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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2,8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7,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5,94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1,859,43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1.10亿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因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计划建立的营销网点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需求,但由于近几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影响,导致“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原计划建立的营销网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海外营销网络和国内营销网络选址及相关投资概算,并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从9,885.00万元调整为10,071.43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186.43万元),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含20%)的已投资完毕并投产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的余额为 13,929.23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4.79 万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4.79%,尚未使用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和“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募投项目”中。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温州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在子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在2021年度、2022年1-3月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2021年度、2022年1-3月总产量的比例乘以公司传动轴总成业务销售收入计算得出。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尚不能以240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公司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在子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在2021年度、2022年1-3月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2021年度、2022年1-3月总产量的比例乘以公司轮毂轴承单元业务销售收入计算得出。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尚不能以150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冠盛股份 证券简称: 605088 公告编号:2022-03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16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事后审查,本报告有部分内容错误和遗漏,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如下:
主要对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以下修订:
1、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修订前: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2021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
修订后: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2021年度实现的效益新增销售收入13,553.73万元。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2021年度实现的效益新增销售收入5,460.84万元。
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和比例
修订前: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
修订后: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121.4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6.23%。
由于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目前还未正式验收,但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机器设备已形成了产能,更正后的报告更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中介机构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冠盛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冠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三、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除上述更正外,《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募投项目在子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在2021年度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2021年度总产量的比例乘以公司传动轴总成业务销售收入计算得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尚不能以240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公司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在子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在2021年度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2021年度总产量的比例乘以公司轮毂轴承单元业务销售收入计算得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尚不能以150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
至2022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 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
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
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 1 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5088 股票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进行分析,并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1、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实施完毕,且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3年12月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165.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32元。(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22年6月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22年6月2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假设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分别1)上升10%;2)上升15%;3)上升2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和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假设情形1: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前一年增长10%: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下同。
假设情形2: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前一年增长15%:
假设情形3: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前一年增长20%: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债未来转股将使得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1年和2022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冠盛股份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传动轴行业空间广阔
根据世界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1年中国汽车产量为2,608.2万辆,其中乘用车产量为2,140.8万辆。如果按每辆车需要2支传动轴总成,对于中国乘用车整车配套市场(以下简称“OEM整车配套市场”),传动轴一年的总需求将超过4,200万支。
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为8,014.60万辆,其中乘用车产量为5,705.43万辆。如果按每辆新的乘用车需要2支传动轴总成,全球OEM整车配套市场,传动轴总成一年的总需求将超过1.14亿支。
(2)电气化和智能化浪潮有望重塑汽车产业竞争格局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最新发布的《全球电动汽车展望2022》,2021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同比翻了一番,达到660万辆,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为全球电动汽车销量的主导国。2021年中国新能源车年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
