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出手,昆明五华长江村镇银行领到罚单。5项违规案由,合计罚款170万元。
受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存款事件影响,这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加大了对村镇银行的合规检查力度,不少村镇银行领到了罚单。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五华长江村镇银行具体有哪些违规事实?
第一项违规案由:“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贷资金被主要股东违规套取“。看到这项违规案由,是不是感到很吓人?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包商银行是怎么没的?大家一定还心有余悸。前车之鉴犹在耳,看来有些银行还是不长记性,仍然存在主要股东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行为。
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中小银行面临的一块短板,也是问题频出的关键所在。监管方面为此专门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约束了银行股东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对于关联方授信也加强了监管。
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仍有一些银行在内控合规方面存在重大风险漏洞。尤其是一些农商行,村镇银行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整改。
第二项违规事实:违规办理借名贷款。所谓借名贷款,就是实际资金需要方本身没有贷款资质,然后就借用其他人的贷款资质进行贷款。这种业务无论是对于哪一方来讲,风险都是非常大的。
首先对于银行来讲,贷款放给了不具备贷款资质的人,意味着违约的风险很大。对于借名的人,超出自身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融资,无论对谁都是不负责任。而被借名的人,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因发生纠纷而背锅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三项违规事实: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近期因为这项违规案由,被处罚的银行不在少数。贷款支付管理是借款方面为了防止贷款用途被挪用所采取的一项措施。要求银行在贷款支付的时候,尽可能地采取受托支付。
通过受托支付这种方式把信贷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或者合作伙伴,从而减少借款人违规挪用贷款资金的行为发生。
对于个人经营性贷款,监管要求超过50万必须采取受托支付。从处罚结果来看,由于支付管理执行不到位,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进入了房地产市场。这是一种因果关系。
第四项违规事实: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这项违规应该是和第1条相对应的。银行的股东本身就是关联方,对于关联方授信监管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重大关联交易要报董事会审批和备案。
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能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也就是无担保贷款。就是发放担保贷款,条件也不能优于其他借款人。
很显然,银行的股东违规获得了信用贷款,意味着股东本身的风险和银行的经营风险没有有效的隔离。这些银行的股东一旦出现问题,风险就会外溢给银行。河南四家村镇银行出现的问题,与此也不无关系。
第五项违背事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这就是典型的内控合规问题。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内部管理是多么的混乱,就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都不具备任职资格,那么其他员工的素养能好到哪里去?这些都是银行潜在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