财务信息两者不存在矛盾之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论无误。

  (二)请补充列示苏州国宇近三年前十大客户销售金额、各报告期末和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未能回款的原因,截至目前前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各报告期末和截至目前应付账款余额,并逐一核查说明前述客户及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业务资质、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等是否与其销售或采购规模相匹配,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具体情况

  (1)前十大客户销售、期末应收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

  1)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不含税) 期末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5月10日应收账款余额

  1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3,177.76 3,031.67 2,737.10

  2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3,175.31 1,883.11 1,057.18

  3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930.01 973.42 351.73

  4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2,345.47 2,650.96 2,650.96

  5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723.30 1,985.06 1,885.06

  6 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378.66 1,557.89 1,557.89

  7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1,255.57 262.12 262.12

  8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1,046.63 422.71 314.71

  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993.73 817.09 188.50

  10 江苏鑫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966.55 933.44 918.12

  合 计 18,992.99 14,517.47 11,923.37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主要原因为:江苏和上海地区是苏州国宇的主要销售市场,2021年7月受南京严重疫情的影响,造成江苏及周边地区交货的延滞,9月底才开始逐步恢复正常。经统计,2021年9-12月份,苏州国宇交货确认销售收入金额为15,079.17万元,根据客户订单的结算账期,从交货到完成结算手续回款周期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故2021年9-12月份发货产生应收账款,结算收款时点应在2022年二季度及三季度。其中,2021年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为11,521.35万元,占其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79.36%,上述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未达收款条件。同时,2022年3月起,上海开始的严重疫情,江苏地区是重灾区之一,也是造成至今应收账款回款不利的主要原因。待上海疫情结束后,苏州国宇将加紧与客户的沟通及结算,尽快回笼应收款项。对所有应收账款,苏州国宇均已按应收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

  2)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5月10日应收账款余额

  1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3,887.35 1,875.18 -

  2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1) 3,293.60 2,742.81 725.81

  3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2,782.49 820.69 -

  4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2,655.23 567.88 -

  5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515.91 1,233.69 -

  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503.24 1,305.73 -

  7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129.31 1,726.61 -

  8 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注2) 1,077.28 1,092.90 134.91

  9 江苏鑫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758.01 856.55 -

  10 保定市龙跃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593.79 117.63 -

  合 计 21,196.21 12,339.67 860.72

  注1:苏州国宇与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结算为骅腾电力收取客户回款后,支付给苏州国宇,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尚未全部收回,系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导致最终客户电力公司回款不及时,进一步影响其对苏州国宇的款项支付,目前苏州国宇已加紧催收,并按会计核算要求计提坏账准备72.66万元。

  注2: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尚未全部收回,系所交产品存在售后服务,加之2021年度陆续受疫情影响,造成项目完工延迟,无法结算货款。

  3)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期末应收账款 截止2022年5月10日应收账款余额

  1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7,185.26 4,351.01 -

  2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4,556.15 2,840.84 -

  3 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2,689.83 845.25 -

  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467.01 1,039.63 -

  5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546.54 1,043.30 -

  6 大江控股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98.59 893.93 -

  7 江苏诚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475.64 1,169.29 -

  8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1,084.26 336.06 -

  9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2.18 296.87 -

  10 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840.40 - -

  合 计 24,225.86 12,816.18 -

  注: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均已收回。

  (2)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期末应付账款、期后付款情况

  1)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期末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5月10日应付账款余额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3,379.82 161.60 -

  2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3,082.81 242.21 0.21

  3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1,920.43 90.82 -

  4 平顶山市豫尧塑胶有限公司 1,256.66 293.50 23.50

  5 阳谷鑫兴管业有限公司 1,022.86 385.75 65.75

  6 湖州亿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726.63 254.44 254.44

  7 连云港泰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452.97 60.58 -

  8 苏州布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79.92 60.45 -

  9 江苏沅通管业有限公司 342.00 323.42 -

  10 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2.21 171.00 71.00

  合 计 12,816.31 2,043.77 414.90

  2)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期末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5月10日应付账款余额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4,180.36 790.11 -

  2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2,317.39 228.33 -

  3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1,949.63 301.55 -

  4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1,815.03 - -

  5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3.86 - -

  6 江阴市博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3.98 - -

  7 泗阳秀本金属有限公司 266.25 136.69 -

  8 苏州泰正德尼电气有限公司 235.15 147.36 -

  9 苏州家乐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28.09 272.54 -

  10 苏州布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48.48 12.17 -

  合 计 12,567.69 2,043.14 -

  3)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期末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5月10日应付账款余额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7,094.28 1,435.67 -

  2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2,349.89 -22.79 -

  3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1,739.11 -83.46 -

  4 泗阳秀本金属有限公司 847.9 718.76 -

  5 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36.5 -5.04 -

  6 吴江市金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09.85 11.84 -

  7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3.02 - -

  8 苏州布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58.55 -130.39 -

  9 苏州泰正德尼电气有限公司 300.96 121.50 -

  10 苏州龙骏线缆有限公司 272.71 8.12 -

  合 计 14,292.77 2,054.21 -

  注1:期末应付账款负数系预付货款。

  (3)工商信息及业务规模

  1)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5691832350

  企业名称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邵志明

  注册资本 5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项路村巨华路3号

  营业期限 2011-02-23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注塑制品、吹塑制品、金属制品。销售:橡塑制品、玻璃钢制品、建筑材料、电力成套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登记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11-02-2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2,100-7,0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邵志明、蒋静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邵志明;监事:蒋静

  2)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607971882A

  企业名称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鑫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舜柯社区

  营业期限 1993-04-0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生产电力电信类橡塑制品(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电力器材、电工器材、电力金具、铁附件的制造;物料搬运设备的制造;电线电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通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3-04-02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4,0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沈鑫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沈鑫;监事:钱静卫

  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6570R

  企业名称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唐屹峰

  注册资本 11541854.761089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

  营业期限 1988-12-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外电量购售业务,操办电力建设项目,电能交易服务,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划、设计、运维、检修、研究、咨询、试验、修造,电力器材经销,经营与本企业生产、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通信、信息网络与系统及设施的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汽车销售、租赁、运营,充换电及储能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能源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

  登记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88-12-25

  业务规模 业务规模客户未提供,与国宇销售匹配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唐屹峰;董事兼总经理:马苏龙;董事:李斌、黄效喜、王路、郑家松、邬捷龙、赵洪磊;职工董事:吕文杰;监事:曹炯

  4)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MF1C18T

  企业名称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黄佳俊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598号

  营业期限 2016-01-2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电线电缆及电缆护线管、电力电气产品、家具、家用电器、工艺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非危险性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零配件、变电运维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输变电设备及零配件、网络设备配件、光纤通讯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网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技术咨询。电气机械及器材、高低压成套设备制造、加工;仪器仪表、电工电料、标识标牌销售。(以上生产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及危化品)。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建筑材料批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6-01-29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5,600万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黄佳俊、苏洁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黄佳俊;监事:苏洁

  5)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331260018B

  企业名称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史超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山大道1869-3号

  营业期限 2015-04-13 至 2035-04-12

  经营范围 电力器材及配件、电力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力铁附件、电缆保护管、电能计量箱、低压配电柜的生产和销售;通信技术服务;信息采集服务;测绘服务;测绘设备的销售、售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登记机关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5-04-1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3,900-5,8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朱婷婷、赵籽言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史超;监事:孙波

  6)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5900226048

  企业名称 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潘晓钟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灵山路838号

  营业期限 2012-02-17 至 2032-02-16

  经营范围 销售:电线电缆、电力电缆保护管;生产、加工、销售:金属制品、水泥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2-02-17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3,0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潘晓钟、严宇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潘晓钟;监事:严宇

  7)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2MA20KRFB9C

  企业名称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宗玉君

  注册资本 105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白沙中路1号

  营业期限 2019-12-1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其配件、新材料(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研发、制造,电线电缆、电缆保护管、电力器材、电工器材、电力金具、电力铁附件、物料搬运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水电安装服务。

  登记机关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12-11

  业务规模 2019年-2021年销售收入约1,600-4,2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宗玉君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宗玉君;监事:沈洪才

  8)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56917868XJ

  企业名称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沈育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工业园(新浪北路1号)

  营业期限 2011-02-2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PP-R管、PVC管、电工套管、管材、管件、塑料制品。

  登记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11-02-22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3,9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沈育红、顾建荣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沈育红;监事:顾建荣

  9)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132224671B

  企业名称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梁旭

  注册资本 13216206.3898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122号

  营业期限 1989-10-2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发供电供热,燃气经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设计、开发、销售及咨询,电力项目的设计、技术开发与咨询,电力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改造服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咨询、开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新能源技术开发,从事电力科技、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89-10-20

  业务规模 业务规模客户未提供,与国宇销售匹配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梁旭;董事:张怀宇、娄为、 阮前途、黄良宝;监事:刘壮志、曹正文、冯新卫

  10)江苏鑫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43211762933

  企业名称 江苏鑫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韦方红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泗洪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戚黄路北侧

  营业期限 2014-11-03 至 2034-11-02

  经营范围 电力科技产品研发;数控机床、机床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电力铁附件、电力金具、电能计量箱、高低压柜、JP柜、变压器、电杆、紧固件、仪器、仪表、电缆保护管、电线电缆(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线电缆生产除外)、自动化成套控制设备、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生产、销售;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非爆破)、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工程施工;电力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

  登记机关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4-11-03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2,900万元左右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韦方红、方生华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韦方红;监事:薛红华

  11)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580466922J

  企业名称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谭巧华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

  营业期限 2011-09-01 至 2061-08-31

  经营范围 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力器材及配件、电力铁附件、电缆保护管、电能计量箱、低压配电柜、电线、电缆及电力电气生产和销售;家具家用电器、工艺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集成、通信设备零配件、变电运维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设备、机电设备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输变电零配件、网络设备配件、光纤通信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网系统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软硬件设备销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批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登记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11-09-01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4,500万元-1.28亿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南京依友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谭巧华;监事:欧学琴

  12)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7462262170

  企业名称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徐瑞根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无锡市运河东路557号时代国际C幢29层

  营业期限 2003-01-23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电力系统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及零部件、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3-01-2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6,000-9,1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徐瑞根、江苏鑫南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徐瑞根;监事:沈娟梅

  13)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11584038722N

  企业名称 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袁凡英

  注册资本 2016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299号高能.金域名都13幢1818室(第18层)

  营业期限 2011-11-10 至 2031-11-09

  经营范围 电气、电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登记机关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1-11-10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5,800-6,0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袁凡英、袁有斌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袁凡英;监事:袁有斌