在汽车的电气化和智能化浪潮下,整车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均形成新一轮调整、洗牌,带来行业新机会。除了传统的整车制造厂商外,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威马等一批造车新势力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尤其是中国自主汽车品牌近年来呈高速发展,2021年中国市场占有率达到44%,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同时也会为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进入中国乃至全球的OEM整车配套业务,带来新窗口、新机遇。
(3)公司战略需要,业务互补
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未来将以全球售后业务模式升级为核心发展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OEM整车配套业务的投入,作为新的增长点,促进售后、OEM整车配套协同发展,形成业务互补。OEM整车配套业务将促使公司时刻紧跟政策、技术新趋势,提升工厂技术与体系水平,有利于公司后期产品线开发与整体快速发展,并且为公司售后品牌背书。
2、项目可行性
(1)技术储备
本次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为产能扩建、产效优化项目,公司在传动轴总成制造上具有多年且丰富的经验。实施主体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过硬,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多项专利,并通过了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知识产权贯标、两化融合等体系认证。
(2)客户储备
针对OEM整车配套业务,中短期而言,公司目标客户群体包括新能源车造车新势力、国有自主品牌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自有整车品牌。针对现有OEM整车客户,主要将从两方面着手。针对现有已供应车型,积极获得更多的供应比例;同时,公司将协同客户开发,积极争取更多的车型供应。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对接海内外新的潜在目标客户群体。
(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
1、项目必要性
(1)行业空间广阔
截止2019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3.68亿辆,汽配后市场存量庞大。麦肯锡权威报告显示,日前全球汽车后市场体量已超8000亿欧元,到2030年将达1.2万亿欧元。近40年来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汽车工业崛起,凭借巨大的市场和较低的成本优势,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大规模往中国、亚太地区转移。
(2)行业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中国的供应链优势已经凸显出来,无论从质量、价格还是供应稳定性上优势比较明显,中国厂商迫切的希望进行全球化扩张,但中国厂商普遍对国外市场了解不深,过往一般通过贸易商进行交易或者仅在个别单一市场开展业务。
虽然全球市场整体需求量很大,但全球各个区域市场存在差异,在产品、价格、服务需求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国外客户希望能够实现多产品线、多型号的一站式采购,多元化的供应链方案,以此来提升采购效率,缩短交付周期。
(3)公司战略需要
基于丰富的海外运营以及多年的制造经验,公司对客户以及制造商双边均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根据需求,整合中国优质制造厂商的制造资源,在原有客户及产品线基础上,逐步形成品类更加丰富、型号更加齐全的产品供应能力。
随着多产品线的加载,对公司产品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多产品线协同,公司急需建设业内具有先进水平的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以期实现与供应商的深度融合发展。
2、项目可行性
(1)技术储备
公司培育橡胶件、悬挂转向、减震器等多个产品系列多年,与战略合作伙伴配合默契,同时公司内部配有专业的产品管理、质检人员。因此,对于各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有充分的理解与处理能力。
(2)客户储备
公司在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多个国家地区拥有多支本土运营团队,团队成员均来自当地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同时,在海内外设有多个仓储中心。优质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客户群体分布于六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实现了全球覆盖,是世界诸多大型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汽车底盘系统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切换供应商,因此客户忠诚度较高。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必要性
(1)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扩张导致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取得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在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设子公司,力图进一步消减销售层级,更好地服务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因此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扩大,营运资金缺口需要填补。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但现有资本规模难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同时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发展动荡。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项目可行性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无论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均有十分扎实的储备。
(一)人员储备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有着良好的人才培养制度和文化。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将以内部选拔为主,部分基础工作人员将从外部招聘。募投项目所需的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采用公司内部选调和内部竞聘的方式选拔,为保证新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将从相应业务板块选调拔尖的一线生产技术人员,同时公司还将根据新项目的产品特点、管理模式,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迅速胜任工作。
(二)技术储备
本次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为产能扩建、产效优化项目,公司在传动轴总成制造上具有多年且丰富的经验。实施主体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过硬,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多项专利,并通过了IATF16949、ISO14001、ISO45001、知识产权贯标、两化融合等体系认证。
公司培育橡胶件、悬挂转向、减震器等多个产品系列多年,与战略合作伙伴配合默契,同时公司内部配有专业的产品管理、质检人员。因此,对于各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有充分的理解与处理能力。
(三)市场储备
公司在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多个国家地区拥有多支本土运营团队,团队成员均来自当地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同时,在海内外设有多个仓储中心。优质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客户群体分布于六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实现了全球覆盖,是世界诸多大型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汽车底盘系统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切换供应商,因此客户忠诚度较高。
六、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1、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早达到预期效益;
2、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及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以满足客户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3、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奖惩、任用机制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和持续改善型组织;利用地缘优势,引进全国及海外高端研发和管理人才;
4、加强研发力量,提升技术水平;完善实验设施及测试仪器,提升研发的硬件水平;通过自我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大研发人才队伍;加强与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逐步加强与国际知名公司的技术合作以及与国外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
5、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精益化生产,打造具备持续学习、持续改善的学习型生产组织;推行信息化和自动化相结合的生产系统,引入智能化生产设备;加强一线生产员工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提升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6、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
7、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七、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之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5088 股票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之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