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龙经01 (184314): 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2-05-12 08:08:56  来源: 网络转载  编辑:zgjrzk  

22龙经01 (184314): 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15:36:21 中财网 原标题:22龙经01 : 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金额:人民币 10.00亿元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人民币5.00亿元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结果:主体 AA/债项 AA担保情况:无担保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重要声明及提示

  国家发改委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注册,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

  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声

  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

  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本次债券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已经审阅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

  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

  资者监督。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

  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22龙岩经发债 01”)。

  (二)发行总额: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 3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的第 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 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在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3年末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后 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5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30.00%、30.00%和 4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十)债券形式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

  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一)托管方式: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

  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五)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 1个月内,

  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六)税务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本期债券更名的声明

  本期债券名称由“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2021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变更为“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其中以“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为债券名称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未变更文件,持续具有法律效力。

  目 录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 5 第二条 发行条款 ................................................................................10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20 第四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53 第五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94 第六条 企业信用状况 ......................................................................1 28 第七条 担保情况 ..............................................................................1 33 第八条 税项 ......................................................................................1 34

  第九条 信息披露安排 ......................................................................1 36 第十条 投资者保护条款 ..................................................................1 40 第十一条 债权代理人 ..........................................................................1 56 第十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71 第十三条 法律意见 ..............................................................................1 76

  第十四条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声明 ...................................................... 179 第十五条 备查文件 ..............................................................................1 8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

  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龙

  指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岩经发/经发集团

  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111

  本次债券 指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的规模为 10.00亿元的企业债券

  发行总额 5.00亿元的 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

  本期债券 指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在有关主管部门注册,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

  本期发行 指

  行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权代理人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意向

  簿记建档 指 函,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意向函,最终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

  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

  承销团 指

  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

  本次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

  余额包销 指

  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

  时、足额划拨本次债券各自承销份额所对应的款项

  中央国债登记公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司上海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监管人/偿债资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

  金专项账户监管

  人/监管银行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

  《募集资金专项

  指 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

  账户监管协议》

  议》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

  《偿债资金专项

  指 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

  账户监管协议》

  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专项用于存放本

  指

  户 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账户

  偿债资金专项账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专项用于偿付本

  指

  户 次债券本息的账户

  龙岩市政府/市政

  指 龙岩市人民政府

  府

  经开区/高新区 指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

  经开区管委会/高

  新区管委会/区管 指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委会

  经开区财政局/区

  指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

  财政局

  东方金诚/评级机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 指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 A审

  字(2020)1096号)及《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

  第 01320007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资产说明 指 《关于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构成情况专项

  说明》

  《债权代理协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

  指

  议》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指

  议规则》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章程》 指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债券管理

  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年 1月 8日修订)

  条例》

  《债券管理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

  指

  知》 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

  《注册制通知》 指

  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规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息日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

  工作日 指

  节假日及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近三年 指 2018年、2019年及 2020年

  近三年末 指 2018年末、2019年末及 2020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 1-9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及 2021年 9月末

  备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有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调控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

  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且采用固定票面利率形式,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的波动会相应引起债券价值的重估,从而给投资本次债券的投资收益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兑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

  境的影响。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向的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存在前期投资规模大、收益实现期较长的特点,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下滑,或项目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次债券不能按期足额兑付。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次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上市后一定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流动性。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土地整理业务,而前述业

  务的规模及运营效益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强。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增长态势,但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有可能对我国经济形势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债券存续期限较长,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政府对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安置房等投资力度下降,将可能造成发行人业务规模缩减,经营效益下降,从而影响本次债券按时足额兑付。

  (二)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业务,现阶段都属于国

  家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的地方国有企业,在龙岩高新区

  (经开区)土地整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融资能力不足或管理不善,将对公司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行人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的持续运营能力较易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按时偿付。

  (二)资产流动性一般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488,478.03万元、412,418.03万元和

  328,700.2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76%、49.01%和 37.31%,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土地整理业务的项目开发成本,若未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项目回款不及时则可能对公司资产的流动周转产生不良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189,088.50万元、

  243,135.20万元和 291,489.9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13%、28.89%和 33.08%。截至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对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代垫款项与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项。若上述款项无法及时回收,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带来风险。

  (四)预付款项增长较快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300.59万元、94,096.19万元和

  93,861.1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4%、11.18%和 10.65%。公司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新增预付龙岩市永丰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南环路二期、北环路二期周边土地整理项目款项。南环路二期、北环路二期周边土地整理项目周期较长,项目前期支出较大,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投入压力,形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五)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值为负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7,184.42万

  元、966.04万元和-4,921.08万元。发行人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之和为负,如发行人未来现金流情况无法得到改善,将对发行人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可能使发行人面临资金压力,形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六)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929.20万

  元、1,144.90万元和-61,131.38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降态势,考虑到公司在建项目的逐渐竣工结算,预计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将会有较大增加。2019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年减少 13,784.3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预付南北环周边拆迁工程土地征收款规模较大所致。公司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年减少 62,276.28万元,降幅为5,439.46%,主要系发行人正处于发展期,代建业务和贸易业务正有序开展并逐步扩张规模,资金支出较大所致。未来,随着代建项目陆续完工结算,发行人预计将有稳定的项目回款,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会有所好转。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68.40万

  元、-4,201.72万元和-5,911.54万元。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减少,主要系近年来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82.02万

  元、4,022.87万元和 62,121.84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增加态势,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表明发行人融资渠道较为通畅,间接融资能力较强。公司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年增加58,098.98万元,增幅为 1,444.22%,主要系公司新增债券融资所致。

  (七)对外担保的相关风险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规模合计为 16,177.45万元,主要

  担保对象为发行人所在区域地方国企及学校机构等。发行人对外担保具有一定的规模,其中部分对外担保未设置反担保措施,如果未来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出现下滑,则可能会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代偿风险。

  (八)投融资风险

  发行人所在地区发展速度较快,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较为迫切,

  且发行人作为当地相关业务的主要承担者,目前在建项目的投资额较大,未来资本支出需求较大,存在较大的融资压力。

  (九)项目建设风险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

  目,募投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实际投资可能超过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此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利率政策、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都可能导致项目成本上升,降低项目收益。

  募投项目的管理包括建设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

  金筹措及使用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及未来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能

  有效地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但是,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由于主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工期延误、施工成本增加、工程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等情况。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按期竣工、交付和运营,进而对相关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条 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决议和审核情况

  2020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并提交公司股东审议;2020年 5月 29日,公司股东龙岩经济技术

  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同意公开发行本

  次债券。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111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

  二、主要发行条款

  (一) 发行人: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22龙岩经发债 01”)。

  (三) 发行总额: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0亿元。

  (四)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 3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的第 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 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在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3年末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八)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公告日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

  期

  (十)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的债券面值为 100元,平价发行,以

  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一) 债券形式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二) 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

  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 托管方式: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四) 簿记建档日:本次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22年 3月 25

  日。

  (十五) 发行首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 1日,

  即 2022年 3月 28日。

  (十六) 发行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5个工作日,自发行

  首日起至 2022年 4月 1日止。

  (十七) 起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4月 1日为该计息

  年度的起息日。

  (十八)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年 4月 1日起至

  2027年 4月 1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2022年 4月 1日至 2025年 4月 1日。

  (十九)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5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30.00%、30.00%和 4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二十) 付息日: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4月 1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二十一)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

  的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二十二) 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次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三)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四) 承销团成员: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销商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 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十六) 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二十七) 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 1个月内,

  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八)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

  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发行安排

  (一)本次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次

  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

  本次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

  次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2

  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中规定。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

  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

  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承销商发

  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

  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境内非

  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

  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

  (三)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部分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

  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

  或在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在发

  行期间与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次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

  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债券的转让。

  四、认购与托管

  (一)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

  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次债券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

  购买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

  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注册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

  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

  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注册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投资者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作为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监管人、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与发行人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

  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八)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

  在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1、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注册部门对本次

  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2、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

  次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3、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

  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次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4、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

  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5、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

  义务。

  (九)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十)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时,应签署书面文件,承诺具有相应的

  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与债券投资相关的风险。

  六、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从 2025年开始应付利息

  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

  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

  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次债券分次还本,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

  的第 3年至第 5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30.00%、30.00%和 4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2、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5年至 2027年每年的 4月 1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3、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

  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施办法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至 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

  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3、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

  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

  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5、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后 2年票面年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整基点。

  6、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

  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选择权,不得撤销。

  7、投资者回售的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元的整

  数倍且不少于 1,000元。

  8、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

  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金额。

  9、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00亿元,全部用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

  二期建设项目。具体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如下:

  募集资金投向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拟用募集 资金拟用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2,593.1950,000.0030.75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162,593.1950,000.0030.75总计-50,000.00-数据来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龙岩市高陂镇北环路

  2

  北侧,共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建设用地面积 306,432.65m位于平康路与平富路交汇处东北、东南及西南三侧;地块二建设用地面积2

  159,831.25m,位于高陂镇北环路(平在村路段)北侧。项目总占地面2 2

  积 466,263.90m,总建筑面积 911,130.20m,根据园区规划,园区计划发展军民融合类高端装备智造产业。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厂区、宿舍区、仓储区以及配套建筑区

  2

  并配备建设绿化区域等。其中:办公区建筑面积 10,584.00m、厂区建2 2

  筑面积为 828,931.20m、宿舍区 14,112.00m、仓储区建筑面积

  2 2

  52,255.00m、配套建筑区建筑面积为 5,248.00m。

  建设项目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指标数值单位备注1总用地面积466,263.90平方米699.39亩2容积率1.95--3建筑密度40.32%--序号指标数值单位备注4总建筑面积911,130.20平方米-4.1地上建筑面积911,130.20平方米-4.2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5计容建筑面积911,130.20平方米-6建筑物总占地面积187,986.30平方米-7绿化率20.00%--8绿化面积93,252.78平方米-9道路广场185,024.82平方米-数据来源: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获批复文件如下表:

  募投项目相关批文情况表

审批机关文件名称文号出具时间主要内容龙岩市自然资源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2020年 4月 1日同意项目通过用地审查,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定龙岩市自然资源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关于新建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的选址规划意见-2020年 4月 1日同意项目选址规划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环境与国土规划建设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环境与国土规划建设局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龙开环〔2020〕6号2020年 4月 3日环境影响符合相关标准,同意项目实施建设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2020年 4月 3日项目属于较低风险等级,项目可行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高经审〔2020〕1号2020年 4月 9日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耗符合相关节能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3、项目合规性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岩高新区

  (经开区)内。园区围绕“中心城市南翼新城、高端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集散枢纽”三大重心,集高新技术示范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城市综合功能的试验区、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为一体。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区建设,为产业入驻提供场地保障,符合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仓库,综合办2

  公楼、职工宿舍楼以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 911,130.20m,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入驻需求,项目工程技术指标符合工业用地控制性详规要求。项目目前已取得《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关于新建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的选址规划意见》、《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环境与国土规划建设局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合规性文件,募投项目合法合规。

  4、项目用地情况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龙岩市高陂镇北环路

  2

  北侧,共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建设用地面积 306,432.65m,位于平康路与平富路交汇处东北、东南及西南三侧;地块二建设用地面积2

  159,831.25m,位于高陂镇北环路(平在村路段)北侧。项目规划用地2

  性质为工业用地,总规划面积为 466,263.90m。龙岩市自然资源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已为该项目的用地情况出具《关于新建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的选址规划意见》。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

  规划范围内土地已经收储,项目工程建设不涉及农用地和基本农田,无拆迁及移民安置工程。发行人将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取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性质为出让地。项目土地购置费用为 41,963.75万元,纳入募投项目总投资。

  由于受疫情影响,截至 2021年 9月末,募投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

  阶段,暂未开始施工。

  5、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实施情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62,593.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62,593.19

  万元,剩余建设资金 100,000.00万元由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 38.50%,符合国家对投资项目资本金的管理要求。项目资本金由发行人自筹。

  该项目计划于 2022年 6月开工建设,截至 2021年 9月末。项目正

  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暂无已投资额。项目建设期限、运营期限及实现收入时间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项目运营期:120个月。

  项目主要实现收入时间:项目计划于前 36个月完成厂房等的销售

  工作,主要收入集中于运营期前 36个月。

  若因原材料、人工成本上升等市场因素导致项目实际总投资超出计

  划总投资,发行人将通过追加自有资金、申请股东注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确保工程按时按质竣工完成,并及时进行通报。

  6、项目具体投资、建设及运营情况

  (1)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162,593.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7,593.19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 15,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7,593.19万元中包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

  项目总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总投资构成分析表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备注1建设投资147,593.1990.77%其中:进项税抵扣9,959.06万元1.1建筑工程费90,685.6955.77%-1.1.1地块一 (含智能制造厂房、科研厂房、仓库、配套餐厅、污水处理站及危品库、开闭所、锅炉房等)57,583.7235.42%-1.1.2地块二 (含标准厂房、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开闭所等)33,101.9720.36%-1.2设备购置费8,238.855.07%-1.3安装工程费432.680.27%-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342.0027.89%-1.4.1土地使用费41,963.7525.81%-1.4.2建设单位管理费794.860.49%-1.4.3前期工作费89.140.05%-1.4.4勘察设计费993.570.61%-1.4.5临时设施费453.430.28%-1.4.6工程监理费596.140.37%-1.4.7工程保险费447.110.27%-1.4.8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4.000.00%-1.5预备费2,893.981.78%-2建设期利息15,000.009.23%-3流动资金----合计162,593.19100.00%-(2)项目建设具体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个月,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总图工程、

  公用工程等。项目筹划、前期工作一次性完成。项目的总体计划安排情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表

序号建设内容月 份             246810121416182022241项目前期准备            2工程勘察与设计            3建筑工程            4总图工程            5公用工程            6竣工并验收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厂区、宿舍区、仓储区以及配套建筑区

  2

  并配备建设绿化区域等。其中:办公区建筑面积 10,584.00m、厂区建2 2

  筑面积为 828,931.20m、宿舍区 14,112.00m、仓储区建筑面积

  2 2

  52,255.00m、配套建筑区建筑面积为 5,248.00m。

  ①各部分建筑情况

  a.办公楼

  本项目新建办公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块一区域的综合办公楼,建筑

  2

  层数为 5层。办公区建筑总占地面积为 2,116.80m,总建筑面积为

  2

  10,584.00m,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b.厂区

  本项目拟新建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块一区域的标准厂房,地块二

  区域的智能制造厂房和科研厂房。地块一区域的标准厂房层数均为 52 2

  层,厂房建筑占地面积为 57,602.10m,建筑面积为 288,010.50m;地块二区域中有 5栋智能制造厂房层数为 4层,其余 22栋智能制造厂房层数均为 5层,科研厂房层数均为 9层,厂房建筑占地面积为

  2 2

  108,373.00m,建筑面积为 540,920.70m。厂区建筑总占地面积为

  2 2

  165,975.10m,总建筑面积为 828,931.20m,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c.宿舍区

  本项目拟新建宿舍区位于地块一区域,宿舍区包括 1栋职工宿舍

  楼。根据总体布局和使用要求,宿舍外观统一。宿舍区建筑总占地面积2 2

  2,822.40m,共 5层,总建筑面积为 14,112.00m,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d.仓储区

  本项目拟新建仓储区位于地块二区域,共计 6栋仓库,其中 3栋仓

  库层数为 4层,其余 3栋仓库层数为 5层,仓储区建筑占地面积为

  2 2

  11,824.00m,总建筑面积为 52,255.00m。

  e.配套建筑区

  本项目拟新建配套建筑区位于地块一和地块二区域,其中地块一包

  2

  括开闭所 1栋,层数为 1层,建筑占地面积为 360.00m,建筑面积为2

  360.00m;地块二包括配套餐厅、污水处理站、开闭所、锅炉房和危品2

  库各 1栋,层数均为 1层,建筑占地面积为 4,888.00m,建筑面积为2 2

  4,888.00m。配套建筑区建筑总占地面积为 5,248.00m,总建筑面积为2

  5,248.00m。

  ②建筑用途

  本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拟引进高端

  装备智造企业入驻。本项目共建有 37个标准厂房、27个智能制造厂房和 3个科研厂房(用于新型技术和高端装备的研发),并配备有污水处理站、开闭所、锅炉房、危品库等基础配套设施。员工宿舍和食堂等可以解决入住企业员工基本生活问题,同时还建有 6个仓库储备原材料和设备等,总体来说能够打造完善的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有利于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同时,大量的厂房建设可以满足入住的大批企业的制造需求,帮助解决其产能问题。

  ③各部分投资额及占比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162,593.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7,593.19万元,建设期利息 15,00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业态包括厂房、仓库,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楼以及其他配套建筑,项目各业态具体投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建设投资额建设期利息分摊占比1厂房125,736.6812,778.7185.192仓库7,374.26749.455.003综合办公楼2,043.90207.721.384职工宿舍2,620.39266.311.785其他配套建筑172.3117.510.126总图工程9,645.65980.296.54合计147,593.1915,000.00100.00  162,593.19-  (3)项目运营具体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为 120个月,运营期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厂房及仓库出

  租、出售收入、办公楼出租、出售收入、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等。运营期内,本项目预计可实现收入 303,160.09万元,扣除经营成本(不含折旧摊销)及相关税费 71,622.90万元后,可实现净收益为

  231,537.19万元,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额 162,593.19万元,覆盖倍数为1.42倍。

  发行人承诺,募投项目债券存续期内所产生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债券

  本息的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存续期内项目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收益来源包括厂房及仓库出租、出售收入、办公楼出租、

  出售收入、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等。

  1)厂房及仓库出租收入

  该项目厂房及仓库可用于出租建筑面积为 528,711.72平方米,占厂

  区及仓储区总建筑面积之和的 60%。经调查,龙岩市经开区周边区域厂房及仓库出租单价为 0.78元/平方米?日至 0.83元/平方米?日不等。为支持本地以及全国各地军民融合企业积极入驻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计划给予入驻企业一定的租金优惠,同时,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为军民融合类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各类建筑配套完善,定制化适用于军民融合类企业。运营期第 1-3年,标准厂房出租单价按 0.80元/平方米?日计算,此后按每三年增长5%计算。运营期前 5年出租率分别为 60%、70%、80%、90%和 95%,