  14)保定市龙跃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768101220A

  企业名称 保定市龙跃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义龙

  注册资本 10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金沃大厦A座2005室商用

  营业期限 2004-10-20 至 2044-10-19

  经营范围 电表箱、JP柜、配电箱、箱式变电站、电缆分支箱、变压器、熔断器、电力开关、避雷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金具、互感器、铁附件制造、批发、零售。

  登记机关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4-10-20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王义龙、陈彦明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王义龙;监事:陈彦明

  15)大江控股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3020265482

  企业名称 大江控股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震

  注册资本 54302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1号

  营业期限 2014-05-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设备、高压电器、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建筑电器、交通电器、防爆电器、汽车电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线电缆、电子元件、通信电器及设备、母线槽、电缆桥架、阀门、气动元件、液压元件、灯具、高速公路护栏、复合材料管及管件、变压器、锁、服装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网上销售;铜材、铜棒、铜丝机械加工、销售及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个人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生鲜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销售及网上销售;矿业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研 发、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充电桩研发、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

  登记机关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4-05-08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2.5亿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上海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震、郑雷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郑震;监事:郑雷

  16)江苏诚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685326918J

  企业名称 江苏诚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范辉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徐州市下淀北路26号

  营业期限 2009-02-19 至 2029-02-18

  经营范围 电力电气设备、电气元件、铁附件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塑料管、橡胶管、塑料零件、日用塑料杂品、模具制造、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的售后服务;测绘服务;测绘设备、通讯设备(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销售、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登记机关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9-02-19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3,500万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 否

  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权成、赵寒尧、董运玲、陈大波

  备案信息 总经理:陈大波;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范辉;监事:董运玲

  17)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719587228W

  企业名称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宋毅然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营业期限 1999-12-3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制造、加工: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智能水表,充电桩。 服务:智能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能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批发、零售: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力线载波通讯设备,电话机,传真通信设备,智能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登记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9-12-30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4.1亿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宋毅然、周小蕾、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瑞投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龙、朱永丰、胡余生、虞建平、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慧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海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顾黎红、袁东红、代学荣

  备案信息 董事长兼董事:宋毅然;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蕾;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朱永丰;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龙;董事:王小东、夏祺洁;独立董事:陈波、龚启辉、陈奥;监事会主席:徐新如;监事: 陈波、杨培勇、胡全胜;职工监事:杨兴;副总经理:胡余生、虞建平

  18)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7819246N

  企业名称 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国红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999号

  营业期限 2006-04-17 至 2051-04-16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加工变压器、输变电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消防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力设备配件及其安装、维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服务。

  登记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6-04-17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为5.6亿元

  与国宇的销售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盘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付国红;监事:张乾荣

  19)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5900303809

  企业名称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徐伟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东大街40号

  营业期限 2012-02-1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塑料原料、非危险化工原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脑、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建材、五金、百货。

  登记机关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2-02-16

  业务规模 2019年-2021年销售收入约8,300万元-1.1亿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徐伟、王会云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徐伟;监事:徐达明

  20)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Y0JUK6Q

  企业名称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朱爱芳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州太湖新城商务广场1幢129室

  营业期限 2019-03-0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塑料制品、金属材料。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3-05

  业务规模 2019年-2021年销售收入约6,000-7,000万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朱爱芳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朱爱芳;监事:梅小琴

  21)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063284303R

  企业名称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谷翠婷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财智商务广场5幢1522号

  营业期限 2013-03-15 至 2023-03-14

  经营范围 销售:塑料制品、塑料粒子、橡胶制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包装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线电缆、木材、电子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玻璃制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3-03-15

  业务规模 2019年-2021年销售收入约5,300 -9,000万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王雷、谷翠婷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谷翠婷;监事:王雷

  22)平顶山市豫尧塑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23MA44B1GL40

  企业名称 平顶山市豫尧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庞建龙

  注册资本 10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轻工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营业期限 2017-08-24 至 2047-08-23

  经营范围 塑料粒料、塑料管、日用塑料制品加工销售(不含国家禁止经营项目)。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08-24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2.3亿元左右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庞建龙、张帆帆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庞建龙;监事:张帆帆

  23)阳谷鑫兴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1583058190K

  企业名称 阳谷鑫兴管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生霞

  注册资本 6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阳谷县闫楼周庄

  营业期限 2011-09-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灌溉服务。

  登记机关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1-09-15

  业务规模 2021年度销售收入约8,000万元左右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周生霞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周生霞;监事:张利军

  24)湖州亿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B6M6G24

  企业名称 湖州亿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金芳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三田洋村三济桥西南

  营业期限 2019-05-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电力管、通讯管道生产、销售;电力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塑料管道、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销售。

  登记机关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5-09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张金芳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金芳;监事:董根荣

  25)连云港泰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91MA1YUX9865

  企业名称 连云港泰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张东雷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2号楼321号

  营业期限 2019-08-07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组装、销售:电气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力配套设备及配件、安防设备、环境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智能家居设备、除湿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模拟显示屏、驱鸟设备、智能井盖、架空线路警示装置、电力安全器具、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吸湿片、灯具、锁具、五金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品、办公设备、劳保用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品);研发、组装、销售:智能化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开发、调试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气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力配套设备及配件、安防设备、环境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智能家居设备、除湿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建工程设计、施工。一般项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登记机关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8-07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张东雷、程军玲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东雷;监事:程军玲

  26)苏州布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5546909559

  企业名称 苏州布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晓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999号2幢

  营业期限 2010-05-11 至 2030-05-10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安装;销售: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电器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0-05-11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吴晓、刘柳彬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晓;监事:刘柳彬

  27)江苏沅通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MA1YA5U09L

  企业名称 江苏沅通管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秦石忠

  注册资本 2008万元人民币

  住所 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工业集中区朝阳路8号

  营业期限 2019-04-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塑料管及其他塑料制品销售。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

  登记机关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4-25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秦石忠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秦石忠;监事:王俊

  28)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359110584XR

  企业名称 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张新东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泗阳县文城东路236号

  营业期限 2012-02-24 至 2032-02-23

  经营范围 金属制品、机械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配电箱、电线桥架、线槽、办公家具、钢结构件、热镀锌(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水泥拉盘、水泥线杆、JP柜、低压开关柜、电力金具、电缆沟盖板、砼结构件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均不含电镀);水泵保温材料、钢材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登记机关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2-02-24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张新东、江爱萍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新东;监事:江爱萍

  29)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703716566W

  企业名称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金法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999号2幢

  营业期限 1998-10-29 至 2028-10-28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及电缆护线管、电力电气产品,销售:家具、家用电器、工艺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零配件、变电运维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输变电设备及零配件、网络设备配件、光纤通讯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网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技术咨询。一般项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8-10-29

  业务规模 2020年销售收入约6,300万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是

  股东情况 张金法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金法;监事:孙金娥

  30)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5392Y

  企业名称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韩新伟

  注册资本 37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6楼

  营业期限 1997-10-11 至 9999-12-3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纱加工;棉、麻销售;棉花收购;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 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棉花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登记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7-10-11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0年度销售收入约450-540亿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明浩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明通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明顺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明塑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新伟、 天津明志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明信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长林、天津明义企业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仅列示排名前十的股东名称)

  备案信息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韩新伟;董事兼总经理:许锦根;董事:李叶萌、毛博、蒋铭伟、顾志丰、秦建功;监事:徐、汪银娟、张全

  31)江苏东瑞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1XK43916

  企业名称 江苏东瑞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市博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章晓云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阴市青阳镇振阳路58号

  营业期限 2018-12-05 至 2048-12-04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用正负极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陶瓷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服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缆保护管、陶瓷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登记机关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18-12-05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陆晓宇、赵红艳、章晓云、胡海敏、吴丹凤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章晓云;监事:陆晓宇

  32)泗阳县秀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3798641754Q

  企业名称 泗阳县秀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张新东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泗阳经济开发区东区文城路南侧(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营业期限 2007-02-27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焊丝、焊枪桥架、焊机配件、机械配件、紧固件、配电箱、电线桥架、线槽、办公家具、钢结构件、电缆沟盖板、热镀锌(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水泥混凝土电杆、卡盘、电缆护套生产、销售;铁附件加工、销售;金属结构、其他日用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制造、销售;钢材、电缆、水泵保温材料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登记机关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7-02-27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0年度销售收入约3-3.5亿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张新东、江爱萍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新东;监事:江爱萍

  33)苏州泰正德尼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NNRHQX6

  企业名称 苏州泰正德尼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雪翠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25号5幢04室

  营业期限 2017-03-3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电气设备及配件、低压电器、成套电器装置、计算机周边产品、电线电缆、照明装置、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标准件、家电、机械产品、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工业设备;软件开发。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03-30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赖臣洁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陈雪翠;监事:赖臣洁

  34)苏州家乐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77644504XD

  企业名称 苏州家乐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华新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巨华路26-1号

  营业期限 2005-07-1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塑料五金电器、注塑产品、五金模具、电子产品、电力电气件、电缆保护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登记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成立日期 2005-07-19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周华新、周永祥

  备案信息 监事:周永祥

  35)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3549387332

  企业名称 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敏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大道3999号

  营业期限 2015-08-2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安装:金属制品。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5-08-28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0年度销售收入约950-2,300万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吴敏、苏洁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敏;监事:苏洁

  36)吴江市金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73926043G

  企业名称 吴江市金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沈雪英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吴江市七都镇临湖经济中区东环路西侧

  营业期限 2008-04-0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铜杆、铜丝、铜包铝、铜包铝拉丝生产销售;铜排及机械设备销售。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8-04-02

  业务规模 2019年度-2020年度销售收入约3,000-4,000万元

  与国宇的采购是否 匹配

  匹配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沈雪英、张金法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沈雪英;监事:张金法

  37)苏州龙骏线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Q2QXA66

  企业名称 苏州龙骏线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黄佳俊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胥西路25号2幢

  营业期限 2017-08-1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气设备及配件;销售:漆包线。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08-11

  业务规模 企业未提供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黄佳俊、黄文龙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黄佳俊;监事:黄文龙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主要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

  (2)获得公司关联交易声明书及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关联自然人签署关联关系基本情况调查表;

  (3)通过企查查查阅近3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等,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信息进行核对。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经营范围、业务资质、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等与其销售或采购规模相匹配,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请补充说明本次对苏州国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参数、主要假设、预测指标及其确定依据等,并结合苏州国宇商业模式,行业发展趋势和业绩影响因素分析说明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1、具体情况

  (1)商誉资产组的认定

  商誉资产组由公司管理层认定,包括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商誉。本次商誉资产组与大烨智能收购苏州国宇时初始确认的商誉资产组保持一致,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 个别报表口径账面值

  长期资产 7,564.67 5,218.19

  其中:固定资产 6,060.97 4,272.57

  无形资产 1,473.09 903.80

  长期待摊费用 30.61 41.82

  商誉 15,475.87

  少数股东商誉 6,632.51

  资产组合计 29,673.05 5,218.19

  (2)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当企业的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有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大烨智能编制的历史年度财务报告,大烨智能以前年度对因收购苏州国宇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委托评估机构对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最近一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折现法。

