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骗取银行资金 右手大肆高利放贷

2022-06-28 15:00:06  来源: 中国金融智库综合  编辑:zgjrzk3  

——起底河南泰威房地产公司的“黑白”敛财术

近日,《漯河一房地产涉嫌“套路贷”,多家企业及个人损失严重》的报道登上漯河热搜榜第二名,高利转贷、套路贷、黑恶势力、保护伞、虚假诉讼、暴力催收、实名举报……一时间群情激愤、舆论哗然。

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缘何与高利贷扯上关系?究竟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还是高利转贷?这样的行为为何在十余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被曝光?那些冒着风险的实名举报者又经历了怎样的遭遇?

敛财:多种手段侵吞他人财产

根据收到的多份举报材料显示,除了暴力收债致使个人人身受到伤害外,河南泰威公司及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还通过虚假诉讼、套路合同等,骗取他人企业项目,侵吞他人巨额财产。

例如:隆源明胶案件中,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涉嫌套路贷隆源明胶有限公司,在借款实际到账只有130万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虚假过账流水和虚假借据,致使漯河隆源明胶背负了600多万债务,之后通过暴力辱骂殴打驱赶公司员工、破坏工厂设备、私自改造,逐步占有隆源明胶公司。为了彻底霸占隆源公司,刘某威团伙还通过虚构债务让隆源明胶破产,在破产清算表上,前文所述的胡某焘债权12442900元,刘某债权5539961.38元,刘某威实际控制的河南慎泽实业有限公司债权12718176元,安建业律师债权10万元,并取得优先债权。

最后,刘某威安排专人举报关群德套取国家环保补贴,成功把关群德送入监狱。目前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套路贷、诈骗关群德和漯河隆源明胶一案,骨干分子马某华,潘某梅、万某伟和张某燕已被漯河市召陵公安局涉嫌诈骗刑事拘留。

这也是河南泰威在与其它单位合作中惯用的套路,在漯河“慧展壹号”“城市山水”“森林湖”等多个楼盘中,河南泰威公司多次无视政府监管、随意停工、肆意拖延工期、进而拖死开放商,试图低价攫取项目,把自己承建商的身份变成开放商,谋取暴力。除了西外滩项目,漯河建业新城、豫中南建材财富港、临颍颍林万豪苑、滨湖御景、舞阳建业壹号城邦、舞阳飞亚工业园等,如今都成了漯河有名的烂尾楼盘,交房无望,购房群众血本无归,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西外滩套路工程案件中,河南泰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西外滩项目。期间,安某业律师导演策划,某某法院常务副院长入股卧底西外滩,成功取得公司机密,套路工程,期间又通过多次恶意诉讼,恶意停工,冻结开发商资产,造成西外滩项目烂尾,数百名业主维权上访、闹事,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卢红伟实名举报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非法放贷2200万,谋取暴利1188万,并通过暴力收债、强迫交易、霸占其19套房产;张春华实名举报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非法放贷,2013年至2015年套路贷获利500余万元;漯河王志刚、漯河杨晓伟、汤阴肖金山、临颍王德功、上蔡王守信、漯河沈明文……仅收到的针对河南泰威及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的实名举报就有数十人数,直接或间接受害人达605人,仅西外滩业主就超过200余人。

涉黑:网罗两牢释放人员等暴力收债

2019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本是欢乐吉祥的小年,龚俊杰却遭遇了人生中的至暗时刻。作为一笔800万贷款(已还款633万,借款时直接扣掉砍头息28万元)的担保人,龚俊杰遭遇了刘某磊驾驶某某法院执行庭警车和王某等人的暴力收债,那一天他右手大拇指被生生掰断,腰椎也受到重击,在龚俊杰的女儿带来10万元并追加其为该笔贷款担保人、担保签字后,龚某杰才重新恢复人身自由。

疼痛到几乎昏厥的龚俊杰,在女儿和女婿搀扶下来到了临颍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为腰脊椎粉碎性骨折、右手骨折,专家会诊后表示伤情过于严重,临颍县做不了这个手术,之后龚俊杰不得不转院到骨科医院手术,但是由于伤势严重、又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龚俊杰腰椎粉碎性骨折,留下终生后遗症。

龚俊杰的遭遇只是河南泰威公司及刘某威高利贷涉黑团伙诸多暴力收债的一个缩影。提及河南泰威,许多漯河市民都又恨又怕。据了解,这个团伙中还有几位也“颇有名气”:常某林,原漯河陈涛黑社会组织人员,后跟随刘某威,带领一帮小弟,非法放贷、暴力收债、寻衅滋事;李某飞,绰号“小飞”,两牢释放人员,之后成为刘某威的司机兼保镖,如果收债不顺利,小飞还会再叫来一群社会人士,通过恐吓、打骂、威逼、跟踪、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达到收款的目的。

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都属于“套路贷”。

房地产公司还是金融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漯河市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变更为河南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河南泰威),房地产开发资质贰级,法人代表刘某丽,刘某威为大股东漯河市人大代表、实际控制人以及最终受益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先后开发了“小李庄营宿楼工程”、“文景上河园工程”、“舟山花园工程”、“泰威文苑”、“鹿港小镇小区”、“漯舞路营宿楼”、“丽景苑小区”、“三庭轩小区”、“丽景苑小高层南楼”、“丽景苑小高层北楼”项目。截止目前,公司总资产比成立初期增加了5倍,年利税增长了30倍,员工收入翻了一翻。

同时,企查查的风险扫描显示,该公司自身风险20、关联风险10、历史风险84、法律诉讼高达234、涉及司法案件128。

可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这家房地产公司相关的许多案件并非与主业相关,反而涉及大量的借贷纠纷。“房地产开发是重资产、高杠杆、高负债行业,大开发商还有多种渠道融资,地方上的小地产公司基本靠银行贷款,自己资金都不够用,怎么还能有这么多钱放贷出去,实在是很奇特的情况。”某房地产行业业内人士疑惑地表示。

