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2-05-06 17:09:04  来源: 网络转载  编辑:zgjrzk  

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2:25:57 中财网 原标题: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

  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

  投资者监督,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次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已经审阅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的注

  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权

  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

  投资者监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次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22彭州医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2.20亿元。

  (三)债券期限:5年期,同时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次债券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

  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

  调整。

  (九)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00元,平价发行。以1,00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00元。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

  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一)发行方式:本次申报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

  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次债券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余额的本金。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五)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六)信用级别:经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

  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七)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监管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十九)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

  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

  流通申请。

  (二十)税务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1第二节发行条款.....................................................................................10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16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27第五节财务情况.....................................................................................67

  第六节发行人资信状况.......................................................................114第七节法律意见书...............................................................................119第八节本次公司债券信用增进情况...................................................123第九节税项...........................................................................................128

  第十节信息披露安排...........................................................................130第十一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37第十二节债权代理人...........................................................................157第十三节发行的有关机构...................................................................166第十四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声明.......................................................170第十五节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78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

  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彭州医投

  彭州国投 指 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用名)

  发行总额为2.20亿元的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

  本次债券 指

  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注册,本次债券在中国境内

  本次发行 指

  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

  募集说明书 指 作的《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作的《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四川省

  法律意见书 指

  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

  的法律意见书》

  主承销商/簿

  记管理人/债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代理人/天

  风证券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

  簿记建档 指 购意向函,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意向函,最

  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

  次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

  余额包销 指

  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

  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次债券各自承销份额所

  对应的款项

  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监管

  人/偿债资金

  指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专项账户监

  管人/监管银

  行

  中央国债登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

  发行人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2021年

  《承销协议》 指

  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主承销协议》

  《债权代理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2021年四川省彭州

  指

  协议》 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 发行人签署的《2021年四川省彭州市国有投资有

  指

  人会议规则》 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和偿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2021年四川省彭州市

  债资金专项

  指 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和偿债

  账户监管协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议》

  募集和偿债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专项用于存放

  资金专项账 指

  和偿付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账户

  户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彭

  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彭

  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

  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资产说明 指 具的《关于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构成情

  况说明》

  16

  彭州工投

  指 2016年彭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或休息日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

  工作日 指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元、万元、亿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债券 国务院于2011年1月8日修改的《企业债券管理

  指

  管理条例》 条例》

  《债券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管理

  通知》、1134 指

  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

  1327

  号文 指 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

  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

  3127号文 指 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

  改办财金〔2015〕3127号)

  《注册制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

  指

  知》 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

  《公司章程》 指 《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州市财政局(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

  市财政局 指

  工作局)

  市政府 指 彭州市人民政府

  湔江集团/担

  保人/担保机 指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构

  评级机构/远

  指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东资信

  发行人律师/

  指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律师

  会所/审计机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小城镇投资 指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 指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龙兴置业 指 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

  宸樾公司 指 彭州市宸樾置业有限公司

  近三年及一

  指 2018-2020年和2021年1-9月

  期/报告期

  近三年及一

  期末/报告期 指 2018-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

  末

  备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次公司债

  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次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

  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次公司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调控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且采用固定票面利率形式,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的波动会相应引起债券价值的重

  估,从而给本次债券的投资收益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

  在设计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公司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

  在的利率风险,通过合理确定债券的票面利率,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发行后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上市

  交易。由于本次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提前制定充分的方案以推进本次债券的交

  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次债券交易的进行。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环境将持续改善。

  (三)偿付风险

  本次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

  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适中,公司通过加强现金

  流动性管理,实现债务偿付现金流在期限上的合理分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尽早实现效益,降低本次债券的兑付风险,从而为债券兑付提供保障。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

  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对策:

  发行人已与债权代理人及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以加强本次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发行人将按期告知监管银行和债权代理人公司现金流状况,为监管银行和债权代理人监督企业提早为兑付资金的筹集做好准备。

  二、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增长态势,经济的高速发

  展固然为发行人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但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如果对我国经济形势造成较大影响,将会对发行人的外部经营环境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而且,公司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经济出现衰退或国家减少固定资产的投

  入,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发行人业务及盈利能力增长的稳定性。

  对策:

  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占有相当规模,

  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较强的抗周期性的特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比例不断优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周期性风险。此外,发行人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务,主要包括停车厂、

  污水厂、安置房、道路建设等。现阶段都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

  针对未来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

  加强相关行业及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准确掌握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判断政策的变化,积极制定应对策略,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

  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为企业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3

  、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作为彭州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主体,承担着

  部分社会职能,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发展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对策:

  从全国和地区经济发展及政策导向情况看,政府投资仍将保持增

  长趋势,政府的相关补贴也在不断落实,公司经营风险相对较低。此外,发行人近年来持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政府支持,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4、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

  职能,经营业绩受政府支持力度影响较大,政府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发行人盈利情况的重要影响因素,经营决策或者内部控制失误将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加强企业云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

  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二)财务风险

  1、应收款回款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分别为

  716,638.29 653,514.54 582,091.54

  万元、 万元和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

  分别为31.12%、26.18%和16.37%。发行人应收款项中应收政府部门

  的款项占比相对较高,如果回收期限过长,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链紧张,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此外,发行人应收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偏高。如果未来彭州市政府财力出现较大变动导致发行人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将占用自身大量资金,对发行人的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

  虽然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但是

  彭州市的财政状况良好,地方经济实力强大,具有较为充足的偿还能力,未来出现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较低。彭州市良好、快速的经济发展,可以保证发行人应收款项的持续稳定回款,显著地降低了发行人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日常管理,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协调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降低不必要的应收账款占用,避免坏账损失的发生,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同时,发行人也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与政府的往来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他应收款的及时收回。

  2、有息债务较高风险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438,664.36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5.30%。随着彭州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发行人

  业务的不断拓展,未来大规模投资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需求。因此,金额较大的有息债务和未来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可能导致发行人的

  偿债能力降低,面临着一定的偿债压力风险。

  对策:

  随着彭州市经济总量的不断上升、财政收入的增加以及经济环境

  的持续向好,发行人业务经营活动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发行人较强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是有息负债偿付的根本保障。发行人作为彭州市重要的城市运营主体,政府的相关支持也将不断落实,持续稳定的政府支持是有息负债偿付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同时,发行人积极通过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改善债务结构,分散有息债务集中兑付的风险。

  3、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56%和

  0.55%,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4%和1.46%。发行人从事的主营业

  务为彭州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片区综合改造,盈利能力较弱。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44%和20.68%。

  尽管发行人积极谋求转型,加大了对其他经营性业务的投入,但短期内上述城市综合开发业务仍然占比较大,存在一定的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对策:

  发行人主要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片区综合改造业务等。

  随着彭州市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发行人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主要以代建形式为主,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利润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盈利较为稳定。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降低运营成本,积极扩展经营范围,其他经营性业务收入近年逐步增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未来随着经营资产的扩大和收入结构的调整,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1,115.59

  万元、-222,441.49万元和47,395.03万元。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若无法及时回收资金,发行人的流动性和经营生产活动将受到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

  人承担彭州市基础设施和安置房的建设工作,前期资金投入规模较大但投资回售期较长;同时,公司也因实际经营需要发生了较多往来款项。未来,随着公司在建项目逐渐完工,公司也将加大工程款和往来款的回收力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将进一步改善并保持稳定。

  5、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229,600.00万元,

  占发行人2020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6.97%。对外担保规模较大,且

  均未设置反担保措施。如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担保债务,发行人可能需要代为偿付,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发行人存在对外担保风险。

  对策:

  发行人在对外担保前均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其财务数据及其他经

  营数据以对被担保方进行偿债能力评估,并且被担保对象均为事业单位以及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的国有企业,从而使得发行人代偿风险较低。此外,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通过查询公共诚信系统定期对被担保人的诚信情况跟踪核查,并安排专业财务人员对被担保企业做好定期跟踪调查工作,切实防范代偿风险。

  6、对于部分其他应收款回款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0年末,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形成10.18亿元

  其他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29.48%,主要系收购宸樾置

  业公司的股权转让款项。若未来恒大地产债务危机持续恶化,可能导致发行人部分其他应收款回款困难,从而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发行人存在部分其他应收款回款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对策:

  针对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形成10.18亿元的其他

  应收款,发行人已及时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其中包括令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宸樾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宸

  樾公司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有效保障措施,落实了基本的风险抓手。上述其他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公司也将积极应对,预计2021年内上述问题将

  得到解决。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为负值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186,608.29万元、

  -245,529.49万元、18,923.32万元,公司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为负主要系2019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22.24亿元,造成该情况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承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较大,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导致开发成本金额远大于主营业务回款金额。若发行人承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持续保持较大规模但主营业务回款不及预期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持

  续为负,可能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多进而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影

  响。

  对策:

  发行人已积极开展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通过将回款安排函告相

  关对手方的方式以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同时公司加强了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改善现金流状况。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并提交公司股东审议;2021年8月6日,公司股东成都湔江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出具《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东决定》,同意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46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

  (二)主要发行条款

  发行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22彭州医投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2.20亿元。

  债券期限:5年期,同时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次债

  券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次债券在债券存存续期内前3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

  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

  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调整幅度为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存续期后2年固定

  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

  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

  基点(含本数)。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的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

  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认购与托管: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认购的本次

  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次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簿记建档日:本次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2年4月11日。

  1 2022

  发行首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 日,即

  年4月12日。

  发行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

  2022年4月13日止。

  起息日:本次债券自2022年4月13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存续

  期限内每年的4月1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2年4月13日起至2027

  年4月13日止。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

  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到期偿还本金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

  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13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4月13日,若投资者于本

  次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

  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4月13日,兑

  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1

  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

  本息兑付方式: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息的兑付通过本次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远东资信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

  向有关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

  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簿记管理人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参与

  本次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

  法说明》中规定。

  (二)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1年4月13日16:00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发行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2022年

  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

  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投资者获配公司债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

  、如投资者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公司债券的转让。

  (三)登记托管安排

  1、本次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

  本次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次

  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2年

  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

  说明》中规定。

  2、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营业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

  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

  间与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次债券。

  4、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

  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5、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债券的转让。

  (四)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交易场所或有关

  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2.20亿元,拟全部用于置换公司2021年内到

  期的“16彭州工投债”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1置换2021年内到期的“16彭州工投债”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2.20100.00合计2.20100.00 2016 10 20 16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行“ 彭州工投债”,发行规模为

  10亿元,于2021年10月20日兑付“16彭州工投债”到期本息2.24

  亿元。

  “16彭州工投债”2021年还本付息情况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2021年待偿还本金2021年待偿还利息16彭州工投债10.0073.952.000.2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的“16彭州工投债”本息已于2021

  年10月20日完成偿付,偿债资金来源为公司与其他国有国有的拆借

  款,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偿还该笔拆借款。

  一、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

  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942号),保障和服务

  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通知明确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用于偿还2021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发

  行人符合对应的申报要求与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自身资产质量优良

  发行人成立于200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04.49

  万元;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6,194.87万

  元,负债总额为2,203,048.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45,561.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5%;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41.65万元,净利

  润16,603.88万元,发行人自身资产质量优良。

  (二)募投项目运营情况

  发行人当前存续的企业债券,系于2016年10月20日发行的2016

  16

  年彭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彭州工投债”),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16彭州工投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彭

  州市灾后重建产业振兴安置房建设项目。

  彭州市灾后重建产业振兴安置房建设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致和

  镇一期工程、致和镇二期工程、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隆丰镇安置点工程。

  项目总投资294,979.53万元,总占地面积981.87亩,建筑面积

  975,5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52,670.00平方米。项目计划安置被拆迁户6,918户,约27,000人。该项目原定于2018年3月完工,

  但因前期资金到位时间不及预期、钉子户问题以及受疫情影响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后。截至2021年末,本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约1.32亿元。

  1、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

  项目地址位于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村一组,总占地面积

  238,12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280.00平方米,其中住宅

  179,838.00平方米,全部为安置性住房。配套商铺19,488.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00平方米,垃圾收集房80.00平方米,公厕60.00

  平方米,总投资64,589.18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

  2、致和镇一期工程

  项目总占地面积98,15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200.00平方

  米,其中住宅204,160.00平方米,商业用房50,600.00平方米,物业

  管理用房30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用房80.00平方米,公厕60.00平

  方米,总投资90,283.03万元。该项目目前主体部分已基本建设完毕。

  3、致和镇二期工程

  67,283.27 224,000.00

  项目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

  米,其中住宅14,000.00平方米,商业用房34,56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用房80.00平方米,公厕60.00平方

  米,总投资68,474.87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4、隆丰镇安置点工程

  项目地址位于彭州市隆丰镇新润村,总占地面积251,021.26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254,080.00平方米,其中住宅228,672.00平方米,全部为安置性住房。配套商铺24,968.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00平方米,垃圾收集房80.00平方米,公厕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71,632.45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三)发行人受疫情影响严重

  从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首则官方疫情通

  报算起,新冠病毒肺炎在30天内的确诊病例已超过2003年SARS疫

  情的确诊病例数。2020年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

  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全球突发性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这是世卫组织传染病应急机制中的最高等级。截至2021

  年11月24日,四川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68例,现有确

  诊38例;其中成都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9例,现有确诊24例,系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

  自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受到较

  大冲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积极主动承担国有企业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署,结合企业自身经营范围,努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抗击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同时发行人全体员工发挥国有企业员工示范作用,深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行人对接驻点单位,全体员工每天按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驻点,严格监控在岗人员的轨迹,并根据区防疫指挥部要求指导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工作。疫情期间,发行人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等业务,按照疫情期间停工停产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停滞,工期与交付日延后,工程回款较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方面,发行人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安置房建设等业务,按照疫情期间停工停产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停滞,工期与交付日延后,工程回款较慢。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项

  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9,955.97万元、49,031.47万元;实现毛利润分别为8,343.23万元、6,395.41万元,营业收入与毛利润皆出现了下滑,目前公司承建的项目较多,随着未来项目的逐步竣工决算,公司收入和利润将有可靠保障。

  综上,发行人资产质量优良,项目可实现预期收益,但主营业务

  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发行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偿还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将有利于发行人改善债务期限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提升整体经营能力。

  二、拟偿还企业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2016年彭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10.00亿元。

  发行时间:2016年10月20日。

  债券期限和利率:7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95%。

  发行时的主体评级/债项评级:AA/AA。

  特殊条款: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

  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人已经按照“16彭州工投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

  16

  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彭州工

  投债”募投项目在投资、内容、规模、标准方面均无变化。

  根据“16彭州工投债”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彭州市灾后重建产业振兴安置房建设项目,其中包括:致和镇一期工程、致和镇二期工程、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和隆丰镇安置点工程。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16彭州工投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额已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已使用额致和镇一期工程90,283.0350,000.0085,537.3350,000.00致和镇二期工程68,474.8730,000.0068,469.5030,000.00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64,589.1810,000.0064,203.3410,000.00隆丰镇安置点工程71,632.4510,000.0071,131.2010,000.00合计294,979.53100,000.00289,341.37100,000.00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16彭州工投债”2021

  年的还本付息,上述债券募投项目资金回流后,又可用于保障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形成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

  三、申请发行本次债券的背景及意义

  (一)四川省及成都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情况较为严重

  从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首则官方疫情通

  报算起,新冠病毒肺炎在30天内的确诊病例已超过2003年SARS疫

  情的确诊病例数。2020年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

  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全球突发性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这是世卫组织传染病应急机制中的最高等级。

  截至2021年9月5日,四川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92

  例,其中成都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91例,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

  (二)政策支持疫情地区企业融资需求

  2020 1 31

  年 月 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

  外汇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指出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

  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

  资需求。疫情严重影响了发行人正常的投融资活动,通过发行本次债券,有利于有效缓解当下公司债务压力。

  (三)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积极主动承担国有企业职

  责,严格按照成都市和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署,结合企业自身经营范围,努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抗击成都市和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同时发行人全体员工发挥国有企业员工示范作用,深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本次债券发行,有效保障疫情期间成都市和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

  (四)本次债券发行能有效支持彭州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发行人为彭州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主体,从事投

  资与资产管理、城市建设运营开发等方面的工作。发行人自身资产质量优良、项目可实现预期收益,但彭州市疫情防控任务艰巨,发行人受疫情影响较大。本次债券发行后,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工作,能有效支持彭州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2.20亿元人民币,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

  展改革委批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

  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募集款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安排使用。

  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将对

  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

  录,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此外,公司还与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

