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发放贷款,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连收三张罚单

2022-07-17 19:27:14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7月8日,青岛银保监局一气儿发布了三则关于恒丰银行的处罚公告。公告显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款50万元。此前该行已曾因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等两度被罚。去年该分行一高管还曾因虚开发票套取700万获刑6年并被处罚金50万。

  因违规发放贷款,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被罚50万

  7月8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三则关于恒丰银行的处罚公告。公告显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款50万元。公告还显示,胡崇懋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发放贷款一案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万洪涛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发放贷款一案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6万元。

  青岛银保监局于6月29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此前已两度合计被罚近两百万

  此次并非该行首次被罚。此前,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已曾因反洗钱不力等两度被罚。具体如下:

  2018年11月2日,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18年11月2日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合计罚款人民币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8.5万元共计98.5万元。

  2017年7月,原青岛银监局在官网公布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行存在违反内控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案,被合计罚款人民币八十万元。

  此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前为2017年6月23日,据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此次主要违规案由为:违反内控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合计罚款人民币八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高管曾因虚开发票套取700万获刑6年

  违法违规多发外,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去年还被爆出一高管曾因贪腐问题被判刑并被处罚金。

  2021年4月初,裁判文书网更新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高管彭某编造合同虚开发票非法套取700多万元,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判决书显示,当事人彭某曾任恒丰银行青岛分行金融创新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6月,彭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部门工作人员,编造虚假咨询合同,通过五家公司开具发票,套取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费用共计710.68万元。

  判决书显示,彭某不仅在几个月内就贪污700多万,还索贿以获取更多不正当利益,并对分行副行长进行了现金行贿。

  一审法院认定,彭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此后,彭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资料显示,恒丰银行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仅两家未实现上市,恒丰银行就是其一。天眼查显示,此次被处罚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成立于2004年5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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