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生在校方责任险“空白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赔?

2022-09-16 21:39:38  来源: 网易网  编辑:zgjrzk  


基本案情

张某于2021年3月转学至某寄宿制学校,学校至2021年9月1日开学时,为其安排购买校方责任险。2021年9月8日,张某在与同学李某嬉闹过程中,被李某所投掷的物品打中眼睛。随后,学校将张某送往当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张某的伤构成十级伤残。张某家长以学校有投保校方责任险,且事故发生在校园为由提起诉讼。

经查明,学校于2020年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的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的,但学生名册中无张某;学校于2021年投保的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学生名册中有张某,但本案事发不在保险期间。

裁判要点

一审法院认为,学校为全封闭的管理寄宿制学校,校方应承担一定的安全管理及注意义务,张某系在寄宿期间的某学校校园内受伤,学校未能证明在事故发生时已尽到相应安全管理职责,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及李某对各自的行为后果应当有一定的认知判断,忽略自身安全嬉闹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综合考虑本案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酌定某学校承担80%的责任、张某、李某各自承担 10%的责任。

因某学校投保的校方责任险在2020年度学生名册中无张某,事故的发生又不在2021年度保险期间,故该校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某保险公司在校方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评析

部分学校因为转校生人数较少,投保手续繁琐,选择在其转至本校后,不为其办理投保手续,待至下一学年与学校其他学生一并办理投保手续,出现了转校生校方责任险的“空白期”。而当转校生在“空白期”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学校往往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甚至可能严重影响到学校日后招生办学工作。

因此,保险对学校来说是一种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及时投保校方责任险对学校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转校生,学校更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以免造成学生不在投保名册,致使无法赔付的情况。否则,如果再次发生这种情况,学校只能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文源 | 源真法律人(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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