  从运营期第 6年起以 100%使用率运营。项目运营期内园区标准厂房出租收入为 147,554.27万元。

  2)厂房及仓库出售收入

  该项目厂房及仓库可出售建筑面积为 352,474.48平方米,占厂区及

  仓储区总建筑面积之和的 40%。经调查,龙岩市经开区周边区域厂房及仓库出售单价为 2800.00元/平方米至 8,000.00元/平方米不等。按保守的原则,厂房及仓库初始出售单价按 4,000.00元/平方米进行估算,此后按每年增长 3%计算,3年内全部出售。厂房及仓库总出售收入为145,693.21万元。

  3)办公楼出租收入

  该项目办公楼可出租建筑面积为 6,350.40平方米,占办公区总建筑

  面积的 60%。经调查,龙岩市经开区类似办公楼出租单价为 0.97元/平方米?月至 1.30元/平方米?月不等。为支持军民融合企业积极入驻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计划给予入驻企业一定的租金优惠。

  运营期第 1-3年,办公楼出租单价按 1.20元/平方米?日计算,此后按每三年增长 5%计算。运营期前 5年出租率分别为 60%、70%、80%、90%和 95%,从运营期第 6年起以 100%使用率运营。项目运营期内园区其他办公研发及宿舍用房出租收入为 2,658.43万元。

  4)办公楼出售收入

  该项目办公楼可出售建筑面积为 4,233.60平方米。占办公区总建筑

  面积的 40%。经调查,龙岩市经开区周边区域办公楼出售单价均价为6,900.00元/平方米至 7,500.00元/平方米不等。按保守的原则,办公楼初始出售单价按6,000.00元/平方米进行估算,此后按每年增长3%计算,3年内全部出售。办公楼总出售收入为 2,614.43万元。

  5)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

  该项目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可出租建筑面积为 16,625.00平方米。

  占宿舍区及配套建筑区总建筑面积之和的 85.87%。出租定价及出租率与厂房及仓库的出租定价及出租率保持一致。即运营期第 1-3年,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单价按 0.80元/平方米?日计算,此后按每三年增长5%计算。运营期前 5年出租率分别为 60%、70%、80%、90%和 95%,

  从运营期第 6年起以 100%使用率运营。项目运营期内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为 4,639.75万元。

  项目运营期收入测算明细如下:

  项目综合收益总测算表

序号项 目单位税率合计计 算 期                123456789101112 营业收入万元 303,160.09  52,780.1755,692.1473,859.4915,310.8716,161.4717,012.0817,862.6817,862.6817,862.6818,755.821厂房及仓库收入万元 293,247.48  51,559.9754,372.7172,181.1314,589.2715,399.7916,210.3017,020.8217,020.8217,020.8217,871.861.1租赁收入万元 147,554.27  9,263.0310,806.8712,350.7114,589.2715,399.7916,210.3017,020.8217,020.8217,020.8217,871.86 租赁面积2m 528,711.72  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528,711.72 租赁单价2元/m /天    0.800.800.800.840.840.840.880.880.880.93 承租率     0.600.700.800.900.951.001.001.001.001.00 销项税额万元9%13,279.88  833.67972.621,111.561,313.031,385.981,458.931,531.871,531.871,531.871,608.471.2销售收入万元 145,693.21  42,296.9443,565.8559,830.43        销售面积2m 352,474.48  105,742.34105,742.34140,989.79        销售单价2元/m    4,000.004,120.004,243.60        销售比例     0.300.300.40        销项税额万元9%13,112.39  3,806.723,920.935,384.74       2办公楼收入万元 5,272.86  928.94979.611,289.99262.85277.45292.05306.66306.66306.66321.992.1租赁收入万元 2,658.43  166.89194.70222.52262.85277.45292.05306.66306.66306.66321.99 租赁面积2m 6,350.40  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 租赁单价2元/m /天    1.201.201.201.261.261.261.321.321.321.39 承租率     0.600.700.800.900.951.001.001.001.001.00 销项税额万元9%239.26  15.0217.5220.0323.6624.9726.2827.6027.6027.6028.982.2销售收入万元 2,614.43  762.05784.911,067.48        销售面积2m 4,233.60  1,270.081,270.081,693.44        销售单价2元/m    6,000.006,180.006,303.60        销售比例     0.300.300.40        销项税额万元9%235.30  68.5870.6496.07       3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收入  4,639.75  291.27339.82388.36458.75484.24509.72535.21535.21535.21561.97 租赁面积     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 租赁单价     0.800.800.800.840.840.840.880.880.880.93 承租率     0.600.700.800.900.951.001.001.001.001.004经营成本万元 7,391.32  784.06789.88826.22709.12710.82712.52714.23714.23714.23716.015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 23,598.99  2,057.502,272.453,572.701,995.112,103.312,211.512,319.722,319.722,319.722,427.267所得税万元 40,632.59  6,075.997,311.2910,998.511,866.922,052.092,278.232,463.402,463.402,463.402,659.366净收益万元 231,537.19  43,862.6245,318.5258,462.0610,739.7211,295.2511,809.8212,365.3312,365.3312,365.3312,953.19

  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收益测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运营期  合计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项目收入52,780.1755,692.1473,859.49182,331.802经营成本784.06789.88826.222,400.163营业税金及附加2,057.502,272.453,572.707,902.654所得税6,075.997,311.2910,998.5124,385.795净收益43,862.6245,318.5258,462.06147,643.20综上,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收入

  为 182,331.80万元,扣除运营期经营成本(不含折旧摊销)及相关税费共计 34,688.60万元后,可实现净收益为 147,643.20万元,能够覆盖用于项目投资的债券本息 130,750.00万元(债券利率假设为 7.50%),存续期本息覆盖倍数为 1.13倍。

  运营期内,本项目预计可实现收入 303,160.09万元,扣除经营成本

  (不含折旧摊销)及相关税费 71,622.90万元后,可实现净收益为

  231,537.19万元,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额 162,593.19万元,覆盖倍数为1.42倍。根据项目经济费用效益的识别和计算的结果,该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36年(含建设期 2年),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3.97%,能够实现项目的自身收支平衡。

  发行人承诺,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在本次债券存

  续期内所产生的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2)存续期内项目的社会效益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作为实现《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重点鼓励推进项目,通过建设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带来的主要社会效益如下:

  32

  1)促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制造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但目前制造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问题。

  从宏观条件上看,随着人口红利消失和成本的上升,我国制造业原有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消失,劳动力供给呈逐年缩减趋势,并直接导致用工成本上升。此外,我国制造业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结构不合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因此智能制造转型迫在眉睫。智能制造水平的高低,是迈向制造业强国的重要标志之一。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制造方向转变,已成为我国走向制造业强国的必经之路。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福建省龙岩市是红军革命老区,一直以来走在推动军民融合的前列。从推动项目对接和落地建设、推进民品参军拓展市场、促进军民技术交流合作、加强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出发,龙岩市出台了《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为调动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形成军民融合政策洼地。军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现已越来越多的应用到民用装备市场上。因此,产业园的建设将有利于更进一步的推进智能制造军民两用技术的融合和发展。

  3)优化投资环境

  项目的建设利于优化经开区本地投资环境。完备的基础设施及配套

  设施的支持能够使入园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这会给企业33

  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使企业获得更强的综合竞争能力。通过园区基础建设的完善吸引投资,改变过去仅依靠优惠政策吸引投资的方式,给企业和个人入驻产业园提供了基础保证。

  4)促进发展带动就业

  项目的建设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

  效益。同时也可以帮助无业的贫困人员,给予他们通过自己劳动改善生活现状的机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加经开区“造血”功能,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和房屋租赁收入,迅速壮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对快速推进工业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项目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拉大城区框架,优化了城市功能,盘活了城区土地资

  源,缓解了城区交通拥挤、人口密度大的压力,美化了城市环境,促进了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为整个区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同时,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龙岩市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从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并对城市的管理体制改革起到积极有益的推动作用。

  6)社会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具有社会可行性,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工程的建设,增强经开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当地工业地产库存去化周期、去库存压力情况

  目前,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围绕“打造机械装备产业集群”目标,重点围绕汽车专用车、环保机械、工程机械三大产业进行龙头企业培育及产业链延伸,培育了龙净环保、龙马环卫、新龙马、龙工集团等一批产值百亿元以上龙头企业,环海环保、宸华电池、易动力等一批产值十34

  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及一批产值达亿元以上企业。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平在片区已有龙马环卫、晨远山机械、建豪建筑等大批企业入驻,聚绅药业、中小微创业园、龙马环卫二期等项目也在加紧推进中,目前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产业聚集效应已日益凸显。

  截至 2020年 12月末,经开区内已建成的工业产业园项目均已完成

  去化,无处于库存状态的工业产业园。据统计,经开区内工业产业园项目平均去化周期为 3个月。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的工业地产库存去化周期相对较短,总体去库存压力相对较小。目前,随着经开区项目招商工作的持续进行,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已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未来市场前景较好,项目的去化率及未来收益情况可以得到较好的保障。

  8、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6.36年

  (含建设期 2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3.97%(所得税后),高于财务基准收益率,说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9、项目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

  (1)敏感性分析

  为了考察主要不确定因素对项目效益的影响,对本次债券募投项目

  特进行敏感性分析,找出敏感因素,估计项目效益对它们的敏感程度,预测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为找出关键的敏感性因素,采用单因素分析法,估算单个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产生的影响,计算敏感度系数。具体结果见下表:

序号不确定性因素变化率内部收益率敏感度系数1-0.00%19.51%0.002销售或租赁单价10.00%22.57%1.57  5.00%21.04%1.5735 序号不确定性因素变化率内部收益率敏感度系数  -5.00%17.99%1.56  -10.00%16.46%1.563建设投资10.00%16.60%-1.49  5.00%17.99%-1.56  -5.00%21.17%-1.70  -10.00%22.99%-1.784经营成本10.00%19.45%-0.03  5.00%19.48%-0.03  -5.00%19.55%-0.04  -10.00%19.58%-0.04在敏感性因素中,项目的销售或租赁单价、建设投资对财务内部收

  益率影响较大,经营成本对财务内部收益率影响较小。

  (2)压力测试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可实

  现总收入 182,331.80万元,项目营业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后的项目净收益为 147,643.21万元。存续期内项目累计净收益对债券本息的综合覆盖倍数为 1.13倍,项目净收益可有效覆盖本息,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合计债券存续期       123451营业收入182,331.80  52,780.1755,692.1473,859.492经营成本2,400.16  784.06789.88826.223税金及附加7,902.64  2,057.502,272.453,572.704所得税24,385.79  6,075.997,311.2910,998.515项目净收益147,643.21  43,862.6345,318.5258,462.066当年还本付息130,750.00  37,500.0035,250.0043,000.00 还本100,000.00  30,000.0030,000.0040,000.00 付息30,750.007,500.007,500.007,500.005,250.003,000.007项目存续期净收益覆盖项目本息倍数1.13  1.171.291.36根据上表,当选取的两个因素营业收入和债券利率均保持不变的情

  况下,项目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的倍数为 1.13,由敏感性分析得知,项目效益受营业收入影响较大,项目压力测试拟选取营业收入,分析项目的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的情况。此外,债券利率对项目债券利息会有直36

  接影响,因此,项目压力测试也选取债券利率,分析债券利率对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的影响。

  ①营业收入变化时覆盖债券本息情况

  本项主要分析营业收入对项目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倍数的影响。现

  拟调整营业收入,考察该因素变化对项目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倍数(K)的影响情况。

  以营业收入变化率为敏感性因素,对 K值模拟计算,营业收入的

  变化率分别为 87.00%、90.00%、95.00%、100.00%、105.00%等,测算对 K值的影响,模拟测算结果如下:

方案营业收入变化率债券存续期项目净收益 /债券本息(K)能否覆盖1100.00%1.13能2105.00%1.18能395.00%1.08能490.00%1.03能587.00%0.998否根据上表,当营业收入下降至 87.00%及以下时,项目净收益不能

  覆盖债券本息。

  ②债券利率变化时覆盖债券本息情况

  本次债券期限为 5年,每年期末付息一次,第 3-5年分次偿还本金

  比例为 30.00%、30.00%、40.00%。在债券利率为 7.50%的情况下,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的倍数(K)为 1.13。现拟调整债券利率,考察该因素变化对项目净收益覆盖债券本息倍数(K)的影响情况。

  以债券利率变化率为敏感性因素,对 K值模拟计算,债券利率的

  变化率分别为 90.00%、100.00%、125.00%、150.00%、167.00%等,测算对 K值的影响,模拟测算结果如下:

  37

方案债券利率变化率债券存续期项目净收益 /债券本息(K)债券利率能否覆盖1100.00%1.137.50%能290.00%1.156.75%能3125.00%1.089.38%能4150.00%1.0311.25%能5167.00%0.999212.53%否根据上表,K值随着债券利率的增加逐渐降低。当债券利率增长

  167.00%时,K值接近 1.00,处于项目净收益能否覆盖债券本息的临界点。

  综上所述,通过对募投项目进行压力测试,本项目受营业收入(销

  售或租赁单价)影响的风险较大,营业收入下降不能低于 87.00%;债券利率的影响风险较小,采用的模拟利率基数为 7.50%,上调幅度不能超过 167.00%。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1、项目的建设是深入发展军民融合的重要举措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

  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之路,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我国军民融合的发展还在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和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有共识难落实等突出问题。随着新科技发展,制造业进入以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工业 4.0发展阶段,高端装备智造应运而生。高端装备智造是一系列新型技术和应用的有机结合,其产业链涵盖智能装备(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工业互联网(机器视觉、传感器等),3D打印等。尤其是针对一系列军工行业,例如:航空工业、船舶工业、核工业等,高端装备智造能够将军用的先进技术应用于整个民用的生产过程,可以有力促进冶金、化工、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38

  构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军转民”的军民融合模式发展,加强军民共用的协调性。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高

  端装备智造发展军用技术民用化,推动国防工业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协同发展,使其成为有效应对未来挑战、抓住发展机遇的重要途径。项目建设对于我国深入发展军民融合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2、项目的建设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强力支撑

  工业发展是支撑国家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

  驱动核心。随着新科技的发展,制造业也开始新一轮的变革浪潮,进入了以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工业 4.0发展阶段。近些年来,我国低成本的劳动优势加速减弱,制造业的用工成本持续增加,需要尽快完成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的转变。

  高端装备智造是工业智能化的具体表现,其通过人与智能机器合作

  共事,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的脑力劳动。一方面,高端装备智造能够提升整个制造业的工作效率。高端装备智造可以将人机互动、智能物流管理等先进技术应用于整个生产流程之中,有效提升生产效率以抵消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影响,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配置和优化资源,保持并强化“中国制造”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高端装备智造将会推动制造业生产方式变革。高端装备智造具有更快、更精准的感知、反馈和分析能力,更加能够满足市场个性化的需求,从而衍生出柔性制造、生物制造、绿色制造、分形制造等。这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模式,使个性化的大规模定制成为可能。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会引入大量发展高端装备智造的企业入驻,更

  容易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加快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39

  3、项目建设是解决当地部分闲置居民就业的内在需求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62,593.19万元,建设期 2年。项目建设期间需

  要大量人力物力,项目建设可吸引闲置的社会劳动力,为闲置社会人员转移做出一定贡献,有利于当地社会环境的稳定。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购置的大量建材,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可以给当地的建材公司、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提供许多机会,带动各个行业共同发展。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增加约 91.1万平方米的建筑供给,满足入

  驻园区的高端装备智造相关企业对于厂房的需求,改善园区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给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稳定的就业岗位,促进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未来发展规划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作为龙岩市园区拓展和发

  展建设的重点区域,未来将着重引进发展高端装备智造的企业入驻。通过产业示范、辐射带动,体制创新、全社会参与,以配套完善、可成长性的标准厂房建设吸引企业入驻,培育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链、改善基础设施、扩大招商引资、实现土地增值、健全服务管理体系,为龙岩市向着新型产业园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未来类似园区的复制和拓展提供宝贵经验。

  1、园区产业聚集优势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化建设水平,龙岩

  市也展开了新一轮的城镇建设。为了助力城市快速发展,城区用地布局将重新调整、功能结构需优化整合,在新一轮《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龙岩市整合现有资源、引导产业聚集,将形成集高新产业、商贸居住和高效农业于一体的市重要产业基地。充分利用龙岩40

  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地缘优势,发展以高新产业为首的新型产业,最终实现以高新技术及衍生产业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目标,为龙岩市整体的产业结构转型提供了路径。本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够打造完善的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高效推动军用技术民用化的发展,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会引入大量发展高端装备智造的企业入驻,更容易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加快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2、企业入驻情况及入驻意向

  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是拉动龙岩市经济

  发展的关键点,园区内计划引进一系列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入驻。截至目前,经开区内已有包括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龙马华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入驻。2020年度,发行人已与意向入驻经开区企业达成签约项目 19个,涉及领域包括医药行业、建材行业、电子行业及新能源行业等。其中,意向入驻园区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万元)1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及桥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50,446.002晟瑞云谷智能产品生产项目60,000.003光谱型健康光源模组及护眼产品生产项目21,000.004年产 3.6亿片 KN95口罩、防护服生产销售项目60,000.00合计-191,446.003、积极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园区

  龙岩是全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七个县(市、区)均为原中央苏区县,是全国赢得“红旗不倒”光荣赞誉仅有的两个地方之一,享有“二十年红旗不倒”赞誉。

  龙岩市政府积极跟进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对市内军民融合类企

  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根据龙岩市政府于 2019年发布《龙岩市人民政41

  府关于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强化项目落地实施

  对年度生产设备投资达到要求的军民融合新建工业项目及军民融

  合技改工业项目,给予叠加补助。对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推荐安排技改专项补助或技改基金扶持。

  (2)培育重点示范企业

  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授牌制度,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军民融

  合授牌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军民融合新建

  或技改项目给予叠加补助。

  (3)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围绕

  “一基地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100万元。

  (4)促进军地协同创新

  对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

  高生产效率的,按智能化生产改造设备实际投资额的 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龙岩市军民融合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在龙岩,军工集团直接投资或股权合作、军工技术落地产业化或直接参与部队军企装备物资配套采购的企业。“龙岩市军民融合企业”由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审核认定后,给予授牌。

  本次债券募投项目为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项目

  作为龙岩市园区拓展和发展建设的重点区域,未来将着重引进发展高端42

  装备智造的企业入驻。同时,园区将积极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引导军民融合类企业入驻,促进生产企业利用军地协同创新,支持园区内企业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军需用品生产编制,实施民品参军资产提升工程,承接军品预研等。园区将在龙岩市政府对军民融合企业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入驻园区的并成功取得“龙岩市军民融合企业”授牌的企业一定的租金优惠。未来,园区将积极参与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评定,努力打造成为龙岩市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园区。