  协议》。监管银行负责监管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是否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使用,以保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五、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16彭州工投债”募投项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

  次债券;承诺按相关要求披露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承诺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六、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本次债券偿还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2.20亿元,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

  限为5年,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

  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设立债券

  偿付工作小组,做好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组织协调和信息批露等工作。发行人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1、设立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将指定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

  日前将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

  机构指定的账户。监管银行将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进行监管。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专门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

  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偿债资金归集计划

  公司将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在监管银行开设

  唯一的偿债专户,专项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保证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日前将

  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

  定的账户。

  (2)偿债资金来源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

  好的盈利能力与盈利预期将为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基

  础保障。同时,公司将通过充分调动自有资金、经营性资产变现以及银行资金拆借等方式在必要时补充偿债资金。

  (二)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1、发行人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次债券按期

  偿付的坚实基础

  作为彭州市重要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

  经逐步形成了以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业务和片区综合改造业务为

  主的经营模式。2018-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9,480.03万

  元、139,454.31万元和135,641.6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900.55万

  元、13,480.25万元和16,603.88万元。公司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2、优良的资信状况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

  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发行人将在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预留银行授信额度,以确保本次债券按期偿付。如果由于各种情况致使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偿债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3、地方经济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经济基础

  18

  彭州市是四川省辖 个县级市之一,由成都市代管。彭州是成

  都北向交通门户枢纽,南连新都区、郫都区、西临都江堰市,东壤广汉市、什邡市,北邻阿坝州汶川县、茂县。全市总面积1,421平方公

  里,辖4个街道、9个镇。彭州处于成德绵经济区中心、成渝经济区

  发展轴的西北区域合作中心以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核心区,是成都市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和龙门山大熊猫国家森林公

  园生态旅游带的重要组成区域。

  2018-2020年,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11.63亿元、525.48

  亿元和507.37亿元。2018-2020年,彭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

  35.56亿元、35.71亿元和35.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0.67%。

  4、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作为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要主体,受到了政府

  从资源配置、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2018-2020年,公司先

  后收到10,503.75万元、13,971.50万元和9,205.90万元的财政补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5、股东担保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为本次债券

  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末,湔

  江集团总资产为6,898,446.2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13,234.12万元,资金实力强大,经远东资信综合评定,湔江集团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资信状况良好。担保公司较强的担保实力为本次债

  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债权代理协议》、《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的签订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债券兑付的安全性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将指定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

  日前将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

  机构指定的账户。监管银行将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进行监管。

  同时,发行人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

  有人的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公司经营状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

  判、诉讼事项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重洋注册资本:人民币14,704.49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4,704.49万元设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660488523H住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1号邮编:611930联系人:孙肽华电话:028-68927991传真:028-6892799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

  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

  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历次注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

  务性资金和以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

  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发行人不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行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为

  3,556,194.87万元,负债总额为2,203,048.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353,146.0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41.65万元,净利润

  16,603.88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彭州市汇龙工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07

  年5月成立,初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股东为彭州市兴彭建

  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8年3月,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彭州市

  汇龙工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彭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公司股东由“彭州市兴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变更为“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8年7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由彭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900.00万元,由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蜀华会师验(2008)119号验资报告。

  2008年8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由彭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400.00万元,由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蜀华会师验(2008)134号验资报告。

  2008年10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20.00万元,由彭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320.00万元,由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蜀华会师

  验(2008)182号验资报告。

  2009年2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4.49万元,由彭州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704.49万元,由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蜀华会师验

  (2009)15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彭州工

  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由彭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4,704.49万元。

  2021年1月,基于彭州市国资国企改革需求,根据《彭州市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成都浦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彭府函

  〔2020〕122号),彭州市人民政府将“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

  金融工作局”所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划转至“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自此公司股东由“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变更为“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基于彭州市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需求,公司名

  称由“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14,704.49万元,成都

  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为彭州市人民政府。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为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详见下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100.00%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成都湔江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州市人民政府。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三)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彭州市

  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争议情

  况。

  四、发行人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17家,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比例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53,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8,193.00二级84.9684.96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5,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1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先临三维科技有限公司3,500.00二级65.0065.00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二级100.00100.00四川省联合海空动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4,500.00二级100.00100.00成都湔江蓉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6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36,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12,600.00二级100.00100.00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28,500.00二级100.00100.00成都隆丰兴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二级100.00100.00资料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介绍:

  1、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资

  本500.00万元。公司主要负责彭州市农业发展项目的投资,经营范

  围为:农业项目投资;土地开发、投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苗木销售;土地整理;投资管理及其他农业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21,452.99万元,负债为240,519.93万元,净资产为80,933.06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22.24万元、净利润-958.91万元。2020年度公司

  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基础设施委托代建等项目较多,2020

  年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未确认收入所致。

  2、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其注册资本为

  53,000.00万元。公司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按市场化配置资

  源的新机制,创新投入方式,加快小城镇建设。经营范围为:小城镇建设投资、融资及管理;小城镇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投资、融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7,170.38

  万元,负债为619,039.93万元,净资产为308,130.45万元,当年实现24,372.99 3,846.29

  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3、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

  38,193.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彭州市中小企业的担保、担保相关服

  务及相关事务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它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9,930.70万元,负债为6,437.70万元,净资产为23,493.01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258.84万元、净利润543.05万元。

  4、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主要负责石化防护林的栽种,经营范围:林木、花卉种植、销售;市政公共设施工程施工、管理;道路工程施工;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理;文化旅游观光项目投资;市政绿化园林建设工程施工;货运机动车停车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26,190.80万元,负债为169,002.53万元,净资产为57,188.28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0.63万元、净利润350.36万元。

  5、彭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2016 12

  彭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主要负责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28万

  元,负债为22.00万元,净资产为-4.72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07万元、净利润-26.59万元。2019年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前期市场调研及技术培育阶段未实现较多收入。

  6、彭州先临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彭州先临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

  3,500.00万元,主要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经营范围:3D打印

  个性化定制;3D打印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

  咨询;数据服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数码产品及其他计算机辅助设备的维修、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机电设备加工;工业模型的设计服务;激光器件、通用零部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工艺品、雕塑制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艺术创作服务;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器械销售和租赁;通信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先临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18.64

  万元,负债为601.48万元,净资产为3,517.16万元,当年实现营业

  1,168.83 225.47

  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7、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主要负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0年末,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8,867.92

  万元,负债为304,260.13万元,净资产为114,607.79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2,103.77万元、净利润7,429.17万元。

  8、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主要负责建设项目投资,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

  及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2,178.68

  万元,负债为106,860.92万元,净资产为25,317.76万元,当年实现

  营业收入8,827.36万元、净利润2,627.69万元。

  9、四川省联合海空动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联合海空动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主要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微电子、光机电产品、航空及航天设备、船舶及船用设备的研发、试验、生产、销售和维修;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四川省联合海空动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4,004.44万元,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4,004.44万元,当年实

  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

  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前期市场调研阶段,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10、成都湔江蓉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湔江蓉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

  160.00万元,所属批发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出租;箱包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美发饰品生产;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海绵制品制造;竹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0年末,成都湔江蓉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5.92

  万元,负债为61.04万元,净资产为194.89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

  233.79 29.06

  万元、净利润 万元。

  11、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

  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资本

  36,000.00万元,所属房地产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土地整理;旅游开发;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6,834.03

  万元,负债为184,654.43万元,净资产为132,179.59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758.14万元、净利润-2,924.7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

  负,主要是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当年尚未开始盈利。

  12、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所属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活动;物业

  管理(不含保安服务);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7,154.67万元,负债为-1,100.91万元,净资产为68,255.59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12万元、净利润-895.82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

  负,主要是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当年尚未开始盈利。

  13、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所属批发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5,005.30万元,负债为20,000.63万元,净资产为5,004.67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

  主要是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当年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所致。

  14、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

  30,000万元,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不含工业项目);河滩地开发整理;环境保护监测服务;生态监测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医药、医疗用品及器材市场管理服务;中药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5月,公司名称由“彭州兴市水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彭州智创园

  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160.41万元,负债为3,004.75万元,净资产为7,155.66万元,当

  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

  主要是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当年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所致。

  15、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

  12,60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共电汽车客运;

  公路旅客运输;长途客运服务;客运汽车站服务;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停车场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汽车修理与维护服务;餐饮服务;新能源充电桩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2,603.40万元,负债为10,000.00万元,净资产为12,603.40万元,

  当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7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是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当年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所致。

  16、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

  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28,500

  万元,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天然气管道维护。销售、安装太阳能伏发电设备;销售润滑油、润滑脂、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环保技术开发、转让;石油天然气工程、新能源工程、生态及环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001.21万

  元,负债为19.00万元,净资产为94,982.21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

  入0万元、净利润-17.79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是该公司

  当年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所致。

  17、成都隆丰兴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隆丰兴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

  2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1年5月成立,暂未开展相关业务。

  (二)合营及联营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1彭州市银投城市发展产业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10.0010,000.0033.322彭州川港燃气有限公司2,000.00980.0049.003彭州市仙泉山麓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08.1010.814彭州西部蓝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3,000.0030.005彭州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3,000.0060.006四川能投彭州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6,400.001,280.0020.007彭州市航空动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0,250.005,000.0048.788北航成都航空动力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0115.0023.009彭州合力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8,700.001,740.0020.0010成都航利航空工程职业教育有限公司500.00225.0045.0011彭州市海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4,000.0040.0012成都交大智辉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000.0040.0013中科彭州智慧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500.00245.0049.0014四川康铭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8,500.002,000.0023.53五、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一)治理结构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

  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权,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形成集中控制、分级管理、权责分明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有序、高效运行。

  1、出资人

  发行人不设立股东会,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

  职权,行使如下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老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由成都湔江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

  表,其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委派,或者董事在任职期内提出辞职,未经出资人免职的,该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由3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未经出资人同意,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董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1

  ()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

  (3)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

  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提

  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决定公司员工报酬方案;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3人,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中

  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监事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命,监事会主席由公司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

  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委派或更换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

  经理予以纠正;

  (4)向出资人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5)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管理。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任期三年。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也可由董事会向社会公开招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作

  出报告;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负责提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红利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8)决定聘任和解聘负责管理的人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除外);9()董事会投予的其他职权;(10)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二)发行人组织结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公司以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公司定位、业务特点及需要设置

  了行政部、财务部、投融资部、风险控制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行政部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领导做好各部门之间的综

  合协调,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2、财务部

  负责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各项财务计划,提供财

  务分析报告,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合理调度资金,工程项目的拨款和核算。

  3、投融资部

  提出公司项目融资解决方案,与金融机构密切联系;建设投融资

  团队,并关注行业动态,建立数据信息库,为公司项目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4、风险控制部

  负责审查项目,评价项目的可靠性、可行性,审核反风险措施,

  独立出具项目审核意见。负责检查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5、项目部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的立项、核准、可研、环评等

  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实施施工图的审批及备案工作。

  (三)公司内部控制

  为了健全公司管控体系与运行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

  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在内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通过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进行管控。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发行人成立了招标办,统一管理公司的招标工作,公司的招标范围、方式、程序、文件格式、开标、评标、定标方法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过相关制度约束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以把控工程进度、质量、成本。

  2、财务及预算控制

  为了规范发行人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发行人制定

  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行人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由此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和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及理财业务,提高资金运营效益,防范资金理财风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3、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

  为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对外股

  权投资管理办法》,规范股权投资程序,加强投资管理,同时也约定了股权转让程序和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由此约定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行

  为。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能上能下、奖罚分明的人力资

  源管理体系,发行人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由人事主管部门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分析企业资源状况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方向,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该制度从员工的聘用和淘汰、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和解除、薪酬管理、考勤与休假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奖惩、离职管理、晋升、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发行人员工的管理要求。

  5、担保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该制度执行。制度从对外担保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进行了约定。

  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管理架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任务以及对于突发事件处置的奖惩。

  7、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日常持续动态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

  导、检查、监督、服务、考核的职责。另外,发行人制定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及预算控制制度、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担保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统一的制度体系来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发行人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8、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并配备足够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的收支与记账分别由出纳员和其他授权的专责会计负责,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为财务部出纳,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批准人员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对网上银行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机制,建立网上银行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账户的开立、注销必须报经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资金的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办人员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写收、付款申请单,根据授权原则由相关负责人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效益性审批后,按规定的流程到财务部办理收入和支出手续。风险控制部应当对网上银行业务不定期地进抽

  查。

  9、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应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和市场环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资金预算。公司资金预算编制应考虑风险管理因素,重点关注公司资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不良资产的清理、债务结构的优化、资本结构的优化。董事会是公司资金预算管理的审批机构,制定公司业绩目标、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方针;决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调整方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审核预算编制草案;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分解落实到相关部

  门;审核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审核预算执行的考核结果。财务部审核汇总各部门收支预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批准;财务部将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资金预算,下达至各部门。财务部是公司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控制部门,按资金预算审核资金支出。

  10、筹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融资担保行为,掌握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来源和特征,

  正确预测、衡量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

  内容涉及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债券类融资;其他对外融资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考虑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成本、风险控制、实施可行性及自身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权衡,择优选择,严格控制筹资规模。公司董事会是融资事项的决策机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融资和担保行为进行监督。融资部是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主责部门,拟定公司年度融资及偿还计划;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寻找、筛选融资项目,评估分析融资项目的成本、风险,为融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接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洽谈和磋商;拟定融资相关文件、协议,并按规定报批;按相应流程办理融资项目审批手续;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工作,配合金融机构监督检查项目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制度

  公司资金运营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即资金管理

  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所需资金,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经营需要统筹安排,资金调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完整的凭证手续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资金使用原则上坚持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资金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上报董事会审定;各类投资款项按照董事会决议进行资金调度安排。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操作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控制公司内部资金运营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首先保障公司本部营运资金所需,顺序优先于对子公司的资金池内部借贷和对固定资产及股权的投资,发行人可基于资金池集中管控的基础上,集中调度子公司资金,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发行人资金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使用直接融资渠道与工具。

  12、审计制度

  公司依据《公司法》、《审计法》以及审计署的相关规定,公司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审计和监督,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计程序,对审计机构的权限、程序以及审计人员的要求,做了明确规范。

  13、法务制度

  为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管理,提高公

  司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公司制定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以及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性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公司法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法律事务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制定了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流程,法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要求,并对公司的内外部相关制度、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六、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

  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融资等决策。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独立生产能

  力,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发行人没有以资产、权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二)人事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具备独

  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三)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聘有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

  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执行的税率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

  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主营业务范围内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控股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战略,审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财务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其中董事会成员3人,

  监事会成员3人,非董事高管1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董监高基本情况

  是否在发行人

  项目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任期日期

  处领薪

  胡重洋 董事长 1980 2021.07.20 是

  何雪麒 董事 1972 2017.05.24 是

  董事会

  职工董事、行

  刘磊 1982 2017.06.15 是

  政部经理

  范小平 监事会主席 1963 2020.12.28 否

  监事会 任小洪 职工监事 1974 2017.06.15 是

  吴晓燕 职工监事 1984 2017.06.15 是

  高级管理人员 朱敏 财务总监 1975 2021.09.01 是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胡重洋先生,董事长,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参加工

  作,先后在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交通运输局、彭州市人民政府、彭州市民生服务中心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雪麒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审

  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彭州市审计事务所、彭州市军乐镇

  人民政府、彭州市审计局、彭州市兴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处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刘磊先生,职工董事兼行政部经理,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

  2005

  助理工程师、矿山安全管理员。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中源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州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处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兼行政部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范小平先生,监事会主席,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1981年入

  伍,1996年转业至彭州市财政局任职,现任彭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

  和会计管理科科长、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小洪女士,职工监事,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参加

  工作,先后在成都天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成都双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吴晓燕女士,职工监事,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参加

  工作,先后在成都双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九尺镇人民政府、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朱敏女士,财务总监,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参加工

  作,先后在四川天府仪表有限公司、四川省彭州市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发行人董监高公务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范小平先生现任彭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和会

  计管理科科长。经查,发行人公务员兼职的监事会成员薪酬、福利仍归属彭州市财政局和彭州市纪委驻市委办监察组,不在企业领取相应报酬,且任职经彭州市政府批准,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除了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

  八、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彭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了彭州市范围内

  的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片区综合改造任务,还同时从事中小企业担保和房屋销售等业务。公司具体主营业务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润构成如下: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基础设施建设