  基于会计计量基础的一致性原则,结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相关要求,后续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当与前期保持一致。本次评估,评估师优先采用收益法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进行测算,经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高于资产组账面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基于此,本次评估,我们仅评估了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以此作为委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1)现金流口径

  收益口径为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且为税前现金流。

  2)计算模型

  P n R t 1 r t rR n1g 1 r n

  t1

  式中:

  P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

  t:明确预测期的第t期的资产组预计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1 , 2 , 3 , ,n;

  r:折现率;

  R

  n 1:永续期资产组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3)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①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作为资产组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②收益期的确定

  根据苏州国宇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本次对资产组的收益期限按无限期考虑。其中,第一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根据资产组相关业务运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为永续期,在此阶段资产组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③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则折现率按同口径选择税前折现率。

  资产组税前折现率,参照企业价值评估中折现率计算方法,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再通过迭代转换成税前折现率。

  E WACC K e K d 1 T D E D

  D E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Ke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R MRP R

  e f c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④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

  a.资产组持续经营假设:即资产组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资产组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资产组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b.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c.假设被合并主体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d.假设被合并主体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e.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f.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g.假设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h.苏州国宇于2019年11月22日获得编号为GR20193200333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不发生重大调整的前提下,假设苏州国宇在未来年度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条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并按目前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4)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参数及确定依据

  i营业收入预测

  苏州国宇主要为国家电网建设配套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力行业是苏州国宇下游应用的主要领域。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且显著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呈现平稳增长趋势,国家十四五规划对国家电网也将加大投入,这些都为苏州国宇所处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营业收入的预测范围为苏州国宇的经营性业务收入,其主要包括:电缆保护管业务收入、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收入。

  盈利预测期间苏州国宇营业收入是在分析企业历史数据和财务预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客户关系、研发能力、及未来发展方向,经与企业决策层访谈后,并与委托人沟通确认的情况下,根据历史年度及目前签署的销售合同、生产能力及市场调研情况综合确定的,预测思路如下:

  a.电缆保护管为公司主要产品,该类产品销售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要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MPP管和CPVC管,由于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和多年来的客户资源的积累,苏州国宇该类产品订单充足。公司现有16条生产线电缆保护套管生产设备,包括8条为MPP/PE材质管材及8条CPVC材质管材生产线,能满足后续持续增加的订单对产能的需求。根据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及与企业管理层访谈,2021年10月上海进博会的召开以及新冠疫情的持续,对苏州国宇2021年第4季度交货造成一定的影响,MPP管销售收入较2020年略有下降;而另一种主要产品CPVC管的订单在2021年第4季度因客户需求的变化则出现较大增长,达到苏州国宇历史较高水平。

  经企业管理层市场调研判断,MPP管未来仍为市场主流需求。鉴于CPVC管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价格高,对资金需求大,预计后续年度企业招投标仍集中在MPP管,CPVC管订单预计较2021年度有一定幅度下降。

  b.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电能计量箱、JP柜、电缆分支箱等。因被收购后苏州国宇主营业务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与母公司大烨智能重合,根据国家电网招投标相关规定,同一集团内只能一家公司参与投标,故2020-2021年苏州国宇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业务主要来源于代加工,收入及毛利率均大幅下降。经与大烨智能管理层访谈,计划自2023年起,逐步将电气类部分产品业务恢复交由苏州国宇承接。2023年及以后年度参照2019年(被收购前)JP柜及电能计量箱收入规模并按一定增长进行预测。

  此外,国家电网为了扶持电力三产企业,2012年开始,国家电网公司已设立江苏、天津、湖北三家重大施工装备租赁公司,部分地方的电网企业开始正式尝试配电网、用电设备租赁业务。电网控股与参股的主要装备企业,均已经开始融资租赁的尝试。2019、2020年两年时间,国网租赁资产规模增长超800亿。随着国网融资租赁模式的成熟,该模式下国网电气设备的采购业务将会给苏州国宇带来新的机遇。2022年,苏州国宇已中标五千万融资租赁业务低压电气配套产品订单。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电缆保护管 17,385.23 18,868.59 19,964.70 20,873.22 21,290.69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7,079.65 5,609.67 5,777.96 5,893.52 5,952.46

  其中:JP柜及电能计量箱 5,609.67 5,777.96 5,893.52 5,952.46

  合计 24,464.88 24,478.26 25,742.66 26,766.74 27,243.14

  增长率 -1.80% 0.05% 5.17% 3.98% 1.78%

  ii营业成本预测

  苏州国宇营业成本主要是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本次评估在历史经

  营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依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不同产品综合毛利率对各类业务未来年度营业成本进行预测。预测思路如下:

  a.电缆保护管产品:保护管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氯乙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该类原材料采购单价略有上升。考虑到订单价格及成本波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故本次对电缆保护管管产品参考2020-2021年毛利率水平进行适当调整预测。

  b.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因被收购后苏州国宇主营业务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与母公司大烨智能重合,根据国家电网招投标相关规定,同一集团内只能一家公司参与投标,故2020-2021年苏州国宇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业务主要来源于代加工和历史未完成订单,收入及毛利率均大幅下降。经与大烨智能管理层访谈,企业计划自2023年开始,逐步将电气类部分产品业务交由苏州国宇承接。2022年因新增的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电气设备种类涵盖较多品类,故本次评估参照 2019年(被收购前)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综合毛利率适当调整测算对应成本。2023年及以后年度参考2018-2019年(被收购前)主要产品平均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电缆保护管 收入 17,385.23 18,868.59 19,964.70 20,873.22 21,290.69

  成本 11,066.44 12,193.19 13,091.07 13,888.32 14,166.09

  毛利率 36.35% 35.38% 34.43% 33.46% 33.46%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收入 7,079.65 5,609.67 5,777.96 5,893.52 5,952.46

  成本 5,750.64 4,209.57 4,335.86 4,422.58 4,466.80

  毛利率 18.77% 24.96% 24.96% 24.96% 24.96%

  合计 收入 24,464.88 24,478.26 25,742.66 26,766.74 27,243.14

  成本 16,817.07 16,402.76 17,426.93 18,310.90 18,632.89

  毛利率 31.26% 32.99% 32.30% 31.59% 31.61%

  iii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参考其历史年度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根据当地相关税费政策进行预测。

  iv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招投标费用、其他、营销策划费等。对于销售费用的预测,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预测。销售人员薪酬根据苏州国宇未来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及工资薪酬水平预测;对销售人员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招投标费用、其他等变动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变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合理分析后,结合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2021年度偶发的营销策划费,以后年度不做预测。

  v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办公费、中介机构费用、服务费、垃圾处理费及其他等。对于管理费用的预测,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预测。职工薪酬根据苏州国宇未来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及工资薪酬水平预测;对折旧摊销费按实际折旧摊销费及资本性支出所产生的折旧摊销费来进行预测;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服务费、其他等与销售收入密切相关的变动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变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合理分析后,结合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中介机构费、垃圾处理费用相对固定的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成本的发生额合理分析后,并结合适当的增长幅度加以预测。

  vi研发费用预测

  研发费用的预测,结合企业的研发费用预算、历史年度该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预测。

  vii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银行手续费等。对银行手续费参照历史年度占收入及成本比例进行测算。

  viii折旧、摊销预测

  按照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摊销政策,以财务报告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资本性支出预测对折旧和摊销进行了预测。

  ix资本性支出预测

  根据苏州国宇特点,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变,故资本性支出仅考虑企业维持性更新支出。

  x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变动=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货币资金按企业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额预测。对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通过分析企业历史年度的周转率进行预测。

  xi折现率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在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时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则折现率按同口径选择税前折现率。资产组税前折现率,先参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税后折现率,再通过迭代转换成税前折现率。

  参数 取值

  无风险报酬率Rf 2.78%

  市场风险溢价MRP 7.42%

  Beta 0.8672

  特别风险调整因素Rc 3.5%

  所得税税率T 15%

  税后折现率WACC 12%

  税前折现率 14.0135%

  xii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汇总如下表所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24,464.88 24,478.26 25,742.66 26,766.74 27,243.14 27,243.14

  营业成本 16,817.07 16,402.76 17,426.93 18,310.90 18,632.89 18,632.89

  税金及附加 153.31 153.37 159.24 163.99 166.20 166.20

  销售费用 569.82 575.43 595.93 611.14 620.30 620.30

  管理费用 591.13 608.83 620.83 641.13 686.16 686.16

  研发费用 742.12 742.52 780.88 811.94 826.39 826.39

  财务费用 3.41 3.38 3.57 3.72 3.79 3.79

  税前利润 5,588.02 5,991.97 6,155.29 6,223.92 6,307.42 6,307.42

  加:折旧 398.97 411.20 401.74 401.47 417.52 417.52

  摊销 30.72 30.72 30.72 30.72 53.17 53.17

  减:资本性支出 85.05 144.23 94.41 48.84 511.70 493.36

  营运资金增加 17,014.43 54.23 863.40 693.79 331.94 -

  资产组税前现金流 -11,081.77 6,235.43 5,629.93 5,913.48 5,934.46 6,284.75

  税前折现率 14.0135% 14.0135% 14.0135% 14.0135% 14.0135% 14.0135%

  折现系数 0.9365 0.8214 0.7205 0.6319 0.5542 3.9548

  折现值 -10,378.08 5,121.79 4,056.36 3,736.73 3,288.88 24,854.93

  现值和(取整到万) 30,681.00

  即:苏州国宇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0,681.00万元。

  2、合理性分析

  (1)商业模式

  苏州国宇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客户招投标模式及磋商模式。

  1)客户招投标模式

  苏州国宇最终客户主要为各级电力公司,该类业务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苏州国宇目前营销网络主要集中在江苏、上海地区,现已积极开拓浙江、福建等电力大省业务。

  目前,国内各省电力公司的物资采购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级电力公司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进行投资立项的申请与审批,并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电力公司下属物资部门负责具体招标的组织工作。招标信息及中标信息都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统一公开发布,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和商务专家进行评标。项目中标后由省电力公司下属的电力物资部门负责签订采购合同、物资分配、物资配送、货款结算等。各地市(县)供电物资需求部门,负责货物的交接、验收和使用。

  2)磋商模式

  苏州国宇另一销售模式为采用磋商的方式与大型电力设备企业直接进行合同洽谈,采用该模式销售的主要客户包括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等。

  截至现场勘察日2022年3月,苏州国宇管道类未履行的意向订单金额约6千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类未履行的意向订单金额约7千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评估结合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情况及现有订单情况进行预测,具有合理性。

