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日前,淄川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虚构山东某园艺有限公司淄博地区总经理的身份,以帮助被害人办理保险、购买职工安置房为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33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某诈骗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给本案老年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现实生活中,许多诈骗分子打着“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给老年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节假日期间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广大老年群众在面对不法分子抛出的所谓“钱生钱”幌子,应时刻保持警惕之心,遇投资、购房等事宜多与家人商量,通过正当渠道进行投资,切勿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