  4、募投项目政策支持情况

  (1)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

  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四十七项“人工智能”包括:第 7条“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

  本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

  区、厂区、宿舍区等。项目建成后,将引进发展高端装备智造的相关企业入驻,项目建设属于《目录》鼓励类产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

  七十八章“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指出:“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在国防建设中合理兼顾民用需要。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实施军民融合发43

  展工程,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加强国防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会引进发

  展高端装备智造的相关企业入驻,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区有助于推进军用技术民用化的发展,增强先进技术军民共用协调性。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3)符合《中国制造 2025》的要求

  《中国制造 2025》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

  本项目为高端装备智造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引入一系列高端

  装备智造产业入驻,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中国制造 2025》中的发展要求。

  (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于 2015年 7月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

  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设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发挥福建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的引导作用,在原有 8,000万元社会资本收益补差资金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再新增安排 2,000万元,优先支持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每年优先支持新增用地用林指标用于智能装备园区项目建44

  设,属省级及以上重点智能装备园区的项目用地由省里统筹保障,其他由地方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5)《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的通知》

  龙岩市政府发布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

  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调动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形成军民融合政策洼地。军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现已越来越多的应用到民用装备市场上。

  (6)属于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工作目标

  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已将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列入龙岩经开区(高

  新区)2020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工作手册之中。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属于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之一,受到了经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综上所述,本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要求,受到了政府

  的大力支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实行专款专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

  方政府债务。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45

  为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安全性、收益性原则,公

  司建立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债券募集资金,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与营运实际需要分批次拨付债券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加强投资预算管理,控制建设费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投产并产生预期效益。

  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

  告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模式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向投资者和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目的,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确定会计核算体系和资金管理政策。

  此外,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

  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的内部审计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如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本次债券偿债计划安排

  1、偿债计划概况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 5.00亿元,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

  限为 5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5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30.00%、30.00%和

  40.0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6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设立债券偿

  付工作小组,做好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组织协调和信息批露等工作。发行人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2、设置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监管协议》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将指定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债券付息期和兑付期前定期提取一定比例的偿债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

  公司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担任偿债资金账户

  的监管银行,监管银行将监督公司偿债资金的归集和划付。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 5个工作日前,在监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监管账户。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的 10个工作日前,公司将当期应偿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在到期兑付日的 30日前,公司累计提取的偿债专项资金余额不低于本次债券待偿本金的 20%;在债券到期兑付日10个工作日前,公司将当期应偿付本金全额存入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监管银行将全面、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进行监管。监管银行将建立资金明细账簿,记录监管账户资金明细和变动情况。监管银行将定期与公司核对监管账户信息,确保其准确无误;核对不一致时,双方将共同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解决,并由监管银行在 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

  3、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次债券发行起,公司将成立偿债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

  作。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余胜鸿担任组长,总会计师李德贞为组员,小47

  组成员将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对应岗位人员变动,则偿债工作小组成员相应变动。

  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债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

  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偿债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

  4、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具体财务安排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厂房及仓库出租、出售收入、

  办公楼出租、出售收入、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等。

  (2)补充财务安排

  偿债计划的补充财务安排是指发行人发挥整体的盈利能力、融资能

  力及通过其他特定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具体包括:

  其一,充分调动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变现各类资产筹集资金;

  其二,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手段融入外部资金。

  (二)偿债保障措施

  1、本次债券募投项目的收益是本次债券本息偿还的重要来源

  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收益来源为具体的

  收益来源包括厂房及仓库出租、出售收入、办公楼出租、出售收入、职工宿舍及配套餐厅出租收入等。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可实现总收入合计 182,331.80万元,实现

  净收益合计 147,643.20万元;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可实现总收入合计48

  303,160.09万元,净收益 231,537.19万元。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收益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且稳定的资金保障。

  2、发行人较强的整体综合经营实力是债券偿付的根本保障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7,195.27万元、131,210.57万元和

  193,261.7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0,868.21万元、12,289.47万元和

  12,643.00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为 11,933.56万元,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近三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30%、39.06%和40.36%,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公司具备一定的可负债空间,通过发行本次债券募集中长期资金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拓展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长远来看,随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公司的资产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是本次债券偿付的根本保障。

  3、地方经济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经济基础

  2018-2020年,龙岩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393.3亿元、2,678.96亿元及 2,870.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 7.7%、7.1%及 7.16%。

  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870.90亿元,比上年增长 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19.73亿元,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1,263.37亿元,增长 5.3%;第三产业增加值 1,287.8亿元,增长 5.7%。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9年的 10.7:45.5:43.8调整为 2020年的 11.1:44.0:44.9。

  2018-2020年,龙岩市分别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51.27亿元、155.62亿元及 158.61,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 9.0%、2.9%及 1.92%。

  近几年,龙岩市的城市规模、综合经济实力和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强,已成为福建沿海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之一,将会为发行人业务经营活动49

  创造良好的客观经济基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4、畅通的融资渠道为本次债券偿付提供了后备支持

  作为经开区主要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与兴业银

  行、厦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贷款银行均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5、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等方面为经开区做

  出了重要贡献,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增加,经开区人民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将陆续采取注资和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在政府补助方面,近三年,发行人分别获得政府补助 7,122.00万元、6,000.00万元和 9,855.00万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6、未来可能发生债券回售事项的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5.00亿元,全部用于龙岩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

  二期建设项目。假设债券利率为 6.50%,相关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合计

  项目经营净收益 - - 43,862.62 45,318.52 58,462.06 10,739.72 158,382.92 22龙岩经发债 01

  (本金 5.00亿元) - 3,250.00 3,250.00 3,250.00 2,275.00 1,300.00 13,325.00 需偿还利息

  22龙岩经发债 01

  - - - 15,000.00 15,000.00 20,000.00 50,000.00

  (本金 5.00亿元)

  50

  需偿还本金

  本次债券投向募投项目

  - 3,250.00 3,250.00 18,250.00 17,275.00 21,300.00 63,325.00 部分利息合计

  本期债券期限结构变更后,本次债券全部投资者可在第 3个计息年

  末选择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具体分析如下:

  假设全部投资者均行使回售选择权,截至第 3个计息年度末,本次

  债券募投项目经营性净收益为 89,181.14万元,对应期间内的本次债券利息及本金合计 59,750.00万元,覆盖倍数为 1.49倍。

  根据上述测算,本期债券期限结构变更后,募投项目经营性净收益

  能够覆盖债券本金及利息。

  除本次债券募投收益外,发行人其他补充偿债方案安排如下:

  (1)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共有非受限货币资金 4.79亿元,

  可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

  (2)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具有较好的偿债保障。

  2018-202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7,195.27万元、

  131,210.57万元和 193,267.49万元,净利润 10,868.21万元、12,289.47万元和 12,643.00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较良好。为保障本次债券偿付,发行人将公司盈利优先用于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

  7、《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

  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签订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债券兑付的安全性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债券募集资金,同时设立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并在付息日和兑付日之前 10个工作日提前将偿债资金划入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保证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低于当期应付本息。

  51

  同时,发行人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

  人的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公司经营状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诉讼事项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52

  第四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14号珠江大厦 13楼

  法定代表人:余胜鸿

  成立日期:2012年 6月 6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实缴资本:1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3

  发行人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的主要建设主体,主要业务有基础

  设施建设业务、土地整理业务、房屋销售业务、租赁业务、贸易业务、供水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等,是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主体和资本运营实体。

  截至 2021年 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为 1,051,236.91万

  元,负债总额为 476,259.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74,977.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3,267.49万元,净利润 12,643.0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71.72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福建省南方总部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2年 6月 6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系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次出资业经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闽岩弘内验字【2012】第 12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 9月 24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阙志兴变更为曹海。

  2013年 1月 23日,公司股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决定向公司增资 4,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6,000.00万元,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00%的股权。

  2013年 3月 6日,公司名称由福建省南方总部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为福建省南方总部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 4月 24日,公司股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决定向公司增资 9,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5,000.00万元,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00%的股权。

  54

  2013年 11月 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曹海变更为林忠。 2014年 6月 13日,公司名称由福建省南方总部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南方总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 9月 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忠变更为王敏。 2017年 1月 4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敏变更为陈开福。 2017年 10月 23日,公司名称由福建省南方总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 27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开福变更为吴康材。 2020年 4月 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康材变更为余胜鸿。 公司现持有龙岩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800597857866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5,000.00万元整,实收资本为 15,000.00万元整。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截至 2021年 9月末,公司股东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年 9月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 2021年 9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图 100% 100%

  55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100.00%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经营范围:从事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的投资、参股、转让等资本经营活动以及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内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方国投未曾发行过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债务融资工具。无主体评级。

  四、公司治理情况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成立以来,建立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并以《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公司治理,设有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同时设有计划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和工程管理中心,各机构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1、股东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3)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4)审批监事会的报告;

  (5)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56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

  名(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成员为四人(其中职工董事一人),董事由股东

  委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股东委派。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的决定;

  (2)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成员五人,其中职工代表两人。监事会主席由股

  东委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57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4、经理

  发行人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有计划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党

  群工作部、监察室和工程管理中心。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58

  截至 2021年 9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 监事会

  1、计划财务中心

  负责统筹全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对内对外会计信息;负责为公

  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提供咨询与解决方案;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与完善;负责财务人员管理与培训、考核;负责公司融资规划与管理,解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负责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维护与融资策划;负责公司资金统筹与收支管理;负责票据管理。

  2、综合管理部

  协调公司综合事务,负责公司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情况,综合文电,档案管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对外联络,会务接待,会议召集及安排,网络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食堂管理,59

  公共卫生、保安保全管理,行政后勤,资质报批、年审,企业证照管理,效能建设等工作。

  3、党群工作部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负责公司党建工作(含意识形态组织工作、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建报表汇总上报及组织党内相关活动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司人事工作(含人员招聘、编制及职数报批、办理入职手续、“五险一金”办理及申报、工资造册、人员调配、年终考核、人事任免、干部提拔、奖惩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党委会(含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机关支部大会(含材料准备、会议记录)。

  4、监察室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

  公司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决定、决议、命令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处理公司党委范围内所辖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公司党委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调查处理公司党委任命和管理的干部职工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公司党委党风党纪和反腐败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崇廉拒腐;协助公司党委做好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参与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评议、考核、选拔和任用工作;监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运行和管理,监督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的运作过程,开展重点工作的检查监督。

  5、工程管理中心

  60

  根据公司工程任务情况进行工作分解并组织二级公司开展工作,根

  据公司计划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并跟踪、反馈进度执行情况;负责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节点监督,项目结算初审;负责工程进度月报的撰写工作。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15家,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福建龙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 40,000.00 100.00 划拨

  2 龙岩市润泽天成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00 100.00 划拨

  3 龙岩市兴隆达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00 100.00 划拨

  4 福建省南方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3,500.00 100.00 设立

  5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级 30,000.00 100.00 划拨

  6 龙岩市康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00 100.00 划拨

  7 福建永康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 1,288.00 100.00 划拨

  8 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 二级 30,000.00 100.00 划拨

  9 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一级 20,000.00 100.00 设立

  10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设立 11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级 20,000.00 51.00 划拨

  12 龙岩市建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 3,000.00 34.00 设立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兴产业园投资发

  13 一级 20,000.00 100.00 划拨

  展有限公司

  14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0 100.00 设立 15 福建岩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0 100.00 设立

  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一)福建龙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龙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9月 26日,其注册

  资本为 4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彭峰。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和市政建设;企业营运策划;城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咨询;公共建61

  筑项目的投资与咨询;建筑材料(木材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汽车、无线电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等需办理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卫生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机械配件、钢材、煤炭及矿产品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对旅游业、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36,627.44万元,净资产为 87,590.47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1,396.55万元。

  (二)龙岩市润泽天成贸易有限公司

  龙岩市润泽天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1月 11日,其注册

  资本为 1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彭峰。经营范围为:销售黄金珠宝、钢材、水泥、金属材料、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照明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纺织类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食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4,318.68万元,净资产为 9,545.41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122.19万元。

  (三)龙岩市兴隆达贸易有限公司

  龙岩市兴隆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1月 11日,其注册资

  本为 1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彭峰。经营范围为:销售黄金珠宝、钢材、水泥、金属材料、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照明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纺织类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食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1,604.92万元,净资产为 18,153.81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355.78万元。

  (四)福建省南方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方联合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2月 1日,其注册资

  本为 3,5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彭峰。经营范围为: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电梯、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家用电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灯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基础油、农牧产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预包装食品、有色金属(金、银等需经许可审批的除外)、计算机、仪器仪表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服务;自动化专业技术推广服务;珠宝首饰加工与销售;物流代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40,756.74万元,净资产为 677.65

  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305.46万元,净利润-921.18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 2020年度财务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较高所致。

  (五)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12月 21日,其注册

  资本为 3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黄立华。经营范围为:建设、交通工程建设与咨询(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承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咨询;工程测量及房产测绘;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木材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业咨询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及代理服务;图文设计与制作;园林63

  景观工程规划设计与承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物业管理;土地开发;水利资源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36,732.57万元,净资产为 95,229.69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910.48万元,净利润 4,283.94万元。

  (六)龙岩市康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龙岩市康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1月 11日,其注册资

  本为 1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永生。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水资源治理;水利设施投资建设及管理;管道工程安装;污水处理投资建设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8,458.56万元,净资产为 9,523.92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4.28万元。

  (七)福建永康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永康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3月 16日,其注册资

  本为 1,288.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赖强招。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1,835.92万元,净资产为 10,071.91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3.83万元,净利润-104.41万元。

  (八)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

  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12月 15日,其注册资本为

  3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黄立华。经营范围为:集中式供水;64

  污水处理,管道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6,821.12万元,净资产为 22,193.69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4.18万元,净利润-114.66万元。

  (九)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7月 12日,其注册资

  本为 2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余胜鸿。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78,233.94万元,净资产为 20,923.18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96.52万元,净利润 162.52万元。

  (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1月 4

  日,其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吕飞群。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工程与设备的租赁;绿化管理;清洁服务;对房地产业、餐饮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85.34万元,净资产为449.55万元;

  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8.57万元,净利润 93.72万元。

  65

  (十一)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 7月 20日,其注册

  资本为 2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彭峰。经营范围为:在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623,864.19万元,净资产为

  324,281.85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18.45万元,净利润 16,473.56万元。

  (十二)龙岩市建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建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0月 20日,其注册

  资本为 3,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杜小华。经营范围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的批发零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5,018.82万元,净资产为 12,656.32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766.58万元。

  (十三)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兴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兴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1月 20日,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杜小华。经营范围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材(木材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矿、机械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无线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需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66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83,248.62万元,净资产为 20,071.88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1.15万元。

  (十四)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年 1月 25日,

  其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林玉健。经营范围为: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3.11万元,净资产为-27.71万元;

  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99.18万元。

  (十五)福建岩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岩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年 8月 8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永生。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其他土木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0.87万元,净资产为-0.03万元;

  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余胜鸿,男,汉族,1978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历任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漳平市裕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67

  经理,龙岩凯盛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李德贞,男,汉族,1971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兼总会计师。历任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黄立华,男,汉族,1980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历任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朝晖,男,汉族,1983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龙岩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职员,现任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中心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卢成浩,男,汉族,1991年 2月生,福建永定人,本科学历,现

  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金融局聘用人员。

  卢小蔚,女,汉族,1978年 11月生,福建永定人,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金融局聘用人员。

  苏微,女,汉族,1989年 5月生,福建龙岩人,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监事,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金融局聘用人员。

  黄碧英,女,汉族,1985年生,在职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现

  任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池清华,女,汉族,1976年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余胜鸿,男,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

  李德贞,男,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

  68

  黄立华,男,副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

  林一凡,男,汉族,1975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龙岩

  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目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不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正由发行人股东选派中,相关工作及决策事项由副董

  事长代为履职。发行人董事长暂时空缺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

  69

  八、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的经营环境

  1、龙岩市基本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前景

  (1)龙岩市基本情况

  龙岩市,位于福建省西部,总面积 19,027平方公里,地处闽粤赣

  三省交界,东临漳州、泉州,南邻广东梅州,西连江西赣州,北接三明。

  龙岩市是内陆邻海城市,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腹地的交通枢纽与重要通道。龙岩市是中国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的组成部分,长征出发地之一,七个县(市、区)均为中央苏区县,享有“二十年红旗不倒”赞誉。

  龙岩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凸显了强劲的发展优势,构建了

  1个机场、4条高速公路、4条铁路、8条国省道为主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实现与全省和珠三角、长三角两大经济区交通主干线全面对接,进一步凸显对内联结、拓展腹地的功能。龙岩冠豸山机场,已开通龙岩至北京、龙岩至深圳、龙岩至上海、龙岩至福州等航班;龙长高速公路、永武高速(上杭至闽粤接点)公路建成通车;上杭蛟洋至城关高速、永春至永定高速公路以及武平十方至东留(接江西寻乌县)两条闽赣高速公路,构建东西部、中西部连接到福建湄洲湾的运输大通道。龙漳、龙梅、龙赣三条铁路分别与鹰厦、广梅汕、大京九等铁路线相连;龙厦铁路连接龙岩市、漳州市、厦门市;赣龙双线铁路从京九铁路江西赣州枢纽引出,东行至福建龙岩。

  龙岩市是汉族客家民系形成的重要起点和重要聚集地,全市有 5

  个县(区)是客家县,有 200多万客家人,占全市人口 75%。龙岩市是国家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长汀被称为“客家首府”,永定客家土楼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70

  龙岩市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全国外贸百强城市。龙岩市还是福建三大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长期居全省设区市首位。

  近几年,龙岩市的城市规模、综合经济实力和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

  强,已成为福建沿海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之一。龙岩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天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发现矿物种类 64种,其中金、银、铜、铁、无烟煤、高岭土、石灰岩等 16种矿物探明储量居福建省首位。马坑铁矿是华东第一大铁矿,紫金山铜矿是全国第二大铜矿,东宫下高岭土是全国四大优质高岭土矿之一,煤炭、稀土储量均超过全省的一半。

  龙岩市主要工业支柱产业有烟草、机械加工、钢铁、建材、有色金

  属以及能源等。龙净环保、新龙马、中国龙工和紫金矿业等骨干企业带动了龙岩市当地的环保设备制造业、工程机械与汽车制造业、与矿产资源利用等产业集群的发展。

  (2)龙岩市经济发展情况

  2018-2020年,龙岩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393.3亿元、2,678.96亿元及 2,870.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 7.7%、7.1%及 7.16%。