但是,看完这些司法案例,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漯河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1民初8号判决书内容显示:刘某威通过泰威地产及相关人员放贷给漯河都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某杰3100万元,月利率4分,田某杰支付了本金后,又支付了赔偿款2726.8万元和利息1319.75万元。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9)豫1104民初529号判决书内容显示:2017年刘某磊(刘某威堂兄弟,河南泰威公司员工)放贷给漯河亿康工贸康某强等人金额300万元,月利3.5分。月利3.5分,意味着年利率高达42%,也就意味着300万元的本金,每年光利息就高达126万。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9)豫1104民初67号判决书显示:2018年刘某磊(和前述案例为同一人)放贷给漯河市威禾家乐送商贸有限公司王某刚等人金额1500万,月利3分。意味着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6%,每年利息高达540万。

作为对比,中国头部上市房企万科、保利发展、中海地产的盈利情况如何呢?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万科毛利率为21.8%、保利发展毛利率为26.8%,、中海地产毛利率为23.5%。而中国金茂、正荣地产、富力地产这些中国房地产领军企业的毛利率则分别为18.6%、14.6%和14.1%。

中指研究院最近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百强企业的净利率均值和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分别为9.8%、8.1%。

由此看来,放贷收息比辛辛苦苦开发房地产项目,似乎更诱人。据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吐露:河南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是利用郑州银行漯河分行、中原银行漯河分行、漯河农村信用社营业部等银行授信,把贷款用途是工程建设的工程资金,高利转贷,用来向个人和企业放高利贷、套路贷,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社会诚信,危害社会安全。

民间借贷还是高利贷?

在当前扫黑除恶的大形势下,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打击各种以民间借贷为名的“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立法、司法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打击以借贷为名的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河南泰威涉及的诸多借贷案例中,究竟属于正常的民间借贷还是高利贷呢?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规定: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职业放贷人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从事与发放贷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应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对虽非同一出借人起诉的案件,如果该出借人与其他出借人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且符合上述行为特征,也应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对关联出借人应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是同一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工作人员,或者具有其他关联关系;具有亲属、朋友或其他密切关系;出借资金来源于同一个人或单位;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掩盖同一出借人的事实;借款合同、借据采用格式条款,且形式及内容高度近似。

仅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郾城区人民法院、召陵区人民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有判决书可查的25 个借贷纠纷中,就能看到这种关联无处不在。

例如刘某磊涉及10 起借贷官司,涉案金额共计5020万元,刘红涉案5000多万,而刘某磊正是前文提及的河南泰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最终受益人刘某威的表弟,亦是多位实名举报者口中的“泰威房地产公司放贷部部长”;胡某焘涉及3起借贷纠纷,涉案金额4800万,刘某涉案5000多万,涉及 案子,刘某是刘某威的堂姐;胡某焘是刘某威妻子的弟弟,河南泰威员工;其他涉案的杨某叶、于某蕾、刘某和某丽也都是河南泰威的员工。

25 起借贷纠纷中,无一例外,河南泰威方面都获得胜诉,之后法院冻结了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公司、房产等,也都是由河南泰威及相关公司提供了查封担保。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23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以年利率是否超过24%为标准。

仅上述提到的有据可查的25 个司法案例中,贷款年利率为48%的有4例,年利率为42%的有2例,年利率为36%的有18例,年利率为30%的有1例。这都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的正常利率水平,涉案金额为2亿多元人民币,而没有起诉、没有见光、无法查询到的部分还不知道涉及多大的金额。

一个典型案例是:2018年河南泰威公司财务人员于某蕾放贷给卡罗琳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00万,年利率为36%。此次借贷行为中,签订合同的是于某蕾、实际出资人为刘某威、款项从刘某账号转出、而收款账户属于杨某叶,在起诉卡罗琳公司时,原告于某蕾的签字居然是刘某磊写的。在借贷当天就收取借款人利息108000元,以上种种,都是典型的高利贷团伙行为。(详见漯河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1民终2408号判决书以及庭审记录。)

洗白:拉拢官员下水 打法律擦边球

河南泰威公司为何高利放贷、暴力收债多年却能相安无事?据知情人介绍,河南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南泰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板和实际控制人刘某威,原是漯河市房管局公职人员,在上个世纪末,赶上建筑企业改制,通过一系列操作,把原本属于集体的施工队伍,变成私人企业。

此外,河南泰威背后,始终有河南永力律师事务所为其鞍前马后、出谋划策,大打法律的擦边球。前文提到安某业律师正是这家律所的主任。

例如两高两部发布新规,从2019年10月21日起,两年内向不特定的人放贷10次以上,并且以超过36%的年利率放贷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者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刘某威通过其亲戚(堂兄弟刘某磊、姐姐刘某、妻弟胡某焘)和员工(公司财务于某蕾、杨某叶等)分散放贷。实践中,被 “套路贷”的人很难证明其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出借款项目具有营业性,尤其是放贷人通常采取一定的手段掩盖其非法营利行为,因此上述举证责任困难重重。

知情人士还吐露,另一位为河南泰威保驾护航的是漯河市原源汇区区委书记马某音(已落马)。同时马某音也是泰威集团海南项目的负责人。

浮出水面的只是冰山一角,河南泰威公司高利放贷的所有资金来源、在数十起案件中如何神奇洗白并避税、背后还有谁为其撑伞,以及扑朔迷离的曾绮玲案、某法院副院长入股卧底的西外滩项目案、被霸占的隆源明胶案……真相仍在重重迷雾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金融稳定、保证社会和谐的基调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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