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与对通货膨胀的控制能力的关系

2022-05-08 19:24:15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从资本所有权看,总体趋势是逐渐走向归国家所有。目前,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资本都归国家所有,如英、法、德、加、澳、荷、挪、印度等。但有些国家中央银行的股本却是公私合有的,如奥地利、比利时、日本、墨西哥和土耳其等。另外,还有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归政府管,但其资本却仍归个人所有,如美国、意大利等。之所以中央银行资本逐渐走向国有化或对私人资本加以限制,是由于考虑到中央银行是为国家政策服务的,不能允许私人利益在中央银行占有任何特殊地位。


1.人事任免方面的独立性

从中央银行理事和总裁的任命看,政府作为中央银行主要的或唯一的股东,一般拥有任命理事或总裁的权力。中央银行的理事或总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关键人物,政府对于这种人的控制权还是相当看重的。至于中央银行理事中,政府是否派代表参加或政府代表有多大的权限,各国有所不同,有的虽设有代表,但对中央银行政策制定不表态,如英、美、奥、荷等;有的不但有代表,而且具有一定权限,只是权力大小不同而已,如澳、加、比、日、法、肯尼亚、斯里兰卡及坦桑尼亚等。

2.同财政资金方面的独立性

从中央银行同财政部的资金关系看,许多国家严格限制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对政府融资予以支持。美财政部可以以其发出的特别库券为担保,向联储取得短期贷款;意大利银行可以向财政部提供短期贷款,但金额也只能在年度预算的14%以内等等。

3.利润分配方面的独立性

从中央银行的利润分配和税收管理上看,中央银行必须具有保持其相对独立性的财务基础。中央银行作为特殊部门,虽不是企业,但有盈利,一般来讲,是以保证其活动费为原则,从而在经费上不依赖于中央财政拨款,保证了其维护独立性的财务基础。它不以盈利为目标,其收人扣除必要的开支后,全部上交。

中央银行对通货膨胀的控制能力极为有限(凯恩斯的理论)

他列举了斯特朗(美联储前总裁)等人的证言,而这些人的结论似乎都认为中央银行控制通货膨胀的能力有限。首先,他举出斯特朗的证言:“在我看来联邦储备银行体系如果被认为是一个物价管理者的话,这就有些像一个笨蛋在一个爱尔兰人和老婆吵架时去劝架。他们两个人会一齐把他拉进去揍上一顿。”斯特朗这话的意思是说,对于物价的管理,中央银行只不过是一个局外人,它没必要也不可能管理好物价。


接着,凯恩斯又引用了斯图尔特的话:“如果存款不断增加,而社会上一般情绪又在观望,那么用信用来稳定物价的办法就更可能只有使那些造成物价变动的因素更加恶化。”就是说,信用根本不适宜于用来稳定物价。可见,在凯恩斯看来,中央银行控制物价的能力是有限的。

凯恩斯认为,中央银行能否控制物价水平,关键在于它能否控制投资率。他说:“如果我们没有考虑到所有能影响整个投资率的各种方法的话,我们便不理解银行体系对于物价水平所能行使的充分控制有多大。”不过,他的结论还是很明确的,即认为中央银行控制通货膨胀的能力是有限的。其原因在于,一是维持稳定比已经让严重的不平稳状态发生以后再迅速地恢复稳定容易得多。

因此,如果叫我们在已经不稳定的局势中开始进行控制的话,我们会发现当时的局势已经发展到无法很有效控制了。二是即使金融体系的主管人具有一切适当的智慧和远见,不稳定状况的非货币因素往往可能突然出现,也不可能及时制止。三是如果有强大的社会和政治力量引起“货币效能工资率”自发变动时,银行体系对物价水平的控制就可能鞭长莫及了。四是如果一个国家采取了一种国际本位,而这种本位本身就不稳定,那么它就必然不可能在这种本位下保持国内物价水平的稳定。


即使国际本位是稳定的,如果按利率计算的资本需求表的变动在国内方面和国外方面有所不同的话,它也仍然可能无法保持国内物价水平的稳定。五是银行体系甚至在强大到足以保持物价水平稳定的地方,也不见得就能强大到足以一方面改变物价水平,而另一方面又无须长久耽搁地在新水平上建立平衡。从而,他认为中央银行在维持经济稳定中,任务繁重,而且从技术上说也要困难得多。

