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复函公告

2021-08-07 10:22:28  来源: 百度  编辑:zgjrzk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8月3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8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针对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于2020年3月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康定市融捷锂业有限公司,具体承担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完成项目备案,尚未取得环评批复,主体工程尚未开始建设。请详细说明该项目建设具体资金来源,预计建设周期,预计投产时间,精选锂矿矿源,投产后各年度产能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影响情况,目前该项目推进情况与立项计划时间节点安排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答复】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定市融捷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定融捷锂业”)于2020年3月26日与康定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康定绿色锂产业投资协议》及《250万吨/年锂矿精选项目执行协议书》,公司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计划投资7.2亿元(建设投资)。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5,694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金和辅助设施等投入)。公司尚需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66,30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集中在2021至2022年度。建设资金筹措来源于如下渠道:

  1、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产销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公司通过日常经营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2、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融捷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在2021年度内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财务资助;2022年度,控股股东可视公司需求继续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资助。控股股东融捷集团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根据公司需要的额度和时间周期灵活提供各种方式的财务资助,缓解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压力。

  3、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稳定且向好,财务状况、信用情况良好,增强了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融资能力。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融捷集团将在2021年度内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控股股东担保支持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顺利融资得到有力保障,有助于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4、政府项目和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公司将积极申请政府项目和产业扶持资金等作为项目建设资金的补充,上述政府项目和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5、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亿元用于锂矿精选项目建设。公司正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争取募集资金早日到账。

  综上,虽然项目建设尚需投入资金规模较大,但公司可以采取多渠道灵活融资,同时借助控股股东雄厚的资金实力背景,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不存在问题。

  二、项目推进情况

  1、建设周期及投产时间

  2021年5月11日,公司在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了对康定融捷锂业250万吨/年锂矿精选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5-513321-04-01-103163】FGQB-0010号)。根据该备案信息,项目拟开工时间为2021年6月,拟建成时间为2022年12月。

  2、项目推进情况

  项目已于2020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目前已经完成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手续、可研报告的编制、项目发改局备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正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辅助设施已动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1年1月完成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2021年7月完成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目前受甘孜州康-泸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影响,项目环评批复已晚于计划时间,拟开工时间延迟。根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目前距建成时间2022年12月尚有较长时间,建设时间较为充裕,预计项目实际建成时间与备案建成时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精选锂矿矿源

  项目精选锂矿矿源主要是来自于公司自有矿山。公司全资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拥有康定市甲基卡锂辉石矿134号脉采矿权证,证载开采规模为10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5月23日至2041年5月23日,开采深度为4,480米至4,164米标高,矿区面积1.1419平方公里,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2,899.50万吨,平均品位超过1.42%。融达锂业目前具有105万吨/年露天开采能力及45万吨/年矿石处理的选矿能力。

  融达锂业现有采矿产能为105万吨/年,而项目规划的锂矿精选产能为250万吨/年,存在原矿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增加原矿来源解决上述问题。增加原矿来源有两种可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当地政府协调:根据康定市政府在项目备案时为解决原矿供应问题于2021年1月10日出具的《关于康定市融捷锂业有限公司250万吨选厂原料来源的说明》:“融捷锂业是我州锂产业链建设的龙头企业,该企业计划新建年处理锂辉石原矿250万吨的选厂一座,其自备矿山的开采规模为105万吨/年。截至目前,甲基卡矿区依法设置有采矿权3宗,探矿权2宗,矿区资源储备有望突破300万吨,除融达锂业外均未建设选厂。我市根据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八部委下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的要求,原则上不再允许新建选厂和尾矿库。在该选厂建成后,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原料供应。”