  49,031.47 36.71 79,955.97 57.50 132,467.39 95.52

  业务

  片区综合改造 75,297.17 56.37 54,233.96 39.00 - -

  房屋销售 5,174.25 3.87 676.41 0.49 1,667.74 1.20

  担保服务

  1,213.84 0.91 1,378.28 0.99 1,063.29 0.77

  其他 2,856.85 2.14 2,818.91 2.03 3,484.44 2.51

  合计 133,573.59 100.00 139,063.53 100.00 138,682.85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2020年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49,031.47 42,636.06 6,395.41 13.04

  片区综合改造 75,297.17 54,838.07 20,459.10 27.17

  房屋销售 5,174.25 5,107.02 67.23 1.30

  担保服务 1,213.84 0.00 1,213.84 100.00

  其他 2,856.85 3,370.59 -513.74 -17.98

  合计 133,573.59 105,951.75 27,621.84 20.68

  2019年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79,955.97 71,612.73 8,343.23 10.43

  片区综合改造 54,233.96 38,282.84 15,951.12 29.41

  房屋销售 676.41 347.06 329.34 48.69

  担保服务 1,378.28 0.00 1,378.28 100.00

  其他 2,818.91 1,791.98 1,026.92 36.43

  合计 139,063.53 112,034.62 27,028.91 19.44

  2018年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32,467.39 118,644.70 13,822.68 10.43

  片区综合改造 - - - -

  房屋销售 1,667.74 887.69 780.04 46.77

  担保服务 1,063.29 - 1,063.29 100.00

  其他 3,484.44 4,326.63 -842.20 -24.17

  合计 138,682.85 123,859.04 14,823.82 10.69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和片区

  综合改造业务收入。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发行人分别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682.85万元、139,063.53万元和133,573.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

  (二)发行人主要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作为彭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安置房建设主体,公司主要通过委

  托代建的模式承担彭州市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安置房项目建设,业务的区域专营性较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运营主体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小城镇投资、现代农业等,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和外部筹资。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

  入分别为132,467.39万元、79,955.97万元和49,031.4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成本分别为118,644.70万元、71,612.73万元和42,636.06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3,822.68万元、8,343.23万元和6,395.41万元;该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43%、10.43%和13.04%。报告期内,发行

  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疫情影响,完工结算项目减少所致,2020年度毛利率较2019年度有所提高,主要系代建

  协议约定的代建管理费率增加所致。

  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大多数安置房项目,发行人采用代

  建模式,与彭州市人民政府和彭州市统一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接受委托,对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安置房项目进行投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委托方。委托方根据协议按照建设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投资收益与公司进行结算,发行人目前按照建设成本的15%计算结算价款,并作为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此外,部

  分安置房项目以低于周边市价的价格,向拆迁安置户进行限价销售的方式来实现收益。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的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情况

  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为代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间 总投资额 累计投资额

  项目

  天府中药城核心起步区污水

  1 2020.9-2024.10 89,880.00 89,780.36 是

  管网及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2 致和镇一期工程 2015.3-2023.4 90,283.03 85,537.33 否

  3 隆丰镇安置点工程 2015.5-2021.9 71,632.45 71,131.20 否

  4 致和镇二期工程 2015.4-2021.9 68,474.87 68,469.50 否

  彭州市三环路西段南片区基

  5 2016-2021 68,136.85 68,076.15 是

  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6 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 2015.2-2021.11 64,589.18 64,203.34 否

  天彭镇、致和镇城镇政策性住

  7 2017.9-2023.8 53,229.00 47,642.81 是

  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

  8 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 2019.7-2024.11 33,421.00 31,622.40 是目

  军乐镇黑龙村灾后统规统建

  9 2017.03-2023.07 28,414.00 25,525.35 是

  建设项目

  天府中药城社区综合服务设

  10 2020.9.-2022.12 20,000.00 19,917.73 是

  施项目

  彭州市桂花镇城乡建设用地

  11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安置房建 2017-2021 17,700.00 19,326.61 是设工程

  合计 605,760.38 591,232.78 -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的拟建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情况

  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拟建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1 彭州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一期) 185,800.00 57,600.00 100,000.00 28,200.002 航空动力功能区四期道路工程 35,000.00 15,000.00 10,000.00 10,000.003 中药城万护南路、北路建设项目 7,500.00 2,500.00 2,500.00 2,500.004 中药城会展中心项目 21,500.00 4,500.00 12,000.00 5,000.00

  5 中药城孵化器配套楼宇项目 18,000.00 3,000.00 11,000.00 4,000.00彭州市人民渠沿线综合整治项目(含二期)

  6 50,400.00 6,000.00 15,000.00 20,000.00

  7 彭州市公园城市展示中心项目 9,000.00 2,000.00 6,000.00 1,000.00合计 327,200.00 90,600.00 156,500.00 70,700.00

  2、片区综合改造业务

  彭州市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彭州市城中村片区综

  合改造项目,实施项目包括彭州市天彭、致和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彭州市百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彭州市牡丹新城西侧等9个片

  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彭州工业开发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等。

  发行人片区综合改造业务自2019年起实现业务收入,2019年度

  及2020年度,发行人片区综合改造业务收入分别为54,233.96万元和

  75,297.17 38,282.84

  万元;片区综合改造业务成本分别为 万元和

  54,838.07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5,951.12万元和20,459.10万元;该

  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41和27.17%。报告期内,发行人片区综合改

  造业务收入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2020年项目完工结算所致。

  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与发行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承接主体是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彭州市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承接主体进行棚户区改造,彭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进度,按年向发行人支付价款,资金来源为彭州市财政资金,滚动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相应年度预算安排,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收到的服务价款确认为片区综合改造收入。

  2020

  截至 年末,发行人暂无已完工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在建片

  区综合改造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投资额 是否签订协议

  1 天彭、致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02,900.00 46,176.74 是

  2 三环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38,000.00 21,581.82 是

  3 彭州市百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88,600.00 45,719.32 是

  4 彭州市工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143,900.00 134,058.95 是

  彭州市护国清泉等3片区城中村改

  5 57,000.00 61,647.43 是

  造项目

  彭州市阳工业园区等3片区城中

  6 56,000.00 60,460.55 是

  村改造项目

  彭州市牡丹新城西侧等9个片区城

  7 231,000.00 54,878.80 是

  中村改造项目

  2017年棚户区龙兴寺片区二期改造

  8 59,300.00 45,983.34 是

  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合并 876,700.00 470,506.94 -

  九、所处行业分析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现状及前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我国城市化

  进程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

  1.5%-2.2%的增长速度,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城市经济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完善的

  城市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提高的前提。城镇化的发展,必须以基础设施先行。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必然带来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巨大需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环节。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也更加丰富,从单一财政投资向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转变。因此,在城市基础设施需求迅速增长、国家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以及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的背景下,未来10-20年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保持快速增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加。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承担着为城市提供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

  重任,其投资和经营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大部分具有政府投资性质。我国政府已将实施城镇化战略作为21世纪中国迈向现代化第三

  步骤战略目标的重大措施之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投资的一部分,是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对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加速作用。近年来,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一方面增加财政投入,另一方面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引入资金,利用金融杠杆,促进城市基础建设行业快速发展。随着资金的不断投入及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

  至2020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41,17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

  达到90,1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预计到本世纪中

  期,我国将建成中等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城镇化率可望达到70%以上,城镇总人口将超过10亿人,成为一个高度城镇化的国家。

  (2)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前景

  为加快彭州市的开发建设,彭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开展天府中药城核心起步区污水管网及道路建设、彭州市三环路西段南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以及三环路片区、天彭、致和片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彭州市居住和投资环境、

  提高彭州市居民幸福指数及社会经济效益、发挥彭州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起着巨大的推动的作用。总体来看,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未来仍然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安置房建设行业

  (1)我国安置房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安置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被拆迁居民家庭。

  安置房作为国家民生工程的一项,其建设目的是进一步解决中低

  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以及改善被拆迁住户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城乡建设的发展。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安置房的建设数量将不断增加。我国安置房建设行业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未来10年,在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下,保障房建设行业仍

  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41,178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已达到90,1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到63.89%,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各地政府继续通过旧城改造和新

  城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安置房的供给、提高安置房的质量作为支撑,这将为保障房建设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彭州市安置房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关于保障房建设的号召,以及继续改善灾后

  危旧房人群居住条件,进一步解决彭州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城乡建设的发展,加速构建“两核、两重点、多节点”的城镇体系,彭州市开展了一系列保障民生的安置房建设工程。

  根据《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

  年远景目标纲要》。过去5年,彭州市坚定推进共享发展,民生福祉

  得到新增进。高品质生活攻坚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67.5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8.6%、

  9.4%,新增保障性住房1.45万套,整治老旧院落66个,改造城中村、棚户区6,778户。

  未来5年,彭州市将坚持实施生活成本竞争力提升工程,有效增

  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

  根据《2021年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彭州市将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指标为导向,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龙兴寺片区改造,推动金彭湖片区、天彭大道沿线等区域有机更新,完成10个老旧小区(院落)

  改造,提升广场西街、红照壁南街等6条背街小巷品质,预期新开工

  安置房108万平方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发行人所在区域现状及前景

  1、彭州市基本情况

  18

  彭州市是四川省辖 个县级市之一,由成都市代管,是成都北

  向交通门户枢纽,南连新都区、郫都区、西临都江堰市,东壤广汉市、什邡市,北邻阿坝州汶川县、茂县。全市总面积1,421平方公里,辖

  4个街道、9个镇。彭州处于成德绵经济区中心、成渝经济区发展轴

  的西北区域合作中心以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核心区,是成都市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和龙门山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生态

  旅游带的重要组成区域。

  彭州打造“11236”(一轴一带双核三心六镇)城市空间发展格

  局。规划建设“3+2”产业载体,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天府中

  药城、龙门山湔江河谷生态旅游区3个成都市级功能区;天府蔬香园、丽春航空动力小镇2个彭州市级功能区。重点发展新材料、中医药大

  健康、航空动力装备、文化生态旅游及康养、现代都市农业及商贸物流等产业。

  2、彭州市经济发展情况

  2018-2020年,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11.63亿元、525.48

  亿元和507.37亿元。200年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3.45%,

  系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彭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2018-2020年彭州市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分别为35.56亿元、35.71亿元和35.95亿元,2020年全

  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0.67%。2018-2020年,彭州市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46.72亿元、50.88和亿元和58.35亿元。

  2018-2020年彭州市全口径财力表如下所示:

  2018-2020年彭州市全口径财力表

  单位:亿元

  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95 35.71 35.56

  其中:税收收入 25.20 27.27 23.18

  非税收入 10.75 8.44 12.38

  政府性基金收入 36.54 35.32 27.1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35 50.88 46.72

  政府性基金支出 44.32 36.02 24.66

  资料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

  3、彭州市发展前景

  地处成都市西北部的彭州,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成都平原腹心

  同时也是成德绵发展带重要节点城市。作为成都北向门户,彭州距成都市中心20分钟车程,同时有高铁相连,未来将联通成都四大站,

  高速、快速路日益完善,已基本融入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彭州未来还将规划建设直通成都地铁的市域铁路S11号支线,成都外环铁路彭州

  至什邡至德阳,成格铁路的相继规划,未来彭州将是成都重要的区域枢纽中心。

  彭州是成都规划发展的四个中型工业城市之一,经过全新的城市

  规划改变了以前单中心单核的发展格局。现在的彭州正在全力打造一轴一带双核三心六镇城市发展新格局,规划建设3+2产业体系,分别

  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天府中药城、龙门山湔江河谷生态旅游区等3个成都市级功能区,天府蔬香城、丽春航空动力小镇2个彭州市

  级功能区。将重点发展新材料、中医药大健康、航空动力装备、文化旅游康养、现代都市农业、商贸物流等产业。彭州是成德同城化发展的先行融合区,也是成都北部生态屏障,作为成都“西控”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千年以来这里古蜀文化、牡丹文化、宗教文化熠熠生辉,在深入实施“西控”和“北改”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在实践中表明,成都市的总体战略完全符合彭州实际,2020年彭州市GDP达到507.37亿元,GDP总量位居成都县市第一位、全省第三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未来发展前景卓越。(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1、公司的行业地位发行人作为彭州市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主体,承担了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建设工作,是彭州市地方政府重点构建的工业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平台。近年来,发行人参与了香颂园一、二期安置房建设、南部新城项目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的建设,在彭州市范围内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发行人在政策导向上有一定优势,在经营方面具有一定垄断地位,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1)发行人的区位优势发行人所在的彭州市为四川省辖的18个县级市之一,由成都市

  代管。彭州是成都北向交通门户枢纽,位于成德绵经济区中心、成渝经济区发展轴的西北区域合作中心以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核心区,是成都市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和龙门山大熊猫国家

  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带的重要组成区域。彭州市先后荣获“国家生态

  市”、“中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市”、“西部百强县”、“四川省十强县”、“中国家纺名城”、“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潜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2020年12 2 2020 99 2020

  月 日,入选 年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 名, 年西

  部百强县市第12名。

  (2)发行人在所处行业拥有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彭州市内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主体,承担了彭

  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建设工作,主营业务涉及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等,具有较强的区域内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产品需求刚性大,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的资产具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入。随着彭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用事业产品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彭州

  市自2021年起开始有序实施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和市场化转型。为统

  一管控区域内平台企业的经营、债务情况以及提升区域整体信用水平,彭州市所有城投类国有企业均并入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行更名,各企业的原有业务经营范围和承担职能未发生变化。因此,彭州市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主要为发行人股东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包含发行人在

  内的数家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彭州市主要城投类企业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98,446.26 3,513,234.12 285,790.02 36,627.68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556,194.87 1,353,146.01 135,641.65 16,603.88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90,601.11 1,021,566.14 189,073.33 30,327.90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08,566.51 317,240.41 71,864.95 9,667.25彭州市内企业不存在存量已注册但未发行的企业债券。上述企业

  的债券发行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序 发行 当前 票面 债项/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品种

  号 规模 余额 利率 评级

  1 21彭州国投债 8.80 8.80 4.90 AAA/AA 2021-08-31 2028-09-02 一般企业债2

  19彭州国投PPN001 2.00 2.00 7.50 -/AA 2019-04-19 2024-04-22 定向工具3 18彭州国投PPN001 8.00 8.00 7.50 AAA/AA 2018-12-26 2023-12-28 定向工具4 16彭州工投债 10.00 4.00 3.95 AA/AA 2016-10-19 2023-10-20 一般企业债5 21彭建01 4.50 4.50 6.50 -/AA 2021-06-18 2026-06-21 私募债

  6

  20彭州统建PPN001 7.00 7.00 5.20 AAA/AA 2020-10-21 2025-10-22 定向工具7 20彭统建 8.30 8.30 6.65 -/AA 2020-07-17 2023-07-21 私募债

  8 19彭统建 10.00 10.00 7.20 -/AA 2019-08-05 2024-08-07 私募债9 17彭统建 8.30 0.00 7.20 AA/AA 2017-09-26 2022-09-26 私募债10

  15彭统建 5.00 0.00 8.80 AA/AA 2015-08-26 2018-08-26 私募债

  (3)高效的管理运营能力

  发行人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高效整合彭州

  市的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发行人作为彭州市最主要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和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担负着彭州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任务,同时公司一贯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战略,在投资政府性项目时建立了独特的运营模式,切实推进开展市场化运营业务,对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避免非市场性因素干扰,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

  (4)业务板块多样化

  目前,发行人除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外,还形成了以国有

  资产运营为主,多产业发展为辅的业务模式。尽管目前其他业务规模较小,但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未来将为发行人多元化经营提供一定程度支撑。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未来彭州市将以“建设一个园区、培育一个品种、打造一个小镇、

  构建一张网络、塑造一个IP”“五个一”工程为引领,建设集中医药健康产业研发孵化、中试生产、交易展示、物流配送、工厂体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园区。公司作为彭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

  体,未来将承担天府中药城、龙兴寺片区开发,坚持服务保障民生和市场化运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平台优势,坚持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多措并举。积极参与政府项目投资,深入布局“医疗、医药、医养、医美”的全健康产业链,做全市医疗健康产业提档升级的引领者、优质医疗服务的供给者和推进“健康彭州”建设的生力军。

  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开创多元化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为公司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第五节财务情况

  一、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审计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2019

  年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9]第2318号、利安达审字[2020]第2273号)。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0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出具了编号为亚会审字(2021)第015200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章财务数据均摘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

  和未经审计的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

  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章中,本公司以

  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三)近三年审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

  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执行此

  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影响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金额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应收票据 -11,413,436.35

  1 应收账款 -1,153,394,064.8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64,807,501.16