中央银行有能力控制货币和通货膨胀(弗里德曼的理论)

弗里德曼再三强调通货膨胀说到底不过是一种货币现象,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由此可以推论,在他看来,不管由谁、不管采取何种手段,只要控制了货币,就可以控制通货膨胀。那么,货币是从何而来的呢?弗里德曼认为,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尤其是现代信用货币,完全是由中央银行外生的。作为中央银行的外生货币,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完全可由中央银行控制。中央银行既然可以控制货币,当然就有能力控制通货膨胀。

弗里德曼在这里仅从中央银行供给原始货币这一点进行了分析,却没有进一步考虑和探讨影响货币供给的其他因素,如现金漏损率等,也可能使部分货币成为内生货币,从而往往使中央银行无法直接控制,导致中央银行不能完全控制通货膨胀。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更倾向于凯恩斯的理论,即中央银行不一定能完全控制通货膨胀。现在,关于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问题,在理论界已引起广泛的重视。萨克斯说:“中央银行对货币的供给有重大影响,但却不能完全控制它。”

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纯理论

现代经济理论将通货膨胀,或归因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动态非一致性,即认为“物价上涨的原因不管是什么,只要金融政策不以通货供给(货币的供给量)支持随物价上涨出现的经济规模形式上的扩大,物价就不会持续上涨,也不会造成通货膨胀。”(铃木淑夫)或归因于由于通货膨胀税的收入动机引起的财政部加大通货膨胀的社会成本;亦或是归因于以上两者。对于第一种情况,自然与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中的作用和地位有关;第二种情况则牵联着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门的相互协调问题。


经济学家认为,中央银行的目标应该是标定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路径,而不应该标定为其他变量,如货币增长、钉住汇率、名义收入、价格等。货币增长同通货膨胀、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许多国家出现了不一致性。肯尼斯罗戈夫认为,对于经济单位来讲,通货膨胀较其他变量更与其联系密切;同时,通货膨胀也比名义收入更易被监测,且标定通货膨胀能够给需求以正确的货币政策反应。

费希尔认为,尽管标定通货膨胀在近期内很容易使价格水平确定,且在标定通货膨胀时,短期通货膨胀率易波动,如果通货膨胀目标是促使长期契约的形成,那么标定价格水平就比较可取。可是,大部分名义契约的期限却都比较短,所以,标定通货膨胀也不可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极具影响的关于中央银行独立的两个理论模型,即罗戈夫模型和阿里森那-盖提模型。

根据模型,罗戈夫提出了保守型中央银行管理方法,即将货币政策委托于某人或某机构,从而完成既定的通货膨胀目标,减少政策制定者的社会损失。受委托人或委托机构必须是保守型中央银行管理人士,他们:厌恶通货膨胀;比在社会福利函数中更能加大通货膨胀方差;必须具有独立性,即事先有货币政策的选择权,事后又不会被革职;其通货膨胀偏好可以同政策制定者不一致。


根据多期间事件模型,每个事件先后顺序是:政策制定者选出一位代理人(保守型管理者)→通货膨胀预期(πt)形成→冲击发生→被选代理人选择货币政策。罗戈夫模型的缺点在于,在产出函数中他只考虑了经济冲击因素,而对政治因素如不政党之间争论等考虑不足;其次,政府与中央银行之间只是委托与受委托关系。这种关系尽管有利于中央银行独立地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但难以保证货币政策同其他经济政策的一致性。

结语

凯恩斯认为,中央银行能否控制物价水平,关键在于它能否控制投资率。他认为中央银行在维持经济稳定中,任务繁重,而且从技术上说也要困难得多。虽然弗里德曼没有明确阐明中央银行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能力,但在他的理论中,却蕴含着一种倾向,即中央银行能够控制通货膨胀。退一步讲,即使中央银行享有很高的独立性,也无法保证其能完全控制货币供给。当然,这并非说中央银行对货币控制进而对通货膨胀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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