  (2)行业发展趋势

  2022年国家电网计划发展总投入5795亿元,其中电网投资5012亿元,年度电网投资计划首次突破5000亿元。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电网投资总额接近3万亿元,高于“十三五”“十二五”期间2.57万亿元和2万亿元的全国电网投资额。

  苏州国宇主营产品为MPP、PVC两种塑料电缆保护管,塑料电缆保护管是塑料管道在电力行业的一种应用,属于智能配电网的配套产品。据统计,2001年中国塑料管道产量仅有121.4万吨,2010年我国产量达到840.2万吨,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塑料管道生产国,2020年我国塑料管道产量达到1,636.0万吨,较2019年增长2.25%。2021年行业数据尚未公布,预估1,677.0万吨,较2020年增长2.5%左右。

  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需求的增长,目前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城市电缆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遍布城乡的各种管网将成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未来城市地下管网将实现数字化、集约化,城市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将全部通过城市地下管网系统实现输送。塑料管道将以其优异的性能成为城市管网建设的主要材料,而城市管网系统一体化的建设也将推动塑料管道产品的发展。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如上海、北京都计划城市架空线入地,预计由此带来的塑料管道的市场需求巨大。

  (3)业绩影响因素

  1)行业影响

  苏州国宇生产的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用户为国内电力系统的客户,主营业务的增长高度依赖国内电力行业发展。根据上文行业分析,国内电力行业投资将持续增长,基于此,苏州国宇业绩预测的行业基础不存在重大风险。

  2)客户资源

  由于电网公司对于设备的安全与稳定性、供电可靠性、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故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其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是业务拓展的关键。自成立以来,苏州国宇凭借着先进的管理体系、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在江苏国网、上海国网等国网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较好成绩。除了参与招投标外,公司积极寻求与业内其他公司的合作,与其建立良好供销关系,不断拓展产品市场。目前,公司已经依靠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培养了一批大型且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目前已经在下游市场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客户群体持续扩大。结合苏州国宇的客户资源优势、历史年度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本次业绩预测具有合理性。

  3)成本控制

  苏州国宇主要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原材料主要包括PP、PVC等化工原料,以及电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原材料因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化传导,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苏州国宇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实施严格的控制管理程序,加上不断进行产品技术创新与改造,减员增效等措施,对产品成本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综上,本次对苏州国宇的业绩预测结合了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商业模式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研究编制,具有合理性。

  3、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工作,包括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就商誉减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4)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4、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具体参数、主要假设、预测指标的选取及其确定依据合理。

  问题二、年报显示,苏州国宇主要从事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线缆保护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050.94万元,同比增长 7.3%,毛利率为36.41%,同比基本持平;线缆保护管生产量、销售量分别为403.86万米、403.09万米,同比分别增长19.37%、19.27%;线缆保护管业务相关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分别为13,874.78万元、167.68万元、614.84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0.25%、减少51.59%、减少24.69%。

  (1)请结合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苏州国宇毛利率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如是,请结合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相关技术工艺、市场地位、经营模式、行业壁垒、定价依据、客户结构、主要竞争优势、等说明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毛利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情况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充分提示风险。

  (2)请结合近三年线缆保护管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产销量数据等,量化分析说明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业务材料费用与产销量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3)请结合近两年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业务所涉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量化说明在产销量均明显增长的情况下,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补充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就苏州国宇收入确认情况、成本费用核算等所履行的审计程序,相关审计程序的覆盖比例等。

  回复:

  (一)请结合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苏州国宇毛利率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如是,请结合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相关技术工艺、市场地位、经营模式、行业壁垒、定价依据、客户结构、主要竞争优势、等说明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毛利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情况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充分提示风险。

  1、具体情况

  为了保持与同行三年比较的前后一致性,我们以新三板挂牌公司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灵通股份 股票代码833543)的毛利水平数据进行比较,其主营业务产品为窨井盖座、支架、盖板和电缆保护管、PE 沉泥井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灵通股份电缆保护管(主要型号为电力电缆保护管、玻璃钢管、电缆管、MPP电力管、CPVC 电力管)的销售收入为1.29亿,而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主要型号为MPP电力管、CPVC 电力管)的销售收入为2.31亿。

  与灵通股份电缆保护管三年毛利润率对比

  单位名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灵通股份 31.14% 31.27% 27.82%

  苏州国宇 36.41% 36.00% 33.68%

  以上可见,灵通股份电缆保护管类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苏州国宇相一致,且苏

  州国宇毛利率高于灵通股份。相较之下我们认为:

  (1)苏州国宇销售规模是灵通股份的1.79倍,比2020年的1.5倍规模又增加了0.29倍,原材料采购规模和采购议价能力远远高于灵通股份;

  (2)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产品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用在规模效应带动下,比灵通股份有较大的优势;

  (3)2021年苏州国宇对原有生产线及加工工艺进行了升级改造,提高了单位产能,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4)苏州国宇终端客户以国家电网省网公司为主,该市场相对其他市场有着良好的利润空间及回款保障,属于优质市场。2021年通过市场拓展,在确保江苏和上海区省网电力公司市场的基础上,又斩获了湖北省电网的订单,使市场范围得以进一步扩展,盈利能力增强;

  因此,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近三年毛利较高具有合理性。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的在手订单;

  (2)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相关信息,并与苏州国宇进行对比;

  (3)获取并复核苏州国宇2022年度盈利预测表。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毛利较高合理,且具有可持续性。

  (二)请结合近三年线缆保护管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产销量数据等,量化分析说明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业务材料费用与产销量变动趋势是否匹配。

  1、具体情况分析

  近三年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生产成本情况如下:

  1)2021年度

  单位:万米,万元

  产品类型 产 量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占比

  MPP管 92.33 5,703.56 100.00%

  其中:MPP200 50.79 4,006.10 70.24%

  CPVC管 245.93 5,266.07 100.00%

  其中:CPVC200 36.16 1,603.15 30.44%

  CPVC100*5 57.86 775.82 14.73%

  CPVC150*3 73.38 772.27 14.67%

  2)2020年度

  单位:万米,万元

  产品类型 产 量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占比

  MPP管 116.98 7,390.94 100.00%

  其中:MPP200 71.51 5,414.14 73.25%

  CPVC管 168.52 3,249.88 100.00%

  其中:CPVC200 50.48 1,792.36 55.15%

  CPVC100*5 52.18 559.89 17.23%

  CPVC150*3 32.63 331.34 10.20%

  3)2019年度

  单位:万米,万元

  产品类型 产 量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占比

  MPP管 136.93 9,714.64 100.00%

  其中:MPP200 79.11 6,507.32 66.98%

  CPVC管 219.42 3,861.62 100.00%

  其中:CPVC200 62.92 2,119.59 54.89%

  CPVC100*5 32.65 345.15 8.94%

  CPVC150*3 37.82 342.33 8.86%

  上述四种产品近三年占所属产品类别的成本比例均为70%左右,其产量、材料费用和单位材料费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产量(万米) 材料费用(万元) 单位材料费用(元/米) 产量(万米) 材料费用(万元) 单位材料费用(元/米) 产量(万米) 材料费用(万元) 单位材料费用(元/米)

  MPP200 50.79 3,856.31 75.93 71.51 5,225.32 73.07 79.11 6,310.11 79.77

  CPVC200 36.16 1,477.88 40.87 50.48 1,658.64 32.86 62.92 1,958.28 31.12

  CPVC100*5 57.86 630.17 10.89 52.18 442.51 8.48 32.65 268.59 8.23

  CPVC150*3 73.38 665.09 9.06 32.63 236.18 7.24 37.82 271.45 7.18

  MPP200单位材料费用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了 8.39%,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上升了3.91%,主要系主要材料聚丙烯近三年价格变动所致,聚丙烯近三年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材料名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平均价格 变动比例 平均价格 变动比例 平均价格

  聚丙烯(元/吨) 7,802.23 4.38% 7,474.67 -8.59% 8,176.74

  由上表可知,MPP200单位材料费用近三年变动趋势与聚丙烯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CPVC电缆保护管主要材料为聚氯乙烯和碳酸钙,CPVC200、CPVC100*5和CPVC150*3近三年单位材料费用呈上升趋势,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产品名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单位材料费用 变动比例 单位材料费用 变动比例 单位材料费用

  CPVC200 40.87 24.39% 32.86 5.57% 31.12

  CPVC100*5 10.89 28.44% 8.48 3.07% 8.23

  CPVC150*3 9.06 25.23% 7.24 0.84% 7.18

  聚氯乙烯和碳酸钙近三年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材料名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平均价格 变动比例 平均价格 变动比例 平均价格

  聚氯乙烯(元/吨) 8,383.15 30.81% 6,408.69 6.11% 6,039.50

  碳酸钙(元/吨) 274.95 5.16% 261.47 5.45% 247.95

  由上表可知,CPVC主要产品单位材料费用近三年变动趋势与聚氯乙烯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近三年生产成本计算表,复核主要产品的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摊;

  (2)获取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表,并与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进行核对;

  (3)比价分析电缆保护管主要产品材料费用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

  3、会计师核查结论: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业务材料费用与产销量变动趋势相匹配。

  (三)请结合近两年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业务所涉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量化说明在产销量均明显增长的情况下,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1、具体情况

  公司年报披露的2020年度电缆保护管营业成本中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因计算错误,导致三项费用内部分配不正确,不影响2020年度营业成本总额及净利润。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现更正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苏州国宇营业成本 更正前 更正后

  材料费用 12,585.19 12,964.50

  人工费用 346.39 233.1

  制造费用 816.41 550.39

  合 计 13,747.99 13,747.99

  更正后,近两年苏州国宇线缆保护管业务所涉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比例

  材料费用 13,874.78 12,964.50 7.02%

  人工费用 167.68 233.10 -28.07%

  制造费用 614.84 550.39 11.71%

  合 计 14,657.29 13,747.99 6.61%

  更正后,2021年度材料费用较 2020年度增长了7.02%,制造费用增长了11.71%,仅人工费用下降了28.07%。

  人工费用下降主要原因:

  2020年底在与同行工作交流中发现同行产线的产能高于苏州国宇,决定对现有产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21年6月前完成改造。通过更换高速螺杆、牵引机、切割机及分线供料改为集中供料、改造除尘设备等,MPP产能由过去的50吨/天提高至65吨/天,效率提高30%;PVC由35吨/天提高至45吨/天,效率提高28%。全部改造投资120多万元。由于设备效能提高,并采用了产线集中供料方式,因此对相应岗位进行了缩编,2021年度平均生产人员较2020年度减少12人,2021年度人均工资较2020年度略有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人工费用 人 数 人均薪酬 人工费用 人 数 人均薪酬

  电缆保护管 167.68 24 6.99 233.10 36 6.48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生产成本计算表,并复核了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摊;