  应收利息 -83,904,041.73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3,904,041.73

  应付利息 -173,214,630.59

  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3,214,630.59

  利息费用 +57,899,979.97

  4

  利息收入

  (2)2019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

  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62,558,913.40

  应收票据 +4,051,102.43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应收账款 +2,158,507,810.97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6,072,321.69

  会〔2019〕6号

  应付票据 0.00

  应付账款 +46,072,321.69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

  式,已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投资性房地产 +7,244,004.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98,929.92

  其他综合收益 +2,877,644.7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

  盈余公积 +276,743.00

  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

  未分配利润 +2,490,687.02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其他业务成本 -848,285.0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558,859.98

  所得税费用 +639,715.00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16

  家,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比例

  彭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53,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8,450.00 二级 71.10 71.10

  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先临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二级 65.00 65.00

  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四川省联合海空动力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4,500.00 二级 100.00 100.00成都湔江蓉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6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 36,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12,600.00 二级 100.00 100.00

  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 28,500.00 二级 100.00 100.00

  资料来源:审计报告

  1、2018年合并范围变化

  2018年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成都蓉锦服饰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2、2019年合并范围变化

  2019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9

  户,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成都白鹿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白鹿自来水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宸樾置业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旭合置业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华晨建材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兴市水务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彭州市迅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

  3、2020年合并范围变化

  2020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

  户,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彭州市兴市能源有限公司 政府划入

  2020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政府划出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建议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参照发行人2018-2020年完

  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1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

  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0,962.67 245,108.40 219,162.90 420,245.34

  应收票据 266.59 139.33 120.00 405.11

  应收账款 229,148.09 231,285.94 243,601.68 215,850.78

  预付款项 99,318.26 219,709.63 191,079.06 58,847.30

  其他应收款 421,051.42 350,805.60 409,912.86 500,787.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100.00

  存货 2,051,051.22 1,832,979.31 1,203,722.33 845,248.56

  其他流动资产 - - 3,179.14 1,530.58

  流动资产合计 3,201,798.26 2,880,028.21 2,270,777.97 2,043,015.18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5,327.83 22,097.83 6,903.83

  长期股权投资 25,298.88 25,064.11 25,488.85 22,863.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5,912.34 - - -

  投资性房地产 366,546.76 243,083.33 130,045.22 3,649.03

  固定资产 162,972.30 284,948.85 44,704.72 40,380.42

  在建工程 131.10 817.12 748.36 359.08

  无形资产 58.04 36.69 51.52 185,144.96

  长期待摊费用 792.15 943.62 699.62 9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4.48 760.82 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11.63 5,184.29 1,153.88 705.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7,577.68 676,166.65 224,989.99 260,096.92

  资产总计 3,879,375.94 3,556,194.87 2,495,767.97 2,303,112.10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0.00 27,500.00 22,500.00 25,300.00

  应付账款 8,679.41 3,052.32 3,273.93 4,607.23

  预收款项 37.38 6,646.36 257.78 524.70

  合同负债 53,868.90 - - -

  应付职工薪酬 266.91 470.56 33.44 59.00

  应交税费 51,482.09 49,270.73 42,031.59 30,922.32

  其他应付款 699,134.88 675,330.80 154,805.31 165,457.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5,543.11 224,465.50 177,825.75 229,250.56其他流动负债 7,639.36 7,108.14 7,030.53 6,602.08

  流动负债合计 1,257,652.03 993,844.41 407,758.32 462,723.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74,065.96 1,032,582.44 971,598.30 817,600.86

  应付债券 221,523.12 136,523.12 159,217.51 159,217.51

  长期应付款 31,113.46 17,819.48 20,674.39 30,597.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279.41 22,279.41 22,279.41 159.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8,981.94 1,209,204.45 1,173,769.60 1,007,576.16负债合计 2,506,633.97 2,203,048.85 1,581,527.92 1,470,299.41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4,704.49 14,704.49 14,704.49 14,704.49

  资本公积 1,127,136.33 1,110,940.72 688,590.37 686,318.62

  其他综合收益 66,439.30 66,439.30 66,439.30 287.76

  盈余公积 14,897.29 14,897.29 14,351.80 13,837.63

  未分配利润 141,467.03 138,580.08 122,842.17 110,18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64,644.44 1,345,561.89 906,928.13 825,337.59

  少数股东权益 8,097.53 7,584.13 7,311.91 7,475.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2,741.97 1,353,146.01 914,240.04 832,812.6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79,375.94 3,556,194.87 2,495,767.97 2,303,112.10(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月-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营业总收入 72,160.39 135,641.65 139,454.31 139,480.03

  二、营业总成本 64,279.59 125,528.90 134,097.07 138,872.04

  其中:营业成本 49,324.29 105,985.88 112,055.88 123,880.72

  税金及附加 1,685.47 1,625.36 1,117.29 1,334.89

  销售费用 1,773.91 766.15 757.62 153.75

  管理费用 10,946.94 7,517.18 7,018.89 7,417.66

  研发费用 114.73 88.99 63.90 45.68

  财务费用 434.25 9,545.33 13,083.50 6,039.33

  其中:利息费用 927.61 10,775.45 12,203.44 4,767.84

  利息收入 493.37 1,260.88 1,342.70 1,010.27

  加:其他收益(亏损以“-”

  - 9,200.43 11,112.19 10,308.15

  号填列)

  投资收益(亏损以

  42.04 749.13 -256.25 86.42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27.07 276.00 255.89

  (亏损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

  - 878.46 -252.18 -3,670.87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

  - 18.27 3.84 8,824.55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7,922.84 21,386.11 16,240.85 16,412.13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3.79 102.48 2,914.49 226.15

  减:营业外支出 0.27 62.81 200.25 192.9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966.36 21,425.79 18,955.09 16,445.3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68.20 4,821.91 5,474.84 3,544.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898.16 16,603.88 13,480.25 12,900.5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886.94 16,376.38 13,254.00 12,949.13

  润

  227.49 226.25 -48.58

  少数股东损益 11.2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162.91 159,544.41 133,676.85 6,704.4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16 238,594.95 1,030,598.68 1,041,102.2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700.07 398,139.36 1,164,275.53 1,047,806.6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417.40 341,891.02 323,499.59 53,572.4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3.06 2,528.55 2,576.03 2,149.17支付的各项税费 2,486.22 3,829.25 1,627.22 1,383.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660.78 2,495.52 1,059,014.18 1,161,817.1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707.47 350,744.34 1,386,717.02 1,218,922.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07.40 47,395.03 -222,441.49 -171,115.59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7.27 749.13 - 42.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47.34 42,781.9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7.27 749.13 47.34 42,824.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296.41 18,467.60 1,948.21 15,898.3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4.51 142.00 18,043.00 8,3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80.92 18,609.60 19,991.21 24,27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64 -17,860.47 -19,943.87 18,546.36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780.00 80,775.53 19,958.00 7,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2,000.00 492,028.05 384,979.40 420,286.88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88,000.00 - - 79,83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00.00 9,900.00 46,226.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7,780.00 637,803.59 414,837.40 553,345.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3,144.79 129,082.12 284,113.85 171,414.6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9,152.81 55,541.88 73,846.83 13,182.9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3,790.82 60,020.86 29,570.1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297.60 648,414.82 417,981.53 214,167.7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482.40 -10,611.24 -3,144.13 339,177.51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301.36 18,923.32 -245,529.49 186,608.29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151.31 124,228.08 369,757.58 183,149.29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9,452.67 143,151.41 124,228.08 369,757.58三、公司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201,798.26 82.53 2,880,028.21 80.99 2,270,777.97 90.99 2,043,015.18 88.71非流动资产 6,775,77.68 17.47 676,166.65 19.01 224,989.99 9.01 260,096.92 11.29总资产 3,879,375.94 100.00 3,556,194.87 100.00 2,495,767.97 100.00 2,303,112.10 100.00流动负债 1,257,652.03 50.17 993,844.41 45.11 407,758.32 25.78 462,723.25 31.47非流动负债 1,248,981.94 49.83 1,209,204.45 54.89 1,173,769.60 74.22 1,007,576.16 68.53总负债 2,506,633.97 100.00 2,203,048.85 100.00 1,581,527.92 100.00 1,470,299.41 100.00所有者权益 1,372,741.97 100.00 1,353,146.01 100.00 914,240.04 100.00 832,812.69 100.00资产负债率 64.61 61.95 63.37 63.84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发行

  人总资产分别为2,303,112.10万元、2,495,767.97万元、3,556,194.87万元和3,879,375.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8.71%、90.99%、80.99%和82.53%;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11.29%、9.01%、19.01%和17.47%,发行人资产以流动资产为

  主。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060,426.90万元,增幅为42.49%。资产方面主要系发行人增加了存货、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科目的金额。

  (1)流动资产构成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3,556,194.87万元,其中流动

  资产2,880,028.21万元,占总资产的80.99%,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构成,基本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00,962.67 12.52 245,108.40 8.51 219,162.90 9.65 420,245.34 20.57应收票据 266.59 0.01 139.33 0.00 120.00 0.01 405.11 0.02

  应收账款 229,148.09 7.16 231,285.94 8.03 243,601.68 10.73 215,850.7810.57

  预付款项 99,318.26 3.10 219,709.63 7.63 191,079.06 8.41 58,847.30 2.88其他应收款 421,051.42 13.15 350,805.60 12.18 409,912.86 18.05 500,787.51 24.51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100.00 0.00

  非流动资产

  存货 2,051,051.22 64.06 1,832,979.31 63.64 1,203,722.33 53.01 845,248.56 41.37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3,179.14 0.14 1,530.58 0.07流动资产合计 3,201,798.26 100.00 2,880,028.21 100.00 2,270,777.97 100.00 2,043,015.18 100.00①货币资金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库存现金 0.11 0.69 0.97 5.01

  银行存款 259,452.56 143,150.61 124,227.12 369,752.57

  其他货币资金 141,510,00 101,957.09 94,934.81 50,487.76

  合计 400,962,67 245,108.40 219,162.90 420,245.34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420,245.34万元、

  219,162.90万元、245,108.40万元和400,962.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57%、9.65%、8.51%和12.52%。2019年末,发行人货

  币资金余额为219.162.90万元,较年初减少201,082.44万元,降幅

  47.85%,主要系银行存款的减少所致。2020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

  余额为245,108.40万元,较上年增加25,945.50万元,增幅11.84%,

  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101,956.99万元,主要

  为用于担保的保证金、定期存款。

  ②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15,850.78万元、

  243,601.68万元、231,285.94万元和229,148.09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0.57%、10.73%、8.03%和7.16%,占比较小,主要系

  应收代建工程款项等。

  2020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231,285.94万元,较年初减少

  12,315.74万元,变动幅度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均由

  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不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如下:

  2020

  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比例

  彭州市财政局 182,620.37 0-2年 78.67 工程款

  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26,618.00 0-1年 11.47 工程款

  成都天佑致远农业有限公司 1,025.71 2-3年 0.44 担保费

  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 1,187.04 0-2年 0.51 担保费

  四川葛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65.05 0-2年 0.46 担保费

  合计 212,516.17 - 91.55 -

  截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彭州市财政局和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

  设局的款项分别为182,620.37万元和26,618.00万元,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78.67%和11.47%,均为因实际业务产生的应收工程

  款。2018-2020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41,830.32万元、40,946.55万元和83,798.25万元,对彭州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预计将于2024年前完成回款,对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的应收账款预计

  将于2023年6月前完成回款。发行人与政府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实

  际业务背景,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的行为,不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③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58,847.30万元、

  191,079.06万元、219,709.63万元和99,318.2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8.41%、7.63%和3.10%,发行人预付款项在流动资

  产中占比较小。2019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18年末增加了

  132,231.77万元,增幅224.70%,主要因为2019年发行人新增拍得土

  地,从而导致对彭州市财政局预付款增加。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169,837.44 77.30 146,009.01 76.41 50,622.09 86.02

  1至2年 33,399.66 15.20 38,279.10 20.03 7,577.75 12.88

  2至3年 16,064.23 7.31 6,187.49 3.24 211.13 0.36

  3年以上 408.30 0.19 603.46 0.32 436.33 0.74

  合计 219,709.63 100.00 191,079.06 100.00 58,847.30 100.00

  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

  单位名称 金额

  额合计比例

  彭州市财政局 152,296.01 69.32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9,513.08 17.98

  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442.39 3.39

  彭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6,878.53 3.13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819.28 1.28

  合计 208,949.29 95.10

  报告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彭州市相关政府单位的土

  地款及预付施工方的工程款,其中预付的土地款将在相关土地使用权完成办理权属证明后重分类为其他会计科目,预付的工程款也将根据项目进度重分类为存货科目进行核算。发行人预付账款均有实际业务背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替政府融资行为。

  ④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00,787.51万

  元、409,912.86万元、350,805.60万元和421,051.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51%、18.05%、12.18%和13.15%。由于发行人主

  要承担彭州市基础设施及安置房的投资、建设等职能,因此,发行人在实施各类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因前期开发建设支出等原因,形成了一定规模应收彭州市政府部门的款项。

  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账龄 款项性质

  出售宸樾置

  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101,822.65 29.48 0-1年 业子公司款

  项

  彭州市财政局 53,531.22 15.40 0-1年 往来款

  彭州市人民政府天彭镇街道办事处 53,198.18 15.50 0-2年 往来款

  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 16,699.32 4.83 0-2年 往来款

  彭州市阳镇人民政府 11,171.25 3.23 0-1年 往来款

  合计 236,422.62 68.44 - -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发

  行人从事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的项目款项以及发行人与区域内其他国有公司的往来款项。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后的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分类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性/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比例

  经营性 212,076.34 60.45

  非经营性 138,729.26 39.55

  合计 350,805.60 1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138,729.26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比例为39.55%。2020年末,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

  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构成情况

  是否为关 是否经内部

  单位名称 账龄 形成原因 金额

  联方 决策流程

  彭州市财政局 0-2年 往来款 53,531.22 否 是

  彭州市人民政府天彭镇

  0-1年 往来款 53,198.18 否 是

  街道办事处

  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

  0-2年 往来款 13,699.32 否 是

  道办事处

  彭州市阳镇人民政府 0-1年 往来款 11,171.25 否 是

  彭州市致和镇人民政府 0-2年 往来款 3,000.00 否 是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0-1年 往来款 2,339.84 是 是

  团有限公司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0-1年 往来款 1,789.45 是 是

  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138,729.26 - -

  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和定价机制,并制定

  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资金拆借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如下:各单位向公司财务审计部提出用款需求,由财务审计部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办理拨款手续。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者资金拆借的定价机制如下:资金拆借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或一笔一定,并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利率结算和收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方往来或资金拆借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要求执行)。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拆借资金的规模,严格控制单位个人借用公款,严禁外单位及个人在本单位借款,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加强日常资金监管,严格限制新增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对于经营过程中确需发生的资金往

  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文件的规定进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资金往来事项涉及信息披露,发行人将按照相关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845,248.56万元、

  1,203,722.33万元、1,832,979.31万元和2,051,051.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37%、53.01%、63.64%和64.06%。存货主要包括

  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2020年末存货余额为

  1,832,979.31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629,256.98万元,增幅52.28%,主要是开发成本增长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存货结构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类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209.88 0.01 210.14 0.01 239.37 0.02 250.82 0.03

  库存商品 65.28 0.00 10.92 0.00 144.27 0.01 59.55 0.01

  周转材料 10.30 0.00 22.61 0.00 - - - -

  低值易耗品 4.75 0.00 6.24 0.00 5.78 0.00 7.79 0.00

  消耗性生物

  8,338.64 0.41 8,338.64 0.47 8,338.64 0.69 8,338.64 0.99

  资产

  开发成本 2,041,596.82 99.5 1,823,565.21 99.47 1,142,192.76 94.89 778,298.71 92.08开发产品 825.56 0.04 825.56 0.05 52,801.51 4.39 58,293.05 6.90合计 2,051,051.22 100.00 1,832,979.31 100.00 1,203,722.33 100.00 845,248.56 100.00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存货科目余额为1,832,979.31万元,其

  中工程项目的开发成本为1,548,746.69万元,截至2020年末,发行

  人开发成本中主要的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开发成本中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是否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账面余额 项目性质

  协议

  彭州市工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20 123,538.56 政府性项目 是天府中药城核心起步区污水管网及

