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月 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