  (2)对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3)获取了职工花名册和管道车间的工薪分摊明细表,并复核人工费用的归集与分摊。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近两年在产销量均明显增长的情况下,苏州国宇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变动合理,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我们就苏州国宇收入确认情况、成本费用核算等履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发函,发函率分别为95.49%和95.31%,回函占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88.30%和86.19%,未回函的已执行替代程序;

  (3)获取苏州国宇本期、上期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比较分析各类主要产品收入的构成比例及毛利率情况;

  (4)对苏州国宇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价格实施检查,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占主营业收入比例为59.13%;

  (5)对主要产品毛利率进行分析,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占主营业收入比例为67.01%;

  (6)执行签收单据复核、分析性复核等细节测试,签收单据复核比例为33.13%;

  (7)期末对苏州国宇存货执行监盘程序,结合对苏州国宇期末存货的监盘,检查存货的状况,监盘比例为期末存货金额的95.43%;

  (8)检查苏州国宇材料成本的归集方法、人工与制造费用的分配过程、以及营业成本的结转金额,确认苏州国宇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准确并保持一致;

  (9)复核苏州国宇主要产品成本计算表,并分析各项产品成本的料、工、费的构成及变动原因;

  (10)获取主要费用分月明细表,分析个月波动情况;

  (11)对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发函,发函率为90.92%,回函占应付账余额比例为69.37%;

  (12)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存货、主要费用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1,301.27万元,同比下降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4,181.76万元,同比下滑 33.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939.57万元,同比下滑41.7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分别为5,877.53万元、5.29%,同比分别下降38.87%和10.92个百分点;从分季度财务数据来看,你公司报告期内一到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1.22万元、2,025.62万元、12.51万元、2,344.8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89.07万元、2,964.51万元、926.21万元、8,737.92万元,波动幅度均较大;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3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26.37%。

  (1)请结合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市场供需情况、价格变化和趋势、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经营规划等,补充说明你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是否将持续,如是,请说明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购销情况、毛利率、期间费用、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出现下滑,且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明显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特点、行业季节性情况、收入成本确认方式、费用构成及确认特定、回款周期等,说明你公司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情况。

  (4)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市场供需情况、价格变化和趋势、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经营规划等,补充说明你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是否将持续,如是,请说明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1、具体情况

  (1)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情况

  2021年度同行业公司低压电气设备毛利普遍下行,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正电气,股票代码:605066)天正电气低压大类产品毛利率下降4.0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长征,股票代码:002927)整体毛利率下降5.2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双杰电气输配电设备制造类毛利率下降6.0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锐,股票代码:002350)北京科锐箱变类产品毛利率下降6.08%,本公司低压类产品毛利下降10.92%,扣除JP产品后毛利率同比下降6.72%基本与同行业趋势基本一致,本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产品营收和毛利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毛利率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

  低压开关柜 3,472.05 4,513.32 -23.07% 10.63% 18.76% -8.13%

  JP柜 1,124.31 2,036.64 -44.80% -12.45% 17.24% -29.69%

  电能计量箱 292.21 2,142.35 -86.36% 13.81% 5.92% 7.89%

  电缆分支箱 144.34 839.12 -82.80% 19.30% 28.22% -8.93%

  其他 844.62 84.11 1.62% -3.68%

  合计 5,877.53 9,615.55 -38.87% 5.29% 16.21% -10.92%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和电缆分支箱等产品,2021年度该四类产品实现5,032.91万元销售收入,占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63%,2020年该四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9,531.43万元。

  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成本结构如下: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材料费用 95.51% 91.22%

  人工制费 4.49% 8.78%

  合 计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见,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超90%,上述四类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度上升,导致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例如,主要原材料304不锈钢板3.0 ,采购价格2021年度17.21元/千克较2020年度14.16元/千克,涨幅为21.54%;直角矩形镀锡铜排60*5 ,采购价格2021年度64.33元/千克较2020年度 43.79元/千克,涨幅为46.91%。

  公司最终客户基本为各级电力公司,中低压产电气成套设备大部分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中标后双方确定该标段框架合同总金额,随后由省级电力公司指定的下属物资采购单位在中标框架合同总金额内根据项目使用单位的物资需求情况与公司签订具体供货合同。签订合同后,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经营模式,根据合同具体技术参数组织采购,生产、交货,待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按照客户签字的收货凭证确认销售收入。在此经营模式下,由于公司获取各省级电力公司中标通知书及签订中标框架合同后即确定产品销售价格,而各省级电力公司的具体供货合同的签订一般有半年的滞后期,即上半年中标的合同,下半年实施供货,下半年的中标合同,次年上半年实施供货,所以销售合同金额远早于生产采购前确定,相关材料成本却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故较难将材料成本的变化传导至下游客户端。在2021年市场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同时,由于销售价格已被前期签订的销售合同锁定,且材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故导致2021年中低压产电气成套设备毛利率下降。

  由于材料价格上涨,2021年度公司低压开关柜减少低毛利订单(非国网客户订单),由2020年度720.03万元下降至2021年度的101.80万元,导致整体营收有所下降,另外国网客户订单基本稳定,例如: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0.31万元,而同期202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454.28万元,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材料成本上升,销售价格按照先前中标价格执行,未能随成本上升进行同步调整,公司毛利率由19.19%下降至3.93%。

  自2019年起,国网对JP柜质量要求逐步提高,行业毛利逐渐走低,公司减少相关产品的投标,2021年度JP柜国网公司营业收入由同期1,768.33万元下降至121.69万元,下降93.12%,故JP柜2021年度营收下降,另外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导致JP柜毛利由盈转亏,由17.24%下降至-12.45%。

  公司电能计量箱主要为第三方代工,2020年度主要代工客户为保定市龙跃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和河北冀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代工毛利率基本维持在5-6%之间,公司考虑毛利率以及运输半径等方面减少相关低毛利的代工单,前述两家202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126.13万元,由于低毛利代工单的减少,电能计量毛利有所增长,由2020年度5.92%上升至13.81%。

  综上,因国家电网各省网招投标通常每批次同一厂家投标产品最多中标1-2个产品,因此公司重点选择毛利较高的智能中压开关类产品进行投标,中低压电气成套类产品投标逐渐减少,从而获取的国网订单减少。2021年度低压电气成套类设备实现销售收入5,877.53万元,2020年该类设备实现销售收入9,615.55万元,同比下降38.87%。故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大幅下降合理。

  (2)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在手订单情况以及预计毛利情况

  截止2022年4月30日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标产品 在手订单金额 预计平均毛利率

  低压柜 2340 20.26%

  JP柜 825 23.22%

  合计 3165

  截止目前公司在手订单为2021下半年度获取的省网公司中标的低压柜和JP柜产品,其中包括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等,目前在手订单(未供货)金额3,165万元,低压柜及JP柜预计毛利率较2021年度均有所上升,主要由于近年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省网招投标中标价格传导滞后,2021年开始中标价格逐步回升,下降趋势不会持续。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询同行业公司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毛利率,与公司毛利率进行比较;

  (2)获取2020-2022年3月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产品销售明细表,复核分析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3)获取2020-2021年度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材料采购明细表,复核分析采购价格;

  (4)询问公司业务人员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产品投标及销售策略;

  (5) 获取2022年度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在手订单及预计毛利率。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下降合理,下降趋势不会持续。

  (二)请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购销情况、毛利率、期间费用、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出现下滑,且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明显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具体情况

  (1)净利润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1,301.27 54,128.95 -2,827.68 -5.22%

  营业成本 35,840.86 37,300.37 -1,459.51 -3.91%

  管理费用 4,536.81 3,006.11 1,530.70 50.92%

  净利润 5,666.77 7,802.55 -2,135.78 -27.37%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了5.22%,由于公司产品原材料涉及的大宗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营业成本下降了3.91%。管理费用较上年上涨了50.92%,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职工薪酬 2,012.55 1,653.47 359.08 21.72%

  折旧及摊销 1,329.01 694.15 634.86 91.46%

  中介服务费 452.45 169.21 283.24 167.39%

  业务招待费 238.36 107.79 130.57 121.13%

  交通及差旅费 124.06 81.48 42.58 52.26%

  行政办公费 337.94 255.85 82.09 32.09%

  其他 42.44 44.15 -1.71 -3.87%

  合 计 4,536.81 3,006.10 1,530.71 50.92%

  1)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工资奖金较上年增加了208.78万元,社会保险较上年增加了104.6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增加原因系子公司江苏大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运营,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社会保险较上年增加了104.62万元,原因为2021年度不再享受国家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疫情减免政策;

  2)折旧及摊销增加主要系办公楼于2020年末转固,本年房屋折旧增加;

  3)中介服务费增加主要系2021年度新增资产重组业务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4)业务招待费和交通差旅费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大烨新能源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877.13 63,839.42 -4,962.29 -7.77%

  加: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 -3,466.35 -2,876.45 -589.90 20.51%

  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190.05 36,255.74 934.31 2.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67.98 4,616.89 451.09 9.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13.18 3,035.30 177.88 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39.57 17,055.04 -7,115.47 -41.72%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了4,962.29万元,主要系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了2,827.68万元,含税销售额减少了3,195.28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了934.31万元,系大宗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近两年公司采购入库明细表,分析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2)获取江苏大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两年工薪明细表,比较两年变动情况;

  (3)获取并检查2021年度中介机构服务费合同,检查是否计入恰当期间;

  (4)获取近两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复核折旧计算及分配明细;

  (5)询问公司财务及业务人员近两年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近两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合理性。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大宗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及相关费用支出上涨,导致公司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出现下滑,且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明显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具有合理性。

  (三)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特点、行业季节性情况、收入成本确认方式、费用构成及确认特定、回款周期等,说明你公司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情况。

  1、具体情况

  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和数据列示如下:

  (1)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300444 双杰电气 18.07% 25.05% 23.50% 33.38%

  002350 北京科锐 12.03% 26.86% 23.32% 37.79%

  300477 合纵科技 20.14% 25.86% 23.58% 30.42%

  300062 中能电气 17.58% 25.32% 24.49% 32.61%

  可比公司平均 16.96% 25.77% 23.72% 33.55%

  本公司 11.75% 30.56% 21.40% 36.29%

  配电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设备的销售与工程建设存在较大关联,设备的使用、安装多发生在工程建设的中后期。一般第一季度业务量偏少,第二、三、四季度业务量比较集中。2021年度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名称 具体确认方法

  双杰电气 根据销售合同,本公司向购货方发出该类产品后,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调试的,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北京科锐 根据销售合同的具体约定,由客户收到产品验收确认后确认控制权转移,或安装调试完成并由客户验收确认控制权转移,公司确认收入。

  合纵科技 般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安装测试、正常运行后确认收入,但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为到货后开箱验收合格后,可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货款,即以开箱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其他小型配件类产品(如指示器和电缆附件)单独销售时一般以客户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即确认收入。