  按照以上说明,待项目建成后,康定市政府将会协调原矿供应的问题。但公司尚未就相关问题有关细节与政府进行进一步的磋商,该等协调是否能落实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申请扩大采矿产能:公司可以申请扩大自有矿山采矿产能,即申请将采矿产能扩大到250万吨/年,用于匹配项目选矿产能。但申请采矿产能扩大需作为一个新项目履行必要的可研、立项、环评、设计、建设等程序,需要较长时间,扩大采矿产能能否顺利立项和取得环评批复,以及完成的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且因甲基卡锂矿区为国家规划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扩大采矿产能应先变更采矿权证证载规模,变更采矿权证应由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和批准的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以上两种方式公司都在论证中,尚未形成最终决定。如后续相关决策涉及审批程序或披露义务的,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

  四、投产后各年度产能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的产品方案,项目建成投产后,若原矿来源有效解决,采选产能完全匹配,则年产主产品锂精矿约47万吨。但若项目原矿来源未有效解决,以公司现有采矿产能105万吨/年来安排精选厂的选矿量,则项目有效产能仅为105万吨/年,项目可以实现的主产品锂精矿产量约19.74万吨/年。

  根据亚洲金属网的报价,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进口锂精矿中国到岸平均价区间为495美元/吨至665美元/吨,其中最低价为390美元/吨。因锂精矿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选取前述期间的价格平均值467美元/吨来测算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收入。项目投产后,按年产锂精矿19.74万吨计算,可以实现全年营业收入约6.8亿元,相较公司2020年度锂精矿产品收入1.95亿元增长248.72%。

  以上关于营业收入的预测为项目投产年度满产时可以实现的营业收入,是否满产取决于实际投产时间和生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结合项目预计建成时间,项目开始实现营业收入的年度为2023年度,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前述营业收入的预测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和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判断,具体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2、你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募集资金金额3.3亿元,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详细说明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非公开发行事项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若非公开发行事项未能如期推进,是否对你公司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进展产生重大影响。

  【答复】

  一、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在推进中。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募投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相关环评批复程序正在办理中。待募投项目环评批复程序完成后,公司将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申报工作。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公司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公司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发行价格等,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所述的情形。

  2、公司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锁定期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所述的情形。

  另外,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所述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的权益未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公司非公开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的规定

  经公司对照核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发行数量、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条件实质性的要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非公开发行未能如期推进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若非公开发行未能如期推进,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问题,不会对公司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本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答复】

  一、有关事项核实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再次关注和核实了相关事项,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询,除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2020年11月24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外,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公司基本面变化情况

  自2021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同比成倍增长,带动行业整体产业链持续高度景气,动力电池的原材料锂产品价格也加速上涨。随着锂盐价格的持续上涨,锂精矿价格从2021年3月开始大幅反弹,截至2021年6月底,锂精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了60%。

  ■

  资料来源:上述价格数据来自亚洲金属网,图片由本公司绘制

  公司所属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经营业务涉及锂矿采选、锂盐及深加工、锂电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锂精矿、锂盐和锂电设备,均位于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受益于新能源锂电产业的持续向好,公司业绩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874.42万元,同比增长26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22万元,同比增长148%。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为274.57%-461.86%。

  上述业绩变化情况均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披露。除此之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答复】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答复】

  自2021年以来,公司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开展的投资者沟通交流等活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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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在接待特定对象调研、沟通及交流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以上接待特定对象调研和网上业绩说明会均已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公开披露。

  6、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此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答复】

  经公司核查,并向全体董监高书面函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2021年以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

  一、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具体投产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有效解决原矿来源,项目有效产能可能低于设计产能;项目投产后,实际产量取决于投产时间和实际生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锂产品,其价格不仅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还与全球经济状况、我国经济状况、上下游产业发展状况和国家政策调整密切相关。若上述因素发生变动,锂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将导致公司250万吨/年锂矿精选厂投产后实现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参股企业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锂盐厂一期2万吨/年锂盐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的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投产时间尚待评估后确定。

  4、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950.25倍,远高于公司所属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一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245.71倍(扣除市盈率为负值的)。

  二、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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