  基础设施建设 2020.9-2024.10 89,780.36 政府性项目 是

  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致和镇一期工程 安置房建设 2015.3-2022.2 85,537.33 经营性项目 否隆丰镇安置点工程 安置房建设 2015.5-2021.9 71,131.20 经营性项目 否致和镇二期工程 安置房建设 2015.4-2021.9 68,469.50 经营性项目 否彭州市三环路西段南片区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 2016-2021 68,076.15 政府性项目 是

  道路建设项目

  丹景山镇安置点工程 安置房建设 2015.2-2021.11 64,203.34 经营性项目 否彭州市护国清泉等3片区城中村改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19 56,748.73 政府性项目 是

  造项目

  彭州市阳工业园区等3片区城中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19 55,554.89 政府性项目 是

  村改造项目

  2017年棚户区龙兴寺片区二期改造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19 41,359.85 政府性项目 是

  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彭州市百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19 35,819.25 政府性项目 是彭州市天彭、致和片区城中村改造一

  片区综合改造 2016-2019 33,452.79 政府性项目 是

  期项目

  四川石化基地生态防护林 基础设施建设 2016-2019 32,032.60 政府性项目 是天彭镇、致和镇城镇政策性住房建设

  安置房建设 2017.9-2023.8 28,759.81 政府性项目 是

  项目

  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 2019.7-2024.11 23,450.01 政府性项目 是

  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彭州市牡丹新城西侧等9片区城中

  片区综合改造 2018-2019 20,174.66 政府性项目 是

  村改造项目

  合计 - 898,089.03 - -

  截至2020年末,计入发行人存货科目的土地使用权共76宗,土

  地面积为2,630,055.11平方米,账面价值为274,818.5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存货-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2 2

  单位:万元、m、万元/m

  证载

  是否缴

  序 取得 使用 入账 抵押

  土地证编号 坐落 证载用途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纳土地

  号 方式 权类 方式 情况

  出让金

  型

  招拍 彭国用(2014)第3860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出让 住宅用地 成本法 否 是

  1 102,985.82 8,486.06 0.08

  挂 号

  招拍 彭国用( 第 住宅用地、商业

  2014) 5951

  2 彭州市天彭镇铧炉街 出让 14,998.72 1,962.15 成本法 0.13 否 是挂 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3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22,677.04 1,763.71 评估法 0.08 否 否注入 4197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4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34,936.23 2,717.16 评估法 0.08 否 否注入 4218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5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2,145.30 166.85 评估法 0.08 否 否注入 4201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6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64,029.80 4,979.92 评估法 0.08 否 否注入 4248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7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44,831.00 3,486.73 评估法 0.08 否 否注入 4193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8 55,542.70 4,319.83 评估法 0.08 否 否

  注入 号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用地 政府储备用地

  4210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9 15,098.37 779.08 评估法 0.05 否 否

  注入 4205号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用地 政府储备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0 15,032.50 775.68 评估法 0.05 否 否

  注入 4214号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用地 政府储备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1 34,242.69 1,766.92 评估法 0.05 否 否

  注入 4209号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用地 政府储备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2 38,893.20 2,006.89 评估法 0.05 否 否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注入 4203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p>

  13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13,214.70 1,296.36 评估法 0.10 否 否注入 4681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4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8,673.70 850.89 评估法 0.10 否 否注入 4686号 用地

  政府 川(2017)彭州市不 建设

  15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建设用地 23,378.60 2,293.44 评估法 0.10 否 否注入 动产权第0011927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6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8,035.00 396.64 评估法 0.05 否 否注入 4697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7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8,079.56 747.36 评估法 0.09 否 否注入 5358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天彭镇隆兴村、安澜 建设

  18 政府储备用地 347,894.00 48,044.16 评估法 0.14 否 否

  注入 7326号 村、寂光村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19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59,210.54 8,070.40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991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评估法 否 否

  20 59,182.20 8,066.53 0.14

  注入 4990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 )第 建设

  2009

  21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3,452.71 470.60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766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22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12,424.13 1,693.41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987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23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41,989.54 5,723.18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989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24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81,500.73 11,067.80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988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25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11,475.11 1,558.32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767号 用地

  26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建设 政府储备用地 8,666.18 1,176.87 评估法 0.14 否 否注入 4744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09)第 建设

  27 彭州市南延线东侧 政府储备用地 38,872.01 4,746.27 评估法 0.12 否 否注入 4992号 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28 彭州市通济镇光辉村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1,507.98 179.78 成本法 0.12 否 是挂 产权第0016127号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29 彭州市通济镇光辉村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1,942.78 231.61 成本法 0.12 否 是挂 产权第0016128号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通济镇阳平村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成本法 否 是

  30 8,404.09 1,092.63 0.13

  挂 产权第0016135号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商业服务业设

  31 彭州市通济镇阳平村 出让 12,356.91 1,606.54 成本法 0.13 否 是挂 产权第0016136号 施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32 彭州市通济镇阳平村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36,881.12 4,794.96 成本法 0.13 否 是挂 产权第0016142号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33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18,230.21 3,156.33 成本法 0.17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39号 村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商业服务业设

  34 出让 41,521.71 7,188.97 成本法 0.17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40号 村 施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商业服务业设

  35 出让 13,236.27 2,092.64 成本法 0.16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38号 村 施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商业服务业设

  36 出让 13,589.17 2,148.43 成本法 0.16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37号 村 施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37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18,489.61 2,923.18 成本法 0.16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41号 村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38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25,407.00 4,016.81 成本法 0.16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34号 村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39 出让 工业用地 19,581.83 260.44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07号 村七社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40 出让 工业用地 2,680.97 35.66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10号 村二社、六社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41 出让 工业用地 50,677.41 674.01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14号 村三社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42 出让 工业用地 19,398.49 258.00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08号 村七社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丹景山镇集埝

  43 出让 工业用地 13,878.32 184.58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13号 村七社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胥家

  44 出让 工业用地 8,008.36 63.27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04号 沟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胥家

  45 出让 工业用地 8,907.36 70.37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09号 沟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红岩

  46 出让 工业用地 284,350.35 2,559.15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03号 山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火车

  47 出让 工业用地 5,865.00 56.30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17号 站

  招拍 彭国用(2012)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团山

  48 出让 工业用地 12,927.87 120.23 成本法 0.01 否 是

  挂 6712号 村

  政府 彭国用(2011)第 天彭镇花盆村、新茶 建设

  政府储备用地 评估法 否 否

  49 133,333.30 28,079.99 0.21

  注入 13733号 村 用地

  政府 彭国用( )第 建设

  2008

  50 彭州市天彭镇安澜村 政府储备用地 58,214.96 6,985.80 评估法 0.12 是 否注入 3115号 用地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51 磁峰镇花塔村 划拨 住宿、煤场 20,925.32 223.90 评估法 0.01 是 否注入 13909号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52 磁峰镇蟠龙村 划拨 住宿、洗煤场 30,078.28 321.84 评估法 0.01 是 否注入 13910号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53 磁峰镇小石村 划拨 机房 28.05 0.30 评估法 0.01 是 否

  注入 13911号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54 磁峰镇小石村 划拨 矿井 169,009.53 1,808.40 评估法 0.01 是 否注入 13912号

  55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磁峰镇小石村 划拨 机房 305.98 3.27 评估法 0.01 是 否注入 13913号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56 磁峰镇小石村 划拨 矿井 419.50 4.49 评估法 0.01 是 否

  注入 13914号

  政府 彭国用(2012)第 磁峰镇小石村、庙坪

  57 划拨 住宿 41,382.87 442.80 评估法 0.01 是 否

  注入 13908号 村

  彭国用2010第9535 建设

  58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崇德镇 政府储备用地 25,395.90 1,231.70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3 建设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崇德镇 政府储备用地 评估法 否 否

  59 8,478.60 411.21 0.05

  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0 建设

  60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24,228.47 1,209.00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2 建设

  61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31,592.27 1,576.45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6 建设

  62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20,317.90 1,013.86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4 建设

  63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32,677.90 1,611.02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1 建设

  64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20,060.90 989.00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9 建设

  65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4,704.50 231.93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7 建设

  66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景山村 政府储备用地 6,841.40 331.81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41 建设

  67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7,363.91 357.15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38 建设

  68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15,506.20 773.76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彭国用2010第9540 建设

  69 划拨 彭州市通济镇桥楼村 政府储备用地 35,691.31 1,731.03 评估法 0.05 否 否号 用地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动 商业服务业设

  70 彭州市龙门山镇 出让 3,522.55 472.02 成本法 0.13 否 是

  挂 产权第0016129号 施用地

  协议 川(2017)彭州市不

  71 阳镇东路888号 收购 综合 12,936.26 234.38 评估法 0.02 否 否出让 动产权第0007171号

  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延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

  72 秀街东侧、新康路南 出让 商业用地 32,659.02 15,511.11 成本法 0.47 否 是挂 动产权第0009620号

  侧

  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延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

  73 秀街东侧、新康路南 出让 商业用地 19,107.01 9,074.70 成本法 0.47 否 是挂 动产权第0009624号

  侧

  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延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

  74 秀街东侧、新康路北 出让 商业用地 17,157.42 8,148.91 成本法 0.47 否 是挂 动产权第0009623号

  侧

  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延

  招拍 川(2020)彭州市不

  75 秀街东侧、新康路北 出让 商业用地 13,134.97 6,238.45 成本法 0.47 否 是挂 动产权第0009621号

  侧

  招拍 川2019彭州市不动 天彭街道安澜社区

  76 出让 二类居住用地 55,675.94 22,673.14 成本法 0.41 是 是

  挂 产权第0019458号 1、4、5、6社

  合计 2,630,055.11 274,818.52 - - - -

  发行人资产中包含的政府储备用地主要为在公司成立之初,彭州

  市政府为了加大对公司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资产规模并扩大企业经营范围而向公司注入的,注入该部分储备用地的时间均在2011年及

  以前,发行人取得上述储备用地不违反《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

  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于该部

  分土地使用权发行人未开展相关业务,也并未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经2020 5 13

  查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 年 月 日印发的《土地储备机构名

  录(2020年版)》,发行人未存在于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中,因此发

  行人不承担土地储备职能。

  (2)非流动资产构成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677,577.68万元,占总

  资产的17.47%,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构成。

  近三年末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15,327.83 17.06 22,097.83 9.82 6,903.83 2.65长期股权投资 25,298.88 3.73 25,064.11 3.71 25,488.85 11.33 22,863.88 8.7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5,912.34 17.11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366,546.76 54.10 243,083.33 35.95 130,045.22 57.80 3,649.03 1.40固定资产 162,972.30 24.05 284,948.85 42.14 44,704.72 19.87 40,380.42 15.53在建工程 131.10 0.02 817.12 0.12 748.36 0.33 359.08 0.14

  无形资产 58.04 0.01 36.69 0.01 51.52 0.02 185,144.96 71.18

  长期待摊费用 792.15 0.12 943.62 0.14 699.62 0.31 90.25 0.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4.48 0.08 5,184.29 0.77 1,153.88 0.51 705.48 0.27递延所得税资产 5,311.63 0.78 760.82 0.11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7,577.68 100.00 676,166.65100.00 224,989.99 100.00 260,096.92100.00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6,903.83万

  元、22,097.83万元、115.327.83万元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2.65%、9.82%、17.06%和0.00%。2020年末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为115.327.8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3,230.00万元,增幅较大,

  主要系增加对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所致。

  ②投资性房地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3,649.03万元、

  130,045.22万元、243,083.33万元和366,546.76万元,占当期非流动1.40% 57.80% 35.95% 54.10% 2019

  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 、 和 。 年末投

  资性房地产相比208年末增加126,396.19万元,增幅较大,主要是

  因为2018年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

  价值模式,追溯调整账面价值。同时,2019年发行人新增投资性房

  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相比2019年

  末增加113,038.11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通过政府划拨取得了香颂园二期、技师学院等房产,采用评估法入账所致。

  发行人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系因发

  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资产目前均已出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

  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因此发行人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依据四川天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天一资评报字(2021)第023号)及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入账)涉及的彭州市临湖路一段399号香颂园二期住宅、商业、车

  位及配套用房之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

  CSC049号)、《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入账)涉及的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两栋办公及46个车位之公允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CSC050号)、《彭州市国有投资

  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入账)涉及的彭州市西河东路618号

  18 19 20

  栋酒店、 、 栋商业、地下室车位之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CSC051号)。

  截至2020年末,计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土地使用权共

  11宗,土地面积为465,879.92平方米,账面价值为114,943.17万元,截至2020年末,计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和房产具体明细如

  下:

  2020年末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房产明细表

  2 2

  单位:m、万元、万元/m

  序号 土地证/房产证编号 坐落 入账方式 面积 账面价值 单价 抵押情况1.1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27498号 天彭镇星火巷2号办公楼 评估法 1,981.68 824.38 0.42 否1.2 彭权更字第133号 天彭镇星火巷2号 评估法 93.40 38.85 0.42 否1.3 彭权字第5513号 天彭镇星火巷2-12号1-2幢 评估法 387.48 161.19 0.42 否1.4 尚在办理中 天彭镇东大街61-65号 评估法 109.40 208.41 1.91 否天彭镇东大街17号2号幢 评估法 1,356.00

  1.5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06573号 天彭镇东大街17号3号幢 成本法 174.00 900.85 0.49 否天彭镇东大街17号4号幢 成本法 316.00

  1.6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50153号 天彭镇西大街148、150、152号 评估法 350.43 631.47 1.80 否1.7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35529号 协和路97号1-3层 评估法 456.06

  1.8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47542号 环湖路一段115号1-2层 评估法 318.35南三环路二段201号1-2层 117.19

  南三环路二段173号 72.45 2,089.46 1.28 否

  1.9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35533号 评估法

  南三环路二段 号 66.42

  191

  南三环路二段145号 194.08

  1.10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35548号 环湖路一段39号1-3层 评估法 4121.11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51476号 协和路140号附201号 评估法 421.73 否清洋大街99号2栋1单元11楼3

  1.12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50721号 号、清洋大街99号2栋2单元3 评估法 367.9 否1,052.40 0.99

  楼1号

  清洋大街99号5栋1单元10楼

  1.13 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50723号 评估法 278.25 否

  1-3号

  香领园二期7号楼107 124.43

  1.14 尚在办理中 香颂园二期7号楼108 评估法 173.6 9,622.12 1.31 否香颂园二期 号楼 61.66

  7 110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1 61.66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2 106.08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5 30.46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6 32.56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7 57.31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8 57.31

  香颂园二期7号楼119 68.77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0 59.28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1 59.28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2 68.77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3 53.07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4 57.31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5 94.73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7 156.04

  香颂园二期7号楼129 91.9

  香颂园二期7号楼130 91.79

  香颂园二期7号楼131 91.79

  香颂园二期7号楼132 91.9

  香颂园二期7号楼133 113.07

  香颂园二期7号楼207 233.22

  香颂园二期7号楼209 460.08

  香颂园二期7号楼215 205.11

  香颂园二期 号楼 640.22

  7 217

  香颂园二期7号楼307 233.22

  香颂园二期7号楼309 465.06

  香颂园二期7号楼315 205.11

  香颂园二期7号楼317 640.22

  香颂园二期1号楼131 121.09

  香颂园二期1号楼133 124.06

  香颂园二期1号楼383 227.7

  香颂园二期1号楼391 85.53

  香颂园二期1号楼205 238.96

  香颂园二期1号楼206 278.46

  香颂园二期1号楼207 431.75

  香颂园二期1号楼209 204.75

  香颂园二期1号楼307 431.75

  香颂园二期1号楼309 204.75

  香颂园二期1号楼393 119.23

  彭州市临湖路一段399号1507套

  147,274.34

  住宅

  彭州市临湖路一段399号9套商

  1,738.23

  业

  1.15 尚在办理中 评估法 82,995.57 0.48 否

  彭州市临湖路一段399号680个

  18,949.4

  车位

  彭州市临湖路一段399号香颂园

  5,946.95

  二期地下室配套

  彭州市西河东路 号 栋 16,239.67

  618 18

  彭州市西河东路618号19、20栋 6,557.42

  1.16 尚在办理中 评估法 21,143.08 0.25 否

  彭州市西河东路618号地下室

  61,344.54

  1783车位

  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46个车位 2,129.74

  1.17 尚在办理中 评估法 8,472.39 0.43 否

  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2栋办公 17,629.66

  合计 292,635.81 128,140.17

  注:上表中序号1.4及1.14-1.17是尚在办理证照的房屋建筑物,是由国资委划转至彭州医投,公司根据划转文件开展评估工作,并由评估机构按照当

  时的市场情况对房屋建筑物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入账。

  2020年末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明细表

  是否缴

  序 取得方 证载使用 证载用 入账 抵押

  土地证编号 坐落 面积 评估价值 单价 纳土地

  号 式 权类型 途 方式 情况

  出让金

  政府注 彭国用(2009)第

  1 彭州市通济镇 作价入股 商业 75,650.41 21,409.07 评估法 0.28 否 否入 7014号

  政府注 彭国用(2009)第

  2 彭州市通济镇 作价入股 商业 29,912.98 8,465.37 评估法 0.28 否 否入 7025号

  政府注 彭国用(2009)第

  彭州市通济镇 作价入股 商业 评估法 否 否

  3 89,972.97 25,462.35 0.28

  入 7026号

  招拍挂 彭国用( 第 彭州市天彭镇隆兴

  2014)