  中能电气 将商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

  大烨智能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经比较,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基本与同行业一致。

  (3)2021年度主要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

  300444 双杰电气 27.39%

  002350 北京科锐 16.19%

  300477 合纵科技 14.00%

  300062 中能电气 15.70%

  可比公司平均 18.32%

  本公司 18.45%

  经比较,公司2021年度费用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4)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300444 双杰电气 1.42

  002350 北京科锐 2.41

  300477 合纵科技 2.54

  300062 中能电气 1.22

  可比公司平均 可比公司平均 1.90

  本公司 本公司 1.54

  经比较,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略好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5)2021年度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300444 双杰电气 -3,984.40 -15,594.17 -10,118.39 2,448.55

  002350 北京科锐 -13,266.90 3,504.81 -5,664.71 27,504.16

  300477 合纵科技 -989.97 -26,504.13 -14,453.85 19,936.02

  300062 中能电气 1,563.37 -843.49 531.44 3,885.39

  本公司 -2,689.07 2,964.51 926.21 8,737.92

  由于配电行业的季节性,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符合行业特点。

  (6)分季度净利润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300444 双杰电气 339.07 804.38 -819.36 -11,656.52

  002350 北京科锐 -2,530.08 1,975.41 3,453.51 7,953.43

  300477 合纵科技 2,177.90 2,444.48 2,564.91 3,436.08

  300062 中能电气 377.33 807.66 498.87 579.15

  本公司 -201.22 2,025.62 12.51 2,344.86

  由于配电行业的季节性,公司2021年度分季度净利润变动趋势基本符合行业特点,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偏低,主要系7月底至8月受南京疫情影响,物流发货受限,并且9月份公司所属区域限电导致产量减少,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二季度下降了30%。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行业特征及季节性波动原因;

  (2)查询并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费用等指标,并进行对比分析;

  (3)获取报告期内重大销售合同,查阅有关客户收货以及与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关键条款,以检查大烨智能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检查是否被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烨智能2021年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与行业情况相符,未发现跨期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情况。

  (四)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具体情况

  (1)本公司业务模式和销售模式

  本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自主生产模式: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生产采用按单生产为主、备库生产为辅的生产方式。通用化程度较低的模块、产品,公司采用按单生产的方式。根据客户的交货需求,编制合理的计划,各部门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产品设计、原材料(包括零部件)采购加工、装配调试、质量检验、包装运输等环节按计划要求完成。通用化程度较高的模块、产品,公司采用备库生产的方式。根据中标量和预测制定生产计划,进行备库,然后根据客户订单实施差异化组装和系统集成。两种方式的结合,既保证了客户的差异化技术需求,又满足了客户交货及时性需求。

  公司最终客户基本为各级电力公司,该类业务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公司目前营销网络主要集中在江苏、上海、山东、浙江、北京等十多个省份,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各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业务:各省电力公司每年均会组织配网及物资协议库存招标,中标后一般由省级电力公司指定的下属物资采购单位与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公司的直接客户为各省电力公司指定的电力公司下属物资采购单位,最终客户为电力公司的项目使用单位,公司根据项目使用单位的物资需求情况,组织生产、交货,待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按照客户签字的收货凭证确认销售收入。

  2)各地市电力公司自主招标业务:各省电力公司下属地市公司每年都会组织多批次的项目招标,中标后由地市电力公司指定的下属物资采购单位与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3)零散用户的直销业务:公司除参加各省电力公司和地市电力公司集中招标销售产品之外,同时采取直销的方式面对终端客户独立销售。

  由于公司所处的配电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设备的销售与工程建设存在较大关联,设备的使用、安装多发生在工程建设的中后期。一般第一季度业务量偏少,第二、三、四季度业务量比较集中。通过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分析,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均占比最高,故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2)可比公司分析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

  300444 双杰电气 23.60%

  002350 北京科锐 27.54%

  300477 合纵科技 21.77%

  300062 中能电气 43.78%

  可比公司平均 29.17%

  本公司 26.37%

  本公司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大烨智能与生产、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查询并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并进行对比分析;

  (3)对期末重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以及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与行业情况相符。

  问题四、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1,257.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1.01%,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25,987.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0.66%。

  (1)请公司对比列示近两年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及采购金额;如近两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和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请说明变化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上下游竞争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2)请说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业绩承诺人与前述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对比列示近两年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及采购金额;如近两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和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请说明变化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上下游竞争情况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1、具体情况

  (1)前五名客户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

  1)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开闭所 2,663.74 5.19%

  配网终端 2,126.07 4.14%

  线缆保护管CPVC 1,466.14 2.86%

  线缆保护管MPP 930.96 1.81%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532.91 1.04%

  低压开关柜 168.77 0.33%

  其他 96.46 0.19%

  小 计 7,985.04 15.56%

  2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环网柜 2,881.65 5.62%

  低压开关柜 2,860.11 5.58%

  柱上开关 1,020.73 1.99%

  线缆保护管MPP 525.54 1.02%

  线缆保护管CPVC 342.45 0.67%

  母线槽 173.38 0.34%

  线缆保护管PVC 125.75 0.25%

  小 计 7,929.62 15.46%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柱上开关 3,312.39 6.46%

  开闭所 399.32 0.78%

  其他 8.13 0.02%

  小 计 3,719.84 7.25%

  4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CPVC 1,811.00 3.53%

  线缆保护管MPP 1,228.54 2.39%

  线缆保护管PVC 138.22 0.27%

  小 计 3,177.76 6.19%

  5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MPP 3,175.31 6.19%

  合 计 25,987.56 50.66%

  2)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存货名称 销售金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开闭所 3,029.12 5.61%

  柱上开关 2,586.44 4.79%

  JP柜 1,016.78 1.88%

  低压开关柜 640.84 1.19%

  环网柜 404.02 0.75%

  其他 5.11 0.01%

  小 计 7,682.30 14.23%

  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配网终端 2,054.22 3.80%

  线缆保护管MPP 1,972.26 3.65%

  开闭所 895.51 1.66%

  电缆分支箱 824.69 1.53%

  柱上开关 728.62 1.35%

  低压开关柜 441.05 0.82%

  环网柜 315.93 0.59%

  电能计量箱 257.82 0.48%

  线缆保护管CPVC 102.05 0.19%

  其他 20.03 0.04%

  小 计 7,612.17 14.10%

  3 国网上海市电力有限公司 低压开关柜 2,493.33 4.62%

  柱上开关 1,432.58 2.65%

  环网柜 1,087.29 2.01%

  线缆保护管MPP 2,104.84 3.90%

  线缆保护管CPVC 411.07 0.76%

  小 计 7,529.11 13.94%

  4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MPP 2,025.63 3.75%

  线缆保护管CPVC 1,861.72 3.45%

  小 计 3,887.35 7.20%

  5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MPP 2,648.97 4.91%

  线缆保护管CPVC 644.45 1.19%

  其他 0.18 -

  小 计 3,293.60 6.10%

  合 计 30,004.53 55.57%

  经对比,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2021年度退出前五名客户,但是仍是公司的主要客户,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01.03万元。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较其他非国网客户订单价格偏低,公司2021年度故未选择与其合作。

  公司单一客户销售占比最高不超过15.56%,故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

  (2)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及采购金额

  1)2021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 采购金额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聚丙烯 3,275.23

  聚氯乙烯 104.59

  小 计 3,379.82

  2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2,749.46

  聚丙烯 333.36

  小 计 3,082.81

  3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聚丙烯 1,920.43

  小 计 1,920.43

  4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台区智能融合终端TTU(江苏版) 1,412.91

  板卡 21.24

  元器件 36.08

  小 计 1,470.23

  5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结构件 972.04

  元器件 430.25

  电气辅材 1.73

  小 计 1,404.02

  合 计 11,257.31

  2)2020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 采购金额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聚丙烯 4,723.80

  小 计 4,723.80

  2 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 聚氯乙烯 2,485.03

  聚丙烯 133.62

  小 计 2,618.65

  3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聚丙烯 2,203.08

  小 计 2,203.08

  4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MPP 1,052.08

  线缆保护管CPVC 770.00

  电能计量箱 201.52

  JP柜 27.38

  小 计 2,050.98

  5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板卡 679.20

  台区智能融合终端TTU 271.76

  元器件 221.85

  小 计 1,172.81

  合 计 12,769.32

  2020年度公司向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采购主要系苏州国宇采购线缆保护管1,822.08万元,苏州国宇向其采购交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苏州国宇变电站容量不足,原定于2020年1月-4月在交货淡季时扩容改造工程,因疫情被迫推迟至2020年3-6月进行扩容改造,造成部分产线停产,为了不影响合同交货,选择了向龙兴线缆采购。2021年度不存在此类采购。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近两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销售和采购明细清单;

  检查近两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销售或采购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合同内容;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近两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和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的原因合理,并不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二)请说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业绩承诺人与前述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具体情况

  前五名客户以及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苏州风腾立塑化有限公司和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详见问题一(二)回复,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商信息如下:

  (1)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1LYP39P

  企业名称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赵东艳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12号楼一层

  营业期限 2019-08-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设计;计算机制造;生产智能终端产品、电子元器件、低压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低压电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软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无人机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登记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8-08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 否

  关系

  股东情况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赵东艳;监事:李世军

  (2)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25910426D

  企业名称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尹正

  注册资本 4450万美元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六号A座

  营业期限 1995-07-10 至 2045-07-09

  经营范围 (一)在电子、机械行业等工业领域进行投资或再投资。待具体投资项目确定后,应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二)受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书面委托(一致通过),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包括: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1)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2)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通过雇佣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投资公司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及服务。(五)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六)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得国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九)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投资性公司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母公司和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六)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十七)从事其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下列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口、国内采购、批发、零售(不设店铺):1、电机、电气产品;2、电力输配产品;3、控制和自动化产品;4、五 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5、电子产品;6、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7、通讯设备。(十八)从事技术进出口业务。(十九)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的方式在境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特殊商品除外)。(二十)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配套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分包;购进商品的简单组装、分装、包装、挑选、整理;提供与其销售/分销商品有关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二十一) 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二十二)出租商业用房;租赁机械设备、模具。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5-07-10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监高、苏州国宇及其董监高、苏州国宇业绩承诺人等是否关联关系 否

  股东情况 施耐德电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董事长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尹正;董事:希拉里马克松、马晓云;监事:张琰琰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业绩承诺人与前述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得公司关联交易声明书及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关联自然人签署关联关系基本情况调查表;

  (2)通过企查查查前五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等,并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业绩承诺人信息进行核对;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业绩承诺人与前述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五.2022年3月31日,你公司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购买海上风电吊装船舶铧景01、铧景02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公司需支付2.92亿元交易对价及5.62亿元后续船舶租赁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仅9,145.69万元,且其中2,189.68万元使用权受限。

