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5月13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2022年5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22年5月19日,公司辅导备案材料已经湖北证监局受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779.72万元、4,310.4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5.92%、27.3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
2、《关于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公开发行监管系统查询内容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