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民事、刑事处罚三管齐下,财务造假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2021-11-17 18:12:31  来源: 百度  编辑:zgjrzk  

  康美药业给散户投资者保护机制来了一个好头。未来再有财务造假的即使退市了也逃不过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

  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之间进行了多次财务造假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在2019年的行政处罚中,相关人员最高只被罚款了60万元。这也没办法,60万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老证券法在行政处罚上的罚款额度确实偏离了实际,新证券法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

  不过,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发生在新证券法还没有出台之前,故证监会无法用新法处理老事件。

  难道财务造假者造成了散户们几十亿元的损失只用罚款几十万元就能了事了?6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于这些资本蛆虫们也就是“自罚三杯”而已。

  还是正义终究得到了伸张。

  散户投资者们集体状告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的核心人员。一审民事判决目前已经公布,包括康美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在内的将近20人需要连带承担24.58亿元的赔偿款。这些赔款将被分配给52037位散户原告以弥补他们在二级市场上遭受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药业的5位独立董事承担了5%-20%之间的连带责任。要知道20%的连带责任对应的赔款金额将近5亿元,5%也有1.22亿元了。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呢?24.58亿元最终应该由康美药业全款赔偿,但如果这家公司一下子赔不出那么多钱,投资者也可以要求5位独立董事在他们的连带比例内先行垫付,至于他们未来是否能够从康美药业那里追偿到赔款不关散户投资者们的事情。

  连带责任实际上是给了投资者们选择的机会,可以向康美药业和马兴田等人要钱,也可以向这些独立董事要钱,怎么方便怎么来。

  几年下来独立董事们从康美药业一共领取的报酬没有超过20万元的,但这次承担的连带责任金额却高达上亿元,这是不是不公平呢?

  并不是这样,独立董事存在的目的就是帮助中小投资者“看着”上市公司有没有乱来,财务造假那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被发现,独立董事根本就是不作为。

  民事赔偿后还没完,康美药业的几位高管今天接受了刑事判决,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2年,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康美药业事件为处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开了一个好头。60万元自罚三杯式的处罚已经成为了过去,未来的造假成本越来越高,资本蛆虫们的生存空间也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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