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银行、公安局、事业单位!天津这些地方招人啦!

2022-09-17 09:45:39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金九银十招聘季

找工作的好月份又开始了

最近不少单位抛出橄榄枝

这期一定要好好看看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天津大学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党校

邮储银行天津分行

近200个岗位虚位以待

有些岗位还有编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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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

(天津市政协文史馆)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是天津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非全日制毕业生与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滚动查看详细文字)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滚动查看详细文字)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2年9月13日在天津市政协网站(http://www.tjszx.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站(https://www.tjrc.com.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改报

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改报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1.报名

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应当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一般于提交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及改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7:00。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9月29日09:00至16:00。

对按政策享受费用减免待遇人员,凭有关材料证明可以办理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址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咨询电话同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被取消资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持有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关学历、学位材料应在体检工作开始前提供,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20、2021年毕业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拟定于2022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以报名网站通知和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4.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天津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1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应根据聘用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具体要求进行招考报名。出现有违反回避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咨询电话

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3396513

咨询时间:(自9月2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3399930

六、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天津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聘信息网站发布的消息。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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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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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八)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相关通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6:00进行确认缴费(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经审核确认后,于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如岗位(代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3:1。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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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l 的,应当组织现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并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在规定期限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于面试通知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在考试前务必仔细阅读《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考试人员须满足7天内无与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人员中无中高风险区,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且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考试。考前7天内,有我市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凭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1)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时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2)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时未满隔离周期(仍处于隔离状态)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次级密切接触者;(3)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人员;

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和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八、特别提示

(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88592020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础岗位

招聘人数:12人

编制类型:具有博士学位的为事业编,其他为合同制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优先面向具有相关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人员;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应届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执行天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该标准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确定;聘用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以事业编制聘用,执行天津大学事业编制薪酬。

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天津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在受聘期间,可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事业编制。

二、人才计划岗位

招聘人数:6人

编制类型:事业编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丰富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面向具有丰富相关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

原则上应具有四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薪酬待遇:

天津大学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以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为发展目标,设置了七级辅导员人才计划岗位,提供与教学科研系列人才计划岗位相当的薪酬,为具有丰富思政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待遇,有意者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022-27404886。

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登陆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

http://join.tju.edu.cn/MenuAction.do?param=HR3002

进行注册,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

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发布的考试相关安排。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党校

经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蓟州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理论专业课教师1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一、招聘条件

(滚动查看详细文字)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022年9月23日及以前是预备党员身份)。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毕业生,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8.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聘用后,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蓟州区委党校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缴费、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滚动查看详细文字)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9月15日至9月23日)。

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至9月29日17:00。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水平、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本人签字)。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2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注明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身份证(二代)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准代办。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与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蓟州区委党校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蓟州区委党校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递补。

三、相关要求

(一)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如逾期责任自负。

(二)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招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6年。

(三)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由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22-82861625

监督举报电话:022-29167388

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与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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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马媛

来源 | 天津市政协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大学 智联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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