  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870.90亿元,比上年增长 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19.73亿元,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1,263.37亿元,增长 5.3%;第三产业增加值 1,287.8亿元,增长 5.7%。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9年的 10.7:45.5:43.8调整为 2020年的 11.1:44.0:44.9。

  2018-2020年,龙岩市分别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1.27亿元、

  155.62亿元及 158.61,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 9.0%、2.9%及 1.92%。

  2018-2020年龙岩市地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统计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71

  地方综合财力 457.18 458.32 398.92

  (一)公共财政收入 158.61 155.62 151.27

  其中:税收收入 108.70 107.32 109.57

  非税收入 49.91 48.30 41.71

  (二)上级补助收入 144.37 145.20 138.04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154.20 133.70 109.61

  (四)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 - -

  财政支出 557.20 528.82 435.81

  (一)公共财政支出 333.11 324.62 301.53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224.09 204.20 109.61

  (三)上解上级支出 - - 24.67

  财政自给率 47.61 47.94 50.17

  注:财政自给率=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支出

  资料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3)龙岩市发展前景

  《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草案)》指出,“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发展、支持闽西原中央苏区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2020年 1月,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指出:必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72

  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深入推进“一市两区三组团”、“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1)聚力推进产业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围绕“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建设,深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持续实施“双培育”行动计划,推动主导产业壮集群、新兴产业上规模、现代服务业提比重。

  2)聚力推进产城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城市

  围绕“一市两区三组团”建设,突出“产城人”核心要素,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

  3)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提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成色。

  4)聚力开展项目攻坚,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落实省“五个一批”项目建设要求,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强化保障,滚动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更多新增长点。

  5)聚力创新创业创造,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产业

  创新、业态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6)聚力深化改革开放,充分激发发展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

  得新的突破,实施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73

  7)聚力加快绿色发展,保持生态环境“高颜值”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掘绿色优势,做好生态文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龙岩。

  8)聚力加强民生保障,持续为百姓增福祉

  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办好一批

  惠民利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忧心事烦心事更少、获得感幸福感更多。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基本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

  (1)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基本情况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于 1998年,1999年 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

  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位于龙岩市区南部,与核心城区连成一片,交通便捷、区位优越。2012年 3月 2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纲要》明确了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即全力打造以工程和环保机械产业为龙头的现代制造业集中区、以总部经济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宜业宜居为发展方向的现代化新城区。

  2012年 7月,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

  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准在龙岩设立的省级高新区,园区范围涉及长汀、永定、新罗三个县区,规划面积 132.9平方公里。2015年 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人马”管理,称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其是龙岩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城市拓展区。辖区包括东肖、高陂、红坊三个片区,共 25.4平方公里,围绕“中心城市南翼新城、高端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集散枢纽”三大板块,着力打造成为高新技术的示范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城市综合功能的试验区、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

  74

  (2)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情况

  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基础设施不断完

  善,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产业集聚不断增强。目前经开区项目建设推进有力,11个省市重点项目、3个“重中之重”产业项目分别完成投资 45.7亿元、8.1亿元,8个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 5.12亿元。其中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龙马高端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越秀物流园、万乘智慧城市、龙夏电子半导体项目均已投产。同时,经开区作为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进一步贯彻军民融合指导思想,先后组织企业参加多次大型军民融合专场对接交流活动,2019年度实现签约 6个建设性项目,新开工 6个项目,新竣工 4个项目,并签订了 5个技术合作项目,新转化 5个项目,其中龙合智能全向搬运机器人技术优势凸显,荣获“8.28闽粤赣两用技术对接会”一等奖,欧麦香即食食品多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成为全国 4家供应商之一。新促成 2家企业进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新办理 2本国军标证书,完成民品参军约 3亿元,市军民融合基地展示馆(融合促进会)进驻珠江大厦。

  2018-2020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分别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 5.80亿元、6.11亿元及 6.74亿元。

  2018-2020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地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统计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地方综合财力 11.64 18.20 12.99

  (一)公共财政收入 6.74 6.11 5.80

  其中:税收收入 5.83 5.50 4.75

  非税收入 0.91 0.61 1.0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07 1.99 1.1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2.83 10.11 6.09

  (四)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 - -

  财政支出 11.51 17.22 12.98

  (一)公共财政支出 5.29 5.06 4.14

  75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3.31 9.40 6.54

  (三)上解上级支出 2.91 2.76 2.41

  财政自给率 127.41 120.77 140.10

  注:财政自给率=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支出

  资料来源: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包括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

  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排水、防洪、照明等市政工程业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绿化业等。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

  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国家在保持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

  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改革投融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04年 7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伴随经济的增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逐年猛增。目前中国的政府性投资公司被明确为代表国家或地方政府专业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企业,是组织中央或地方经营性投资活动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国内大多数投资公司已经形成了较大的经营规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整体看,投资体制改革76

  加强了政府性投资公司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了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构建完整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撑。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

  率逐年提高,截至 2019年底,已达 60.60%,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但仍然低于发达国家 75%的平均水平。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城市经济对我国 GDP的贡献率已超过

  70%。

  然而,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增长,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网等市政设施却不能有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市政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此外,我国城市还普遍存在着交通拥堵、市政管网老化、公园绿地少、环境质量差等问题。相比而言,中小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足表现尤为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

  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城镇化战略”已成为 21世纪迈向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之一。“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依据“十三五”规划,国家将更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国家将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77

  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到 2020年,全国总人

  口预计将达到 14.5亿人,城镇人口达到 8.1-8.4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6%58%。届时,我国将转变为城镇人口占多数的城市型社会。到本世纪中期,我国将建成中等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城镇化率可望达到 70%以上,城镇总人口将超过 10亿人,成为一个高度城镇化的国家。由此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拥有较好的拓展空间和发展前景。

  (2)龙岩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近几年,龙岩市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根据龙岩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0年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龙岩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46.5%。根据《2020年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未来,龙岩市将深化园区建设升级行动。实施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园比例达到80%、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 60%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数年均增长 30%以上,打造产城合发展新区、现代化产业聚集区、科技创新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区。坚持“产业化、生态化、生活化”,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商贸等配套设施,各县(市、区)年内新建标准化厂房 15万平方米以上。

  大力发展“飞地工业”,稳步发展工业地产。加快国家军民融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基础设施提升带动片区开发,进一步拉开中心城市框架。持续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和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全市新建改造城市道路 100公里,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确保中心城市、县(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 99%、98%以上。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力度,全市改造提升老旧小区 72个。

  78

  充分利用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推进数据互联共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总体来看,龙岩市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保持较高投入,行业发

  展前景可期。

  2、土地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1)我国土地整理行业现状与前景

  当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制度比较健全、投入相

  对稳定、效益日趋明显、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土地作为城镇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承载空间,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中国城镇化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后,人口加速向城镇集聚,生产力不断发展,劳动分工逐渐加深,工业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城镇化速度与之相同步。与此同时,土地利用呈现出耕地大幅下降、城镇土地规模迅速扩张、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等突出特点,并对中国城镇化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城市土地开发和运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

  为实体经济提供生产资料,刺激当地经济发展,使其得到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投入规模会越来越大,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土地需求将持续保持旺盛局面。

  另一方面,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矛盾,建设用地的闲置问题仍然严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今后,政府需进一步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探索建立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农业、林业、水利、电力、交通、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方式,围绕79

  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目标,形成城镇综合整治的合力,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总体来看,未来土地开发整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龙岩市土地整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龙岩市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

  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引导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形成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提出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伴随着国务院“海西经济区”战略的逐步实施,在知识经济已上升为主流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福建地区迎来了大发展的宝贵时机,为龙岩市城市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

  根据《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至规划远期 2030年,龙岩市域人口达到 37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 75%,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13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 110平方米/人。这将为龙岩市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发展打开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的主要建设主体,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内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区域内具有行业垄断性,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伴随着龙岩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发行人所具备的竞争优势

  80

  (1)经营环境优势

  2018-2020年,龙岩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393.3亿元、2,678.96亿元及 2,870.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 7.7%、7.1%及 7.16%。

  近几年,龙岩市的城市规模、综合经济实力和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

  强,已成为福建沿海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之一。龙岩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天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发现矿物种类 64种,其中金、银、铜、铁、无烟煤、高岭土、石灰岩等 16种矿物探明储量居福建省首位。马坑铁矿是华东第一大铁矿,紫金山铜矿是全国第二大铜矿,东宫下高岭土是全国四大优质高岭土矿之一,煤炭、稀土储量均超过全省的一半。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是龙岩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城市拓展区。

  辖区包括东肖、高陂、红坊三个片区,共 25.4平方公里,围绕“中心城市南翼新城、高端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集散枢纽”三大板块,着力打造成为高新技术的示范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城市综合功能的试验区、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产业集聚不断增强。

  (2)显著的区域优势

  龙岩市地理位置优越,是距离厦门最近的内陆邻海城市,也是海峡

  西岸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腹地的交通枢纽与重要通道,交通便捷,凸显了强劲的发展优势,构建了 1个机场、4条高速公路、4条铁路、8条国省道为主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实现与全省和珠三角、长三角两大经济区交通主干线全面对接,进一步凸显对内联结、拓展腹地的功能。同时,国务院强调海西经济区在两岸交流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将进一步推动龙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海西经济区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经开区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必然迎来黄金发展期。

  81

  (3)政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等方面为经开区做

  出了重要贡献,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增加,经开区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将陆续采取注资和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在财政补贴方面,近三年,发行人分别获得政府补助 7,122.00万元、6,000.00万元和 9,855.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发展。

  (4)稳固的区域垄断地位

  发行人作为经开区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经开区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完善经开区投资环境等工作,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与土地整理业务在经开区处于垄断地位,对经开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起着主导作用。发行人的市场稳定,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未来随着经开区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5)较强的融资能力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水平,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稳

  定的合作关系,历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无任何逾期贷款。发行人良好的资信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发行人资金来源,支持了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将为公司的业务开展和债务偿还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6)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在经开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

  力持续增强。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07,195.27万元、131,210.57万元、193,267.49万元和 240,102.0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868.21万元、12,289.47万元、12,643.00万元和 9,347.48万元,经营82

  状况保持在较好水平。未来,经开区的建设步伐将逐步加快,发行人业务经营也将持续稳定发展,盈利水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3、发行人所在区域内竞争情况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区域内的类平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基本

  主要有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

  除发行人外,南方国投及龙岩建发具体情况如下:

  (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

  100.00%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经营范围:从事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的投资、参股、转让等资本经营活动以及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内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无主体评级。

  南方国投未曾发行过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债务融资工具。

  南方国投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债券的情况。

  截至目前,南方国投主要行使经开区内行政管理单位职能,非区域

  内重要平台公司。

  (2)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4

  月 12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从事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的投资、参股、转让等资本经营活动以及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内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83

  展经营活动)。2018年 6月 21日,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龙岩建发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龙岩建发分别于 2014年 7月 30日和 2014年 10月 13日发行两期

  企业债,“14龙岩建发债 01”和“14龙岩建发债 02”,并均已于 2018年 8月 31日完成兑付。除上述债券外,龙岩建发不存在发行过其他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龙岩建发不存在已获批未发行债券的情况。

  截至目前,龙岩建发已基本不再承担区域内项目建设工作与土地整

  理工作。

  综上所述,由于南方国投主要行使经开区内行政管理单位职能,不

  承担区域内主要平台公司职能。同时,龙岩建发已基本不再承担新的项目建设工作与土地整理工作。发行人目前为经开区内最主要的融资平台。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1、主营业务模式及经营状况

  作为经开区重要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

  逐步形成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见下表:

  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和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 1-9月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35,182.44 14.65 66,206.97 34.26 46,073.43 35.11 12,892.76 12.03 土地整理 67,284.03 28.02 45,910.48 23.76 74,103.12 56.48 43,641.83 40.71 房屋销售 277.71 0.12 1,486.70 0.77 8,119.91 6.19 48,855.74 45.58 租金 964.63 0.40 409.34 0.21 352.79 0.27 230.74 0.22

  84

  贸易 135,879.01 56.59 78,305.46 40.52 1,802.54 1.37 994.17 0.93 水费 119.42 0.05 134.18 0.07 104.22 0.08 114.71 0.11

  物业费 383.60 0.16 808.57 0.42 654.56 0.50 465.32 0.43

  其他 11.22 0.00 5.79 0.00 - - - -

  合计 240,102.05 100.00 193,267.49 100.00 131,210.57 100.00 107,195.27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29,338.45 13.16 54,705.30 31.60 37,939.92 34.32 10,356.91 9.66 土地整理 56,070.02 25.15 38,258.73 22.10 61,752.60 55.87 36,368.19 33.93 房屋销售 478.50 0.21 822.62 0.48 8,270.88 7.48 41,621.09 38.83 租金 127.11 0.06 259.17 0.15 174.23 0.16 64.73 0.06

  贸易 135,809.50 60.92 78,248.84 45.20 1,769.61 1.60 935.50 0.87 水费 136.06 0.06 117.66 0.07 105.79 0.10 129.81 0.12

  物业费 713.15 0.32 701.04 0.40 519.41 0.47 364.80 0.34

  其他 268.12 0.12 5.97 0.00 - - - -

  合计 222,940.91 100.00 173,119.33 100.00 110,532.44 100.00 89,841.04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润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5,843.99 34.05 11,501.67 57.08 8,133.51 39.33 2,535.85 2.37 土地整理 11,214.01 65.35 7,651.75 37.98 12,350.52 59.73 7,273.64 6.79 房屋销售 -200.79 -1.17 664.07 3.30 -150.97 -0.73 7,234.65 6.75 租金 837.52 4.88 150.18 0.75 178.56 0.86 166.01 0.15

  贸易 69.51 0.41 56.62 0.28 32.93 0.16 58.67 0.05

  水费 -16.64 -0.10 16.52 0.08 -1.57 -0.01 -15.10 -0.01

  物业费 -329.55 -1.92 107.53 0.53 135.15 0.65 100.52 0.09

  其他 -256.90 -1.50 -0.18 -0.00 - - - -

  合计 17,161.14 100.00 20,148.16 100.00 20,678.13 100.00 17,354.24 16.19 主营业务毛利率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 16.61 17.37 17.65 19.67

  土地整理 16.67 16.67 16.67 16.67

  房屋销售 -72.30 44.67 -1.86 14.81

  租金 86.82 36.69 50.61 71.95

  贸易 0.05 0.07 1.83 5.90

  水费 -13.93 12.31 -1.51 -13.16

  物业费 -85.91 13.30 20.65 21.60

  其他 -2,289.66 -12.62 - -

  合计 7.15 10.43 15.76 16.19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85

  1)经营概况

  发行人是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主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承担了经开区大量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等工作,主要包括城际快速通道、永高安置小区、莲花安置房、南环路一期、北环路二期、永丰大道二期等。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与完工,极大地提升了经开区的综合

  功能,改善了经开区整体面貌,为推进经开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突出的贡献。

  2)经营模式

  发行人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基础设施代建项

  目框架合同》,根据经开区管委会的规划和授权,承担经开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发行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前期手续、筹措资金、开发建设等工作,由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结算确认书,并安排结算资金,保障发行人稳定的回款和合理的利润。发行人于每年年末组织相关资产移交,经开区管委会根据项目移交情况支付发行人投入的建设成本加上 20.00%的费用进行结算。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分别为 12,892.76万元、46,073.43万元和 66,206.97万元,近三年呈波动上升趋势。毛利率分别为 19.67%、17.65%和 17.37%,目前公司承建的项目较多,随着代建项目的逐步竣工决算,未来公司收入和利润将有可靠保障。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开工 计划完

  序号 项目 结算期间 总投资 已投资

  时间 工时间

  86

  1 城际快速通道 2013.12 2019.12 2020-2025 85,000.00 84,350.34 2 快速通道铁坑牌到高陂段 2015.12 2019.12 2020-2024 40,000.00 36,876.88 3 永高安置小区 2013.7 2017.12 2018-2022 55,000.00 61,039.17 4 永丰大酒店 2014.2 2016.2 2017-2021 15,000.00 14,817.54

  5 北环路二期 2017.5 2019.5 2020-2023 12,000.00 11,629.24

  6 高虎公路施工工程 2018.3 2019.12 2020-2023 4,200.00 4,074.11 7 南环桥及引线工程 2016.7 2018.1 2019-2022 3,000.00 2,805.98 8 永丰大道二期 2018.7 2019.7 2020-2023 26,000.00 2,405.27

  合计 - - - 240,200.00 217,998.53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拟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所

  示: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已签订

  项目全称 建设周期 计划总投资额 业务模式

  协议

  红田路二期工程 1年 32,500.00 委托代建 否

  龙岩高新区实验小学 1年 6,000.00 委托代建 否

  龙岩高新区科创园 2年 15,000.00 委托代建 否

  -

  合计 - 53,500.00 -

  (2)土地整理业务

  1)经营概况

  发行人接受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经开区内

  部分建设用地整治的工作。

  2)经营模式

  发行人与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框架合同》,根据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配合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用地单位完成储备地块内农用地征转用报批,缴纳土地报批税费,按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发行人对土地整理完毕后,把土地全部移交给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发行人87

  支付土地开发的总成本加上 20.00%的费用作为发行人的土地整理收入回款。

  3)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收入分别为 43,641.83万元、74,103.12万

  元和 45,910.4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6.67%、16.67%和 16.67%。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在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有北环路二期、

  福龙马环卫工程、新兴产业园一期土地开发等,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 开工 计划完 需整理总

  项目 结算期间 总投资 已投资 累计整理总面积

  号 时间 工时间 面积

  1 北环路二期 2016.5 2018.5 2019-2024 59,000.00 50,891.39 149,899.00 149,961.00 福龙马环卫工

  2 2018.12 2022.12 2023-2028 50,000.00 17,929.36 190,676.20 70,676.20 程

  新兴产业园一

  3 2015.12 2018.12 2019-2023 15,000.00 10,524.02 50,000.00 39,274.90 期土地开发

  4 微型汽车 2018.6 2020.6 2021-2024 4,870.00 3,950.00 20,000.00 16,223.20 5 南环路二期 2018.12 2022.12 2023-2026 29,589.00 3,399.57 100,553.00 11,553.00 平在片区项目

  6 2017.5 2019.5 2020-2022 2,780.00 2,780.00 9,425.00 9,425.00 征地

  合计 - - - 161,239.00 89,474.34 520,553.20 297,113.30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拟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拟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项目/地块名称 计划总投资 需整理总面积 建设周期