  4 出让 商业 29,053.81 6,958.39 评估法 0.24 否 是

  4018号 社区

  招拍挂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通济镇花牌

  5 出让 商业 37,690.24 2,676.01 评估法 0.07 否 是

  5514号 村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三 商业

  6 划拨 46,900.26 11,879.84 评估法 0.25 否 否

  入 1451号 沟村十三组 住宅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三 商业

  7 划拨 23,366.29 5,631.28 评估法 0.24 否 否

  入 1453号 沟村四组 住宅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九 商业

  8 划拨 19,809.23 4,813.64 评估法 0.24 否 否

  入 1452号 峰村一组 住宅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九 商业

  9 划拨 66,749.14 16,220.04 评估法 0.24 否 否

  入 1444号 峰村一组 住宅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国 商业

  10 划拨 11,884.69 3,018.71 评估法 0.25 否 否

  入 号 坪村八组 住宅

  1450

  政府注 彭国用(2014)第 彭州市龙门山镇三 商业

  11 划拨 34,889.90 8,408.47 评估法 0.24 否 否

  入 1454号 沟村四组 住宅

  合计 465,879.92 114,943.17 - - - -

  。

  ③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40,380.42万元、

  44,704.72万元、284,948.85万元和162,972.3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7%、19.87%、42.14%和24.05%。发行人固定资产主

  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其他设备。2020年末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282,737.44万元,较2019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通过政府划拨取得的排水管网、幼儿园房屋建筑物以及行政办公用房等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59,392.17 282,737.44 41,978.91 38,567.16

  机器设备 3,456.46 2,027.79 1,665.26 1,467.09

  运输设备 70.01 91.07 124.79 104.47

  办公设备及其他 53.66 92.55 935.75 241.71

  合计 162,972.30 284,948.85 44,704.72 40,380.42

  截至2020年末固定资产中主要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彭州市城区(工业开发区)排水管网

  105,500.35

  2

  幼儿园-66处房屋建筑物 73,501.88

  3 行政办公用房

  49,961.55

  4 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

  17,827.42

  5 人南人北供水网

  15,955.96

  合计 262,747.16

  ④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359.08万元、748.36

  万元、817.12万元和131.10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在建工程情况

  明细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在建工程结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银厂沟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 - 23.28 62.90

  彭州市3D打印制造与服务中心项目 817.12 725.08 296.18

  彭州市湔江大厦改造及装修装修工程 131.10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817.12万元,均为

  彭州市3D打印制造与服务中心项目发生的工程成本,该项目为公司

  自建自营的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限为2018年6月-2019年6月。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从负债构成来看,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21年9

  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2,506,633.9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257,652.0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0.17%;非流动负债为1,248,981.9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9.83%。

  1

  ()流动负债构成

  发行人主要流动负债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同负债等,各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总额的占比如下表所示。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分别为462,723.25万元、407,758.32万元、993,844.41万元和

  1,257,652.03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31.47%、25.78%、45.11%和

  50.17%。

  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1,000.00 1.67 27,500.00 2.77 22,500.00 5.52 25,300.00 5.47应付账款 8,679.41 0.69 3,052.32 0.31 3,273.93 0.80 4,607.23 1.00预收账款 37.38 0.00 6,646.36 0.67 257.78 0.06 524.70 0.11

  合同负债 53,868.90 4.28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66.91 0.02 470.56 0.05 33.44 0.01 59.00 0.01

  应交税费 51,482.09 4.09 49,270.73 4.96 42,031.59 10.31 30,922.32 6.68其他应付款 699,134.88 55.59 675,330.80 67.95 154,805.31 37.96 165,457.37 35.76一年内到期的

  415,543.11 33.04 224,465.50 22.59 177,825.75 43.61 229,250.56 49.54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639.36 0.61 7,108.14 0.72 7,030.53 1.72 6602.08 1.43流动负债合计 1,257,652.03 100.00 993,844.41 100.00 407,758.32 100.00 462,723.25 100.00①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25,300.00万元、

  22,500.00万元、27,500.00万元和21,000.00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5.47%、5.52%、2.77%和1.67%。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借款机构 金融机构 起始日 到期日 融资利率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情况

  彭州市绿都生态浙江民泰商业

  2020/6/8 2021/6/1 7.00 1,000.00 1,000.00保证

  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彭州支行

  国开行四川省

  发行人本部 2020/8/21 2021/8/21 3.45 10,000.00 10,000.00信用

  分行

  彭州市生源水务农业银行彭州

  2020/9/29 2021/9/28 5.45 2,500.00 2,500.00抵押

  有限公司 市支行

  彭州市生源水务光大银行成都

  2020/9/28 2021/9/27 5.97 5,000.00 5,000.00保证

  有限公司 天府支行

  彭州市生源水务浙商银行成都

  2020/7/24 2021/7/23 7.50 9,000.00 9,000.00保证

  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 - - - 27,500.00 27,500.00 -

  ②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607.23万元、

  3,273.93万元、3,052.32万元和8,679.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80%、0.31%和0.69%。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账龄 性质

  彭州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1,000.00 32.76 1-2年 工程款

  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03.70 6.67 1年以内 货款

  四川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1.83 4.32 3年以上 工程款

  杭州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4.43 4.08 2-3年 工程款

  成都一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2.95 3.70 2-3年 货款

  合计 1,572.90 51.53 - -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彭州市拆迁安置服

  务中心、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成都一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及应付的货款,均具有真实背景,合法合规。

  ③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65,457.37万

  元、154,805.31万元、675,330.80万元和699,134.88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76%、37.96%、67.95%和55.59%。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675,330.8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20,525.49万元,增幅为336.25%,主要系发行人往来款项的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13,455.99 1.99 13,460.04 8.69 13,460.04 8.14

  保证金 4,690.31 0.69 11,779.87 7.61 11,147.38 6.74

  往来款 657,047.54 97.29 129,565.39 83.70 140,849.95 85.13

  其他 136.96 0.02 - - - -

  合计 675,330.80 100.00 154,805.31 100.00 165,457.37 100.00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79,591.90 27.13 往来款

  成都龙门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4,926.45 14.34 往来款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145.30 13.92 往来款

  彭州市兴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9,796.00 10.55 往来款

  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6,884.53 10.11 往来款

  503,344.18 76.05 -

  合计

  ④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29,250.56万元、177,825.75万元、224,465.50万元和415,543.11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54%、43.61%、22.59%和33.04%。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到期的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项目 2021年9月 2020年末 2018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03,556.08 112,845.07 137,996.95 158,328.84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03,00.00 103,000.00 20,000.00 20,000.0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8,987.03 8,620.44 19,828.80 50,921.72合计 415,543.11 224,465.50 177,825.75 229,250.56

  (2)非流动负债构成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科目主要是长期借款。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

  1,007,576.16 1,173,769.6

  人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万元、 万元、

  1,209,204.45万元和1,248,981.94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68.53%、

  74.22%、54.89%和49.83%,非流动负债占比呈小幅上升后下降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974,065.96 77.99 1,032,582.44 85.39 971,598.30 82.78 817,600.86 81.15应付债券 221,523.12 17.74 136,523.12 11.29 159,217.51 13.56 159,217.51 15.80长期应付款 31,113.46 2.49 17,819.48 1.47 20,674.39 1.76 30,597.91 3.04递延所得税负债 22,279.41 1.78 22,279.41 1.84 22,279.41 1.90 159.89 0.02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8,981.94 100.00 1,209,204.45 100.00 1,173,769.60 100.00 1,007,576.16 100.00①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17,600.86万元、

  971,598.30万元、1,032,582.44万元和974,065.9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1%、61.43%、46.87%和38.86%。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抵押借款、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及质押借款,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质押借款 103,250.00 98,500.00 264,200.00 271,200.00

  抵押借款 9,500.00 8,000.00 12,500.00 15,550.00

  保证借款 487,828.21 333,940.21 348,121.58 334,179.37

  信用借款 245,615.10 209,815.51 346,776.73 196,671.48

  保证、质押借款 386,429.72 337,328.72 - -

  保证、抵押借款 4,4999.00 44,998.00 - -

  合计 1,277,622.03 1,032,582.44 971,598.30 817,600.86

  ②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59,217.51万元、

  159,217.51万元、136,523.12万元和221,523.12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80%、13.56%、11.29%和17.74%,具体情况

  如下:

  2020

  截至 年末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债券品种 发行金额 发行时间 期限 票面利率

  16彭州工投债 一般企业债 100,000.00 2016.10.20 7年 3.95%

  18彭州国投PPN001 定向工具 80,000.00 2018.12.28 5年 7.50%

  19彭州国投PPN001 定向工具 20,000.00 2019.4.22 5年 7.50%

  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计划 50,000.00 2020.2.21 3年 6.50%2020年度第二期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计划 30,000.00 2020.7.2 3年 6.30%合计 - 280,000.00 - - -

  ③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0,597.91万元、

  20,674.39万元、17,819.48万元和31,113.46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3.04% 1.76% 1.47% 2.49% 2019 2018

  债的比例分别为 、 、 和 。 年末较

  年末下降32.43%,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部分融资租赁款所致。其中,

  专项应付款为由财政拨付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

  截至2020年末长期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长期应付

  长期应付款单位 应付机构 2020年末

  款期限

  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年 3,354.76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年 3,858.97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重庆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年 9,000.00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中建投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3年 10,000.00专项应付款 - - 226.19

  减:一年内到期的

  - - 8,620.44

  非流动负债

  合计 - 17,819.48

  (二)所有者权益分析

  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14,704.49 1.07 14,704.49 1.09 14,704.49 1.61 14,704.49 1.77资本公积 1,127,136.33 82.11 1,110,940.72 82.10 688,590.37 75.32 686,318.62 82.41盈余公积 14,897.29 1.09 14,897.29 1.10 14,351.80 1.57 13,837.63 1.66未分配利润 141,467.03 10.31 138,580.08 10.24 122,842.17 13.44 110,189.09 13.23其他综合收益 66,439.30 4.84 66,439.30 4.91 66,439.30 7.27 287.76 0.03归属于母公司股

  1,364,644.44 99.41 1,345,561.89 99.44 906,928.13 99.20 824,773.08 99.03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097.53 0.59 7,584.13 0.56 7,311.91 0.80 7,475.09 0.90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2,741.97 100.00 1,353,146.01 100.00 914,240.04 100.00 832,812.69 100.00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832,812.69万元、

  914,240.04万元、1,353,146.01万元和1,372,741.97万元,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的主要构成部分。

  ①实收资本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实收资本均为14,704.49万元,占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77%、1.61%、1.09%和1.07%。

  发行人成立于2007年5月,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

  收资本1,00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2008年7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3,900.00万元,由彭州市国

  4,900.00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缴,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 万元,

  累计实收资本4,900.00万元。

  2008年8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由彭州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缴,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6,4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6,400.00万元。

  2008年10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3,920.00万元,由彭州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缴,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10,32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0,320.00万元。

  2009年2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384.49万元,由彭州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0,704.49万元,累计

  实收资本10,704.49万元。

  2018年12月,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由彭州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4,704.49万元,累

  计实收资本14,704.49万元。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14,704.49万元,成都湔江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出资形式 金额 占比

  货币 14,704.49 100.00

  合计 14,704.49 100.00

  ②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686,318.62万元、

  688,590.37万元、1,110,940.72万元和1,127,136.3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82.41%、75.32%、82.10%和82.11%。截至2020年末,

  发行人资本公积1,110,940.72万元,其中土地资产注入307,631.05万元,股权资产注入152,326.54万元,拨款转增净资产165,142.62万元,其他资本公积485,840.51万元。

  ③盈余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13,809.96万元、

  14,351.80万元、14,897.29万元和14,897.2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66%、1.57%、1.11%和1.09%。发行人盈余公积稳定增长,

  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税后利润稳定增长所致。

  ④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10,189.09万元、

  122,842.17万元、138,580.08万元和141,467.0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3.23%、13.44%、10.24%和10.31%。发行人未分配利润

  稳定增长,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税后利润稳定增长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主要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指标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72,160.39 135,641.65 139,454.31 139,480.03

  营业利润 7,922.84 21,386.11 16,240.85 16,412.13

  净利润 2,898.16 16,603.88 13,480.25 12,900.55

  净利润率(%) 4.02 12.24 9.67 9.25

  净资产收益率(%) 0.21 1.46 1.54 1.56

  总资产收益率(%) 0.08 0.55 0.56 0.63

  注:①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②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③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2018-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9,480.03万元、

  139,454.31万元和135,641.65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较去年略有下降。

  2018-2020年,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9.25%、9.67%和12.24%,

  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近三年末,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4%、

  1.47%和1.46%。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趋势相

  似。

  (四)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700.07 398,139.36 1,164,275.53 1,047,806.6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707.47 350,744.34 1,386,717.02 1,21,922.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07.40 47,395.03 -222,441.49 -171,115.59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7.27 749.13 47.34 42,824.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80.92 18,609.60 19,991.21 24,27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64 -17,860.47 -19,943.87 18,546.3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7,780.00 637,803.59 414,837.40 553,345.2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297.60 648,414.82 417,981.53 214,167.7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482.40 -10,611.24 -3,144.13 339,177.5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301.36 18,923.32 -245,529.49 186,608.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1,115.59万元、-222,441.49万元、47,395.03万元和-114,007.4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的项目结算款、房屋销售款以及往来款等形成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支付项目工程款、材料款等形成的现金流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19年较2018年减少51,325.90万元,

  降幅为29.99%,2020年较2019年增加269,836.52万元,增幅为

  121.31%,主要系项目结算款和往来款波动较大所致。未来公司将通

  过加大应收款的回笼力度、合理控制业务扩张速度等方式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546.36万元、-19,943.87万元、-17,860.47万元和-5,173.64万元。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一定波动,近两年为负值主要系发行人对外投资和购建资产较多所致。其中,2019

  年较2018年减少38,490.24万元,降幅为207.54%,主要系2018年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较多所致,2020年较2019年增加2,083.40

  万元,增幅为10.45%,主要系购建资产支付投资款增加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9,177.51万元、-3,144.13万元、-10,611.24万元和235,482.40万元,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19年较2018年减少342,321.64万元,降幅为100.93%,主要系公司偿还较多融资租赁款项所致,2020年较

  2019年减少7,467.11万元,降幅为237.49%,主要系偿还较多有息借

  款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人进行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所收到的现金,表现了发行人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水平。未来,发行人为应对快速增长的业务量,将逐步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和债券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会维持在一定水平。

  (五)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主要经营效率指标表

  指标 2021年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存货周转率(次) 0.03 0.07 0.11 0.1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31 0.57 0.61 0.8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2 0.04 0.06 0.07

  注:①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②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③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2018-2020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15、0.11、0.07

  和0.03。从整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逐年降低。

  2018-2020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84、0.61、

  0.57和0.3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2018-2020 0.07 0.06

  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 、

  0.04和0.02。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整体维持在较低及稳定的水平。

  总体来看,发行人营运能力相关指标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发行

  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特征相符。

  2、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指标 2021年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比率 2.55 2.90 5.57 4.42

  速动比率 0.91 1.05 2.62 2.59

  64.61

  资产负债率(%) 61.95 63.37 63.84

  -

  EBITDA(亿元) 3.56 3.41 2.39

  注: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⑤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8-2020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4.42

  倍、5.57倍和2.9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59倍、2.62倍和1.05倍。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往来款项增加导致流

  动负债中其他应付款增长所致,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造成的影响不大。

  2020年末公司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比较大,

  但是存货以开发成本和存量土地为主,变现能力相对较强,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造成的影响不大。总体来看,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程度较好,短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18-2020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84%、63.37%和61.95%,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结构合理,资产负

