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消息,据朔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存在违法发放贷款;违反员工行为管理,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和营利性活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朔州银保监分局责令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改正,并罚款100万元;对蔡夺、赵贵和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王瑞琴警告;责令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朔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蔡夺、赵贵和、王瑞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朔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蔡夺、赵贵和、王瑞琴
单位
名称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建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法发放贷款;违反员工行为管理,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和营利性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对蔡夺、赵贵和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王瑞琴警告;责令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朔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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