  广湛汽车二期 4,800.00 40,002.00 2年

  电子工业小区标准化厂房 6,800.00 95,338.00 3年

  合计 11,600.00 135,340.00 -

  (3)房屋销售业务

  公司房屋销售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

  司负责。发行人拥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采用自主开发模式,并通过销售和出租实现业务回款。

  88

  近三年,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48,855.74万元、8,119.91万元和 1,486.7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4.81%、-1.86%和 44.67%,房屋销售业务收入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该项业务在售项目已逐步完成销售去化,在建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的收尾阶段,陆续展开销售所致。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在建及在售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在建及在售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总建筑 总投 已投 已销售 可售 平均销

  项目名称 状态 去化率

  面积 资额 资额 面积 面积 售单价

  住宅:100.00%

  珠江花园 12.90 在售 6.90 9.32 11.49 5,686.00

  车位:13.00%

  11.52

  珠江大厦 6.42 在售 4.62 2.50 5.07 5,837.73 90.49%

  南方总部城(二

  2.26 在建 - 1.01 - - - -

  期)

  中小微创业园 20.40 在建 4.30 0.74 - - - -

  合计

  41.98 - 15.82 13.27 11.82 16.56 - -

  注:珠江大厦出租面积(近年来不准备销售)及自用面积合计为 1.43万平方米。

  (4)贸易业务

  公司贸易业务由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方联合贸易有限公司负责,

  在巩固原有的常态煤炭、电解铜、粮食等项目推进的同时,积极接洽拓展新业务,如贵重金属交易、新型建筑材料供应等业务。发行人目前主要贸易标的为电解铜、粗铜、煤炭,后续还将与紫金矿业等公司加深合作,继续拓展贸易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向行业内经营多年且实力较强的企业购买电解铜。上游供应

  商主要有福建兴业能源有限公司、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等,下游客户主要有上杭县紫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龙岩交发睿通商贸有限公司等。

  电解铜业务上游采购结算方式为先货后款,下游销售结算方式为先

  货后款,赊销。结算周期一般为 7天以内。

  89

  发行人的贸易业务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禁

  止性规定,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相关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总体来看,发行人贸易业务因上下游账期不同导致的资金占用保持

  在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板块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板块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贸易品种

  收入 占比

  电解铜 74,786.71 95.51%

  粗铜 2,022.30 2.58%

  煤炭 641.09 0.82%

  钢材 795.18 1.02%

  冰糖 53.90 0.07%

  面粉 6.28 0.01%

  合计 78,305.4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板块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贸易品种

  成本 占比

  74,767.35 95.55%

  电解铜

  2,021.45 2.58%

  粗铜

  766.03 0.98%

  钢材

  6.93 0.01%

  面粉

  633.35 0.81%

  煤炭

  53.75 0.07%

  冰糖

  合计 78,248.84 100.00%

  2)主要上下游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贸易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1 上杭县紫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35,137.11 44.87 否

  90

  紫金矿业集团(厦门)金属材料有

  2 23,171.95 29.59 否

  限公司

  3 龙岩交发睿通商贸有限公司 11,930.26 15.24 否

  4 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547.39 5.81 否

  5 江西丰生铜业有限公司 2,022.30 2.58 否

  - 合计 76,809.01 98.09 -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年营业成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比例

  17,395.90 22.23

  1 福建兴业能源有限公司 否

  9,160.69 11.71

  2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否

  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83.13 10.46 否

  4 龙岩交发睿通商贸有限公司 7,616.38 9.73 否

  7,389.23 9.44

  5 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 否

  63.57

  - 合计 49,745.33 -

  (5)其他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含出租业务、供水业务、物业管理业务。

  1)出租业务

  公司出租业务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出租标的物主要为富田标准厂房及珠江大厦写字楼,富田标准厂房自 2015年 5月开始出租,收租第一年租金为 5.00元/,之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10.00%。珠江大厦自 2017年 10月份开始出租,租金标准为:毛胚 25.00元/起,简装 40.00元/起。未来,珠江大厦、富田标准厂房将继续作为使入驻的优质企业得到良好发展的载体,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近三年,发行人出租业务收入分别为 230.74万元、352.79万元和

  409.3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71.95%、50.61%和 36.69%。

  2)供水业务

  公司供水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龙岩

  先富水务有限公司拥有自营水厂,当前供应永定工业园区入园企业 47家,集中在南环路及莲花大道道路两侧的企业及部分村民用水共 44191

  户,其中(园区周边居民用水 142户、永富小区 98户、恒益嘉苑 108户、银龙小区 93户)。先富水务采取政府定价标准收费。其中,居民收费平均为 1.20元/吨,企业收费平均为 1.50元/吨。先富水务根据实际用水量,按月度与用水居民及企业进行结算。

  近三年,发行人供水业务收入分别为 114.71万元、104.22万元和

  134.1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3.16%、-1.51%和 12.31%。

  3)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物业管理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祥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以物业管理、绿化管理及清洁服务业务为主。已承接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a.物业管理方面:管委会综合服务大楼、陆地港综合服务大楼、指

  挥部大楼、汽车研究院厂房及广通厂房;

  b.绿化管理方面:区内绿化养护面积约 21.00万平方米;

  c.道路保洁方面:区内道路管理面积 95.00万平方米。

  近三年,发行人物业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465.32万元、654.56万

  元和 808.57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1.60%、20.65%和 13.30%。

  2、发展规划

  发行人作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国有独资企业,目前区域内的基

  础设施建设等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发行人将保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为核心、积极拓展其他业务的经营模式,加快公司投资业务布局,同时发行人将依托自身资源及政府支持,以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为转型方向,大力发展经营性业务,拓展业务范围,以保证公司的持续性健康发展。在融资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整合融资资源,发挥整体融资能力,逐步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格局。

  92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以更高的智慧和勇气,更大的决心和魄力,进

  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抓重点,攻难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围绕上述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创新融资工作思路,拓展融资渠道。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的

  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公司融资模式,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并丰富融资渠道来源。

  (2)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方面,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继续认真严格执

  行区域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重点把好招投标关、合同签订关和资金支付关,从源头上搞好控制管理,切实保证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

  (3)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盘活现有存量国有资产,进一步完

  善经营性资产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定期督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93

  第五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7-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及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审字(2020)1096号)及《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320007号)。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摘自发行人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7-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及 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 1-9月财务数据摘自发行人 2021年 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建议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

  2017-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告、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21年 1-9月财务报告。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资产总计 1,051,236.91 951,091.33 910,082.71 882,663.99

  流动资产合计 964,348.40 881,063.63 841,576.93 817,467.63

  货币资金 47,911.79 12,046.64 17,525.32 16,570.80

  应收账款 222,369.38 151,368.68 71,007.45 120,111.92

  预付款项 8,110.26 93,861.10 94,096.19 300.59

  其他应收款 332,597.88 291,489.99 243,135.20 189,088.50

  存货 348,825.75 328,700.24 412,418.03 488,478.03

  其他流动资产 4,533.34 3,596.98 3,394.74 2,917.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888.52 70,027.70 68,505.78 65,196.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100.00 35,100.00 40,100.00 40,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4,260.24 4,211.24 4,211.14 4,212.11

  投资性房地产 15,278.46 12,477.43 10,228.23 9,999.82

  固定资产 4,218.45 4,387.45 2,807.22 2,891.51

  在建工程 20,453.20 8,085.76 4,250.77 1,031.20

  94

  无形资产 6,908.45 5,083.26 6,299.37 6,156.00

  长期待摊费用 133.09 178.96 214.17 17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6.63 503.60 394.87 632.36

  负债合计 476,259.59 383,871.49 355,505.88 338,078.08

  流动负债合计 272,635.93 272,794.82 286,497.95 286,638.08

  短期借款 43,900.00 50,200.00 43,400.00 38,840.00

  应付账款 19,232.65 20,665.19 30,833.63 38,101.49

  预收款项 4,662.77 336.95 678.47 3,697.79

  应付职工薪酬 10.91 18.09 1202 34.61

  应交税费 42,109.31 34,956.10 27,388.71 18,330.84

  其他应付款 136,821.92 121,345.38 161,187.13 156,533.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898.37 45,273.10 22,998.00 31,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3,623.66 111,076.67 69,007.92 51,440.00

  长期借款 69,380.68 44,294.40 65,330.00 51,440.00

  应付债券 108,771.26 44,951.79 - -

  长期应付款 25,471.72 21,830.48 3,677.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4,977.32 567,219.84 554,576.84 544,585.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95,531.80 395,683.32 391,111.60 386,124.93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240,102.05 193,267.49 131,210.57 107,195.27

  营业利润 13,008.70 16,397.00 17,741.05 13,623.23

  净利润 9,347.48 12,643.00 12,289.47 10,868.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8.48 4,571.72 7,285.21 6,962.02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8.00 -61,131.38 1,144.90 14,929.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8.02 -5,911.54 -4,201.72 1,06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 59,701.16 62,121.84 4,022.87 -43,182.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865.14 -4,921.08 966.04 -27,184.42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95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自 2019年 1月 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原报表项目及金额 现报表项目及金额

  项目 2018年度 项目 2018年度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0,111.92

  120,111.92

  应收账款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8,101.49

  38,101.49

  应付账款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前期差错

  更正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追溯调整/重述事项等。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

  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881,063.63 92.64 841,576.93 92.47 817,467.63 92.61 非流动资产 70,027.70 7.36 68,505.78 7.53 65,196.36 7.39

  总资产 951,091.33 100.00 910,082.71 100.00 882,663.99 100.00 流动负债 272,794.82 71.06 286,497.95 80.59 286,638.08 84.78 非流动负债 111,076.67 28.94 69,007.92 19.41 51,440.00 15.22 总负债 383,871.49 100.00 355,505.88 100.00 338,078.08 100.00 所有者权益 567,219.84 100.00 554,576.84 100.00 544,585.91 100.00 96

  资产负债率 40.36 39.06 38.3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1、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总资产金额分别为 882,663.99万元、910,082.71万元和951,09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61%、92.47%和 92.64%,占比较高。发行人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

  (1)流动资产构成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817,467.63万元、841,576.93

  万元和 881,063.63万元。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存货构成,近三年末,上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7.62%、97.51%和 98.2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2,046.64 1.37 17,525.32 2.08 16,570.80 2.03

  应收账款 151,368.68 17.18 71,007.45 8.44 120,111.92 14.69

  预付款项 93,861.10 10.65 94,096.19 11.18 300.59 0.04

  其他应收款 291,489.99 33.08 243,135.20 28.89 189,088.50 23.13 存货 328,700.24 37.31 412,418.03 49.01 488,478.03 59.76

  其他流动资产 3,596.98 0.41 3,394.74 0.40 2,917.79 0.36

  流动资产合计 881,063.63 100.00 841,576.93 100.00 817,467.63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货币资金: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6,570.80万元、

  17,525.32万元和 12,046.64万元,呈波动趋势。发行人货币资金规模主要根据自身流动性、日常经营需要及偿债压力决定。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97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库存现金 - - 0.64

  银行存款 12,046.64 16,967.73 15,270.64

  其他货币资金 - 557.59 1,299.52

  合计 12,046.64 17,525.32 16,570.8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近三年末,发行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近三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 557.59 569.11

  合计 - 557.59 569.11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应收账款: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20,111.92万元、

  71,007.45万元和 151,368.68万元。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8年末减少了 49,104.47万元,降幅为 40.88%,主要系收回龙岩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款项所致。2020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较 2019年末增加 80,361.23万元,增幅为 113.17%,

  主要系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和福建高

  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51,432.51万元,计提

  坏账准备 63.83万元,账面价值为 151,368.68万元。基本情况如下表: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51,432.51 100.00 63.83 0.04 151,368.68

  账款

  其中:组合 1(账龄组

  971.71 0.64 63.83 6.57 907.88

  合)

  98

  组合 2(无风险

  150,460.80 99.36 - - 150,460.80

  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 - - - -

  应收账款

  合计 151,432.51 100.00 63.83 0.04 151,368.68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是否关联 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款总额的

  方 性质

  比例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

  1年以内、1-2 工程

  区(龙岩高新区) 否 94,578.02 62.46

  年及 2-3年 款

  管理委员会

  福建高富城镇建设 1年以内及 1-2 工程

  否 55,347.03 36.55

  发展有限公司 年 款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

  工程

  技术开发区建设发 否 435.23 1年以内 0.29

  款

  展有限公司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

  否 306.16 1年以内 0.20 房款

  有限公司

  福建锦绣壹方生态

  否 164.98 2-3年 0.11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 150,831.42 - 99.61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龙

  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项目代建款。

  发行人于每年年末组织相关资产移交,未来相关款项将根据代建项目完工情况安排资金结算,以保障发行人稳定的回款和合理的利润。

  截至 2020年末,从应收账款的来源来看,发行人对政府及相关部

  门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工程款,规模为 94,578.02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62.46%。

  预付款项: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300.59万元、94,096.19万元和 93,861.10万元。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8年末增加

  93,795.60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增预付龙岩市永丰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南环路二期、北环路二期周边土地整理项目款99

  项。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9年末减少 235.09万元,减幅为

  0.25%,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15.71 0.02

  1年以内

  93845.39 99.98

  1至 2年

  93,861.10 100.00

  合计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主要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龙岩市永丰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

  93,845.00 1至 2年 99.98 工程款

  理办公室

  合计 93,845.00 - 99.98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其他应收款: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89,088.50万元、243,135.20万元和 291,489.99万元,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呈上升趋势。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18年末增加 54,046.70万元,增幅为

  28.58%,主要系应收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 2019年末增加 48,354.79万元,增幅为 19.89%,主要系公司与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金融局和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93,440.57万元,计提

  坏账准备 1,950.58万元,账面价值为 291,489.99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546.14 20.84 16.38 3.00

  1年以内

  100

  23.10 0.88 1.16 5.00

  1至 2年

  37.37 1.43 7.47 20.00

  2至 3年

  33.54 1.28 16.77 50.00

  3至 4年

  358.00 13.66 286.40 80.00

  4至 5年

  1,622.40 61.91 1,622.40 100.00

  5年以上

  合计 2,620.56 100.00 1,950.58 -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账面余额

  龄 总额的比例 质

  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

  否 40,369.14 注 1 13.76 往来款

  司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

  是 35,425.90 注 2 12.07 往来款

  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34,322.10 注 3 11.70 往来款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

  否 33,695.81 注 4 11.48 往来款

  新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否 27,328.73 注 5 9.31 往来款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 171,141.68 - 58.32 -

  注 1:1年以内:234,363,200.00元;1至 2年:164,796,201.00元;2至 3年:4,532,000.00元。

  注 2:2至 3年:4,258,998.60元;4至 5年:350,000,000.00元。

  注 3:1年以内:62,306,197.46元;1至 2年:280,914,821.70元。

  注 4:1年以内:250,670,069.42元;1至 2年:80,712,890.06元;

  2至 3年:3,865,241.85元;3至 4年:33,584.50元;5年以上:1,676,297.91元。

  注 5:1年以内:265,594,888.43元;1至 2年:7,692,454.00元。

  发行人存在部分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由于经开区在进行

  了两区合并(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岩高新区合并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的工作后,相关资金调度及相关整合工作需逐步处理所致。目前经开区已基本完成了两区合并后的相关整合工作及问题处理,发行人上述款项将在未来逐步收回。

  101

  从其他应收款的来源看,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及下属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经营性往来款项合计为 222,368.28万元。其

 中,公司与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与公司的土地整理业务相关,主要系公司在与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土地整理业务中的项目暂垫款。公司与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与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相关,主要系为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高陂片区部分零星工程土方整理及围墙工程的暂垫款。

  公司与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高富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项将根据代垫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由对手方安排回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合计为 69,121.71万元,

  主要系公司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正常资金往来借款,与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为非经营性往来款。公司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已签订了借款合同,相关款项将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安排偿付。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中,与福建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富

  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发行人与其在开展业务中的暂垫款,相关款项将根据相应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对应安排回款。发行人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金融局和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财政所的其他应收款项102

  为双方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借款,相关款项将由经开区管委会根据经开区年度资金统筹情况,安排具体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者资金拆借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如

  下:各单位向公司计划财务中心提出用款需求,由计划财务中心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办理拨款手续。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者资金拆借的定价机制如下:资金拆借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或一笔一定,并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利率结算和收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方往来或资金拆借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要求执行)。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拆借资金的规模,严格控制单位个人借用公款,严禁外单位及个人在本单位借款,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严格控制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

  金拆借事项,原则上不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余额。对于经营过程中确需发生的资金往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文件的规定进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资金往来事项涉及信息披露,发行人将按照相关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0年末,从其他应收款的来源来看,发行人对政府及相关

  部门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为 91,847.39万元,占当期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31.30%。其中,主要的政府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 金额 占政府性其他应收款比例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695.81 11.48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金融局 20,180.00 6.88

  龙岩市永丰新区管理委员会 11,702.30 3.99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财政所 10,457.48 3.56

  龙岩市永丰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7,001.80 2.39

  103

  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 金额 占政府性其他应收款比例

  龙岩市永丰新区国土与环境保护局土地征收服务

  5,200.00 1.77

  中心

  龙岩市土地发展收购储备中心 3,600.00 1.23

  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财政所 10.00 0.00

  合计 91,847.39 31.30

  存货: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488,478.03万元、412,418.03

  万元和 328,700.24万元。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土地整理成本及工程施工成本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项目完工,土地整理成本和工程施工成本结转确认收入所致。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存货分类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存货分类明细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存货种类

  金额 占比

  土地整理 115,282.03 35.07

  库存商品 10,115.10 3.08

  开发成本 14,666.63 4.46

  开发产品 188,568.09 57.37

  工程施工 68.39 0.02

  合计 328,700.24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其中,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土地整理项目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土地整理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北环路二期 50,891.39

  福龙马环卫 17,929.36

  新兴产业园一期土地开发 10,524.02

  北山村及周边零星土地开发工程 9,761.98

  其他 26,175.28

  合计 115,282.03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明细如下:

  104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明细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10,115.10

  南方总部城(二期)

  合计 10,115.10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开发成本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开发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12,051.90

  珠江大厦

  珠江花园 2,614.73

  合计 14,666.63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开发产品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开发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建设期限 是否签订 协议签署日期 是否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项目性质