  债率较为稳健,具备一定的负债空间,发行人对负债管理能力较强,资本结构发行人较为合理,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从EBITDA角度来看,2018-2020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2.31倍、0.97倍和0.54倍,近年来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

  数逐年降低,主要系近两年债务利息集中偿付所致,未来公司的偿债规模将保持平稳,EBITDA利息保障倍数预计将有所改善。

  综合来看,发行人整体负债水平可控,财务结构较稳健,债务偿

  付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438,664.36万元,主

  要由银行贷款、债券和信托贷款构成,其中短期有息负债251,965.50万元,长期有息负债1,186,698.85万元,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形。

  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7,500.00

  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4,465.50

  15.60

  长期借款 1,032,582.44

  71.77

  应付债券 136,523.12 9.49

  长期应付款 17,593.29 1.22

  合计 1,438,664.35 100.00

  2020

  发行人 年末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情况如

  下:

  占比

  项目 2020年末余额

  保证借款 539,072.41 37.47

  保证及抵押借款 54,000.00 3.75

  保证及质押借款 355,780.72 24.73

  抵押借款 14,000.00 0.97

  信用借款 368,311.23 25.60

  质押借款 107,500.00 7.47

  合计 1,438,664.36 100.00

  2020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中保证借款、保证及质押借款与信用

  借款占比较大,保证借款余额539,072.41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

  37.47%

  ,主要为银行贷款与定向工具;保证及质押借款余额

  355,780.72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24.73%,主要为银行贷款;信用借款余额为368,311.23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25.60%,主要为银

  行贷款与债券。

  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截至2020年末前十大有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债务类型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担保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 银行借款 157,200.00 2018/3/28 2028/3/27 5.73 保证、质押

  公司彭州市支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 银行借款 110,200.00 2016/12/29 2028/12/28 6.50 保证

  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3 农发行彭州支行 银行借款 107,000.00 2018/10/29 2033/10/29 5.44 质押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银行借款 93,999.00 2020/5/8 2027/5/7 6.50 保证、质押

  彭州支行

  “18彭州国投PPN001”投

  6 定向工具 80,000.00 2018/12/28 2023/12/28 7.50 保证

  资人

  7 成都银行彭州支行 银行借款 68,500.00 2019/5/9 2022/5/8 6.20 信用8 农发行彭州支行 银行借款 61,831.72 2017/10/12 2035/10/12 4.90 保证、质押9 “16彭州工投债”投资人 企业债券 59,523.12 2016/10/20 2023/10/20 3.95 信用“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

  10 债权融资计划 50,000.00 2020/2/21 2023/2/21 6.50 信用

  资”投资人

  合计 - - 888,619.84 - - -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以本次债券发行总额2.20亿元、票面年利率7.00%测算,发行人

  在债券存续期内(2021-2026年)的有息负债偿还压力测算情况如下:发行人债券存续期有息负债偿还压力测算表

  单位:万元

  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有息负债当年

  274,278.93 378,637.54 377,939.14 165,022.94 144,556.90 129,593.61偿付规模

  其中:银行借款

  164,500.37 299,537.16 176,075.78 128,884.62 134,168.24 121,357.97偿还规模

  信托计划偿还

  65,384.20 33,922.76 8,283.89 8,268.73 8,252.66 8,235.63

  规模

  租赁贷款偿还

  6,392.00 8,154.26 6,868.58 6,369.59 2,136.00 -

  规模

  已发行债券偿

  38,002.36 37,023.36 186,710.89 21,500.00 - -

  还规模

  其他 - - - - - -

  本次债券偿还

  - 1,540.00 1,540.00 1,540.00 1,540.00 23,540.00

  规模

  合计 274,278.93 380,177.54 379,479.14 166,562.94 146,096.90 153,133.61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的持 控股股东的表决

  控股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单位性质

  股比例(%) 权比例(%)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国有企业 100.00 100.00

  2、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情况”之“(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情况”之“(二)合营及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彭州市统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彭州市兴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成都箐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 60,537.51

  彭州市兴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

  8,395.67

  合计 - 68,933.18

  2、关联担保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1,696,905.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0年末为关联方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6/4/29 2026/4/243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2016/6/23 2026/6/204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2016/3/11 2026/3/105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000.00 2018/6/28 2021/6/286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3/6 2021/3/67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12/21 2025/12/88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4/26 2026/4/249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9/8/16 2022/8/1610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9/14 2023/9/1411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9/9/12 2021/12/1212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9/9/18 2024/9/1813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2019/6/28 2021/6/2714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000.00 2016/6/22 2026/6/2015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3/10 2021/3/916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1/21 2022/1/2017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0/7/1 2022/6/3018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 2020/4/3 2022/1/2119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00.00 2020/6/23 2021/6/2220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52.98 2020/11/13 2025/11/1321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2020/11/3 2021/11/222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00.00 2020/10/30 2023/10/2923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916.52 2020/11/13 2023/11/1324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0/21 2021/10/1825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0/30 2025/10/3026 彭州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9,000.00 2019/6/24 2022/6/20

  27 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 2018/4/4 2028/3/27

  28 彭州兴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018/4/9 2022/4/1

  29 彭州市兴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2020/6/8 2021/5/26

  30 彭州市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2017/10/12 2035/8/2231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 2016/12/29 2026/12/28

  32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2016/12/29 2026/12/28

  33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2016/12/29 2026/12/28

  34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6/22 2021/6/21

  35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22,600.00 2013/1/25 2021/9/24

  36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5,000.00 2019/9/4 2022/9/4

  37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2,500.00 2020/6/23 2021/6/22

  38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8/18 2025/8/18

  39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8,000.00 2020/11/6 2022/11/6

  40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6,000.00 2020/1/2 2024/1/2

  41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 2020/4/22 2021/4/10

  42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 2020/8/20 2021/7/22

  43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0/30 2022/10/30

  44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10/30 2021/10/29

  45 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8,336.26 2018/8/22 2022/8/22

  46 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10,000.00 2019/9/4 2022/9/4

  47 彭州市生源水务有限公司 5,000.00 2020/9/28 2021/9/27

  48 彭州市绿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12/21 2025/12/849 彭州市龙兴置业有限公司 45,000.00 2020/6/23 2023/6/17

  50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2018/9/18 2022/9/1851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6/10 2023/6/952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20/5/9 2023/5/2953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2020/2/19 2022/2/1854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9,000.00 2020/3/30 2030/3/2955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20/12/3 2022/11/3056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 2016/12/23 2026/12/19合计 1,696,905.76 - -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彭州市仙泉山麓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58.45 552.44

  彭州市银投城市发展产业基金投资中心(有

  其他应收款 0.00 2,036.18

  限合伙)

  合计 58.45 2,588.62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其他应付款 彭州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1.82 1.82

  其他应付款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304.80 0.00

  彭州市统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有限责

  其他应付款 400.00 0.00

  任公司

  其他应付款 彭州市兴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9,796.00 0.00

  其他应付款 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 51,389.44 0.00

  其他应付款 成都箐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2,000.00 0.00

  其他应付款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4,926.45 0.00

  其他应付款 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6,891.79 0.00

  合计 295,405.49 1.82

  六、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229,600.00万元,具体

  明细如下: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1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2016-6-30 2021-6-302 四川省彭州中学实验学校 46,000.00 2020-8-31 2030-8-30

  3 43,000.00 2017-6-30 2027-6-18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2,000.00 2017-6-20 2027-6-185 彭州市中医医院 7,000.00 2020-6-22 2021-6-19

  6 彭州市人民医院 5,000.00 2020-7-13 2021-7-12

  7 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000.00 2020-9-30 2021-9-298 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6,000.00 2020-6-22 2021-6-19

  9 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000.00 2020-1-17 2021-1-1610 航空大汉(彭州)建设项目管理公司 24,600.00 2019-5-16 2025-5-12合计 229,600.00 - -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229,600.00万元,

  占发行人2020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6.46%,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16.97%。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在长期发展经营中有合作经历的国有企业以及彭州市相关事业单位,代偿风险较低。截至2020年末,

  发行人无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差额补偿的情形。

  (二)公司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七、公司资产抵、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134,421.03万元,其中

  101,956.99 32,463.93

  受限的货币资金为 万元,受限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万元。

  (一)受限的土地资产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计9宗受限的土地资产,

  32,463.94

  共计账面价值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土地资产抵押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土地证号 抵押权人 抵押起止期限 账面价值

  川(2019)彭州市不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

  1 2020.06.18-2023.06.17 22,673.14

  动产权第0019458号 州支行

  彭国用(2008)第31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 2010.06.24-2023.06.24 6,985.80

  号 司成都第一支行

  彭国用(2012)第

  3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223.90

  13909号

  彭国用(2012)第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4 2007.12.06-2021.12.06 321.84

  13910号

  彭国用(2012)第

  5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0.30

  13911号

  彭国用(2012)第

  6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1,808.40

  13912号

  彭国用(2012)第

  7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3.27

  13913号

  彭国用(2012)第

  8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4.49

  13914号

  彭国用(2012)第

  9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07.12.06-2021.12.06 442.80

  13908号

  受限土地资产合计 32,463.94

  (二)受限的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01,957.09万元,主要为用于担保的保证金、定期存款。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不存在

  权利限制,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第六节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评级

  (一)历史主体评级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体评级情况

  年份 评级公司 评级结论 标识涵义

  债务人偿还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2021年 远东资信 AA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债务人偿还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2021年 东方金诚 AA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债务人偿还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2020年 东方金诚 AA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债务人偿还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2019年 东方金诚 AA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债务人偿还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2018年 东方金诚 AA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经远东资信对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评定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根据评级报告对信用等级符号的定义,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具备很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

  风险很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能

  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示本次债券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三)评级报告摘要

  1、基本观点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资信”)对彭州市医药

  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医投”或“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四川省彭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承担了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片区综合改造等工作,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优势;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湔江集团”)为彭州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为湔江集团核心子公司之一,近年湔江集团及公司在股权划转、资产注入和财政补贴等方面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总资产规模及净资产实力均明显提升。成都市及彭州市近年经济运行较为平稳,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稳步提升,为湔江集团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20亿元,发行期限

  5

  为 年。湔江集团资本实力很强,其为本次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本次债券到期偿付的安全性。

  远东资信同时关注到,公司和湔江集团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规模较

  大,形成较大的资金占用;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一般,对财政补贴存在一定程度依赖性;公司和湔江集团债务规模持续增长,且随着在建项目的持续推进,面临较大的投融资压力。

  综上,远东资信评定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优势

  (1)彭州市是成都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近年

  经济平稳运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稳步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片区综合改造业务近年来规模增长较快且毛利率较高,

  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入及利润。

  (3)湔江集团作为彭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主体,持续获得当地

  政府支持,整体偿债能力很强,其为本次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本次债券到期偿付的安全性。

  3、关注

  (1)公司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业务规模逐年下降,该板块业务

  收入稳定性欠佳,同时回款较为滞后,需关注其未来回款情况。

  (2)公司及湔江集团资产中其他应收款及存货规模较大,资产流

  动性偏弱。

  3

  ()近年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在建

  项目较多且规模较大,随着在建项目的持续推进,未来面临较大的投融资压力;此外,公司担保业务集中于民营企业,需关注其代偿风险。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与监管部门的要求,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

  “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本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持续揭示其信用状况变化。

  定期跟踪评级将于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成都湔

  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一次。届时,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需向远东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

  资料。远东资信将根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对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进行电话访谈或实地调查并据此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调整其主体及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并在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公布年度审计报告后2个月

  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不定期跟踪评级是指远东资信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将持续关注

  彭州医投的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对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的风险程度和偿还能力进行全面的跟踪监测。如发现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发生影响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远东资信将要求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提供相关资料并就该事项进行电话访谈或实地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级别,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彭州医投及湔江集团在发生上述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远东资信并详细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远东资信进行跟踪评级工作。

  如彭州医投未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远东资信将根据相

  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远东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每期跟踪评级结束后,远东资信会将跟踪评级结果通知彭州医

  投,并按要求报送监管部门和交易机构等。

  二、授信情况

  截至2021年9末,发行人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1,428,210.00万

  元,已使用额度1,177,622.03万元,未使用额度250,587.97万元。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授信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彭州支行 295,000.00 230,853.00 64,147.00

  成都银行 389,600.00 349,689.81 39,910.19

  光大银行天府支行 3,000.00 3,000.00 -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 7,000.00 6,720.00 280.00

  国开行四川省分行 15,000.00 15,000.00 -

  54,000.00 53,900.00 100.00

  华夏银行郫县支行

  农发行彭州支行 190,000.00 162,481.72 27,518.28

  农行彭州支行 216,500.00 198,700.00 17,800.00

  遂宁银行成都分行 1,000.00 1,000.00 -

  5,000.00 5,000.00 -

  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彭州支行 1,500.00 1,500.00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9,000.00 9,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彭州支行 189,000.00 128,000.00 61,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 39,500.00 9,500.00 3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3,110.00 3,277.50 9,832.50

  合计 1,428,210.00 1,177,622.03 250,587.97

  三、违约记录

  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

  贷登记咨询系统”相关记录,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被起诉信息,没有借款人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四、发行及偿付债券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债券是发行人第三次申报企业债

  券,发行人已发行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时还本付息。相关信息已按要求进行披露。

  发行人于2020年11月已获批一只5.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目

  前尚未发行,除上述所列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公司信用类债券已获批但尚未发行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行债券明细表

  单位:万元、%

  票面利率/

  债券简称 债券品种 发行金额 发行余额 起息日期 期限

  发行利率

  一般企业

  16彭州工投债 100,000.00 60,000.00 2016.10.20 7年 3.95

  债

  18彭州国投

  定向工具 80,000.00 80,000.00 2018.12.28 5年 7.50

  PPN001

  19彭州国投

  定向工具 20,000.00 20,000.00 2019.4.22 5年 7.50

  PPN001

  一般企业

  21彭州国投债 88,000.00 88,000.00 2021.9.2 7年 4.90

  债

  合计 - 288,000.00 248,000.00 - - -

  第七节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聘请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债券发行律师。根据

  《法律意见书》,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和成都湔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作出

  的股东决定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债券最终发行额度及募集资金用途以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为准。

  二、发行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具有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已经具备《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134号文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实

  质条件。

  四、湔江集团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本次债券发行担保人的资格和条件。

  湔江集团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对保证责任的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设立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发行人股东依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

  任股东或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行人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股东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已由股东转移给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七、发行人能够依靠公司自身的人力资源、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独立的公司治理机构以及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

  业务,且经营收益良好,具备自主经营能力。发行人正常的经营活动未受到股东直接或间接的干预。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的资信状况良好。

  九、发行人制定了《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该管理制度,并在定价方面遵循公允原则。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部分房屋

  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设置有抵押以及部分房屋已经出租或尚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可能影响权利行使外,发行人对其现有的其他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受到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有效,不存

  在目前可预见的重大法律风险和潜在风险。发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无潜在纠纷。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下的法律关系,属于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十二、除增资行为外,发行人设立至今,未发生合并、分立、减

  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等行为。发行人无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

  十三、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发行人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

  要求,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

  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未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所需相关手续齐1327

  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号文”、“3127号文”等的规定。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规定。

  十六、发行人、发行人的出资人近三年内不存在可能影响发行人

  持续经营的正在进行的具有重大风险的诉讼、仲裁;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七、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十八、《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主承销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十九、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聘请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

  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均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134号文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适当,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债券的发行尚需经国家发改委注册。

  第八节本次公司债券信用增进情况

  本次债券由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工业开发区健康大道19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何雪麒

  注册资本:36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餐饮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湔江集团系彭州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主

  体,承担了彭州市基础设施、安置房、片区综合改造等建设任务,同时作为彭州市最主要的从事河道采砂及建筑用地砂石经营的企业,主营业务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优势。截至2020年末,湔江集团总资产

  为6,898,446.2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13,234.1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5,790.02万元,利润总额53,066.36万元,净利润

  36,627.68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

  彭州市财政局(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100.00%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末,湔江集团总资产为6,898,446.26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3,513,234.1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5,790.02万元,利润总额53,066.36万元,净利润36,627.68万元。

  截至2019年末,湔江集团总资产为5,314,456.71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2,506,928.57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44,181.56万元,利润总额48,856.13万元,净利润33,074.32万元。

  截至2018年末,湔江集团总资产为3,766,742.07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1,398,937.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6,629.39万元,利润总额42,383.94万元,净利润32,496.57万元。