  (1)请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铧景01、铧景02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支付、租赁款支付、船舶交付验收、改造施工、生产运营、在手订单等,相关交易进展是否符合预期,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是否符合预期,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其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结合第(1)问回答情况,以及公司货币资金、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结构、应付款项及债务到期日分布情况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现有资金和近期经营回款是否足以偿付到期债务和应付款项,船舶铧景01、铧景02的融资租赁资金需求是否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请会计师、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回函日铧景01、铧景02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支付、租赁款支付、船舶交付验收、改造施工、生产运营、在手订单等,相关交易进展是否符合预期,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是否符合预期。

  1、本次交易相关合同价款支付、租赁款支付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书》约定,宁波宝舟应付给上市公司的股权回购款项1.275亿元冲抵大烨新能源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向交易对手铧景零壹及铧景零贰合计支付2.92亿元后,大烨新能源应付余额为1.645亿元,在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后40日内支付;与本次船舶转让款相抵同时经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同意,铧景零壹、铧景零贰将其对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的债务5.62亿元转让给大烨新能源,后续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船舶交接协议书》并完成了两艘船舶的交接工作,公司向两艘船舶派驻6名驻船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船员公司根据最低配员证书要求派出相应船员操作船舶,公司已实际控制两艘船舶;公司正在向天津东疆海关办理两艘船舶的报关手续,待报关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公告,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公司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铧景锆孚、海湾科技、郑学州及上海焉胥、上海然瑾、陈文卿不存在关于本次交易的纠纷争议事项,前期回复文件已论证上海然瑾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文卿2022年3月15日发出的《江苏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不会影响标的船舶的交付验收。

  2022年4月12日,大烨新能源分别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支付铧景01、铧景02船舶2022年第一季度船舶购买款各1,400.93万元,产生现金流出合计为2,801.86万元。

  2、标的船舶交付验收情况

  为顺利实施标的船舶交割程序,上市公司在2022年3月31日向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工业”)下属公司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出具《告知函》,同日,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对《告知函》内容予以确认并出具《通知函》。2022年4月1日,上市公司(作为保证人)就大烨新能源履行船舶购买协议相关债务、义务和责任分别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出具《保证函》。2022年4月15日,大烨新能源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各方于2022年4月15日在招商友联船厂(舟山)码头进行了两艘船舶的交接。公司正在向天津东疆海关办理两艘船舶的报关手续,待报关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公告。

  (1)上市公司出具《告知函》及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确认情况

  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大烨新能源向招商局工业、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发出《告知函》,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海龙十号、大烨新能源、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所签订的《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合同编号:[181-1-SFXY-001])、《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合同编号:[181-2-SFXY-001])(以下统称“补充协议”)。

  两份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合同各方各自加盖公章和其各自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批准手续办理完成;(3)本协议经大烨智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两份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约定,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同意在本条第7.1款条件满足时立即确认撤销关于《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的《解约通知函》。”

  补充协议现已满足第七条第一款约定的生效条件,于2022年3月31日正式生效,请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配合船舶交接事宜。同时,根据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请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三日内向上市公司回函,确认撤销关于《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的《解约通知函》。

  2022年3月31日,海龙十号向上市公司、大烨新能源、江苏海湾、铧景零壹出具《通知函(关于:《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确认海龙十号依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发出本通知函,在《补充协议》生效条件均已满足的情况下,撤销2021年11月23日向铧景零壹和江苏海湾发出的《解约通知函》。

  2022年3月31日,海龙十一号向上市公司、大烨新能源、江苏海湾、铧景零贰出具《通知函(关于:《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确认海龙十一号依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发出本通知函,在《补充协议》生效条件均已满足的情况下,撤销2021年11月23日向铧景零贰和江苏海湾发出的《解约通知函》。

  (2)上市公司出具《保证函》

  2022年4月1日,上市公司(作为保证人)就大烨新能源履行船舶购买协议相关债务、义务和责任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分别出具《保证函》,鉴于:

  1)保证人、保证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大烨新能源、招商局工业等各方于2021年12月16日共同签署的有关CMHI181-1&2项目的《会议纪要》(下称《会议纪要》)中提及的《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合同编号:CMHI235)、《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合同编号:CMHI236)(下称《船舶买卖合同》),《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编号:CMHI235-MOU1)、《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编号:CMHI236-MOU1)以及相关《解约通知函》。

  2)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海湾”)于2021年11月25日出具的《债务确认及付款承诺函》。

  3)大烨新能源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于 2021年12月28日签订的《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下称《三方协议》)。

  保证人大烨智能为大烨新能源在上述《会议纪要》、《船舶买卖合同》、《三方协议》及《三方协议》第五条所述《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项下和与之相关的债务、义务和责任,以及大烨新能源上述所有应履行债务相应的一切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实现主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登记费、差旅费、通讯费)等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船舶交接协议书》签署情况

  2022年4月15日,大烨新能源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分别就两条船舶签署了《船舶交接协议书》,各方于2022年4月15日在招商友联船厂(舟山)码头完成了两艘船舶的交接工作,公司向两艘船舶派驻 6名驻船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船员公司根据最低配员证书要求派出相应船员操作船舶,公司已实际控制两艘船舶;公司正在向天津东疆海关办理两艘船舶的报关手续,待报关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组交易标的交割完成公告。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公司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铧景锆孚、海湾科技、郑学州及上海焉胥、上海然瑾、陈文卿不存在关于本次交易的纠纷争议事项,前期回复文件已论证上海然瑾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文卿2022年3月15日发出的《江苏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不会影响标的船舶的交付验收。

  3、标的船舶改造施工情况

  (1)上市公司合理利用两艘船舶新业务承接窗口期,最大限度降低吊机改造对后续船舶运营的影响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购买两艘船舶交易后,公司积极推动标的船舶的交割工作,并签署了《船舶交接协议书》。经评估,由于2021年是海上风电电价国家补贴最后一年,所以2021年出现海上风电“抢装潮”,2022年进入平价时期,随着各省份如广东、山东等地方补贴政策出台,及海上风机大型化带来单位投资成本下降,各海上风电相关的投资方上半年又陆续开展招投标工作,从投资方招标总包施工方,总包施工方确定船舶施工单位后进入风场施工,将有一段时间的筹备期,故新业务承接期于下半年开始实施。且根据海上风电风机安装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虽然目前船舶满足吊装要求,但为充分利用新业务承接的空闲期,公司进行两艘船舶吊机的改造工作,将两艘船舶的吊机由原来的履带吊改造为660吨海工吊,吊装高度由原来的自甲板上96米增加到132米,最大吊装能力从8MW机型提升到13.6MW机型,改造完成后将提升两艘船舶的吊装能力、吊装效率,且船舶施工及航行稳定性、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为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现阶段进行船舶吊机改造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对船舶运营的影响,标的船舶吊机改造施工具有合理性。

  (2)标的船舶改造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CMHI181-2船舶买卖合同三方补充协议》关于船舶吊机改造相关条款约定,2022年5月8日,公司孙公司天津大烨零叁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零叁公司”)、天津大烨零肆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零肆公司”)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签署《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01/HUAJIN01(CMHI181-1)IMO:9834624合同编号C-ZR-22201)、《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02/HUAJIN02(CMHI181-2)IMO:9834636合同编号C-ZR-22202),合同约定每艘船舶的吊机改造成本为6,810.00万元,合同约定改造完成日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大烨零叁公司、大烨零肆公司分别向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支付了两艘船舶的改造首期款共1,362.00万元。

  4、标的船舶生产运营、在手订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利用新业务承接窗口期对两条船舶进行吊机改造,尚未投入生产运营。

  大烨新能源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5月5日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租赁协议》,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V场址500MW项目海上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及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海上风电项目,大烨新能源愿意将铧景01、铧景02船舶租赁给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其在上述项目施工中使用,租赁期自上述两个项目中标之日至项目实施结束(按照实际进退场日期结算)。根据上述项目招标范本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一旦中标,不得擅自更换锁定的施工船机(含打桩船和风机安装船),如需更换,需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施工船机,并按照工程进度要求按时组织船机进场。

  5、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利用新业务承接窗口期对两条船舶进行吊机改造,尚未投入生产运营,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如果吊机改造顺利实施,公司预计两条船舶将在2022年第四季度产生收入。2022年4月12日,大烨新能源分别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支付铧景01、铧景02船舶2022年第一季度船舶购买款各1,400.93万元,2022年5月13日支付改造合同首期款各681.00万元,共产生现金流出合计为4,163.86万元。

  由于两条船舶利用新业务承接期窗口期进行吊机改造,使收入、利润、现金流与《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预测的数据存在差异,未能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中“关于标的设备未能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的风险”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两条船舶交割进展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大烨新能源于2022年4月12日、5月5日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租赁协议》,两条船舶处于吊机改造阶段,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2022年4月12日,大烨新能源分别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支付铧景01、铧景02船舶2022年第一季度船舶购买款各1,400.93万元,产生现金流出合计为2,801.86万元;公司孙公司大烨零叁公司、大烨零肆公司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签署了《船舶吊机改造合同》,并于2022年5月13日支付了吊机改造合同首期款各681.00万元,产生现金流出合计1,362.00万元;待船舶铧景01、铧景02于2022年9月完成改造投入运营后,预计2022年四季度铧景01、铧景02将产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4,500万元。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船舶交割进展符合预期,因新业务承接期有4-6个月的空闲期,使得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预测数据之间的有差异。

  (二)结合第(1)问回答情况,以及公司货币资金、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结构、应付款项及债务到期日分布情况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现有资金和近期经营回款是否足以偿付到期债务和应付款项,船舶铧景01、铧景02的融资租赁资金需求是否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1、公司货币资金、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结构、应付款项及债务到期日分布情况

  (1)货币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795.62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24.31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100.27万元。

  (2)经营业绩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670.85万元,毛利率为23.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7.83万元。因受华东区域疫情影响物流受限,上市公司发货减少,且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在办理两条船舶的交付手续,两条船舶尚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

  (3)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一季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7,72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9,55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0.07

  上市公司2022年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30.07万元,因船舶铧景01、铧景02预计于2022年四季度投入正式生产运营,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存在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可能,待船舶投入运营后将可以获得更多经营性收入,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量。

  (4)资产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计 121,461.9

  负债合计 16,870.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89

  根据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上市公司可比公司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 (2022年3月31日)

  300444.SZ 双杰电气 64.46

  002350.SZ 北京科锐 39.93

  300477.SZ 合纵科技 48.82

  300062.SZ 中能电气 48.88

  平均值 50.52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89%,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本次资产重组完成船舶铧景01、铧景02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会上升至44.72%,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待船舶铧景01、铧景02完成改造投入运营后,将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上市公司将通过经营所得逐步偿还本次收购产生的船舶购买款项,资产负债率会随着船舶购买款项的支付进度逐步下降。