  (年) 相关协议 (年/月) 完工

  城际快速通道 84,350.34 2013-2019 代建 是 2009/8 是

  永高安置小区 A、B、C、D、

  29133.68 2013-2017 代建 是 2009/8 是

  E、F标

  快速通道铁坑牌到高陂段 36,876.88 2015-2019 代建 是 2009/8 是 是

  北环路二期 11,566.24 2017-2019 代建 是 2009/8

  是

  高虎公路施工工程 4,074.11 2018-2019 代建 是 2013/12

  是

  南环桥及引线工程 2,805.98 2016-2018 代建 是 2013/12

  是

  永丰大道二期 2,407.41 2018-2019 代建 是 2013/12

  其他 17,353.45 - - - - -

  合计 188,568.09 - - - -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2)非流动资产构成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5,196.36万元、68,505.78万

  元和 70,027.7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比 7.39%、7.53%和 7.3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105

  近三年末非流动资产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100.00 50.12 40,100.00 58.54 40,100.00 61.51 长期股权投资 4,211.24 6.01 4,211.14 6.15 4,212.11 6.46

  投资性房地产 12,477.43 17.82 10,228.23 14.93 9,999.82 15.34 固定资产 4,387.45 6.27 2,807.22 4.10 2,891.51 4.44

  在建工程 8,085.76 11.55 4,250.77 6.20 1,031.20 1.58

  无形资产 5,083.26 7.26 6,299.37 9.20 6,156.00 9.44

  长期待摊费用 178.96 0.26 214.17 0.31 173.36 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3.60 0.72 394.87 0.58 632.36 0.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027.70 100.00 68,505.78 100.00 65,196.36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近三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40,100.00万元、40,100.00万元和 35,100.00万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9年末减少 5,000.00万元,降幅为 12.47%,主要系对福建省南方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的投资减少所致。

  截至 2020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 30,000.00

  福建省南方京融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 5,000.00

  龙岩市丰华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 100.00

  合计 35,100.00 - 35,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4,212.11万元、4,211.14万元和 4,211.24万元。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全部为对联营企业龙岩市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

  截至 2020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龙岩市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50 4,211.14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106

  投资性房地产:近三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999.82万元、10,228.23万元和 12,477.43万元。2020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 2019年末增加 2,249.20万元,增幅为 21.9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投资工业用房所致。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2,935.59 863.26 12,072.32

  土地使用权 445.99 40.88 405.11

  合计 13,381.58 904.15 12,477.43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其中,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投资性房地产中未办妥的产权证

  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亿荣公司工业用房 1-6幢 1,119.43 办理中

  合计 1,119.43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产权证明细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是否抵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账面价值 入账方式

  押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北环路 15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号 1#楼 1-5层、龙岩市永定区高 21,366.40 8,470.45 自建 否 限公司 0002477号 陂镇北环路 15号 2#楼 1-4层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 166.70 自建 否

  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1302

  限公司 0066626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 149.92 1,112.69 自建 否

  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1301

  限公司 0066625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 149.55 自建 否

  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1303

  限公司 0066627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166.81 360.05 自建 否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2202

  107

  是否抵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账面价值 入账方式

  押

  限公司 0066605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2101 149.92 自建 否 限公司 0066601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2102 166.67 1,009.70 自建 否 限公司 0066602号

  福建省南方闽(2019)龙岩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联合置业有市不动产权第14号(珠江花园 B地块)2103 149.55 自建 否 限公司 0066603号

  合计 22,465.52 10,952.89 -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固定资产: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1.51

  万元、2,807.22万元和 4,387.45万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5,604.91万元,累计折旧 1,217.46万元,账面价值为 4,387.45万元。2020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2019年末增加

  1,580.23万元,增幅为 56.29%,主要系发行人购入厂房和办公设备所致。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

  公设备及其他等。

  截至 2020年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776.09 620.29 4,155.80

  机器设备 23.64 11.23 12.41

  运输设备 8.07 7.66 0.40

  电子设备 260.17 227.70 32.47

  办公设备及其他 536.93 350.57 186.36

  合计 5,604.91 1,217.46 4,387.45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在建工程: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1.20

  万元、4,250.77万元和 8,085.76万元。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9108

  年末增加 3,834.98万元,增幅为 90.22%,主要系对富鑫中小微企业创业园的投入增加所致。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自来水厂项目建设和富鑫中小微企业创

  业园等,且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自来水厂项目 875.30 - 875.30

  富鑫中小微企业创业园 6,985.24 - 6,985.24

  中小微三期(高新区科创园) 225.21 - 225.21

  合计 8,085.76 - 8,085.76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无形资产: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156.00

  万元、6,299.37万元和 5,083.26万元。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 2019年末减少 1,216.11万元,减幅为 19.31%,主要系土地使用权转让所致。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5,776.16 692.90 5,083.26

  财务软件 7.83 7.83 0.00

  合计 5,783.99 700.72 5,083.26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取得 是否

  所有权人 土地使用证编号 宗地位置 证载用途 性质 面积 账面价值 方式 抵押

  福建省南方 闽(2019)龙岩市

  龙岩市永定区

  联合置业有 永定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出让 24,403.00 469.22 购买 否 高陂镇平在村

  限公司 0000358号

  龙岩市永定区

  福建省南方 闽(2019)龙岩市

  高陂镇北环路

  联合置业有 永定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出让 32,485.80 794.84 购买 否 10号(3号地

  限公司 0003187号

  块)

  福建省南方 闽(2020)龙岩市

  龙岩市永定区

  联合置业有 永定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出让 26873 470.75 购买 否 高陂镇平在村

  限公司 009306号

  109

  龙岩市龙耀 商服用地

  永国用(2014)第永定县高陂镇

  建设发展有 (05)宅用出让 15,411.00 3,340.65 购买 是

  T760号 莲花大道

  限公司 地(071)

  合计 5,075.46 - -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未办理权证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土地名称 权利所属人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莲花水厂土地使用权 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 7.80 正在办理中

  合计 - 7.80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公司提供

  2、负债结构分析

  从负债构成来看,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 2020年末,

  发行人负债合计 383,871.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72,794.8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71.06%;非流动负债为 111,076.6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28.94%。

  (1)流动负债构成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286,638.08万元、286,497.95

  万元和 272,794.8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占发行人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70%、99.76%和 99.87%,占比较大。

  近三年末流动负债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50,200.00 18.40 43,400.00 15.15 38,840.00 13.55

  应付账款 20,665.19 7.58 30,833.63 10.76 38,101.49 13.29

  预收款项 336.95 0.12 678.47 0.24 3,697.79 1.29

  应付职工薪酬 18.09 0.01 12.02 0.00 34.61 0.01

  应交税费 34,956.10 12.81 27,388.71 9.56 18,330.84 6.40

  应付利息 - - - - - -

  其他应付款 121,345.38 44.48 161,187.13 56.26 156,533.35 54.61 一年内到期的

  45,273.10 16.60 22,998.00 8.03 31,100.00 10.85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2,794.82 100.00 286,497.95 100.00 286,638.08 100.00 11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短期借款: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38,840.00万元、

  43,400.00万元和 50,2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比为 13.55%、15.15%和 18.40%。公司短期借款以保证借款为主。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9年末增加 6,800.00万元,增幅为 15.67%,主要系保证借款增加较多所致。

  近三年末短期借款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信用借款 0.00 0.00 20,440.00

  保证借款 42,200.00 35,400.00 18,400.00

  质押借款 0.00 8,000.00 0.00

  抵押借款 8,000.00 0.00 0.00

  合计 50,200.00 43,400.00 38,84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应付账款:近三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38,101.49万元、

  30,833.63万元和 20,665.1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3.29%、10.76%和 7.58%。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应付工程款的完成结付所致。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末应付账款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650.19

  工程款 30,807.97 38,029.10

  15.00

  货款 25.66 72.39

  20,665.19

  合计 30,833.63 38,101.49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应交税费: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 18,330.84万元、

  27,388.71万元和 34,956.1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6.40%、9.56%和 12.81%。近三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呈逐年上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营业收入的增加,其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有所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应交税费的构成

  111

  单位:万元

  税项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企业所得税 16,276.57 12,446.70 7,279.25

  增值税 16,580.41 13,246.09 9,746.53

  营业税 169.89 169.89 169.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62.06 828.08 577.61

  教育费附加 517.75 417.44 310.08

  地方教育费附加 345.19 278.29 206.72

  房产税 1.64 0.15 36.98

  土地使用税 1.94 1.40 2.2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67 0.67 0.32

  印花税 0.00 0.00 0.21

  土地增值税 0.00 0.00 0.95

  合计 34,956.10 27,388.71 18,330.84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其他应付款: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56,533.35万元、161,187.13万元和 121,345.38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54.61%、56.26%和44.48%。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9年末减少 39,841.75万元,降幅为 24.72%,主要系公司与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近三年期末其他应付款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9年末

  308.03

  应付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121,037.36 161,187.13 161,187.13

  121,345.38

  合计 161,187.13 161,187.13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近三年末按账龄分析分类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1年以内 26,888.52 46,628.72 59,176.87

  1至 2年 24,093.53 29,184.33 28,635.38

  2至 3年 10,634.06 24,633.46 17,247.01

  3至 4年 14,336.78 16,085.95 35,520.70

  4至 5年 13,450.98 34,302.77 12,942.22

  5年以上 31,633.48 10,351.90 3,011.17

  合计 121,037.36 161,187.13 156,533.35

  112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截至 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性质

  项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1至 2年、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方

  2至 3年、3至 4年、 26.81 往来款

  32,452.66

  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至 5年

  龙岩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

  20,418.54 1年以内、5年以上 16.87 往来款

  公司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至 4年、4至 5年、

  16,768.04 13.85 往来款

  财税金融局 5年以上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

  8,121.58 1年以内、1至 2年 6.71 往来款

  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润丰实业发展有限 1至 2年、3至 4年、

  6,061.04 5.01 往来款

  公司 5年以上

  合计 83,821.86 - 69.25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2)非流动负债构成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1,440.00万元、69,007.92万

  元和 111,076.67万元。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44,294.40 39.88 65,330.00 94.67 51,440.00 100.00

  应付债券 44,951.79 40.47 - - - -

  长期应付款 21,830.48 19.65 3,677.92 5.3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1,076.67 100.00 69,007.92 19.41 51,440.00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长期借款: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51,440.00万元、

  65,330.00万元和 44,294.4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4.67%和 39.88%。发行人长期借款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到期偿还与新增借款所致。

  近三年末长期借款的构成

  113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借款类别

  保证借款 74,267.50 48,710.00 29,440.00

  保证+质押 15,000.00 39,100.00 53,1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

  44,973.10 22,480.00 31,100.00

  期借款

  合计 44,294.40 65,330.00 51,44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应付债券: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 0.00万元、0.00万

  元和 44,951.7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0%、0.00%和

  40.47%。2020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9年末增加 44,951.79万元,增幅为 100.00%,主要系发行人新增债券融资所致。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期限 发行时间 账面余额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3年 2020年 11月 20日 29,791.3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3年 2020年 11月 19日 9,865.91

  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年 2020年 9月 17日 2,996.84

  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年 2020年 6月 1日 2,297.65

  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合计 - - 44,951.79

  长期应付款: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0.00万元、

  3,677.92万元和 21,830.4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0%、5.33%和 19.65%。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借款。2020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 2019年末增加 18,152.56万元,增幅为 493.56%,主要系发行人融资租赁借款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544,585.91万元、554,576.84

  万元和 567,219.84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近年来持续盈利,税后利润积累使得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11,279.51万元、16,266.19万元和114

  20,837.91万元,近三年末,股本维持在 15,000.00万元不变,资本公积维持在 359,845.41万元不变。

  (二)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次/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营业收入 193,267.49 131,210.57 107,195.27

  营业成本 185,980.15 110,532.44 89,841.04

  应收账款 151,368.68 71,007.45 120,111.92

  存货 328,700.24 412,418.03 488,478.03

  总资产 951,091.33 910,082.71 882,663.99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4 1.37 1.28

  存货周转率 0.47 0.25 0.17

  总资产周转率 0.21 0.15 0.11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注:①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2]; 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2];

  ③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数+资产总额期末数)/2]。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8次/年、1.37次/年和

  1.74次/年,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但公司应收对象主要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款较为可靠,未来将针对应收账款形成回款计划,切实保障发行人资金周转顺畅。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17次/年、0.25次/年和 0.47

  次/年,存货周转率整体水平较低的原因系发行人开发整理的土地和工程施工成本较多,存货规模相对较高,导致存货周转率偏低,符合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行业特点。

  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11次/年、0.15次/年和 0.21次/年,总资产周转速度总体稳定,主要由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总资产规模均稳步提高。

  115

  综合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处于

  合理稳定水平,符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征。

  (三)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93,267.49 131,210.57 107,195.27

  净利润 12,643.00 12,289.47 10,868.21

  净利润率 6.54 9.37 10.14

  净资产收益率 2.25 2.24 2.01

  总资产收益率 1.36 1.37 1.15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注:①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00%;

  ②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期初数+所有者权益期末数)/2]×100.00%; ③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期初数+总资产期末数)/2]×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07,195.27万元、131,210.57万元

  和 193,267.4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0,868.21万元、12,289.47万元和12,643.00万元。发行人净利润伴随着营业收入呈现波动态势。

  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 10.14%、9.37%和 6.54%,净资产

  收益率分别为 2.01%、2.24%和 2.25%,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5%、1.37%和 1.36%。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受营业成本增加所致;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均呈现波动趋势,主要受净利润波动影响。

  从营业收入构成来看,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土地整理

  收入、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及房屋销售收入,上述三项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6.37%、98.32%和 58.7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116

  2020年 2018年 2018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基础设施建设 66,206.97 34.26 46,073.43 35.11 12,892.76 12.03 土地整理 45,910.48 23.76 74,103.12 56.48 43,641.83 40.71

  房屋销售 1,486.70 0.77 8,119.91 6.19 48,855.74 45.58

  其他 79,657.55 41.22 2,914.11 2.22 1,804.94 1.69

  合计 193,261.70 100.00 131,210.57 100.00 107,195.27 100.00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获得政府补助 7,122.00万元、6,000.00万元和

  9,855.00万元,均计入了其他收益科目。

  (四)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比率 3.23 2.94 2.85

  速动比率 2.02 1.50 1.15

  资产负债率(%) 40.36 39.06 38.30

  EBITDA(亿元) 2.64 2.57 2.1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82 3.36 2.70

  注: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④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⑤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85、2.94

  和 3.23,速动比率分别为 1.15、1.50和 2.02,近三年呈上升趋势,表明发行人短期债务偿付能力逐步增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近三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30%、39.06%和 40.3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现上升趋势,长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强。

  117

  最近三年,发行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70、3.36和 2.82,呈波动趋势,发行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对当期需偿还利息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综合来看,发行人的总体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EBITDA对

  利息的保障情况良好,财务风险较小,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五)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237.81 202,469.98 150,748.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369.19 201,325.08 135,81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31.38 1,144.90 14,929.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5.60 - 2,187.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37.14 4,201.72 1,119.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1.54 -4,201.72 1,068.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832.50 60,848.00 59,4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710.66 56,825.14 102,62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21.84 4,022.87 -43,182.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1.08 966.04 -27,184.42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929.20万

  元、1,144.90万元和-61,131.38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降态势,考虑到公司在建项目的逐渐竣工结算,预计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将会有较大增加。

  2019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年减少

  13,784.3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预付南北环周边拆迁工程土地征收款规模较大所致。

  公司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年减少

  62,276.28万元,降幅为 5,439.46%,主要系发行人正处于发展期,代建业务和贸易业务正有序开展并逐步扩张规模,资金支出较大所致。未来,118

  随着代建项目陆续完工结算,发行人预计将有稳定的项目回款,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会有所好转。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68.40万

  元、-4,201.72万元和-5,911.54万元。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减少,主要系近年来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82.02万

  元、4,022.87万元和 62,121.84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增加态势,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表明发行人融资渠道较为通畅,间接融资能力较强。公司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年增加58,098.98万元,增幅为 1,444.22%,主要系公司新增债券融资所致。

  最近三年,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7,184.42万

  元、966.04万元和-4,921.08万元。发行人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累计之和为负,主要系发行人近三年来积极发挥区域内主要平台公司职能,支付的项目建设款大于项目回款;同时,发行人近三年偿还有息负债规模大于新增有息负债规模所致。

  未来,发行人将大力增加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成立专门的往来款

  项会计工作小组,通过及时对账、分类管理、账龄分析、合理分工及定期总结的方式,保证应收款项清收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开拓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并继续与区域内主要银行保持的良好和关系,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提高中长期借款占比,保持充足的流动性。随着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加速推进,以及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展,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将得到改善。

  (六)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分析

  1、有息负债基本情况

  119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为 271,422.03万元,主

  要为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最近三年及一起,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 9月 30日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3,900.00 16.17 50,200.00 24.30 43,400.00 32.05 38,840.00 32.00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23,898.37 8.80 45,273.10 21.92 22,998.00 16.98 31,100.00 25.62 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380.68 25.56 44,294.40 21.44 65,330.00 48.25 51,440.00 42.38 应付债券 108,771.26 40.07 44,951.79 21.76 0.00 - - -

  长期应付

  25,471.72 9.38 21,830.48 10.57 3,677.92 2.72 - -

  款

  有息债务

  271,422.03 100.00 206,549.77 100.00 135,405.92 100.00 121,380.00 100.00 合计

  发行人最近一期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3,900.00 43,900.00

  一年内到期的

  23,898.37 23,898.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965.00 11,452.68 7,582.00 5,990.00 3,791.00 18,600.00 69,380.68 应付债券 9,983.57 39,746.76 50,000.00 9,040.93 108,771.26 长期应付款 4,016.69 3,061.40 4,003.48 6,874.21 7,515.94 25,471.72 有息债务合计 103,763.63 54,260.84 61,585.48 12,864.21 20,347.87 18,600.00 271,422.03

  发行人最近一期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13,571.26 41.84

  保证借款 124,050.77 45.70

  质押借款 25,800.00 9.51

  抵押借款

  8,000.00 2.95

  合计 271,422.03 100.00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主要有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120

  债务 利

  债权人 债务余额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抵质押情况

  类型 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 银行

  13,000.00 5.15 2016/4/8 2029/4/6 保证借款

  分行 贷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8,400.00 4.62 2021/5/28 2022/5/20 保证借款

  龙岩分行 贷款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

  8,865.00 6.00 2019/12/9 2021/10/10 保证借款

  公司龙岩分行 贷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8,000.00 5.44 2021/4/30 2022/4/28 抵押借款