  三、担保人信用状况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为

  360,000.00

  万元。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2月4日,经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湔江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远东信评(2021)0025号),AA+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级别为 ,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截至2020年末,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02,292.50万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的比重为8.60%,具体情况如下:截至2020年末湔江集团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1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2016-6-30 2021-6-302 彭州市人民医院 12,822.50 2019-5-29 2024-5-29

  3 彭州市中医医院 7,000.00 2020-3-6 2021-3-5

  4 彭州市人民医院 12,870.00 2019-6-3 2024-2-2

  5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2016-6-30 2021-6-306 四川省彭州中学实验学校 46,000.00 2020-8-31 2030-8-30

  7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3,000.00 2017-6-30 2027-6-188 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2,000.00 2017-6-20 2027-6-189 彭州市中医医院 7,000.00 2020-6-22 2021-6-19

  10 彭州市人民医院 5,000.00 2020-7-13 2021-7-12

  11 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000.00 2020-9-30 2021-9-2912 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6,000.00 2020-6-22 2021-6-19

  13 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000.00 2020-1-17 2021-1-1614 航空大汉(彭州)建设项目管理公司 24,600.00 2019-5-16 2025-5-12合计 302,292.50 - -

  五、担保人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湔江集团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六、担保函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总

  计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含贰亿贰仟万元)(小写

  ¥220,000,000元)(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注册期限及金额为准)。

  (二)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或兑付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如债券发行

  人未能足额划付本次债券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息,偿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仍不足以偿付本次债券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息的,本次债券的资金监管银行应于当日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约通知,担保人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担保证责任,将本次债券当期应付利息或本

  息的偿债资金缺口部分足额划入发行人偿债资金专户。

  本次债券的资金监管银行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发出履约通知的,债

  权代理人和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向担保人发出履约通知。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

  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次债券注册并成功发行之日

  起至本次债券到期日后两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债权代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的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债权代理人,均

  有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

  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次债券利率、

  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但本次债券本金仍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

  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九)加速到期

  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

  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并有权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十)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于本次债券发行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并成功

  发行之日生效。在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十一)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文

  件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因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可以

  向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九节税项

  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节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

  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公司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

  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2008 1 1

  根据 年 月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债券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对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

  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公司债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次公司债券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节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向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本次债券信息披露负责人安排如下:

  负责人:朱敏

  职位:财务总监

  联系方式:028-68927991

  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1号

  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3、当期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

  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

  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企业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企业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

  产的百分之二十或企业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六)企业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企业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担保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如

  有,例如出现担保人债务违约或者保证义务违约、担保物价值大幅减值或者偿债措施保障效力大幅降低等事项);

  (十一)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

  件;

  (十二)企业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企业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四)企业分配股利;

  (十五)企业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六)企业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七)企业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企业债务清偿能力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十八)企业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九)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二十)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二十一)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二十二)企业发生重大亏损;

  (二十三)企业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二十四)企业发生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二十五)企业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

  未能清偿,或者企业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的;

  (二十六)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自律性组织、交易场所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债

  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

  息披露作出调整。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未公开信息自其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可能发生之日或应

  当能够合理预见结果之日的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即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

  、未公开信息应由负责该重大事件处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在知悉

  后第一时间就事件起因、目前状况、可能发生影响等通报投融资部。

  2、投融资部知悉重大事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部

  门要求拟定临时公告,并提交内部审批程序。

  3、重大事项公告经各部门审批后,由董事长审核、批准临时公

  告。完成临时公告审批程序后,由投融资部办理后续公告事宜。

  4、如公告中出现错误、遗漏或者可能误导的情况,公司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告作出说明并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

  障

  1、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协调、督促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

  2、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

  事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公司应当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工作;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的

  相关人员代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

  议和披露的职责

  1、董事及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和董事会应勤勉尽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

  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3)董事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及时报告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

  (4)担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应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的

  责任。

  2、监事及监事会的职责:

  (1)监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监事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

  进行监督;监事应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监事应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监事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

  长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4)监事会以及监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发布和披露非监事会

  或监事职权范围内公司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5)监事会以及监事个人需对外公开披露信息时,应将拟披露信

  息的相关资料交由公司投融资部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6)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

  3、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

  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等相关信息;

  (2)高级管理人员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及时报告

  公司董事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关于公司经营和财

  务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投融资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部门要求制作信息披

  露文件;

  2、风险控制部和行政部负责人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并报送董事长签发;

  3、董事长同意签发;

  4、投融资部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并对外

  发布。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公司确立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明确建

  立子公司的定期报告制度、重大信息的临时报告制度以及重大信息的报告流程,明确控股子公司应当报告公司的重大信息范围,确保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上报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

  2、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本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督促

  子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子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相关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3、公司各子公司按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所提供的经营、财务等信

  息应按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本次债券偿债计划安排

  发行人在对本次债券发行后的偿债压力做了认真分析的基础上,

  对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做了相应的偿债安排:公司将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偿债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偿债计划概况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2.20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

  每年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设立债券

  偿付工作小组,做好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组织协调和信息批露等工作。发行人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二)设立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将指定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

  日前将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

  机构指定的账户。监管银行将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进行监管。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专门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

  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用途

  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偿债资金归集计划

  公司将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在监管银行开设

  唯一的偿债专户,专项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保证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日前将

  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

  定的账户。

  2、偿债资金来源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

  好的盈利能力与盈利预期将为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基

  础保障。同时,公司将通过充分调动自有资金、经营性资产变现以及银行资金拆借等方式在必要时补充偿债资金。

  二、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次债券按

  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作为彭州市重要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

  经逐步形成了以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业务为主,以片区综合改造、中小企业担保、旅游服务等其他业务为辅的经营模式。2018-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9,480.03万元、139,454.31万元和135,641.6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900.55万元、13,480.25万元和16,603.88万

  元。公司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二)优良的资信状况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

  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发行人将在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预留银行授信额度,以确保本次债券按期偿付。如果由于各种情况致使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偿债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三)地方经济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经济基础

  彭州处于成德绵经济区中心、成渝经济区发展轴的西北区域合作

  中心以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核心区,是成都市规划发展的四个新型中等工业城市之一和龙门山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带的重要组

  成区域。

  2018-2020年,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11.63亿元、525.48

  亿元和507.37亿元。2018-2020年,彭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

  35.56亿元、35.71亿元和35.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0.67%。

  (四)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作为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要主体,受到了政府

  从资源配置、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2018-2020年,公司先

  后收到10,503.75万元、13,971.50万元和9,205.90万元的财政补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股东担保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为本次债券

  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末,湔

  江集团总资产为6,898,446.2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13,234.12万元,资金实力强大,经远东资信综合评定,湔江集团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资信状况良好。担保公司较强的担保实力为本次债

  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六)《债权代理协议》、《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的签订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债券兑付的安全性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将指定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或付息日3个工作

  日前将当期应偿付利息或当期应偿付本息划转至本次债券登记结算

  机构指定的账户。监管银行将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进行监管。

  同时,发行人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

  有人的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公司经营状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

  判、诉讼事项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

  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条款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

  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次公司债券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

  息。

  3、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次公司债券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

  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1、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发行人未能按期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指定

  的资金账户足额划付资金,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本息支付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向投资者公告发行人的违约

  事实。

  2、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

  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

  3、投资人未能按时交纳认购款项的,应按照延期缴款的天数计

  算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投资人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

  4、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应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者保

  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债权代理人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债券

  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责任和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

  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

  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

  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

  列处置措施: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公司债券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

  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

  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次公司债券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3、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次公司债券

  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

  次公司债券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影响免除或延迟

  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

  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

  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了保障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权代理人或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行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

  能清偿,或者发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的。

  (11)《债权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发生第1至11款规定以外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

  除第(3)项外,发行人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债权代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债券持有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及时通知债权代理人的,债权代理人应在知悉该情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

  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债权代理人不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

  发生第(3)项之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或

  其他有效方式向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发行人不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

  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发行人拟变更债权代理人的,在发行人提出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

  (2)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

  持有人提议变更债权代理人,在债券持有人提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内。

  (3)债权代理人辞职的,在债权代理人提出辞职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

  2、除以上规定情形外,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发行人书面提议。

  (2)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

  (3)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

  4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发行人有权向债权代理人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当

  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代理人提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发行人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

  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发行人的同意。

  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债

  权代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发行人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有权向债权代理人请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代理人提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相关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债券持有人的同意。

  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和

  /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有权

  自行召集和主持。

  债券持有人自行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在发出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前书面告知发行人;在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召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得低于未偿还的本次债券

  总张数的10%。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权代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权代理人是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合并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由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上述第2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

  行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对于债权代理人或债券持有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

  人应予配合。发行人应当提供债券登记日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案和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债权代理人负责起草。在债权

  代理人未履行其职责时,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负责起草。

  2、发行人、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书面提案之日起2日内对提案人的资格和提案内

  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召集人审议通过的,应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专区上或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披露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如提案人为债券持有人)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

  人提出会议议案或临时议案的,在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该等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得低于未偿还的本次

  债券总张数的10%。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

  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书面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未在书面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5日以监

  管部门指定的形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权列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通知中应说明: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

  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债权代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

  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

  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

  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

  ()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

  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通知债券持有人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后,会议召开时间不得无故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间或地点的,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债券持有人、有权

  列席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说明原因并及延期后的召开日期,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日期之前1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

  个工作日。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均有权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

  书。

  债权代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发行人应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发行人商业

  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有关发行人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和/或债权代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出席由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之代

  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

  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会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

  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7、若在会议登记结束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要求,则(1)如果该会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要求召集的,则

  该会议应被解散;(2)在其他情况下,该会议应延期召开。延期召

  开会议的日期应为原定会议日期后第10天与第20天之间的时间,且

  会议召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与原定会议相同的方式发出通知。

  延期召开的会议,出席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再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的限制。

  8、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继受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

  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9、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

  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0、召集人和债权代理人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

  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债券持有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

  理人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数。

  11、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

  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1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权代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

  权代表主持;发行人自行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主持;单独和/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偿

  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自行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召集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

  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主持。

  13、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会议主持人违反《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使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过半数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可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14、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

  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15、会议召集人应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制作会议记录。每次会议的

  决议与召开程序均应予以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

  (3)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4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有表决权的未

  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5)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6、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

  的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记录员和见证律师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决议、出

  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权代理人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次债券存续期截止之日或全部被清偿之日起五年以上。发行人、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可查阅会议档案。

  17、召集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

  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所有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能形成

  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未偿还

  的本次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张数一

  致,即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

  决权。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

  权: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的股东。

  (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若其自持本次债券)。

  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3、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

  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

  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进行表决。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债券持有

  人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债券持有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债券持有人代

  表和债权代理人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5、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

  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

  票。

  6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债权代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在决议所涉及的主体(不包括债券持有人)按照其章程或内部规

  定做出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有效决议或决定之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该主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更换债权代理人的决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由该主体提出的议案除

  外。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

  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议案未获通过的,应在会议决议中作特别提示。

  8、债权代理人应及时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使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得到具体落实。

  9、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二节债权代理人

  一、债券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保障本次债券的偿付,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

  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与《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认购、持有、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

  均视为其同意天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且视为其同意

  《债权代理协议》的所有约定。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

  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联系人:曾成、屈义洋、曾超、穆雪婷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22557

  邮政编码:100031

  二、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代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权代理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及《债权

  代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债权代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债权代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权代理人为履行债权代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

  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3、债权代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的资信状

  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权代理协议》第3.4款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担

  保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

  ()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的银行信用记录。

  (4)对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进行谈话。

  4、债权代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5、债权代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权代理

  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有效途径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债权代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6、债权代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

  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7、出现《债权代理协议》第3.4款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权代理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债权代理协

  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

  施。

  9、债权代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债权代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债权代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

  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第3.7款和第3.8(3)款

  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

  施。

  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

  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

  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

  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代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

  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4、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15、债权代理人对债权代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

  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债权代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债权代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

  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或本息全部清偿)之日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债权代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不得将其债权代理人的职

  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权代理人在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

  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债权代理人作为本次债权代理人的报酬包含在承销报酬中一

  并向发行人收取,不单独收取债权代理事务报酬。

  但发行人应承担债权代理人在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债权代

  理人责任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会议费、公告费、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律师而产生的律师见证费等),且该等费用和支出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在取得发行人同意(发行人同意债权代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

  的原则聘用)后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其他协议如对该费用有专门规定的,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双方同意执行该专门规定。

  3

  ()因发行人未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

  而导致债权代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第19(1)项或第19(2)项的费用,债权代理人应事

  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

  (二)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1、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债权代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

  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和持续关注,并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投资者公告上一年度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

  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权代理协议》第3.4款第3.4(1)项至第3.4(12)

  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延期披露

  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或

  《债权代理协议》第3.4(1)项至第3.4(12)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权代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三)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债权代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为债券

  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歧义,债权代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不得利用其因债权代理人地位而获得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2、债权代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权代理人承诺,

  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

  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双方如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改正。

  (四)债权代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债权代理人的程序:

  (1)债权代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约定的债权代理人职

  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

  议变更债权代理人。

  (3)债权代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

  ()债权代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债权代理人不再符合债权代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6)出现本条第(1)项或(2)项情形且债权代理人应当召集而

  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本条第(3)项

  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新任债权代理人;出现本条第(4)项情形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推荐新任债权代理人。

  2、新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

  (1)新任债权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新任债权代理人符合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

  ②新任债权代理人已经披露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③新任债权代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2)发行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或解聘债权代理人决议

  之日起九十日内,或者自接到债权代理人提交的辞任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或者自知晓债权代理人不符合担任债权代理人的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委任新任债权代理人并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新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

  (3)如果上述期间届满,发行人仍未委任新任债权代理人并提交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自行选择并通过决议委任中国境内任何声誉良好、有效存续并具有担任债权代理人资格和意愿的机构作为债权代理人的继任者并通知发行人。

  (4)发行人应自收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

  新任债权代理人签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自聘请新任债权代理人的提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且发行人与新任债权代理人签

  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之日起,新任债权代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终止,《债权代理协议》终止。自新任债权代理人被聘任且签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会同债权代理人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告债权代

  理人变更事宜,发行人应同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或者解聘债权代理人的,自新

  任债权代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之日,新任债权代理人继承原债权代理人在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及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代理协议终止。新任债权代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

  告。

  4、债权代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债权代理

  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5、债权代理人在债权代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债权代

  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权代理人在债权代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

  担的责任。

  (四)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权代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

  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已经得到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

  者协议的规定。

  2、债权代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权代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

  和准确。

  (1)债权代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

  公司。

  (2)债权代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权代理人的资格,且就债权代理

  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权代理人丧失该资

  格。

  (3)债权代理人签署和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已经得到内部必要的授

  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权代理人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权代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权代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十三节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1号

  法定代表人:胡重洋

  联系人:孙肽华

  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1号

  电话:028-68927991

  传真:028-68927991

  邮编:611930

  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曾成、曾超、屈义洋、穆雪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22557

  邮编:100031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负责人:戴文桂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68870172

  021-58754185

  传真:

  邮编:200120

  四、交易所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负责人: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9228

  传真:021-68807177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

  (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联系人:晏小蓉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N1区1804号

  电话:028-85532961

  传真:028-85532961

  邮编:610000

  (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联系人:高直、亢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电话:010-85886680

  010-85886680

  传真:

  邮编:100025

  六、信用评级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

  法定代表人:杨秋岭

  联系人:刘广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座11层100007

  电话:010-57277666

  传真:010-57277666

  邮编:100007

  七、发行人律师: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住所: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239号华润广场B座23层

  负责人:阳运逵

  联系人:张雪梅

  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239号华润广场B座23层

  电话:028-83871634

  传真:028-83881987

  邮编:610066

  八、担保人: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工业开发区健康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何雪麒

  联系人:胡艳

  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028-83715688

  传真:028-83715688

  611930

  邮编: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南路469、471、473、

  475、477号

  负责人:向蕾

  联系人:肖贤

  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朝阳中路460号成都银行

  电话:028-83713142

  传真:028-83711181

  邮编:611900

  第十四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声明

  第十五节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发改委对本次债券的注册文件;

  (二)《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远东资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1年四川省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

  理协议》;

  (七)《2021年四川省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八)《2021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九)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十)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二、查询地址及网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

  查文件:

  1、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肽华

  联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1号

  电话:028-68927991

  传真:028-68927991

  邮编:611930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成、屈义洋、曾超、穆雪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2257

  邮编:100031

  互联网地址:www.tfzq.com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

  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2、中国货币网

  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22年四川省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号 地点 承销商 网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1 北京市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北京证券承销分公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丁子静 010-59833042司

  中财网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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