  (5)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3月31日

  应付账款 10,404.00

  其他应付款 61.06

  应付票据 2,790.50

  合计 13,255.56

  注:应付票据按照台账分布,上市公司已支付40%保证金(1,116.20万元),只需付剩余60%的敞口部分(1,674.30万元)。

  其中,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款项到期分布情况详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2023年及以后 合计

  应付票据 679.59 664.20 330.51 0.00 1,674.30

  应付账款 4,148.83 3,250.00 2,118.73 886.44 10,404.00

  其他应付款 20.00 30.00 11.06 0.00 61.06

  合计 4,848.42 3,944.20 2,460.30 886.44 12,139.36

  上市公司本年一季度应付款项下降,其原因系疫情影响发货减少,向供应商采购减少。

  (6)债务到期日分布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系江苏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大烨新能源提供流动资产贷款1,000.00万元。该笔短期借款年利率为4.36%,偿还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

  (7)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22年3月31日

  流动比率 2.93

  速动比率 2.54

  根据公司可比公司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公司可比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流动比率(2022年3月31日) 速动比率(2022年3月31日)

  300444.SZ 双杰电气 1.3 0.97

  002350.SZ 北京科锐 1.47 1.07

  300477.SZ 合纵科技 1.35 1.05

  300062.SZ 中能电气 1.55 1.49

  平均值 1.42 1.15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别为2.93和2.54,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上市公司目前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及资金周转能力。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3,795.6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100.27万元,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7,347.81万元。同时,公司资产或所持股权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来公司亦可以采用前述方式进行融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债务违约的情形,亦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出现信用状况恶化的迹象。

  综上,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净额、货币资金余额等指标虽然低于上年年末水平,但该情形系公司受制于华东地区疫情以及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所致。公司目前已获取的银行授信额度和未来可以采取的融资方式充足,存量资金及适度使用银行授信均能够保持公司正常周转。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上升,待船舶完成改造投入运营后,将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资产负债率亦会逐步下降,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将获得增强。

  2、现有资金和近期经营回款是否足以偿付到期债务和应付款项

  (1)现有资金及近期经营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3,795.6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100.27万元,尚未使用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为27,347.81万元,2022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7,722.6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扣除坏账准备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合计为31,001.99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3月31日

  应收账款 29,864.46

  其他应收款 1,137.53

  合计 31,001.99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应收款项余额预计回收情况详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2023年及以后 合计

  其他应收款 300.00 200.00 500.00 273.21 1,273.21

  应收账款 7,855.89 9,086.79 14,893.06 0.00 31,835.74

  合计 8,155.89 9,286.79 15,393.06 273.21 33,108.95

  注:与上表数据存在差异系坏账准备的金额。

  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风险较小。上市公司主要客户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等国有企业。未来上市公司将开展海上风电等海洋工程领域相关业务,潜在服务的主要客户亦均为国企、上市公司或规模较大的企业,相关企业信用情况良好,产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低,预计应收款项均能顺利收回。

  (2)偿付到期债务及应付款项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合计

  应收款项合计 8,155.89 9,286.79 15,393.06 33,108.95

  应付款项合计 4,848.42 3,944.20 2,460.30 12,139.36

  职工薪酬及费用 900.00 900.00 1,400.00 3,200.00

  相关税费 750.00 0.00 3,195.31 3,945.31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1,657.47 4,442.59 8,337.45 14,437.51

  注: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应收款项合计-应付款项合计-职工薪酬及费用-相关税费。

  2022年4月15日两艘船舶的交接工作已完成,上市公司向两艘船舶派驻6名驻船管理人员,后期职工薪酬、相关费用及税费支付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存在一定影响。但公司现有资金和近期回款足以偿付相关应付款项,有良好的营运能力及现金流保障能力,不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的情况。

  3、船舶铧景01、铧景02相关款项资金需求

  (1)船舶铧景01、铧景02的购买款资金需求

  2022年4月12日,大烨新能源分别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支付铧景01、铧景02船舶2022年第一季度船舶购买款各1,400.93万元,产生现金流出合计为2,801.86万元。其剩余应付船舶购买款项上市公司后续将通过船舶铧景01、铧景02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来进行支付,预计2026年9月30日付清。

  2022年各季度具体船舶购买款项付款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付款对象 时间 款项性质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海龙十号 1,400.10 1,415.66 1,431.22 船舶购买款

  海龙十一号 1,400.10 1,415.66 1,431.22 船舶购买款

  合计 2,800.21(已支付) 2,831.32 2,862.43 -

  注:1、根据相关合同规定,剩余应付船舶购买款项以美元结算;2、本表数据均按2021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3、2022年二季度款项金额存在差异系实际支付按照当日(2022年4月12日)即期汇率计算。

  (2)船舶铧景01、铧景02吊机改造款支付

  大烨零叁公司、大烨零肆公司及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与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签署《船舶吊机改造合同》,合同约定铧景01、铧景02每艘船舶的吊机改造成本为6,810.00万元,改造完成日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5月13日,上市公司通过孙公司大烨零叁公司、大烨零肆公司分别向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支付了两艘船舶的改造首期款共1,362万元。其相关吊机改造款项上市公司后续将通过流动资金并适当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

  2022年各季度铧景01、铧景02吊机改造款项付款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付款对象 时间 款项性质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单位:万元

  付款对象 时间 款项性质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1,362.00(已支付) 8,853.00 3,405.00 吊机改造款

  4、2022年各季度预计未来现金流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二季度 2022年三季度 2022年四季度

  期初可动用资金 6,124.58 1,980.69 476.46

  本期货币资金增加额 16,657.47 10,442.59 12,837.45

  其中:取得银行贷款 15,000.00 6,000.00 0.00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上市公司 1,657.47 4,442.59 8,337.45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铧景01、铧景02 0.00 0.00 4,500.00

  本期货币资金减少额 20,801.36 11,946.82 6,529.93

  其中:支付股权收购款 16,450.00 0.00 0.00

  偿还贷款利息 187.50 262.50 262.50

  偿还贷款本金 0.00 0.00 0.00

  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付吊机改造款 1,362.00 8,853.00 3,405.00

  付船舶购买款 2,801.86 2,831.32 2,862.43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1,980.69 476.46 6,783.98

  注:1、2022年二季度起初可动用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022年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本期货币资金增加额=取得银行贷款+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铧景01、铧景02);3、本期货币资金减少额=支付股权收购款+偿还贷款利息+偿还贷款本金+资本性支出+付吊机改造款+付船舶购买款;4、上市公司将于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适当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弥补货币资金需求缺口;5、本表银行贷款利率按5%计算。

  如上所示,上市公司暂因船舶铧景01、铧景02进行吊机改造、暂未投入运营使得资金需求存在一定缺口,但公司银行授信充足,后续公司将通过适当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弥补缺口。待船舶铧景01、铧景02完成吊机改造后,将产生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综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未出现借款或船舶购买款逾期未支付的情况,公司目前流动资金及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可以满足未来船舶购买款及改造应付款项。未来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以及物流的逐步恢复,船舶铧景01、铧景02完成改造投入运营之后,将大幅改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5、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公告之“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如下: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船舶交割进展符合预期,因新业务承接期有4-6个月的空闲期,使得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预测数据之间的有差异。船舶铧景01、铧景02预计于2022年四季度吊机改造完成后正式投入运营,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上市公司因需承担船舶相关费用成本可能存在公司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情况。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中“(三)关于标的设备未能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的风险”相关内容:

  “公司根据标的设备历史运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格局,对标的设备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进行预测。若未来海上风电相关政策变动导致风机大型化趋势加速及风机安装费低于预估、上市公司对标的设备的管理和运营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发生,标的设备可能无法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将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会计师、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

  (1)获取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的说明》,了解铧景01、铧景02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

  (2)获取上市公司向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工业”)下属公司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出具《告知函》、《保证函》,获取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向上市公司、大烨新能源、江苏海湾、铧景零壹、铧景零贰出具的撤销《解约通知函》的《通知函》,核查交易进展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的说明》一致;

  (3)获取大烨新能源与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两艘船舶驻船人员劳动协议、船舶日志,核查交易进展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的说明》一致;

  (4)获取两条船舶的《船舶吊机改造合同》及首期款支付单据,核查船舶改造情况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展情况的说明》一致;

  (5)获取大烨新能源与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相关招标书范本及船舶购买款第一季度支付单据,核查标的船舶生产经营、在手订单及收入、利润、现金流情况;

  (6)获取上市公司2022年一季报,以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债务分布、银行授信额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情况,核查上市公司2022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7)获取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一季报,核查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相关指标的差异;

  (8)获取两条船舶的船舶购买款测算表,核查两条船舶后续付款测算金额。

  7、会计师、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船舶交割进展符合预期,标的船舶收入、利润、现金流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预测数据之间的差异,会计师和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设备未能按计划产生现金流及净利润的风险;上市公司有良好的营运能力及现金流保障能力,具备船舶铧景01、铧景02的后续船舶购买款项的支付能力;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商业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存量资金及授信能够保持公司正常周转,不存在短期偿债压力;上市公司受制于华东地区疫情以及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所致经营性现金流量降低,但仍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及资金周转能力,长期来看对上市公司流动性、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较小。

  问题六、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064.25万元,投资进度为65.59%。公司称截至2022年4月21日,相关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拟将结余募集资金9,605.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你公司结合前期募投项目立项时投资计划、费用测算、预定产能或可使用状态等,补充说明相关募投项目费用控制具体情况,是否已达到原计划产能或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配电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1日截止配电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605.57万元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产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22,967.10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15,576.98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7,390.12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215.45

  节余合计 9,605.57

  通过对比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节余募集资金7,390.12万元主要系节余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项 目 可行性报告投资额 实际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1) 截至2022年4月21日已投入金额(2) 结余金额(3)=(1)-(2)

  固定资产投资 20,404.42 16,862.39 14,147.05 2,715.34

  土地使用权投资 1,428.00 1,428.00 1,429.93 -1.93

  铺底流动资金 5,659.07 4,676.71 - 4,676.71

  合 计 27,491.49 22,967.10 15,576.98 7,390.12

  固定资产投资节余2,715.34万元,主要为公司对配电网项目生产线工艺优化、生产设备选型优化,节约了固定资产投入。同时配电网项目日常材料采购和工薪费用支付均由公司通过自有流动资金统一支付,导致配电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未使用,同时截至2022年4月21日,该项目尚需支付尾款534.81万元。

  配电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0年度完工转为固定资产, 2020年度实现效益558.46万元,2021年度实现效益602.68万元。但由于公司获取的配电网项目对应产品的订单较少,导致预定产能未充分利用。

  2、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配电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明细账及对账单,并核对是否一致;

  (2)获取配电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检查是否按公司制度执行;

  (3)获取公司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比计划和实际募集资金分类使用情况。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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