  龙岩分行 贷款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

  7,192.50 5.90 2020/11/5 2022/11/5 保证借款

  公司龙岩分行 贷款

  银行

  华夏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5,400.00 6.00 2019/12/20 2022/12/20 保证借款 贷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

  5,000.00 6.44 2020/11/19 2023/10/23 保证借款

  公司龙岩支行 贷款

  兴银股权投资管理公

  银行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 5.72 2016/11/24 2023/11/21 保证+质押借款 贷款

  公司(龙岩)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4,300.00 4.62 2020/11/11 2021/11/10 保证借款

  龙岩分行 贷款

  合计 - 65,157.50 - - -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2、偿债压力测算

  以本次债券发行总额 5.00亿元、票面年利率 6.50%测算,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2022-2027年)的有息负债偿还压力测算情况如下:

  发行人债券存续期有息负债偿还压力测算表

  单位:万元

  2027年及

  年度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合计

  以后

  有息负债当

  103,763.63 54,260.84 61,585.48 12,864.21 20,347.87 18,600.00 271,422.03 年偿付规模

  其中:银行借

  87,830.00 11,452.68 7,582.00 5,990.00 3,791.00 18,600.00 135,245.68 款偿还规模

  信托计划偿

  - - - - - - -

  还规模

  租赁贷款偿

  5,950.06 3,061.40 4,003.48 6,874.21 7,515.94 - 27,405.09

  还规模

  债券偿还规

  9,983.57 39,746.76 50,000.00 - 9,040.93 - 108,771.26

  模

  本次债券偿

  - 3,250.00 3,250.00 18,250.00 17,275.00 21,300.00 63,325.00 还规模

  其中:本次债 - 3,250.00 3,250.00 3,250.00 2,275.00 1,300.00 13,325.00 121

  券利息偿还

  规模

  本次债券本

  - - - 15,000.00 15,000.00 20,000.00 50,000.00

  金偿还规模

  合计 103,763.63 57,510.84 64,835.48 31,114.21 37,622.87 39,900.00 334,747.03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分析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龙岩经发集团 福建省南方陆港

  980.00 2020.06.22 2023.06.20 否

  有限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

  龙岩经发集团 中浦融资租赁有

  4,500.00 2019.12.02 2022.12.02 否

  有限公司 限公司

  龙岩经发集团 龙岩高新区投资

  5,000.00 2020.07.29 2023.07.29 否

  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耀建

  福建骏鑫建设工程

  设发展有限公 960.00 2019.06.24 2022.06.23 否

  限公司

  司

  龙岩市龙耀建 福建省龙岩市永

  设发展有限公 定区高陂第二初 27.06 2017.01.26 2023.01.23 否

  司 级中学

  龙岩市龙耀建

  福建省龙岩市永

  设发展有限公 1,014.42 2017.01.24 2023.01.23 否

  定区高陂中学

  司

  龙岩市龙耀建

  设发展有限公 虎岗中学 486.61 2017.01.24 2023.01.23 否

  司

  龙岩市龙耀建

  设发展有限公 坎市中学 1,522.71 2017.01.24 2023.01.23 否

  司

  龙岩市龙耀建

  设发展有限公 培才中学 59.69 2017.01.24 2023.01.23 否

  司

  龙岩市龙耀建

  设发展有限公 培丰中心小学 126.96 2017.01.24 2023.01.23 否

  司

  122

  龙岩市龙耀建 龙岩市永定区坎

  设发展有限公 市镇城镇建设投 220.00 2016.12.12 2025.09.27 否 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耀建 龙岩市永定区坎

  设发展有限公 市镇城镇建设投 300.00 2016.12.07 2025.09.27 否 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耀建 龙岩市永定区坎

  设发展有限公 市镇城镇建设投 480.00 2016.12.02 2025.09.28 否 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耀建 龙岩市永定区坎

  设发展有限公 市镇城镇建设投 500.00 2016.09.29 2025.09.28 否 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6,177.45

  - - -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2、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账面

  科目 项目 受限原因

  价值

  无形资产 土地 3,340.65 中浦融资租赁 3,100.00万元借款

  合计 3,340.65 -

  3、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完毕

  龙岩经济

  福建省南方联合置

  发展集团 980.00 2020.06.17 2023.06.15 否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兴隆达贸易

  发展集团 4,300.00 2020.11.10 2021.11.10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市龙 龙岩市兴隆达贸易

  970.00 2019.07.26 2022.07.25 否

  耀建设发 有限公司

  123

  展有限公

  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兴隆达贸易

  发展集团 850.00 2019.06.19 2022.06.19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龙丰

  实业发展 龙岩市润泽天成贸

  960.00 2019.06.14 2022.06.13 否

  集团有限 易有限公司

  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润泽天成贸

  发展集团 850.00 2019.06.19 2022.06.19 否

  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福建省南方联合置

  发展集团 8,500.00 2020.06.10 2021.06.10 否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福建省南方联合贸

  发展集团 850.00 2019.06.19 2022.06.19 否

  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福建省南方联合贸

  发展集团 4,950.00 2020.12.22 2023.12.21 否

  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福建省南方联合贸

  发展集团 3,000.00 2020.12.30 2021.12.23 否

  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

  发展集团 4,400.00 2020.11.10 2021.11.10 否

  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

  发展集团 5,400.00 2019.12.20 2021.12.20 否

  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市龙耀建设发

  发展集团 850.00 2019.06.19 2022.06.19 否

  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龙岩经济

  龙岩先富水务有限

  发展集团 850.00 2019.06.19 2022.06.19 否

  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 37,710.00 - - -

  数据来源:审计报告

  4、质押事项

  2016年 11月 21日,福建兴银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向龙岩市建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 2.00亿元,由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提供其对龙岩市建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0.20亿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124

  提供质押担保。该笔贷款同时由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5、发行人土地情况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共拥有 7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共计

  6,607.80万元。6宗为有证出让地,账面价值合计为 6,600.00万元、其中,6宗土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7,331.65万元。发行人有 1宗土地暂未办理权证,账面价值为 7.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出让金

  序 取得 土地面积 入账 账面价值 是否 是否缴纳

  土地证编号 坐落 类型 缴纳金额

  2

  号 方式 (m) 方式 (万元) 抵押 出让金

  (万元)

  商服用

  永国用(2014) 永定县高陂 成本

  1 出让 地/住宅 15,411.00 3,340.65 否 是 3,939.83

  第 T760号 镇莲花大道 法

  用地

  闽(2019)龙岩

  龙岩市永定

  市永定区不动 工业用 成本

  2 出让 区高陂镇平 24,403.00 469.22 否 是 495.00

  产权第 0000358 地 法

  在村

  号

  闽(2019)龙岩 龙岩市永定

  市永定区不动 区高陂镇北 工业用 成本

  3 出让 32,485.80 794.84 否 是 857.49

  产权第 0003187 环路 10号 地 法

  号 (3号地块)

  工矿仓

  闽(2020)龙岩 储用地-

  龙岩市永定

  工业用

  市永定区不动 成本

  4 出让 区高陂镇平 26,873.00 470.75 否 是 473.91

  产权第 009306 地(通用 法

  在村

  号 设备制

  造业)

  龙岩市永定

  区高陂镇北

  环路 15号

  闽(2019)龙岩

  1#楼-1-5

  市永定区不动 工业用 成本

  5 出让 层、龙岩市 21,336.40 405.11 否 是 445.99

  产权证第 地 法

  永定区高陂

  0002477号

  镇北环路

  15号 2#楼

  1-4层等

  龙岩市永定

  区高陂镇环

  闽(2021)龙岩

  园路 20号 6

  市永定区不动 工业用 成本

  6 出让 幢、龙岩市 19,812.40 1,119.43 否 是 1,119.43

  产权证第 地 法

  永定区高陂

  0005355号

  镇还园路

  20号 5幢

  - - - - - - 6,600.00 - - 7,331.65

  注:闽(2021)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证第 0005355号账面价值涵盖房产。

  发行人有 1宗土地暂未办理权证,情况如下:

  125

  单位:万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

  土地名称 权利所属人 账面价值

  原因

  莲花水厂土地使用权 龙岩先富水务有限公司 7.80 正在办理中

  合计 7.80 -

  6、发行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未决诉讼、仲裁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违约违规、重大诉讼的情况。发行人及其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

  ①涉案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

  ②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 ③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事项,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其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

  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案号 案由 双方当事人名称 处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龙岩高新园区开发 判决解除双方合同、

  (2020)闽 建设有限公司(原 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房屋租赁合

  1 2020.12.11 0803民初 告)、龙岩墨客文化 1,153,822.00元及利

  同纠纷

  2732号 传播有限公司(被 息、支付设备看护人

  告) 员工资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不大,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126

  7、关于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承诺

  根据《证券法》第十五条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

  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近三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962.02万元、7,285.21万元和 4,571.72万元,平均为 6,272.98万元。本次债券注册金额为 10.00亿元,如果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超过6.28%,则将不满足《证券法》上述要求。

  发行人承诺,将保证本次债券符合《证券法》“最近三年平均可分

  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要求。

  四、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见附表二)

  五、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见附表三)

  六、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

  量表(见附表四)

  127

  第六条 企业信用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

  行综合评估后,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一)评级结论及标志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评级报告对信用等级符号的定义,发行人主体及本次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示本次债券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二)基本观点

  1、优势

  (1)近年来,龙岩市地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工业及第三产业发展

  态势良好,经济实力很强;

  (2)公司是龙岩经开区(高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从事

  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3)公司在股权划拨、债务置换、资金注入和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

  了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

  2、关注

  (1)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较大资本支出压力; (2)公司资产中存货和应收类款项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一般;

  (3)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波动性较大的结算款和往来款依赖较大,

  近年经营性净现金流逐年下降,现金流整体的稳定性较低。

  (三)跟踪评级安排

  128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制度,东方金诚将在

  “2022年第一期福建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

  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

  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和向相关部门

  报送。

  (四)近三年信用评级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主体评级情况如下:

  公司近三年主体评级明细表

  信用 评级 变动

  评级标准 评级日期 评级机构

  评级 展望 方向

  主体评级 2021-08-05 AA 稳定 维持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 2020-05-22 AA 稳定 维持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五)主体评级结果差异性说明

  近三年,发行人主体评级不存在差异。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人综合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较好,与国内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

  系,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为 50.18亿元,129

  其中已使用 24.80亿元,占总授信额度的 49.42%,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25.38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总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可使用额度

  光大银行龙岩分行 8,000.00 7,000.00 1,000.00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

  14,200.00 14,200.00 0.00

  任公司

  华夏银行龙岩分行 6,000.00 6,000.00 0.00

  汇金集团与光大银行龙岩

  5,000.00 5,000.00 0.00

  分行

  交通银行龙岩分行 23,000.00 15,000.00 8,000.00

  龙岩农商银行 2,990.00 1,980.00 1,010.00

  农发行龙岩分行 101,500.00 45,100.00 56,400.00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24,000.00 10,000.00 14,000.00

  厦门国际银行龙岩分行 50,000.00 44,693.00 5,307.00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90,000.00 36,800.00 53,200.00

  厦门农商银行 4,950.00 4,950.00 0.00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125,000.00 37,100.00 87,900.00

  中国银行 6,000.00 3,000.00 3,000.00

  邮储银行 1,200.00 1,200.00 0.00

  珠海中汇兴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 30,000.00 6,000.00 24,000.00

  有限公司

  珠海中汇兴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与厦门金融租赁有限 10,000.00 10,000.00 0.00

  公司

  合计 501,840.00 248,023.00 253,817.00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情况如

  下:

  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130

  序 债券简 债券种 债券 发行 票面

  主承销商 发行日 到期日 余额

  号 称 类 期限 规模 利率

  私募公 2020年 11月 2023年 11月

  20龙经

  1 天风证券 3 3.00 6.30 3.00

  01 司债 20日 20日

  私募公 2021年 8月 2024年 8月

  21龙经

  2 天风证券 3 5.00 5.50 5.00

  01 司债 24日 24日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尚未兑付的

  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债券余额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期限 票面利率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2020年 11月 19日 2023年 11月 19日 3年期 5.80%

  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2021年 3月 19日 2022年 3月 19日 1年期 5.80%

  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合计 2.00 - - - -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尚未兑付的

  融资租赁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末融资租赁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权人 债务类型 债务余额 利率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抵质押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

  融资租赁 9,960.00 6.72 2020-9-14 2025-9-14 保证借款

  责任公司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

  融资租赁 2,666.78 8.48 2020-03-31 2025-04-01 保证借款

  责任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3,109.51 6.67 2020-9-17 2025-9-17

  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621.90 6.67 2020-11-24 2025-11-24

  公司

  保证借款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 9,113.54 5.30 2021-01-28 2026-1-20 -

  合计 - 25,471.73 - - -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融资租赁、资管计划及其他各类私募债券品种,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有关债务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亦不存在代建回购、售后回购等方式融资情况和高利融资情形。

  131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132

  第七条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133

  第八条 税项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条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条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

  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次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 2016年 3月 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 2016年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有价证券的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年 1月 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债券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34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年 10月 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对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

  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公司债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券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监管机

  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5

  第九条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券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中国货币网

  ( 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向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以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事务。

  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的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以及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向投资者及债券持有人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发行债券,将于发行前披露以下文件:

  (一)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

  (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136

  (四)国家发改委或市场自律组织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时,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权代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

  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

  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

  法履行职责;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

  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二)公司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37

  (十五)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

  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公司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的情况;

  (十九)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二)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

  (三)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138

  五、本次债券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在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日 5个工作日前披

  露本金、利息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

  披露作出调整。

  139

  第十条 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一)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时,发行人非因客观原因而导致未

  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非因客观原因而导致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

  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权代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天仍未得到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

  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

  为而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权代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债权代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

  权代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权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募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如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140

  权代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三)争议解决机制

  因本次债券发生违约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条仅列示

  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总则

  1、为了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债券持有人会议是指所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参加的、

  按照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通过投票等方式行使表决权的、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债券持有人集体意志的决策形式。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

  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权代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使用的已在《债权代理协议》中定

  义的词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141

  5、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

  偿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6、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

  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

  7、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相关规定。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涉及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

  表决,但不得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9、债权代理人及/或发行人应遵守《管理条例》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义务,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

  10、债券持有人会议须公平对待所有债券持有人,不得增加债券持

  有人的负担。

  11、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法律、《管理条例》、本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行使如下职权:

  (1)依发行人协议变更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是否同意相

  关解决方案,及/或是否委托债权代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

  (3)发行人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本次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行使。

  (4)变更本次债权代理人。

  (5)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修改《债权代理协议》或

  达成相关补充协议。

  142

  (6)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变更或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7)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次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有权利的行使。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本次债券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行使。

  (9)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

  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非现场即时通讯方式,或

  现场方式与非现场即时通讯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召开。

  13、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债权代理人聘请的律师对以下问

  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条

  例》等规范性文件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权代理人或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143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行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

  清偿,或者发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的。

  (11)《债权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发生本条第(1)至(11)款规定以外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除本条第(3)项外,发行人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债权代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通知债券持有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未及时通知债权代理人的,债权代理人应在知悉该情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债权代理人不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

  发生本条第(3)项之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方式

  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发行人不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44

  (1)发行人拟变更债权代理人的,在发行人提出之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

  (2)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提议变更债权代理人,在债券持有人提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3)债权代理人辞职的,在债权代理人提出辞职之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

  2、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外,下列机构或

  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书面提议。

  (2)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

  (3)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

  (4)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发行人有权向债权代理人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债权代理人提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发行人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发行人的同意。

  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视为债权

  代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发行人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向债权代理人请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代理人提出。债权代理人应在收到相关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的 15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债券持有人的同意。

  145

  债权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和/

  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

  债券持有人自行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在发出债券持

  有人会议通知前书面告知发行人;在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召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得低于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总张数的 10%。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权代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权代理人是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合并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由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对于债权代理人或债券持有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

  应予配合。发行人应当提供债券登记日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案和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债权代理人负责起草。在债权代

  146

  理人未履行其职责时,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负责起草。

  2、发行人、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

  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 10日,将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书面提案之日起 2日内对提案人的资格和提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召集人审议通过的,应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专区上或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披露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如提案人为债券持有人)和新增提案的内容。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

  提出会议议案或临时议案的,在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该等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得低于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总张数的 10%。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

  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书面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做出决议;未

  在书面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15日以监管

  部门指定的形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权列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通知中应说明: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147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

  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债权代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

  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

  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

  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

  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

  项消除,召集人可以通知债券持有人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后,会议召开时间不得无故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间或地点的,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个工作日通知债券持有人、有权列席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说明原因并及延期后的召开日期,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个

  交易日;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48

  1、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

  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代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

  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发行人应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

  密或受适用法律和有关发行人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

  人和/或债权代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由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49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之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

  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会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

  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6、若在会议登记结束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要求,则(1)如果该会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要求召集的,则该会议应被解散;(2)在其他情况下,该会议应延期召开。延期召开会议的日期应为原定会议日期后第 10天与第 20天之间的时间,且会议召集人应在 2个工作日内按照与原定会议相同的方式发出通知。延期召开的会议,出席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再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的限制。

  150

  7、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继受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

  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8、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

  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9、召集人和债权代理人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

  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债券持有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数。

  10、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制

  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1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权代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

  代表主持;发行人自行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主持;单独和/或合计代表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自行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召集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12、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会议主持人违反《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使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151

  表决权过半数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可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13、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14、会议召集人应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制作会议记录。每次会议的决

  议与召开程序均应予以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

  (3)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4)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有表决权的未

  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5)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5、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

  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记录员和见证律师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决议、出席

  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权代理人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次债券存续期截止之日或全部被清偿之日起五年以上。发行人、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可查阅会议档案。

  16、召集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152

  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参会的所有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

  本次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张数一致,即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的股东。

  (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若其自持本次债券)。

  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3、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

  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进行表决。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债券持有人

  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债券持有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153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债券持有人代表

  和债权代理人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5、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债券持

  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债权代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在决议所涉及的主体(不包括债券持有人)按照其章程或内部规定

  做出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有效决议或决定之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该主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更换债权代理人的决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由该主体提出的议案除外。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

  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议案未获通过的,应在会议决议中作特别提示。

  8、债权代理人应及时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使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得到具体落实。

  154

  9、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六)其他

  1、任何因本文件引起的或与本文件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均应先由各

  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

  2、发行人承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举办等会务费用,

  但参加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应由会议参加人自行承担。

  3、《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发行人本次债券债权初始登记之日

  起生效。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发行的本次债券视为同意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接受其中指定的债权代理人,并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但涉及发行人权利、义务条款的修改,应当事先取得发行人的书面同意。

