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融媒讯 5月26日,县房管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各商业银行分管负责人、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预售资金监管的必要性,要求各监管银行和贷款银行须将所有购房按揭贷款全额进入监管账户,没有拨款通知书一律不得拨付,有拨款通知书的严格按照指令拨付至指定的用款单位。
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对预售资金是否全部进入监管账户进行排查。结合本次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排查,县房管局负责人传达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做了修改,增加了“银行若未按规定将按揭贷款转入专用账户的由乙方负责追回。乙方擅自拨付预售人专用账户内款项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追回擅自拨付的资金”等内容。(通讯员 高江龙)