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黑产”案揭盖:平安上海分公司一高管与他人内外勾结,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

2022-05-18 08:10:43  来源: 新浪网  编辑:zgjrzk  

  涉案保单金额高达千万元!保险公司高层与他人内外勾结,一条黑色保险产业链由此而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则“保险黑产”犯罪案显示,某保险公司高层与同伙通过非法收集投保人信息,诱骗客户退保后购买新保单,将新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下,以此骗取新业务员的训练津贴、增员奖,直接涉及保单3000余张、保单金额达1000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曾披露上述案件,经对比,涉案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

  险企高层与同伙“里应外合”,以“撬单”方式诱骗投保人退保换新

  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至6月间,石某某、徐2加入由徐某1、朱某某等人组织的“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在该团伙中,由徐某1先与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现代部业务总监徐某3共谋,由徐某3指使该部门业务主任张某、顾某某等人提供保险业务团队内新人业务员账号;再由徐某1、朱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保险公司客户投保的交易信息,将信息交由团伙成员冒充中国平安员工与客户取得联系,采用“撬单”等方式促成客户在中国平安购买新的保单。

  那么,犯罪团伙是如何“撬单”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上述犯罪案显示,犯罪分子以“产品升级”、“原保单全额退保”等为名,诱骗投保人将原保单退保后购买新保单。

  随后,徐某1、朱某某等“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再将上述销售的新保单挂单在张某、顾某某等人提供的新人业务员账号下,以此骗取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对新人业务员提供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等额外奖励共计184.8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赃款由“保险黑产”犯罪团伙成员与参与此案的中国平安内部人员分赃。其中,徐2、石某某在明知犯罪团伙利用挂单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下,为团伙内分别担任出纳、财务职务,负责对接中国平安内部人员、对账、奖励计算及发放等事务。

  涉案保单金额高达千万元,3000余张投保人保单受波及

  此次“保险黑产”犯罪活动直接涉及保单3000余张、保单金额达1000余万元,不仅造成中国平安大量保单退保,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还使部分投保人保单权益遭受侵害。

  在侦查此案件时,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围绕嫌疑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关键事实,分析研判并准确认定三项证据:

  一是保单具有真实性;二是“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将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名下目的是骗取新人奖励,这一“挂单”行为本质上利用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三是通过“挂单”行为多获取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金额为职务侵占金额。

  此外,检察机关发现中国平安上海分公司原业务总监徐某3不仅与徐某1共谋实施犯罪,还与其手下9名业务主任共同实施犯罪,遂对该9人及时提出追捕、追诉意见,并全部追捕追诉到案。

  最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先后对徐某1、朱某某、徐某3等被告人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其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徐某3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徐某1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警惕冒以险企售后服务名义讲解保单

  针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就中国平安方面未严格审核保险销售人员身份、投保人信息未加密等问题,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切实整改、严格管理、合规经营。

  同时,就行业中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向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发检察建议,就投保人信息管控、业务账号使用管理、从业人员身份审核、投诉退保件处理等8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直以来,代理退保、挂单骗佣等问题受到监管高度重视。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不法分子会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恶意投诉,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不法分子收取消费者高额费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上述通告还指出,当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可能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

  去年11月底,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指出,有的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以帮助客户讲解和整理保单名义提供免费服务,实则是怂恿或蛊惑消费者退旧保单买新保单或新的理财产品,俗称“退旧买新”,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会面临失去保障和资金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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