  155

  第十一条 债权代理人

  一、债权代理人

  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是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院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薛晗、郑瀚

  电话:010-59833001

  传真:010-65534498

  (二)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天风证券已被发行人聘任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天风证券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二、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与天风证券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

  券之《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本次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全文。

  债券持有人认购、持有、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

  视为其同意天风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且视为其同意本次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的所有约定。

  (三)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56

  1、发行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

  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 3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代理人,并根据债权代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

  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

  产的百分之二十或发行人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担保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如有。

  例如出现担保人债务违约或者保证义务违约、担保物价值大幅减值或者157

  偿债措施保障效力大幅降低等事项)。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14)发行人分配股利。

  (15)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6)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9)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0)发行人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2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

  分之二以上的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22)发行人发生重大亏损。

  (23)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4)发行人发生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25)发行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

  清偿,或者发行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的。

  (2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定或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自律性组织、交易场所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158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权代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

  债券本息安全向债权代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权代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

  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

  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权代理人要求追加担

  保,并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债权代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

  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1)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

  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本金。如发行人不能在利息/本金兑付日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本金的,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及逾期利率(按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的 100.00%计算)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①偿还利息发生逾期的,应付利息的逾期利息=逾期未付利息×逾期利率×逾期天数÷360另计利息(单利);②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自本金支付日起,应付本金的逾期利息=逾期未付本金×逾期利率×逾期天数÷360计算利息(单利)。

  根据前述计算方式,逾期后至应付本息结清日,发行人应向债券持

  有人实际支付的金额=(当期应付利息+当期应付利息的逾期利息)+(当期应付本金+当期应付本金的逾期利息)。

  (2)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159

  债权代理人将依据《债权代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权代理人未按《债权代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3)发行人承诺,同意在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采取如

  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⑤出售发行人名下资产筹集还款资金。

  ⑥届时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商定的其他偿债措施。

  9、发行人应对债权代理人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

  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权代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0、债权代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权代理人及新任债权代

  理人完成债权代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债权代理人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

  交易。如本次债券被暂停上市,发行人经过整改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必须事先经债权代理人书面同意。

  12、发行人应当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第 4.19款的规定向债权代

  理人支付本次债权代理报酬(如有)和债权代理人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有)。

  160

  13、发行人应当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债权代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权代理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及《债权代

  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债权代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债权代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权代理人为履行债权代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

  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3、债权代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的资信状况、

  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权代理协议》第 3.4款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担

  保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的银行信用记录。

  (4)对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进行谈话。

  4、债权代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5、债权代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权代理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有效途径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债权代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161

  6、债权代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7、出现《债权代理协议》第 3.4款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权代理人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债权代理协议》

  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债权代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债权代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债权代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

  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第 3.7款和第 3.8(3)款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

  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

  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代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

  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162

  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4、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15、债权代理人对债权代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

  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债权代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债权代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

  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或本息全部清偿)之日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债权代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债权代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不得将其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权代理人在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

  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债权代理人作为本次债权代理人的报酬包含在承销报酬中一并

  向发行人收取,不单独收取债权代理事务报酬。

  但发行人应承担债权代理人在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债权代理

  人责任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63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会议费、公告费、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律师而产生的律师见证费等),且该等费用和支出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在取得发行人同意(发行人同意债权代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

  的原则聘用)后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其他协议如对该费用有专门规定的,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双方同意执行该专门规定。

  (3)因发行人未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

  而导致债权代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债权代理协议》第 4.19(1)项或第 4.19(2)项的费用,债权代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

  (五)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1、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债权代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

  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和持续关注,并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投资者公告上一年度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

  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164

  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权代理协议》第 3.4款第 3.4(1)项至第 3.4(12)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延期披露公

  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

  或《债权代理协议》第 3.4(1)项至第 3.4(12)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权代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债权代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

  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歧义,债权代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不得利用其因债权代理人地位而获得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2、债权代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权代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双方如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改正。

  (七)债权代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

  165

  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债权代理人的程序:

  (1)债权代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权代理协议》约定的债权代理

  人职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

  议变更债权代理人。

  (3)债权代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债权代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债权代理人不再符合债权代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6)出现《债权代理协议》第 7.1(1)项或第 7.1(2)项情形且

  债权代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债权代理协议》第 7.1(3)项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新任债权代理人;出现《债权代理协议》第 7.1(4)项情形的,债权代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推荐新任债权代理人。

  2、新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

  (1)新任债权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新任债权代理人符合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

  ②新任债权代理人已经披露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③新任债权代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2)发行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或解聘债权代理人决议

  之日起九十日内,或者自接到债权代理人提交的辞任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或者自知晓债权代理人不符合担任债权代理人的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委任新任债权代理人并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新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

  166

  (3)如果上述期间届满,发行人仍未委任新任债权代理人并提交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自行选择并通过决议委任中国境内任何声誉良好、有效存续并具有担任债权代理人资格和意愿的机构作为债权代理人的继任者并通知发行人。

  (4)发行人应自收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

  新任债权代理人签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自聘请新任债权代理人的提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且发行人与新任债权代理人签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之日起,新任债权代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债权代理人的聘任终止,《债权代理协议》终止。自新任债权代理人被聘任且签署新任《债权代理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会同债权代理人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告债权代理人变更事宜,发行人应同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或者解聘债权代理人的,自新任

  债权代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之日,新任债权代理人继承债权代理人在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及《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代理协议》终止。新任债权代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4、债权代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债权代理人

  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5、债权代理人在《债权代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债权

  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权代理人在《债权代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权代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

  准确:

  167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

  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债权代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权代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

  实和准确。

  (1)债权代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

  公司。

  (2)债权代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权代理人的资格,且就债权代理

  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权代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权代理人签署和履行《债权代理协议》已经得到债权代理

  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权代理人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权代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权代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九)不可抗力

  1、在本次债券的发行结束之日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不可预

  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准利率变动、准备金率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一方或多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则主承销商经与发行人充分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债权代理协议》。

  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债权代理协

  168

  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如果一方因违反《债权代理协议》而延迟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债权代理协议》

  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

  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其他各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以开始终止《债权代理协议》的程序。

  (十)保密事项

  1、《债权代理协议》各方同意:

  (1)对其中一方或其代表提供给《债权代理协议》他方的有关《债

  权代理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债权代理协议》所含信息(包括有关定价的信息,但不包括有证据证明是由经正当授权的第三方收到、披露或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2)未经《债权代理协议》他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此类信息(不包括与《债权代理协议》拟议之交易有关而需要获知以上信息的披露方的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

  2、发生以下情形时,披露方可对外披露,并应同时通知《债权代

  理协议》他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1)为进行《债权代理协议》拟议之交易而向投资者披露。

  (2)向与本交易有关而需要获知以上信息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律

  169

  师、会计师、评估师、咨询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及其与本次债券相关雇员等披露。

  (3)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要求,向中国的有关政府部门或者管

  理机构披露。

  (4)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的披露。

  3、未经《债权代理协议》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

  《债权代理协议》拟议之交易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十一)违约责任

  1、《债权代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发行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等过错行为或违反《债权代理

  协议》、募集说明书或者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导致债权代理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员工或关联方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如债权代理人对上述任何损失的产生存在过失、恶意、故意等过错行为,则债权代理人应对债券持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及/或债权代理人在本款下的义务在《债权代理协议》终止后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承担,该终止包括《债权代理协议》由于发行人及/或债权代理人依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被解散而终止。

  如果《债权代理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债权代理协议》其他条

  款项下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0

  第十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 14号珠江大厦 13楼

  法定代表人:余胜鸿

  联系人:李德贞、李朝晖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 14号珠江大厦 13楼

  电话:0597-2969610

  传真:0597-2969003

  邮编:36403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薛晗、刘胜军、张彦玲、穆雪婷、郑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

  电话:010-59833001

  传真:010-65534498

  邮编:100031

  (二)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 16/22/23楼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联系人:周金龙

  171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号长泰国

  际金融大厦 22楼

  电话:021-20639659

  传真:021-20639423

  邮编:200122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号楼

  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四、交易所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

  总经理:蔡建春

  172

  联系人:孙治山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号

  电话:021-68809228

  传真:021-68807177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院 1号楼(B2)座 3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联系人:余成松

  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港汇广场 A1805

  电话:0551-62842202

  传真:0551-62840302

  邮编:230031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号 1幢南座 11层 1101、1102、1103单元 12层 1201、1202、12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高君子、宋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号 1幢南座 11层 1101、1102、1103单元 12层 1201、1202、1203单元

  电话:8610-62299738

  传真:8610-62299803

  邮编:100020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6号大成国际中心 C座 6层

  173

  负责人:梅向荣

  联系人:耿志宏、刘梦迪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10、

  11楼

  电话:027-51817778

  传真:027-51817779

  邮编:430064

  八、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薛晗、刘胜军、张彦玲、穆雪婷、郑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

  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6

  传真:010-65522557

  邮编:100031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人: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兴支行

  营业场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 142号恒兴绿景二栋一层商场 B

  号

  负责人:练文锋

  联系人:黄庆福、张萍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 142号恒兴绿景二栋一层商场 B

  号

  电话:0597-2210508

  传真:0597-2210508

  174

  邮编:364000

  175

  第十三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债券发行律师。北

  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次债券获得了《证券法》、《企业债券

  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依法取得发行人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的合法批准与有效授权。

  二、发行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

  和解散的情形,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法律规定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债券

  管理通知》、《注册制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设立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验资程序,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

  人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历次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合乎法律规定,发行人的股东具备相应股东资格。

  五、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业务、人员、机构及财务独立,具

  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在其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业务,其经营

  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

  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七、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均依法取得,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产

  权纠纷,对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176

  八、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及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或

  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重大风险。

  九、发行人设立至今,不存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重

  大资产收购行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东、董事会

  没有作出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的决定。

  发行人设立后,具有增加注册资本行为。发行人历次增加注册

  资本行为,都履行了股东决议通过、增资行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核查

  验证,并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历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发行人与持有发行人 5%以上出资的关联方不存在有失公

  允的重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十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税务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

  的要求,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要求,拟投资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核准,符

  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

  五项、《债券管理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十四、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177

  预见的且对本次债券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

  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十五、《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十六、发行人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

  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内容及信息披露要求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

  资金账户的监管事宜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均具备合法资质。

  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发行条件、发行人的行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债券管理通知》、《注册制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取得了目前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不存在法律障

  碍。

  178

  第十四条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声明

  179

  第十五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改委同意本次债券注册的文件;

  (二)《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 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0年 1-9月未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

  理协议》;

  (七)《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八)《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九)《2020年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

  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及网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

  文件:

  1、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德贞、李朝晖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 14号珠江大厦 13楼

  电话:0597-2969610

  188

  传真:0597-2969003

  邮编:364030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晗、刘胜军、张彦玲、穆雪婷、郑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

  联系电话:010-59833001

  传真:010-65534498

  邮编:100031

  网址:www.tfzq.com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

  募集说明书全文:

  1、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2、中国货币网

  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

  行人或主承销商。

  189

  附表一:2022年第一期福建省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号 地点 承销商 网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 北京市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承销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 丁子静 010-5983304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号长泰国际

  2 上海市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金龙 021-2639659 金融大厦 22楼

  附表二: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9,117,879.13 120,466,438.90 175,253,157.58 165,707,96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2,223,693,829.55 1,513,686,805.52 710,074,500.19 1,201,119,211.51 预付款项 81,102,637.46 938,611,029.15 940,961,920.55 3,005,927.30 其他应收款 3,325,978,774.84 2,914,899,863.58 2,431,352,011.50 1,890,885,000.85 存货 3,488,257,491.81 3,287,002,366.02 4,124,180,305.16 4,884,780,328.19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45,333,365.17 35,969,815.73 33,947,427.65 29,177,871.47 流动资产合计 9,643,483,977.96 8,810,636,318.90 8,415,769,322.63 8,174,676,299.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1,000,000.00 351,000,000.00 401,000,000.00 40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42,602,364.14 42,112,364.14 42,111,406.50 42,121,140.84 投资性房地产 152,784,592.97 124,774,304.94 102,282,332.42 99,998,175.19 固定资产 42,184,461.52 43,874,499.14 28,072,236.64 28,915,141.69 在建工程 204,531,953.52 80,857,565.74 42,507,731.30 10,311,972.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69,084,534.08 50,832,606.56 62,993,737.39 61,560,017.78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330,943.65 1,789,583.85 2,141,671.84 1,733,555.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66,303.15 5,036,041.17 3,948,684.54 6,323,579.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8,885,153.03 700,276,965.54 685,057,800.63 651,963,583.74 资产总计 10,512,369,130.99 9,510,913,284.44 9,100,827,123.26 8,826,639,883.18

  附表二: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 2021年 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9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9,000,000.00 502,000,000.00 434,000,000.00 388,4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20,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192,326,540.06 206,651,854.50 308,336,260.04 381,014,866.44 预收款项 46,627,728.20 3,369,546.70 6,784,673.14 36,977,890.46 应付职工薪酬 109,091.50 180,892.29 120,181.47 346,132.61

  应交税费 421,093,120.93 349,561,021.47 273,887,053.44 183,308,399.91 其他应付款 1,368,219,155.16 1,213,453,844.22 1,611,871,299.16 1,565,333,532.77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8,983,684.84 452,731,000.00 229,980,041.78 31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726,359,320.69 2,727,948,159.18 2,864,979,509.03 2,866,380,822.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3,806,750.00 442,944,000.00 653,300,000.00 514,400,000.00 应付债券 1,087,712,611.17 449,517,898.42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254,717,237.37 218,304,812.14 36,779,241.8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36,236,598.54 1,110,766,710.56 690,079,241.85 514,400,000.00 负债合计 4,762,595,919.23 3,838,714,869.74 3,555,058,750.88 3,380,780,822.19 股东权益:

  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598,454,129.98 3,598,454,129.98 3,598,454,129.98 3,598,454,129.98 减:库存股 - -

  192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206,863,917.20 208,379,098.37 162,661,865.07 112,795,141.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3,955,318,047.18 3,956,833,228.35 3,911,115,995.05 3,861,249,271.73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794,455,164.58 1,715,365,186.35 1,634,652,377.33 1,584,609,789.26 股东权益合计 5,749,773,211.76 5,672,198,414.70 5,545,768,372.38 5,445,859,060.9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512,369,130.99 9,510,913,284.44 9,100,827,123.26 8,826,639,883.18

  193

  附表三: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营业收入 2,401,020,513.98 1,932,674,872.15 1,312,105,722.16 1,071,952,738.36 减:营业成本 2,229,409,082.24 1,731,193,308.15 1,105,324,412.53 898,410,371.87 税金及附加 6,075,735.20 6,986,596.55 5,991,474.14 13,228,533.97 销售费用 196,246.83 - - -

  管理费用 26,883,977.49 28,905,086.36 19,426,652.26 31,419,033.54 财务费用 93,682,293.29 92,716,489.13 73,336,203.35 67,824,227.48 其中:利息费用 - 92,949,722.70 73,358,900.16 69,633,270.60

  利息收入 - 374,205.57 541,133.39 1,860,509.62

  资产减值损失 -1,203,747.90 4,349,426.49 -9,499,581.02 9,318,240.38 加:其他收益 86,517,615.12 98,586,683.90 60,000,000.00 71,22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7.64 -9,734.34 12,959,917.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957.64 -9,734.34 -25,525.60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3,141,568.27 -106,298.95 300,033.33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0,087,046.15 163,970,038.74 177,410,527.61 136,232,281.68 加:营业外收入 271,421.98 467,686.56 28,972.59 22,685.86

  减:营业外支出 1,116.18 155,834.77 857.17 62,317.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0,357,351.95 164,281,890.53 177,438,643.03 136,192,649.7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882,554.89 37,851,848.21 54,543,931.65 27,510,578.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474,797.06 126,430,042.32 122,894,711.38 108,682,071.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93,474,797.06 126,430,042.32 122,894,711.38 108,682,071.26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93,474,797.06 126,430,042.32 122,894,711.38 108,682,071.26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93,474,797.06 126,430,042.32 122,894,711.38 108,682,071.26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4,384,818.83 45,717,233.30 72,852,123.32 69,620,159.53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79,089,978.23 80,712,809.02 50,042,588.06 39,061,911.72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93,474,797.06 126,430,042.32 122,894,711.38 108,682,071.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 45,717,233.30 72,852,123.32 69,620,159.53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80,712,809.02 50,042,588.06 39,061,911.72

  总额

  194

  附表四: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944,705,057.09 1,262,792,543.90 1,816,438,294.07 166,250,672.98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20,726,746.85 199,585,577.26 208,261,470.86 1,341,237,830.2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5,431,803.94 1,462,378,121.16 2,024,699,764.93 1,507,488,503.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722,845,784.45 1,107,200,207.19 1,355,287,215.75 285,876,798.62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1,150,175.98 20,817,551.96 13,784,586.89 25,558,860.97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55,607.47 5,236,782.01 9,339,911.36 3,452,796.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19,560,219.13 940,437,392.96 634,839,059.05 1,043,308,017.4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9,911,787.03 2,073,691,934.12 2,013,250,773.05 1,358,196,47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79,983.09 -611,313,812.96 11,448,991.88 149,292,029.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2,985,44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490.00 13,256,000.00 - 8,890,000.0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0.00 13,256,000.00 - 21,875,442.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43,391,645.78 72,371,417.98 42,017,214.71 11,191,437.71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881,645.78 72,371,417.98 42,017,214.71 11,191,437.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80,155.78 -59,115,417.98 -42,017,214.71 10,684,005.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 -

  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37,400,000.00 975,325,000.00 608,480,041.78 594,4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37,500,000.00 45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0,000,000.00 - - -

  195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4,900,000.00 1,428,325,000.00 608,480,041.78 594,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6,872,139.93 713,404,471.49 468,220,758.15 942,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70,726,980.97 90,084,938.40 99,580,633.51 83,420,242.85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89,300.00 3,617,173.40 450,000.00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7,888,420.90 807,106,583.29 568,251,391.66 1,026,220,24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011,579.10 621,218,416.71 40,228,650.12 -431,820,242.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8,651,440.23 -49,210,814.23 9,660,427.29 -271,844,207.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0,466,438.90 169,677,253.13 160,016,825.84 431,861,033.67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9,117,879.13 120,466,438.90 169,677,253.13 160,016,8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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